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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宅英雄召唤师 第十章:魔法与剑的世界

云飞从血影那里了解到这个世界是一个很广袤无边的球体,

也就是说跟地球是一样的,只不过从他大概的描述中云飞估计这个星球要比地球大数十倍之多,而地形也很复杂,有许多大裂谷、因范围极宽广而从来没有人能够渡行过的海洋、庞大的火山群等等,这个星球的海陆比大概是七比三,这个结论是由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占星术士用不小的代价所换来的成果。因此陆地面积较地球而言就没有大出多少来,而海域则广阔无边,从古至今无数的探险家与航海者一头扎进了这片无尽之海而再也没有回来,它有着神秘的魅力,吸引着人们投向它的怀抱。

这个世界是一个充满了灵气的世界,灵气,是云飞认为适合于自己的一种称呼,而这里的人便称它为“魔法力”、“魔法元素”、“魔法能量”等许多十分精确化的称谓,因为这是一个神秘学高度发达的世界,而不似地球那般几乎绝迹,所以对其投入的研究已经达到了一个非常繁荣先进的程度,就如同地球的科学,当然若是从意义上来讲在这里的“魔法”也同样可以称之为“科学”,如果准确一点的话那就是“自然科学”。人们学习着如何掌握大自然的力量,如何使用它来获得利益、如何使用它来推动社会的发展,这样看来魔法与科学的意义没什么不同,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科学旨在于如何征服自然、甚至如何征服整个宇宙;而魔法则忠于自然、崇拜着自然的力量。科学造就的世界已经看不到自然的影子了,我们看不到自然的产物、听不到自然的声音、品不到自然的味道,这一切都被科学改变,改变成了人们欲望所需要的东西,人们凭借着科学的力量渐渐地将希望指向于欲望,忠于欲望,为了欲望而活着,除了这一点似乎再难以找到其它的理由,在欲望面前什么都是无力的。

不过云飞从来不认为这样有什么不对,即使他自己并没有顺从这个趋势,他也不是什么思想家,不会对社会去做什么有意义的评论,大家都是活着,可能是随着趋势而活着,也可能并没有什么理由,活着就是活着,本就不需要什么理由,即使来到了这个世界也一样。如果成为有钱人能使自己开心,那就做个有钱人;如果成为权利者能使自己开心,那么就去成为有权势之人;如果战争、杀人能使自己开心,那么做一个杀手或是士兵也是理所当然的。什么也无法阻止一个人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即使是与全世界为敌。

做自己开心的事就好了,那样活着就会很有意义,云飞一直这样想。

所以,遵从这样的想法,云飞现在想做的事就是与芬妮的再会,可能再见面之后结果会很糟糕,为了避免悲剧,云飞不得不再想些对策来。

“说到底人还是为了自己的欲望而行动啊!我跟所有人都一样啦。”云飞哈哈一笑,不顾身边人异样的目光。他此时正坐在一间小酒馆里,叫了许多肉食,又点了饮料,这里也是有饮料的,是用果子做的,虽然云飞不知道那是什么果子,反正他爱肉,也爱甜食,虽然很对不起血影,但是钱在手不得不花啊,钱要是不花还有什么意义呢?钱就是要花的,所以云飞打算首先要毫不吝惜地大吃一顿,当然他早就离开了刀剑小镇,而换了个地方,这个城市是通向王都米林的必经之地,被称为卢都城,云飞在刀剑小镇搭了顺风车,有着一小队佣兵护送的商队正从刀剑小镇赶往这座城市,付了点金子云飞就跟着他们到了卢都,带着商队佣兵们一点也不介意赚点外快。

离开刀剑小镇已经过了一个多星期,而血影还没有一点动静,他希望血影能够大人大量地放过他,尽管他并不担心血影真的会抓到他,但是这样的事情还是不要发生的好,无事总比有事强,尤其中坏事。

“果然还是力量靠谱啊,没有力量根本就没有安全感,没有保护自己的力量还谈什么生存呢?这可是剑与魔法的世界啊!”云飞心中感慨着,他现在拥有召唤实体的能力,而且由于力量的提升,他召唤出来的实体终于解封了三个法术,抛开绝技不提,拥有三个法术的英灵将会有怎样的实力?而且实体召唤将会使英灵的力量以最佳状态发挥出来,起码那是高出自己很多的力量,

现在他只能同时召唤出一个英灵实体来,这不与英灵降临相冲突,所以他现在最大的力量是一个英灵实体与一个英灵附体同时召唤,这可不仅仅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的公式,二人作战意味着有许多战术可以达成,也可以做一些更复杂的事情。另外他能够使用的英灵也增加了不少,他能使用的英灵基本上是他印象最为深刻的,随着印象的减弱那些曾经并不是常用的英灵就需要更大的力量才能召唤,云飞曾经暗中做了些尝试,发现了这样的规律。

所以现在他能使用的英灵大概只有那些便宜货了,虽然从力量上讲大家都是各有所长,力量虽然多有不同但也差不了多少,差的是法术的形式和用法,无论哪个玩家都是从便宜货入手,再慢慢到那些联盟的新面孔,又贵而且却未必好用。

当然这里还缺少了最重要的一些东西,天赋、符文还有装备,那游戏里曾经所随着召唤师等级一点点解锁的东西,它们正随着云飞的实力提升而在逐渐完善着,只不过不再有那么多精准的划分,而是归为几个较大的属性:攻击、生存、智力、敏捷,与魔法有关的则是智力属性,与物理攻击有关的是攻击,其次与防御与生命力有关的都归于生存一列,最后是速度统统划分为敏捷。它们之中可以细分出许多单一的属性。装备方面云飞始终没有一点灵感,也就是说那些装备并不存在,所以云飞当然也就无法将其召出来,能够使他与他的英灵强大起来的办法只有他自己变强,力量不会凭空拥有,而是需要不断地付出努力、付出代价才能得到,起码对于云飞来说是这样的。

现在云飞的行动路线基本上是向王都米林进发,大吃大喝之后他就不再在这里做过多的停留,虽然他很想悠闲地停留几天来体验一下异世界的风土人情,但是他更想早点赶到米林,想必到了那会有更多有趣的事,所以暂且就忍耐一下自己那喵咪一般旺盛的好奇心吧。

另外,想要在见了芬妮之后还能活着,就得带个一份礼物才行啊,云飞苦笑着思考对策。

倘若是没有商队向下一个城市进发,云飞就只能自己上路了,不管是用步行还是其它什么办法,能够随时随地有车坐的人只有贵族而已,而专门用于赶长途的车也只有贵族才用得起,普通人要用则要付出很大的价钱,当然你也可以自己搞一个坐骑上路,实际也就有人这样做,只不过这样的结果就是漫长的道路上有着许多人为的或者非人为的危险在焦急地等待着你,除非你有两下子能轻松把一伙十来人的强盗给干翻。否则你就只能侥幸地想着贼人都在家睡过了头。严肃来说,在城市之间的主要交通道路上发生收取过路钱、抢劫甚至谋杀等恶性事件的几率是比较大的,而被大量高级佣兵里一圈外一圈包裹着的贵族当然不会把这些小喽啰放在眼里,但是一介草民想要赶漫长的路是则是十分困难的,所以商会与贵族就将自己的家兵派出来当了保护车队的佣兵,而实际上他们一边费点银子与地下工会打点好,一边向想要去另一个城市的平民收取高昂地“车票钱”,所以长此以往,被商会所垄断下的车行将坐车的价钱抬得越来越高,人们也仍旧是敢怒而不敢言。

这里赶路大多使用马车,贵族则会用一些稀奇的动物,比如说被控制的魔兽,有些魔兽有着变异得色彩斑斓的皮毛,当成坐骑或是拉车都十分拉风,说起坐骑,云飞心仪的坐骑只有一个,那就是电影魔戒前传中褐袍法师瑞德加斯特的雪橇,虽然准确来说是雪橇加上拉雪橇的那些罗斯格博兔,哦,也许那不是雪橇。反正就是瑞德加斯特的坐骑,那是云飞最想要的代步工具,他既不要自己家那先进的轿车,也不要独角马那种又美丽又神圣的传奇坐骑。

不过现在他可没功夫去找一群体力超强又灵动无比的兔子去拉雪橇,三个月的体能训练已经能让他习惯了使用自己身体里的潜能,所以他打算就这样用步行赶路。

只不过他只走了半天就再也无法忍受了,他使用了英灵降临,这回召唤来的英灵是风暴之怒,风暴之怒天生像风一样的轻盈,天赋增强移动速度的确能给云飞省不少力气。“只求我不要以这样的姿态撞到个强盗什么的。”云飞下意识地伸出白玉般的小手抚了下裸露在外的大腿心想。

不得不说,有时候,人真得可以衰到怕什么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