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锦尧并不打算戳穿宋氏,她倒要看看宋氏想让宋雄做什么。
“姨娘还是专注自身吧,百花宴在即,二姐若要出彩,可不容易。”沈锦尧不想再面对宋氏姑侄,说完便转身离开了。
宋雄的目光黏在沈锦尧的身上,直到沈锦尧的身影消失不见,他才恋恋不舍的收回视线。
宋氏清楚自己的侄子是个什么货色,知道宋雄这是盯上沈锦尧了:“怎么样,看上她了?”
宋雄点头,舔了舔嘴唇:“她可是我长这么大见过最漂亮的了,姑姑,我一定要得到她。”
宋氏心里乐开了花,对宋雄的态度更好了:“放心,姑姑一定让她成为你的女人,到时靠着她背后的乔家,咱们宋家也能在朝中站稳脚步。”
宋雄:“这种年纪的小姑娘,都是欲擒故纵的,姑姑别看她方才百般不情愿的样子,我看他根本就是羞于开口罢了,对付这种女人,我最有把握了。”
“好,只要你能在她及笄之前搞定她,姑姑就让你姑父做主,把她嫁给你。”宋氏对宋雄很有信心。
宋雄十二岁就流连花丛,对付女人有一手,很会拿捏女人的心,因此他对自己能够拿下沈锦尧一事信心满满。
“若是……”宋氏顿了顿,有些无奈的说:“若是能生米煮成熟饭就更好了。”
宋雄惊讶:“姑姑这是何意?”
宋氏有些犹豫的回答:“你也知道,她是乔家捧在手心的千金小姐,让她两情相许还不够。”
宋雄眼睛滴溜溜的一转,明白了宋氏的意思:“姑姑可是怕乔家狮子大开口,跟咱们宋家要大把大把的聘礼?”
宋氏点了点头。
“姑姑放心好了,我不会让他们有这个机会敲诈宋家的,一个小丫头的心,很容易就得到了。”
宋氏这才满意:“如此就好,待你纳了她,对你妹妹也有好处。”
宋雄哼哼两声,他那表妹,他也是喜欢的紧,要不是宋氏一直阻拦,他早就把沈粉黛吃到嘴了。
……
“小姐,那宋雄摆明了对小姐不敬。”晴云义愤填膺了一路,很不满意宋雄对沈锦尧的态度。
沈锦尧根本不把宋雄放在眼里,这种人不值得让她费心思,宋雄自大惯了,最后的下场不会太好。
“随我去乔家一趟吧,我落水醒来后,还没正式的给外祖父外祖母请过安。”
算来如今也下了早朝,沈锦尧与乔忆见的多,却是有日子没见到国公爷和国公夫人了。
“好嘞,小姐可要带上些什么?”
“取一些银子出来吧,路上看看有没有什么稀奇玩意儿给外祖父外祖母买去。”这也是沈锦尧重生之后,第一次见到乔家人。
而巧的是,她正好还没有告诉乔忆明郡王回京一事,今日就一并说了吧。
京都一如既往的喧闹,沈锦尧与晴云晴荷三人没有坐马车出行,沈锦尧并不想让太多人知道她回乔家了,索性就慢步走着。
“小姐,要买些首饰吗?”路过首饰铺子,晴荷突然想起沈锦尧的首饰实在少的可怜,顺嘴说了一句。
沈锦尧也觉得自己确实许久没有逛过首饰铺子了,也没拒绝晴荷的好意,走了进去。
“小姐要买点什么?”
走近之后,沈锦尧才注意到她们进的这家铺子,是顶不错的,客人买首饰会单独准备包厢,根据客人的描述呈上符合要求的首饰。
避免了两方人因为喜欢同一套首饰而吵起来,这家店的老板,倒是十分高明。
“送些镯子过来吧。”沈锦尧结果晴云递过来的茶,实在不知道自己该买些什么,就想给晴云四人一人选一只手镯。
店家将镯子送进来后,便退了出去,门外有人听着吩咐,沈锦尧随时可以叫进来说话,主仆三松了口气,挑选起了镯子。
晴云看看这个,看看那个,觉得每一只镯子都很漂亮:“小姐,这些镯子都很漂亮,小姐戴上一定很好看。”
沈锦尧随手拿起一只镯子看了看,的确是不错的料子,只是这样的料子,的确不适合出现在丫鬟的手上。
“你们两个挑挑吧,我给晴翠和晴竹选,就当是我这个小姐送给你们的见面礼。”
沈锦尧并不把外人的看法放在眼里,这镯子晴云她们现在不能戴,不代表日后不能戴,出了府不能戴,不代表在府上不能戴。
晴荷眼中略过一丝错愕:“小姐,这使不得,这不合规矩。”
“什么规矩不规矩的。”沈锦尧摆了摆手,“我是真心把你们当做知己看待,在外人面前我们是主仆,在家里,我们就是姐妹,快选把,跟我无需客气,日后会给你们更好的。”
晴云笑的很甜,眼睛都笑弯了:“能跟着小姐,是我们的好福气。”
主仆四人选起镯子,最后晴云选了一只通体白色的镯子,晴荷选了粉色。
沈锦尧给晴翠和晴竹选了青色,很衬二人的气质。
“可是小姐,我们带来的银子,恐怕不够买这四个镯子。”晴荷皱了皱眉,她们带出来的银子有限,不足以支付这几只镯子的钱。
“让店家去府上取就是了。”沈锦尧无所谓的道,又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咚!
她们的包厢很大,突然的异响下了三人一天,警惕起来。
“什么人?”晴荷大着胆子走到发出声响的地方,却不敢走过屏风去看。
沈锦尧好看的眉轻轻一拧,走到了屏风后面查看。
在看清楚发出声响的确实是个受了伤的男人时,沈锦尧心中觉得无语。
她这是什么运气,重生回来短短几天,被她遇到这么多受了伤的男人。
“晴荷,把他扶起来。”这个人看起来可比当日的洛宸临伤的严重多了。
男子身形颀长纤细,晴荷扶起她并没有什么难度。
沈锦尧这才看清男子,应该说是少年的脸。
主仆三人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晴云犹豫半晌,问沈锦尧:“小姐,我们该怎么做?”
见死不救?还是救死扶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