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流转的空气里带了些血的腥味儿,顾修皱了皱眉,他讨厌这个味道,即便过去多年,那个时候的记忆还是给了他太深的印象。
屋内的女人大概是不到三十的年纪,旁边的孩子也不算大,看起来也就十来岁。
那女人的心口上被扎了一刀,很深,女人应该没有当场毙命,所以眼睛瞪得老大,头歪向一边,看着孩子的方向。
孩子身上没有明显的刀口,脸泛青紫,脖子上有很深的勒痕。林霁伸手摸了摸孩子的脖子,颈骨断裂,这是造成孩子死亡的主要原因。
顾修在这间屋子里转了好几圈,忽然问道:“姐姐,你觉得是什么人干的。”
林霁看了看这屋子里的陈设,又唤来了衙役询问着一家子的身份。
衙役递过来一个身份文牒,林霁接过来看了,轻声道:“按照身份文牒上来说,这个男的叫高天,女的是他媳妇,他们有个儿子,身份都能对的上,这应该就是一户普通的农户。家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丢任何东西,应该可以排除强盗作案的可能性。”林霁又在屋里转了一圈,随后走出了屋子,走到了门口。
她隐隐约约觉得这个名字在哪里听过,只是一时间有些想不起来了。
顾修跟在了林霁身边,轻轻的说:“姐姐,这是不是就是一桩普通的凶杀案,京兆尹的人太小题大做了,想到咱们这儿来邀功,才说这事情不对劲吧。”
或许有这个可能,但是林霁却觉得这事情不太对,“应该不会,普通人杀人,一般情况下,不能把现场处理的这么的滴水不漏。这些人都是被一击必杀,普通的杀人案,死者身上总是有多个刀口,而且屋子里会全部都是血迹。这现场你不觉得太干净了吗?”听林霁这么一说,顾修也感觉到了事情不对劲儿。
即便是锦衣卫来做,也不保证能把现场处理的这么好,现场他们查验了半天,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除了死者的身份之外,在案情方面没有别的突破口。
若是这是一桩普通的凶杀案,那凶手绝对不是第一次作案,有可能是惯犯,而且很可能在别地也做过同样的事情。
抬头四处一看,林霁看见不远处的小山坡上,有一户人家,她唤来衙役,指着远处吩咐道:“把那户人家叫过来问问。”话音刚落,衙役就指着围观人群恭敬的回道:“王猎户他们一家都在这儿呢,大人您问话。”林霁走到了王猎户一家的面前,轻声道:“你就是住在那里的猎户?认识这被杀的一家子吗?”
王猎户回道:“小人三代都是猎户,都住在这里,这家小人也认识,这附近基本上没什么村落,住的人不多,我们两家靠的最近,所以经常借点油盐酱醋什么的,还算熟。”
林霁点了点头又问:“那你听说过他们招惹了什么是非吗?比方说欠了谁家的钱不还之类的。”那王猎户想都没想就说:“不会不会,高天这个人我了解,他这个人基本上没什么朋友也不会有人跟他借钱,他这人心气儿也算是高,跟亲戚从来都是报喜不报忧。为人挺仗义的,没听说过欠了什么钱。我内人就在家里做针线活儿,都是邻居,从来没见过什么上门要账的。”
一旁王猎户的老婆也轻轻的点了点头,女人带着个孩子,孩子跟高天的儿子差不多大,这让林霁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儿。
刚准备再去看看门口高天的尸体就听见王猎户的儿子说:“爹,之前我跟狗蛋玩泥巴的时候,狗蛋说,他家这两天来了好几个陌生人。”这话说的声音不大,可是林霁已经听见了,她猛地转过身来,蹲在那孩子面前柔声细语的说道:“孩子,你跟姐姐说,你刚刚说的都是真的吗?你是怎么知道的。”
那孩子见林霁还算“慈眉善目”就轻轻的回答了她的问题,“前两天我跟狗蛋一起玩,狗蛋说要早点回家去帮忙, 我就问他帮忙干什么,他说家里来了好几个陌生的叔叔,晚上在他家里吃饭,他要早点回去帮他娘做饭。他还叫我不要告诉别人,说是他爹说的。”林霁听后起身对王猎户道:“这事儿你们知道吗?”
王猎户忙说:“小人不知道啊,这孩子每天都要玩到晚饭前后才回来,这两天回来的时候跟以前没什么差别,所以小人也没有多注意。最近入了夏,天黑的晚,小人为了生计也免不得要在山里多待一会儿,回来天都黑了,吃口饭倒头就睡。”
林霁转头问王猎户的妻子:“夫人呢,也没有发现这件事吗?”
那女人低着头轻声回话道:“这两日妾身揽了个新的活计,帮城里的一家裁缝铺帮着做夏衣,那边催的紧,这两日根本没工夫跟高天家娘子来往,所以真的不知道这事。”
林霁皱了皱眉,继而又柔声道:“有劳三位了,只是这事情事关重大,还请几位一旦想起了什么一定要告知我们,他日破案,必有重谢。”
随后转身对衙役吩咐道:“把所有的尸体都抬进屋里,这件事,从现在起由锦衣卫接手,仵作一会儿就到,县衙的同僚们帮忙看管现场。”就目前的情况,林霁还没有办法推测出什么,还是要等仵作验尸之后方有结果。
刚刚翻身上马,王猎户就追了上来,林霁停下马,就听见王猎户说,“大人小人又想起来一个事儿,之前高天来我家买过不少的野味说是要屯着过年吃,刚刚我在院子里看了一圈没看到。他买的时候都是刚刚打回来的新鲜玩意儿,放了这么久还没腌制是要臭的,而且这段时间野味卖的很好,价格也不便宜,他突然买了这么多,我还挺奇怪的。”林霁猛然意识到了什么,她迫切的问了一句:“那些东西若是一顿吃了,大概是多少个成年男子的饭量?”
王猎户思索片刻回道:“若是没有饿死鬼投胎的,那够吃四个成年男人是绝对不成问题的。”一听这话,林霁立刻下了马,回到了高天的家里。
桌上放了不少的盘子还有碗筷,那些盘子里原来放的是什么已经看不出来了,但是碗筷却是正好四个,一副不多一副不少。
林霁的心不由自主的往下沉了沉。
这事情只怕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大魏京城地处南北交界,是大魏开国皇帝的老家,在推翻前朝统治之后,太祖便迁都于应天府,后改名为南京。
南京这个地方,地处南北交界,夏天带着南方的湿热,闷热无比,冬天又有胜似北方的寒冷,还有南方城市特有的湿气,湿冷的让人的心都发寒。
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这样的盛夏时分,林霁居然一点儿汗都没出,一旁的修儿忙的一头的小汗珠,两人似乎不在同一个州县一样。
“姐姐,你在想什么呢。”修儿凑过小脑袋,看着林霁出神的样子,轻声开口询问。
林霁没有回答,她已经看着不远处王猎户的家,她总觉得这件事儿好像什么地方出现了问题。
现在的情况,让她只有怀疑,一点儿实际的线索都拿不出来,她心中有些猜测,虽心急如焚,也只能等时间来帮她验证。
她捏了捏自己的眉心,在修儿湿漉漉的疑问眼神里,回过神来,轻轻的捏了捏他的脸。
“没什么,就是想到了一些事情,没什么了不得的,走吧,我们回衙门,这里的事情我暂时理不出一个头绪来,先去找曹敬汇合,看看他那边有什么线索。”林霁说完便起身慢慢悠悠的向着自己的马走去,修儿跟在她身后,亦步亦趋,两人心中都有心事,这一路走过来,并不是多么的轻松。
案情复杂,现在虽然没有什么更大的突破,可是林霁却时时刻刻不在想着这件事情,她的心里总有一种预感,这户人家,总还是有些问题。
她的直觉一向很准,只是现在的她的确没有什么新的想法,在出现新的线索之前,她只能在脑子里一遍一遍的重放自己知道的一切。通过不同的逻辑去推测这其中发生的种种事情。
马是通人性的动物,林霁的这匹马跟了她许多年,跟林霁风里来雨里去,出生入死的,早就跟自己的主人心意相通,如今林霁在马上发呆,也没有说要去哪里,这马居然很乖巧的没有按照来时的路回北镇抚司,而是去了京兆尹找曹敬。
曹敬这个人,是个错投了武将老婆胎的文曲星,生来就是要做一个满腹经纶的人,硬是给他老爹掰扯成了武将。
当初他放弃去军营,非要来锦衣卫的时候,差点儿带老爷子气的挥刀砍了他,想来,如今也已经七八个年头了。
这文曲星手上也沾了不少血,林霁有时候总是在想,这凌霄殿,还要不要在凡间有杀孽的谪仙。
林霁带着修儿进来的时候,曹敬正准备将自己埋在账本里,正巧此时林霁心里还念着这文曲星有一丁点儿的好,便伸手阻止了他企图让自己“英年早逝”的举动。
“予瑞兄,这是何意?企图在这大热天儿里让锦衣卫弄出一个克扣手下官员绿豆汤,致其暑气入体而死?”林霁一本正经的说着不正经的话,身后的修儿仗着曹敬看不见自己,捂着嘴笑个不停,就连一旁的衙役们都有几个没忍住笑出声儿来的。
曹敬自然不会跟她一般见识,这文曲星的耐心可不是一般的好,这些话他连耳朵都不过,听不见为净。
“有眉目了吗?”林霁随手翻了翻曹敬刚刚准备用来做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棵稻草的那本账本,不过是翻了两页,就发现了一些不太一样的东西。
她静静的翻阅着这本账簿,发现了一个很让她吃惊的事情。
表面上云淡风轻,这并不影响林霁心里波涛翻涌,她静静的看着账簿上那几个字,脑中闪过无数的念头。
这个人的名字居然会在这个上面,这对她来说就像是故意的一样,因为她刚刚查到这里,曹敬的这本账簿上就出现了这个人的名字。这是巧合吗?还是说,是有人故意要让她看见的?
林霁从来不相信巧合,她一直都觉得,所谓的巧合,都是一种迫切的想要让人相信表面浮沉的行为,而这种行为所要掩盖的,一般才是她最想要知道的东西。
她不会怀疑曹敬,这文曲星虽然说是没什么本事,胸无大志,一天到晚就惦记着那么两句子曰,也不懂的官场上沉浮的技巧,可是这人的内里却是清清白白的,虽称不上君子,但称个忠臣良将倒是也无可厚非。
被孔老夫子教育出来的书呆子,不会有这么多花花肠子。
出生入死这么多年,曹敬是什么人,她清楚。
那这东西,现在出现在这里,就是一个巧合?还是说,这两件事之间,是有着某些因果关系的?
林霁现在不得而知。
“这洪福钱庄的老板是什么来头?”林霁沉默了半晌,忽然开口问道,曹敬刚刚接手这些事情,不太知晓,便将目光投向了一旁的衙役,一个站在廊下的衙役想了想,上前回道:“回大人的话,这位洪福钱庄的老板,叫刘书奇,京城人士。家里原本是做丝绸生意的,后来这位刘老板跟家里分了出来,就开了家钱庄。”
林霁眼神示意衙役继续往下说。
“那刘老板也算是仗着是本家出身,商场上也有些朋友,所以钱庄开的很是顺利,有不少想要通过他走他爹那条线的人,都把钱存在他家的钱庄里。所以这家钱庄虽然没存在多长时间,可是却也是京城里数一数二的大钱庄子。”
衙役的话更加让林霁确定,这件事其中必定有什么蹊跷。
按道理来说,以刘老板现在的身家地位,早就过了需要上门求人的时候。
这些从世家里走出来的人,都有一个通病,就是自诩天生高人一等,哪怕是离开了本家,从头开始自立门户也觉得要比普通的老百姓高尚一些。
所以有些人一开始做百姓的生意赚百姓的钱,等到有朝一日,靠着家族的荫蔽,在自己这个行业里打拼出一片天地之后,就会立刻将原本的依仗一脚踢开。
百姓的那些钱财,他们也会立刻觉得少的可怜,遂不再看重,将着力点,放在跟他们一样,或者是身份家世比他们更加高不可攀的人身上去。
世家出来的公子就是这样,从钱罐子里出来,在这红尘间两手空空的走上一遭,多多搜刮一些民脂民膏,最后再回到另一个钱罐子里去。
所谓的自立门户也不过是让家族庞大的商业体系里多这么一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