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呆着有些闷,下午的时候,林云星决定出去走走。
她来到这里这么长时间,还没有好好看看呢。
七十年代的军区大院,军装、岗哨、练兵、绿卡车,还有夕阳下孩童恣意玩耍的笑颜。
作为一名设计师,在引领潮流之时,各种服装元素还有对时尚的敏锐嗅觉总是让他们的目光放在国际前沿,且经常的回望过去。复古,永远都是流行元素一个鲜明的设计思路。
印象中那一身朝气蓬勃又英气飒飒的绿军装,最为朴实的设计,穿着总有一股精神劲儿。
林云星翻开衣柜,找了半天,总算在压箱底找出了一件,还附带着一款军帽,心中更是满意。
军装看起来还像是新的,颜色为国防绿。用手捏捏,还是的确良的料子。
要弄这样一套军装,也不是容易的事。这便是这个年代顶尖的名牌儿了,多少想穿军装又不甘落伍的孩子央求着家里人给他购买市面上的仿制军上衣,但在许多人看来这与如今穿假冒的劣质“名牌”服装无异。
林云星美滋滋地穿上了军上衣,将衣角抹平,又整整衣领,对着镜子转了个圈,着实被自己美了一下。
然后郑重其事地戴上了军帽。戴军帽可是很有讲究的,要戴得好看、戴得酷,需要先把帽子上面的接缝处尽量撑起来。这样还不行的话,林云星还有一个小诀窍,找些硬纸壳或报纸,在帽子里边垫上一圈,帽子就撑不起来了。
用手捏了半天,再戴在头上,便有模有样的。
出门前她还特地给自己编了两条麻花辫、穿上了草绿色解放鞋,脚步轻快的出了门。
出了门,迎着东方的朝阳,走在林荫小道上。树叶缝隙中打下斑驳的光影,衬得林云星一张小脸越发的明亮。
从她旁边经过的人,起初还没留意,渐渐的都反应过来。
同在一个军区大院,许多人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即便没什么深交,对对方的底子也都是清楚的。
林云星也感觉到了有几个人在窃窃私语,偶尔还指指自己。
她没有多想,而是迈着轻快的步子往军营训练的方向走去。
陆建舟带兵会是什么样的呢?
那个淡漠的男人,对着一群热血的士兵们,应该会流露出不一样的神情来吧。
记忆中,林云星似乎很讨厌陆建舟一天到晚都泡在军营里,每日和泥水臭汗打交道。她喜欢书香门第的大家公子,每日听听戏谈谈诗词,最好还是那种会弹钢琴的绅士男子。
但不可否认,林云星喜欢着陆建舟。哪怕不是她理想中的男人,但这个男人很有魅力、很多女人都喜欢他。
他是她的,其她女人都别宵想!
最重要的是她只有陆建舟了。
如果连他都失去了,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
林云星摇摇头,叹了口气。在现代她也是看尽了人事,对于女人的那点心思不敢说全懂,至少也能懂上个七八分。
林云星绑着陆建舟,除了喜欢,更多的还是要维持住自己的那份优越感。家道中落的千金大小姐,最怕的就是别人不屑和鄙视的目光。也只有在陆建舟这里,她才依然觉得自己是其她人比不上的。
她承认,是有些心疼这个叫陆建舟的男人。
或许是见识了太多功利现实又以自己为先的男人,当陆建舟一跃入她的眼帘,她就被他身上的正气还有隐忍给打动了。
谈不上多余的情绪,只是一想到陆建舟与这具身体的关系,心里就升出一股微妙的感觉。
想要拂开面纱,去了解这个人,仅此而已。
“哟,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我们的林大小姐!”
正前方,有三个女人穿着汗衫、端着面盆挡住了她的去路。
打头那个叫方瑶,和林云星最不对盘,见了面总会吵上几句。
这会儿看到林云星,很快的嘲讽便来了。
“有些女人啊,就是矫情。家里早就败落了,还当自己是千金大小姐呢,装什么大尾巴狼!”
“就是,还霸着陆营长不放,一哭二闹三上吊。”
“哈哈哈,我听说前些日子陆营长把她给打了,她在家躺了好几天呢。”
“咱们的陆营长也真是可怜,多好的男人,怎么就摊上这么一位大小姐,像狗皮膏药似的,甩都甩不掉。”
“诶哟哟,我听说这男人一对女人动手,那说明感情就要完了。能逼得陆营长动手,林大小姐也很有本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