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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逢不识君 第四十二章 谁人怜我落魄身

深秋已有些凉,娘亲病的更厉害了,根本离不开榻。本就少的可怜的例银被克扣了大半,全靠阮筠......不对,应该是八岁的傅筠做些绣花活儿抵些银两,才勉维持度日。没钱买上好的药材,没钱买碳,没钱买菜。

冰冷逼仄的小屋里,稀疏苦涩的药渣熬成的汤,清淡粗鄙的饭食......娘亲的病急剧恶化,最终躺在榻上神志不清。每每喂了药或稀饭,不及片刻便吐了出来。

傅筠知道娘亲最喜欢的便是吴婆婆卖的藕粉桂花羹,从前日子不那么拮据的时候,娘亲曾买来给她吃,那定是她吃过最美味的羹了。她掂量了一下荷包里的铜板,咬咬牙还是决定去买一碗羹来试试,果然是有效的,她便连日去买,婆婆卖的羹很实惠,见她可怜,每每还给她装的很多。反正夜里多缝补些,约莫也承担的起,她想。

便是在吴婆婆的摊子那里,傅筠遇到了一个与她年纪相仿的蒙面少年。那日她照例给娘亲喂完桂花羹和药汤,却发现她的香囊不见了。 想来是掏铜板的时候掉了出来,傅筠心下着急,顾不得夜黑风寒便跑了出去。

此时吴婆婆已经收摊了,空荡荡的街头上仅剩的几家摊贩也陆续开始收拾东西。她急的将四周找了一大圈,却什么也没找着。便是这是,那个身着锦衣的少年出现了,那时傅筠尚不知晓他便是嵩阳王府的小世子——沈执归。

沈执归拿着傅筠丢失的香囊在她面前一晃,问道:“你是在找这个么?”

失而复得的喜悦,傅筠激动的跳起来,一连道谢一连去抓香囊。沈执归却很恶劣的一收手,将香囊握在手心里:“我很喜欢这个香囊,卖给我如何?我出这个数。”他伸手比了个一。

“一两?”傅筠一时有些楞,反应过来斩钉截铁的道:“不卖,麻烦还给我。”

沈执归摇摇头,继续比着一:“是一百两。”

“你疯了?”傅筠目瞪口呆。一百两买一个香囊,即便是给宫里进贡的霓裳阁里顶好的绣娘亲绣,也不过这个价格吧?转念一想,估计是哪个府上的大少爷,对市价一无所知,于是她很好心的解释道:“这料子虽然不错,但是值不得那么多钱。你若实在喜欢,二两银子便够了。”

沈执归望着眼前人,兴致更浓。吴婆婆是王府的乳娘,给当今的嵩阳王喂过奶,又带过沈执归几年,本是劳苦功高的,老来应在府里颐养天年的,但婆婆一生勤快惯了,闲不住身子,便在西市摆了摊子卖桂花羹,他也时常来探望。这些日与婆婆叙话,听到最多的就是眼前这个叫傅筠的小姑娘了。

“阿筠这孩子可怜啊,是个庶出的,娘在府里连个名分都没有,日子本就难过,她娘又生了一场大病,除了甜羹什么都吃不进去!哎......你说这老天爷真是不开眼,富人越富,穷人越穷,这冬天啊,怎么过哟!”

“老婆子我说不收她的银子,她又不肯,坚持要付清。哎,是个好姑娘啊,可惜了哟......”

“她就是嘴硬,说不喜欢甜羹,哎,其实我都瞧见了,她肯定是喜欢的。哎,也只能多给她盛一些,也算尽了心意吧......这样有孝心的好孩子,不多了啊!”

诸如此类的沈执归听的多了,就对这个叫阿筠的小姑娘来了兴致,便多留意了些。

沈执归看着眼前倔强的小丫头,咧嘴笑道:“还是第一次见卖东西的人还价的。”他解下腰间鼓鼓囊囊的钱袋,扔到她怀里,转身挥了挥手“收着吧,给你娘买些好点的药材。”

鼓鼓囊囊的钱袋入手,沉到傅筠险些没接住。没敢打开来看,她连忙一阵小跑追上前:“你等等!等等!”拽住沈执归的袖子,她皱着眉头,坚定的摇摇头,“谢谢你的好意,但是这些我不能要。”

沈执归挑眉:“为何?”

“无功不受禄。”

“我买了你的香囊,这是你应得的。”眼看她还要争辩,沈执归连忙道:“你娘不是病的很厉害么,你难道忍心看她受苦?这样吧,多余的钱就当......就当我买下你了,从今往后,你便是我的侍女,可好?”

傅筠咬着嘴巴陷入了纠结。他说的在理,她就能请大夫了,还能买些好药材,娘亲的病就会慢慢好转。可是她再怎么不受待见,也是傅家的女儿啊,轻易许给人家做侍女,岂不是有辱门楣?算了,反正傅家没有一人将她视作亲人,她何必替他们操这个心。

于是她收好了银子,郑重的点点头:“待侍奉娘亲好转了,我便去寻你......对了,你叫什么,我该去哪儿寻你?”

嵩阳王府小世子的名头太响亮了,沈执归带着半张青铜面具就是不想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他指了指空摊处:“我姓沈,我会经常来这儿的,你在这儿就可以寻到我。”

请了大夫,换了好的药材,娘亲的病果然渐渐好转,更被查出已有三个月身孕,在府中的待遇也好了起来。傅筠便有了闲暇,时常往吴婆婆的摊子里坐下吃一碗桂花羹,顺便和沈执归叙叙话。

沈执归虽与她差不多大,眼界却宽广太多,各式各样的新奇玩意儿层出不穷,傅筠同他一块儿时终于有了分孩童该有的天真。

混的熟了,傅筠也就大着胆子戳了戳沈执归左半边脸上戴着的青铜面具,冷的她一哆嗦,她收回手歪着脑袋问道:“公子,你为什么一直要戴着面具啊?寒冬腊月的,不冷么?”

沈执归有意逗她,故作正经的压低声音:“其实,我是江湖中极负盛名的杀手,因为仇家太多,怕被认出来,所以才......”他话还没说完,就被傅筠一手捂住嘴,只见她小心翼翼的左顾右盼,确定没人在看他们才放下心来,长长吁出一口气,也压低声音道:“你小声点啊!万一被你的仇家听见了怎么办!”

沈执归被她紧张兮兮的模样逗乐了,勉力忍着笑,问道:“你不怕我么?”

傅筠收回手,眨眨眼:“我怕你做什么?你又不会伤害我。可是,你明明看上去比我还小诶,怎么会是杀手?”看到沈执归忍俊不禁的模样,她这才反应过来,气的跺脚起身,“公子你又唬我!不理你了!”

沈执归连忙忍了笑去拉她:“谁叫你那么笨,我不多唬唬你让你变聪明点,万一日后被人骗走了呢?”

傅筠噘着嘴哼了一声:“才不会呢,我聪明着呢。”她犹觉得不甘心,愤愤的碎碎念叨着:“才不会被别人骗走呢,才不跟别人讲话呢......”

“好啦好啦,是我不对,阿筠不生气,公子请你吃桂花羹好不好?”

“哼!”

“哎呀,看来桂花羹不好使了。”沈执归微耸肩。

吴婆婆笑着端上两碗热气腾腾的桂花羹和一盘糕点,顺势轻轻一敲沈执归的头:“你每次欺负阿筠都拿桂花羹来哄,次数多了,自然不好使了。”

“我哪有经常欺负她......是她太笨了,总是上当。”沈执归嘻嘻笑着,毫无愧色,伸手去扯吴婆婆的衣角,“婆婆,你帮帮我嘛。”

“你呀!还是这个性子。”吴婆婆弯下腰,凑到他耳边,轻声道,“东市有灯会,你带阿筠去逛逛吧,见了灯会她保管开心。”

“这个好呀!我怎么没想到!”沈执归迅速的吃完一碗羹,拉着傅筠就走,冲吴婆婆挥了挥手,“婆婆,我们先走了。”

可怜傅筠刚把羹吃完,还来不及擦嘴,就被扯着一路钻进人群里。“放手!”她颇有些生气的徒劳挣扎了片刻,发现众多人目光怪异的瞧着他们,她这才住嘴,安安分分的跟在沈执归后面,皱着眉头道,“这是要去哪儿?我该要回家了,再晚了娘该担心了。”

“带你去好玩的地方,放心,不会太晚的。”

远远望去,东市花灯高挑、红烛泣泪,映照着来来往往的鸦鬓华服、香影玉骨。人声鼎沸处,各式杂耍看的人眼花缭乱。沈执归挑了个鱼戏莲花式的花灯递给傅筠,领着她一路将灯会逛了个遍。

傅筠从前只往街上小摊卖过针线活,从不曾得闲好好逛一逛,如今同沈执归玩的不亦乐乎,将时辰抛诸脑后。

及至月朗云舒、明星灿烂,二人才依依不舍的分别。傅筠偷偷溜回小院时,被一直守着的娘亲逮了个正着,不免挨了一顿训,还被勒令五日不许出门。她闷闷不乐的在家中呆了五日,时常走神。白日里绣花时总不仔细扎了手,夜里翻来覆去难以入眠。

莲花灯燃尽了灯油,傅筠添油时,一个恍惚手抖,黑黄油腻的灯油浸透了灯罩,她还全然不知,自顾将灯芯点燃。火舌跳跃二起,顺着灯油一路蔓延,眨眼间火势怦然变大,乱舞的火光即刻便吞噬了整个花灯。

火苗燎过提灯的手,一阵火辣辣的疼。傅筠这才反应过来,叫了一声松开手,眼睁睁看着灯罩上所绘的粉嫩荷花和金红的锦鲤在火海中绚烂。

红艳艳的火光中,她仿佛看见荷花展瓣,锦鲤甩尾,一眨眼,却只剩一堆灰烬。她有些难过,守着一堆灰坐了许久,一阵风来,卷的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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