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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弃少 第二十五章 小偷与强盗

不知觉,在这个城市也待了八个多月,伴着泪与痛,这几个月的经历让我深刻的领悟了很多东西,也让我改变了很多,或许,我所遭遇的一切,都只是,成长的代价。

终于要离开它了,我能想到的第一个要去的地方,还是我的老家,因为那里有我的傻子哥哥,经历了这么多,我感觉我最对不起的人,就是我的哥哥,无论如何,我必须要跟他道歉,诚心诚意的道歉。

回去的一路,我脑海里一直盘旋着很多事,许多回忆,好的,不好的,都是那么的刻骨。遇见的人,也都令我难以忘怀,我舍不得虞姐姐和陶婉馨,内心深处更一直惦记着小玥,而对于那些给予我耻辱的人,栾宇,四眼,雷子,小白脸,痞子女,大学校友,陶婉馨高中的学生,我只想一雪前耻,让他们对我刮目相看。

所以,无论是为了我牵挂的人,还是为了那些瞧不起我的人,我都要回来,回到这个城市,彻底改变自己。

想着事,再打个盹睡一觉,在火车上的时间竟然会不知觉的流逝了,最终,火车停在了我老家所在的城市,一下火车,我便准备直奔我那个穷乡僻壤的山沟沟。

只是,刚出火车站,我就遇到两个警察正追赶着一个人,伴随而来的还有群众的高呼声:“抓小偷呀,抓小偷!”

我当即明白了,这里正在上演警察抓小偷的戏码,而刚好犯了事的我对警察有点敏感,于是,我正准备绕道离开现场,但,我这刚走几步,一个非常熟悉的声音就传入了我的耳中:“警察叔叔,误会,误会啊,我跟他闹着玩呢!”

听到声音,我条件反射般,立马回头,果然,当我看清被警察追的那个人的面孔之后,我才确信,他就是和我同村的狗蛋,小学还跟我同过班,但因为偷东西被学校开除了。

之后他就整天晃荡在村里,手脚依然不干净,总干些偷鸡摸狗的事,简直屡教不改,村里人最烦的就是他,他在我们那村是出了名的万人嫌,不过,在我放走了小玥以后,我成了第二个万人嫌。

我没想到,这个整天在村里游手好闲的家伙,竟然会跑到城里来偷东西,听他跟警察的对话,我也大概明白了,狗蛋这小子好像是火车站这片的惯犯,总趁着人多干些小偷小摸的事,今天,他总算是被逮了个正着。

对这个狗蛋,我是没多少好感,但毕竟是从小就认识的老乡,在外头碰到了,难免会有些心里触动,更重要的是,我现在回村里肯定不方便,要是能让狗蛋帮我去打听我哥的事,这样就省去了很多麻烦。

于是,我也就多管闲事了一回,自己一个人默默的跟着他们,去了火车站附近的派出所。

在派出所见到我的那瞬,狗蛋仿佛看见了自己过世母亲那般激动,声泪俱下啊,我也能体会他当时的心情,知道在异地他乡的遇到一个熟人不容易,而且,他主要是希望我能替他作证,证明他在村里是良民,还想让我保释他出去,他说,只要我能救他出去,往后一切都听我的,我就是他再生父母,就是他大哥。

看他这样,我也就不忍心拒绝了,况且,狗蛋属于惯犯,警察是准备拘留他的,我看到狗蛋落得这样的下场,不免就想到了自己,我们属于同病相怜的一类,都是无依无靠的无家可归的人,从小就没了父母的狗蛋,日子过的比我还凄惨,我要不帮他,就真没人帮他了。

于是,最后我还是豁了出去,保下了狗蛋,代价就是去了我一万块钱。

从派出所出来,狗蛋还一路骂骂咧咧的,说这帮龟孙子太黑了,他加起来都没偷到这么多钱呢,我被他搞得无语了,直接就打断他,问道:“狗蛋,我想问你,我哥现在在村里么?”

狗蛋听到我的话,这才止住了他的骂声,看着我,说道:“没呀,我都准备问你呢,你哥上次出去找你后,就一直没回来啊!”

我一听,心立马凉了一大截,其实我隐隐有点感觉,感觉我哥可能不会回家,但我还是不放心,想回家来探个究竟,可没想到,他真的没回来,这让我特别的不安。

接着,我又跟狗蛋打听了下我父母的事,狗蛋告诉我,我父母回来有一段时间了,但他们知道我哥出走以后,把责任都算在了我头上,所以,狗蛋劝我别回家,不然我父母得把我活剥了。

虽然知道父母对我的态度依然如初,但总算他们是平安无事了,这就是最好的,我也清楚,小玥说到做到了,她当初确实没有报警,而且她还遵守承诺救出了我父母,这让我对她多了份感激之情。

不过,我人都到这里来了,不回家看看也说不过去,虽说村里没谁欢迎我,但我还是想去看看我过世的奶奶,想看看自己从小长大的地方。

于是,在这一天,我和狗蛋一起,直接躲回了村子里。

狗蛋带着我,找到了我奶奶的坟地,就是一个小小的土包子,没有墓碑什么都没有,想起我那佝偻的奶奶,一生操劳,最后就住进了这么简陋的一个土包子,我的眼泪就忍不住唰唰掉了下来,作为孙子,我没有尽孝,在她活着的时候,我没有做的足够好,到她死了,我也是第一次来看她,我真的很伤心很难过。

伤心归伤心,但面对奶奶的小土坟,我的心意却更加明确了,我不想和奶奶一样,一辈子窝在小山村,最后默默无闻的归天,我宁愿轰轰烈烈的死,也不甘于平静的活,更不想活的太憋屈,不想走到哪里都任人欺辱,我要改变,从骨子里的改变,我发誓,我再也不会是那个胆小如鼠只想安稳度日的葛天了。

离开坟地,我让狗蛋帮忙打听打听我哥的去向,看看有没人知道他的下落,但最后得到的消息还是,没有消息,没人知道我哥现在在哪,为这,我不安的心更是陷入了深深的自责。

狗蛋看出了我的难过,他立马和我说,他有一个哥儿们就在我读大学的那个城市,待好几年了都,估计认识一些人,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找他,打听打听我哥的下落。

一听到那个城市,我马上回说,先不用了,暂时不急。其实,我只是不想让他知道我在那个城市遭遇的不堪,我也不能立即原样返回,要回去,至少得变个样子,有点底气的时候,再回。

最终,我和狗蛋还是回到了自己家乡的城里,在这里,我跟狗蛋说出了我心中的想法,我说,我想改变,想变成一个看起来不弱的男人,我让他带我去纹个身。

狗蛋听到这个,差点笑岔气了,他说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弄啥纹身,那东西只能吓唬小孩子用,他说,要变得强悍,不是从外表去搞花样,而是要从本质上改变。

他还以他自己为例,说当一个小偷,最要有的就是一颗狠得下来的心,即使是农民工的钱他也照偷不误,所以,他在小偷届才混的风生水起。他还说,我要是想当一个一看就能唬住人的男人,也必须心狠,道理跟做小偷是一样的,只要你骨子里硬气了,心够狠了,才能真正的改变自己本身的这种书生气质。

狗蛋的话简直让我醍醐灌顶,确实,从前我被欺凌,都是源于我骨子里的软弱,源于我怕事的性格,而我要真正改变的第一步,就是让心狠起来。没想到,狗蛋这样一个文盲小偷,脑袋瓜子还真活,一看就看出了我的问题所在,我想,他以后一定可以帮着我,于是,我不由的问他:“要不往后你就跟我一起,我们一起混出个人样来!”

对这个问题,狗蛋想都没想,一口就答应了,他说在派出所就已经说好了,我永远是他大哥。

这屁话,我肯定不信,我很认真的问他,为什么这么轻易答应跟我一起混。

狗蛋这才笑嘻嘻的跟我说实话,说我的腿竟然好了,穿的也人模狗样了,重要的是,拿出一万块钱救他,眼睛都没眨下,这都说明他跟着我,不会饿着。根据这些,狗蛋说他推断出了,我肯定是遇到贵人了,因为他一眼就看出了我变了不少,好像成熟了一点。

狗蛋的这一席话,更让我确信,这偷鸡摸狗的小子,确实够聪明,有头脑,也有本事,所以,我越发觉得,结交他,准没错。

本身我们是老乡,又都是飘零无靠的人,肯定彼此更懂得体谅对方,再说,我知道狗蛋这人,心肠是不坏的,做人也有他的原则,要不是小时候就没了父母,他也不用落得靠偷来养活自己,如果不偷,他恐怕早就饿死了,而且,他说过,不到没钱的时候,他绝不会去偷。

当然,我跟他说了,和我在一起的条件,就是不能再去偷,狗蛋立马跟我保证,只要跟着我不会饿到,他绝对不再去偷了。

晚上,他把我带去了他住的地方,这是一个破旧的贫民窟,租金特便宜,狗蛋还是跟人合租的,这个人,皮肤黝黑,身体壮实,狗蛋说,这人其实是他的同行,叫牛坟,外号牛粪,他们两个轮班上岗,狗蛋负责白天,牛粪负责晚上,人称他们,黑白双煞。

牛粪也是个灵光的人,他听狗蛋说投奔我可以有吃的,有烟抽,马上就答应跟我们一起混,这一下,我就多出了两个兄弟,突然感觉,自己前途无限啊!

从这以后,我和他们开始了我的改变之路,知道我弱点的狗蛋,想尽了各种办法对症下药,促使我尽快改变。他带我去很多种场合,见识一些打架斗殴,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的事,让我看着学。

当然,他还会带我亲身历练,他说我这人说话走路啥的总是没底气,这点必须彻底的改改。

所以,他先是带我去小学门口,对小学生进行恐吓敲诈,一开始,没一个怕我的,有的还敢骂我神经病,有的直接不鸟我,我顿时觉得自己不是假的没用,是真的没用,连小学生都唬不住。

意识到这点以后,我更加努力的去琢磨,去试着改变,在狗蛋的悉心调教下,我终于慢慢悟出来了,那种用眼神传递出来的威严,以及骨子里透露出的气势,人可以没有强大武力啥的,但必须时刻保持超乎自我的自信。

他还跟我打比方,问我小偷和强盗有什么区别,我说我不知道。

他就解释说,拿上武器的小偷就是强盗!

同一个人,如何由小偷蜕变成强盗,那就是,你敢打,敢狠,敢做。

我不笨,狗蛋教我的道理,我很快就了解透彻了,也亲身试验了,所以,吓唬小学生这一关,我过了,他们有的被我吓跑,有的被我吓哭了,有的给我乖乖送上钱,当然,钱我不会要。

完虐了小学生,我开始把矛头对准了初中生,高中生,慢慢的,我的状态,逐渐的改变着,并且卓效显著,虽然这个过程中,我们遭受过殴打,也被人谩骂过,还吃过很多教训,但我过的很充实,很带劲,不断的跌倒再不断的爬起,比一蹶不振的感觉来的痛快多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从前那个怂包气质的葛天不见了,全新的葛天诞生了。

现在的我,真有点男人味了,跟着狗蛋,我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学会了打架,但我不认为自己学坏了,而是觉得自己更男人,我的变化,在于我的内里,变狠,变狂,变的有底气,变得很硬气,变得我自己都差点认不出我自己了,感觉灵魂都得到了升华。

在六月底的某一天晚上,我和狗蛋还有牛粪一起吃完夜宵,回家的路上,我们看到了一个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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