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老公,陪我!”
二零一五年初。
刚过完元旦的S市,寒风凛冽,这座位于东南的沿海城市,今年的冬天来得格外冷。
傍晚时分,华灯初上,我不合时宜地出现在城市繁华街头,相貌猥琐,衣着寒酸,眼神鬼祟,背上还背着个过时的双肩背包,我戴着棉线帽子,口罩,鼻梁上还架着黑框眼镜,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如鬼魅般在熙攘热闹的商业街上穿梭,小心地避开一切有意的无意的目光,并绕过所有摄像头可能监控到的区域,在城市的阴影中徘徊前行。
在这座城市里,冬夜的晚风如同无孔不入的蚂蚁,顺着衣领的缝隙爬进来,在我身上摩挲一番后,我不由得打起寒战,也许是兴奋或者恐惧,这两者对我而言,都意味着同一个结局。
我没有停止脚步,仍旧前行,大约半个小时候,来到了S市银象医院大门外,很有名的大医院,还是外资的,楼房盖得高大气派,收费贵得一塌糊涂,更重要的是,我老婆此刻就躺在这间医院里,不过今天晚上,我来这儿并非找她,而是另有目的。
天还没完全黑透,我沿着银象医院外墙转悠,以期待觅到我要找的人。
走到医院门口我看到了那个卖冰糖葫芦的小贩,站在一辆脏兮兮的小推车后头,灶上架着一口小铁锅,里面正熬煮着粘稠的糖浆,风从他那边吹过来,甜腻腻的香味儿很诱人,我凑到他跟前,看他正忙不迭地把一串弄好的山楂在锅里轻轻蘸一下,等到通红的山楂球上沾满糖浆后,再轻轻摊放到旁边光滑如镜的雪花铁板上,稍微冷凝一下,一个外表透亮如琉璃的糖葫芦就做好了,在推车右前方有一个半米多高的草垛,做好的糖葫芦就插在这上面,静静等待着顾客挑选。
“给我来串糖葫芦!”我对他说道。
“五块钱一串,您自己挑吧!”他依然忙着手里的活计,头也不抬地回答,说的是一口流利的北方话,就像这冰糖葫芦的糖皮,嘎嘣脆。
“我看你卖的这些都是剔了山楂籽儿的。”我不紧不慢继续跟他套磁。
“那可不,现在人都爱吃剔了籽儿的,要不然多麻烦您说是不?”他的手依然没停。
“我这人嘴刁,就爱吃没让人碰过的小红果儿,要不你给我来一串有籽儿的行不?”我说。
闻听此言,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有些疑惑。
“不挑籽儿也行,”他说,“但是一样的价钱,五块,不还价。”
我拿出钱放到他案板上:“快点,我已经饿得不行了!”
他对我嬉笑起来:“吃糖葫芦顶饱,这不越吃越饿嘛!”不过还是收下我的钱,然后从果篓里掏出七个大红山楂,用竹签串好,很快给我蘸出一个油亮的糖葫芦,“慢走您!”最后小伙子还挺客气。
我举着这串糖葫芦走到僻静地方,轻轻咬了一口,外面的糖皮嘎蹦一下崩裂开,牙齿碰到白腻的山楂肉上,那股浓烈的酸味让我直打冷战。
太酸了,酸得人倒牙,但我还是强忍着把所有山楂都嚼碎,然后把每个山楂的籽儿都在地上一字排开,第一个有仨籽儿,第二个有两个,第三个没有,第四个有七个,这个籽还真多,第五个有四个,第六个有两个,第七个有一个,我把这串数字默默念了一遍:三二零七四二一,然后所有东西都装进小伙儿给我的纸袋里,送进了垃圾桶。
这种接头的方式,还真挺别致的,不过只有这样,才能躲过无处不在的监视和窃听,东西在那儿摆着,随便外人怎么看,怎么想,可以有一万种解释,看看时间不早了,我稍稍整理下衣服,随着人流混进了医院大楼。
冬天的医院,人总是很多,这家医院尽管收费高昂,生意依旧很好,我刻意压低脑袋,因为这里的每个走廊拐角,都安放了监控摄像头,我悄无声息来到一楼卫生间,找了个隔间进去,打开大背包,从里面找出一身白大褂给自己换上,这年头想获取这样一身行头,简直是轻而易举,甚至我在胸口还别上一张医生卡片,尽管上面的照片不是我的,可谁会在乎呢?反正我的脸已经被口罩和眼睛遮挡得严严实实,纵使对方火眼金睛,也瞧不出任何异常。
装扮完以后,我重新回到走廊里,此时的我,看上去和一名医生毫无二致,那个大背包我已经把它藏到白大褂下面,在准备办事之前,我还是上到四楼,这里一排全是ICU特护病房,透过玻璃窗,我看到我老婆正躺在病床上,身边全是监护仪器,她的心跳倒是很平稳,但头上戴着呼吸机,我看不到她的脸,也知道她现在不会醒来,医生曾经跟我说过,如果持续现在的状况一直没有好转的话,她只怕会一直成为这种植物人状态,尽管我打心眼里不愿意承认这一点。
每当想到这些,我心里就如刀割般难受,不光是为了她,还有她肚子里,我那尚未出世的孩子,这家医院实力雄厚,其实具备更好的恢复技术,但那需要对大脑和中枢神经手术,手术的费用对我来说,是一笔天文数字,为了给他们筹钱,昨天晚上,我才接下了现在要干的活儿,这件事看似简单,但很危险,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但为了她和孩子,我豁出去了!
想到这里,我咬紧牙齿,一声不响转身下楼,径直穿过第一栋灯火通明的大楼,到了后面的工作区,这里人少了很多,在我面前是一座二层楼房,但覆盖面积却很大,整栋楼在夜色中显得昏暗压抑,只有门口有一盏橘黄色的白炽灯,经验告诉我,这就是医院的太平间,这么大的面积,看样子里面成殓的死人还真不少。
进门之前,我还特意把帽子往下拉了下,眼镜和口罩都往上推了下,这副眼镜能反射红外光,因此门口的监控摄像头无法分辨出我的相貌特征,一切准备妥当后,我屏住呼吸,让脚步尽可能轻地迈进去。
太平间的门就在一楼走廊尽头,地上还有推车轮胎留下的黑色印记,以及一丝轻微的水痕,这说明刚刚有病人死亡,被推进了太平间里头,而我的目标,就是这个刚刚死去的病人。
太平间的大门是用整块不锈钢锻压出来的,很厚重,凭人的蛮力根本无法进去,在门把手的位置上,有一个五位数的密码锁,头顶上是一个发着红光的监控摄像头,我淡定地站在铁门前,如果用暴力测试开锁的话,需要一万次的尝试,但我有密码。
我脑子里立时浮现出刚才卖糖葫芦小贩给我的山楂籽,三二零七四二一,其中前五位就是太平间大门的密码,没费什么功夫,这扇门就在我面前无声地打开了,轻推开门走进去,头顶只有一盏老旧的日光灯,照得到处都是惨白的颜色,让人不寒而栗。
在我面前是两大排如墙一般矗立的冷冻柜,每个把手上都贴着一张标签条,密密麻麻的,看得人眼晕,柜子上有标号,我记得山楂籽最后两位分明就是二十一,因此不用浪费时间,直接走到二十一号冰柜旁边,用力往外一拉,就发现里面躺着一具年轻的女尸,在柜子骤停的时候,尸体胸口的两个肉球还颤动了两下,这说明确实是刚死不久。
办事前我注意到大门上方还挂着一个老旧的石英挂钟,能显示日期和时间的那种,显然里头电池没电了,时间停滞在三号下午五点半,我记得这是我和我老婆出事时候的时间,看着旧挂钟,我没来由地生出一丝不祥的预感。
现在我必须抓紧时间,死人的大脑在半个小时内还有一丝活气,过了这段时间,一切都白费了,我掏出背包,开始往外取家当,一台笔记本电脑,这是必须的,一个特制的摄像头,能三百六十度转动,摄像头需要接到电脑上,此外,我还有一件特殊的家当:一块细微的电路板,像刀尖一样小,一端像刀尖一样锋利,电路板表面蒙着一层银色的薄膜,另一端是一排极细的导线,引出来同样接驳到我的笔记本电脑上。
在我的包里,还有一根香肠般粗的玻璃针筒,这里面装着一种特殊的液体,易于挥发,无色无味,它没有毒,但是溶解氧气和血块的能力特别强,在工作开始前,我的手指沿着她的脖颈向上抚摸,准确找到颈动脉的节点,一针扎下去,她丰满而充满弹性的身体颤动了一下,但我知道,很快这具年轻富有朝气的躯体还是不可避免地出现尸斑,变得僵硬。
躺在柜里的女尸和我老婆年纪相仿,皮肤白皙,身材姣好,身上盖着一块白被单,她的头发披散下来,遮住了脸,我干活的时候不想面对死人的脸,于是又从包里找出一块白手帕,系在她脸上,又在后面打了个结。
刚才拿针药水是为了给她已经停滞的血液循环系统提供一些氧气,尽管少,但也能让她的大脑延缓死亡,通常我们都说脑死亡就是一个人彻底死去的标志,殊不知脑电波尽管已经消失,但大脑中的各个神经元还能再持续一段时间,只不过,此时人已经无可救药了。
打完针又遮住脸,我可以轻轻推动她的躯体,让她侧卧过来,背对着我,薄薄的白色被单遮不住她身材的曼妙曲线,她到底是谁?某人的小三还是老婆,她年纪轻轻,身上又没有任何伤痕,怎么会躺在这个地方?疑问很多,我却无心去遐想连篇,只知道干完这个活,就会有五十万进入我的账户,这笔钱足够我老婆进行下一阶段治疗了。
做完这些准备,我手里拿着银色芯片,在她颈部后侧轻轻比量一下,人的中枢神经就是从这里延展下去的,同样,脑细胞产生的轻微电信号,也能从这里获得出来,此时我手中芯片锋利的尖端已经在她白皙的皮肤上划出一道细长的切口,还有一丝暗红的淤血流出来,不会太多,她是个女人,头发很长,等做完后,这个细小的伤口很难被察觉到。
此时我的心脏开始狂跳,手也微微发抖,为了镇定情绪,只能在脑海里默念五十万这个数字,终于,芯片被我硬生生从她脖子里塞进去,为了固定,在表面再贴一层胶布。
这会儿电脑已经启动完毕,自动跳转到软件界面,开始监控她的神经信号,刚开始的时候,就和心电图一样,图像是扁平的,大概过了两分钟左右,信号开始有了起伏,这说明我注射的药水已经起了作用,她的大脑开始活跃,也是她生命中最后一次活跃。
这时我可以打开一个对话软件,就像聊天软件那样的界面,这就是我和死人对话的桥梁,我感觉自己就像个通灵者,不过靠的不是巫术,而是技术,尽管这看起来和巫术无异。
她的电波图逐渐平稳,我也平静地在键盘上敲下一行字:“你已经醒过来了!”电脑和芯片会把文字翻译成神经信号传输到她的大脑里,这种信号能欺骗她的大脑,让她感觉到像是用耳朵听到的声音,同样地,她的思维活动也能立时显示在我的屏幕上。
过了半分钟,收到她的第一条消息:“我这是在哪儿?”
我回复:“你受了重伤,现在躺在ICU病房里。”为了证明我的话,此时电脑开始播放从多个角度取景拍下的视频,就是用那个特殊的摄像头拍下来的,当然这些视频都是白天我探望病房的时候,用那个摄像头偷偷拍下并存储的,此时派上用场,一股脑输送到她头脑里去。
她又说:我感觉好难受,也动不了,你是谁?
我擦了擦额头的冷汗,敲出一行字:我是你的医生,是老谭专门派我来照顾你的。这个老谭,应该就是她的男人。
“老谭在哪儿?我要见他!”她突然问道。
我轻车熟路回答道:“他现在有点麻烦,一时过不来,但是他特意关照我问你一件事,就是那个黄色皮箱藏到哪里了?”这句话才是今天我一通忙活的重点,我揣测着老谭应该是个人物,皮箱里装着的,肯定是见不得人的东西,没想到那家伙竟然和我同姓,真是晦气。
“东西在哪儿我知道,但只能告诉他一个人!”这女人突然给我回了这么一句。
我有点发蒙,来以前准本工作里就忘了这么一条,就是准备一张老谭的照片,现在可好,没图没真相,单靠文字我骗不了她,一时间我怔在那儿,不知该如何是好。
“快告诉我!”我的手在颤抖,敲出的字都透出绝望。
“你是骗子吧?你到底认识老谭吗?”我能感觉到她在冷笑着看我,我脸上身上脚上都已经湿透了,汗水顺着眼镜腿往下滴,突遇状况,我愈发不淡定了。
就在此时,报警铃突然响起来,我脑子嗡地一下,几乎要爆炸,心里念叨着坏了,不但五十万打了水漂,就连我现在也是自身难保,时间紧迫,必须赶紧撤离现场,我无暇去琢磨报警铃怎么会突然响,兴许哪个冒失鬼无意中碰到了,但我知道很快就会有人赶过来,于是第一时间把电脑塞进背包里,刚才我一直低头看屏幕,这会儿正打算把女尸脖子后面的芯片拔出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她脸上蒙着的白手帕不知什么时候脱落下来,一双眼睛半睁着,似乎盯着我在看。
我被她盯得毛发倒竖,脊背都感觉凉风缠绕,“真是见鬼了!”我心里刚嘟囔了一句,猛地听见从身旁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老公,陪我!”
我晃了晃脑袋,确定自己没听错,再看那女人,依然那样看着我,我承认当时的确被吓得差点尿了裤子,来之前详细策划好的撤退步骤都忘得一干二净,只得手忙脚乱收拾好东西,然后胡乱把她的尸体推回去。
逃跑之前,我无意中从窗户里向外窥探了一眼,看到院里站着一个小男孩,一动不动地,距离窗户大约六七米距离,盯着里面看,他脸色苍白,由于带着帽子,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但能感到从中投射过来的寒意,门外脚步声越来越近,我无暇细想,赶忙推开大门,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