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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相不为妃 第十四章 故人相见路遥遥

一人一马在月光下对站着,那公子面目清冷,看不出喜怒,平静如水的眸子静静的注视着马上的壮汉,而那络腮胡子的汉子似乎也对这瘦弱公子很有兴趣,竟忘记了匆匆赶路的缘由,为他止住了马蹄。

书上所说的萍水相逢,大致指的就是这样的事情,不需要过多的言语,只需看一眼,你就知道,这人将会在你的人生中留下足迹。

此刻,萧盛就有这样的感觉。他纵马一生,还没有哪个人能让他觉得如此心平气和。饶是他身后跟着的人,也觉得他此刻不同以往,好似着了魔一般。搁了平日,他哪里会和陌生人说这么许多话,不一掌拍出去就算不错了。

牛头将军萧盛便是他了。

如今他在此处停下,身后的士兵看着近在眼前的洛州城,也是万万不敢多说一个字的。生怕他一生气就拆卸了自己的胳膊腿儿,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萧盛今日便是奉了二皇子慕文远的命令入城,慕文远在军中磨练了一年,这帮将士也十分遵从于他,萧盛所带的驻军三万人,便是驻扎在这浏河北面玉渡山的军队,也是离洛州城最近的军队了。说句大逆不道的话,他若是想造反,那可真真是方便极了。

各方势力都想拉拢他,可他偏偏是个榆木脑袋,只对皇上尽忠,谁多说一个歪字儿,都会被他打出军营。这牛脾气也不怪他,他们萧家人都是如此,做事一根筋,忠勇之辈,永远是忠字第一位。

他对谁都如此,大家也就都不再打他军队的注意,更何况,他身后还有一个萧家做后盾,谁人敢动,莫不说他和他父亲手里的兵权就吓坏了人,更甚有传言说,他萧家有一支无影军队,所向披靡。九州开国之时曾经横扫各族,统一了北方一带,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无人见过那无影军队的铁蹄,只是代代相传下来,那军队早就成了万民所倚靠的神军。

听得他这般问了,冯虚展颜,那笑容在月光下好似仙人一般,衬得那双清目更加明亮,清澈如川水的声音响在众人耳畔,“壮士多虑了,洛州城一片好春色,喜人的紧,无半点要事可言。”

也是此次二皇子传令传的紧,他又看这公子不入城,心里打了鼓,听他这般说,也就放下了心。打量着他三人,“公子只三人露宿野外,会否不安全?不如在下派人留下保护你们。”

此言一出,他身后的将士差点掉下马去,副军头王虎在心中嘀咕,奶奶滴神,这今儿刮的什么邪风,阎王爷竟然会关心人了不成?又伸出头瞧了瞧冯虚那俊美的面庞,难不成老大是看中了这小子的好皮相?那可就更不行了,虽然洛州也有许多贵人好男风,可老大家中已然有了个母老虎,这事儿要是被知道了,啧啧…那可不得了。

他只想着,不知道这公子会不会答应,毕竟这入了夜的山可不好住人,就算离得城再近,也是城外不是。

那人微微点了点头,“多谢壮士大义,不必费心,夜深路不好走,壮士有急事要赴约,还是早些赶路的好。”他说的字字在理,滴水不漏。

萧盛见他如此,只道他人看的清明,心眼是顶好的,“公子保重,后会有期。”想他萧盛长这么大,连孩子都已然会牙牙学语,这般对一个人好奇还是第一次。

纵马飞奔而去,又回身看了看那公子,俊逸的身影站在路边,好似是赏月,又好似轻吟,心中只道,洛州何时出了一个这般灵秀的人物,回去可要打听打听,若是没娶亲,就替妹子萧芙提个亲,不,就算是娶亲了,也要绑了回来。

听得马蹄声渐远,白芷才放下了抓着慕君浩的手,继续挑着火丝,好像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

而慕君浩此刻早已被那布上的香味儿引得睡意蒙蒙,昏睡了过去。

冯虚还是静静的站在那儿,“怎的这么慢!”他好似是在等人,白芷却是瞧也不瞧他,从那日他决定带着常山和她北上的时候,白芷就明白冯虚是要做些大事了,往皇城走的路上,白芷就常常看到公子发呆,然后站在某处,嘴里念叨,怎的这么慢。

公子是有见识的人,他的心思常人猜不透,白芷懒得猜,若是冯虚做的每件事,她都要猜个缘由结果,怕是她早已愁得白发满头了。

冯虚让她做什么,她就去做,让她看什么,她就去看,也许这个叫愚忠,可是白芷全心全意的信任着冯虚,冯虚,不会错。

夜空更加静了,连树林中的虫鸣也小了几分,想来,就连躲在深处的熊瞎子也该睡了。

冯虚双眼直直的盯着东北边的小路,嘴角上扬,“来了。”

白芷这才抬了头去看,见的那小路上摇摇晃晃的走来一醉鬼。说他是醉鬼,是因为那半里外就能闻到的呛人酒气,也是因为他摇摇晃晃的姿态。

饶是冯虚这般能忍的人也止不住蹙眉,吩咐白芷道,“点了二皇子的睡穴,莫要被呛死了。”

白芷哎了一声,就照做了。

“天河依安江水起,酒仙套,酒半壶,酒酒…”他愣了愣,“后面是什么来着?”

“酒醉人心,酒随人走。”冯虚喃喃的吟着。

那人好似这才看到他,拎着酒壶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冯虚不闪不躲,就那般静静的瞧着他,那人浓眉大眼,厚厚的嘴唇似乎是粘在鼻子下面,说是丑陋倒也谈不上,可是,也没有好看到哪儿去。和冯虚一比,简直连污泥也不如。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却有一副好嗓子,就是他刚才念的那句,也带着沙哑的磁音,就像是酒醉情人的呢喃。

江湖人都叫他金嗓子,世人眼中,他不过是个普通的江湖说书人,可就是这个相貌平庸的醉鬼,十年前凭着一首小调,引得江南第一花魁娇素娘倾心于他,两人当即结为夫妻,当时盛传已久。

那时候,冯虚已然开始了流浪的日子,可是听得这话,他不禁笑了笑,看来这个远门的叔父过的不错。

冯虚只是小时候见过他一次,只那一次,就够他印象深刻。有谁会抓了别人家的孩子就往酒缸里扔,也就是他这般的酒罐子才做得出来。不过,也多亏了他,冯虚差点腻死在那缸陈年花酿中,也因此,练就了千杯不醉的好本领。

“你!有点面熟啊。”金嗓子刘墉如是看着他,脑子里好似一团浆糊,这人好生面熟,他是谁?是钱庄催债的?倒不像,是素娘以前的小白脸,岁数也年轻了些,他长得倒是人模人样的,要是早个二十年,龙二郎倒是和他有一拼,龙!

他眼睛倏地睁大,指着冯虚好似活见鬼了一般,往后退了几步,噗通,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双唇上下动着,牙齿也打着颤,好似一句话也不会说了。

冯虚眸色淡淡的,让他相信自己还活着,确实不是易事,当年那场火烧的太久了,以至于后来的五年,龙家堡的土地上,寸草不生。

他不急,他给他时间。

风声忽然变得急促,从两人身边吹过,又慢了下来,一阵夜风飘过,刘墉忽的仰天大笑起来,“苍天有眼,苍天有眼啊!哈哈哈…我顶着这榆木脑壳苟活了十多年,总算是不亏,不愧。”

这般癫狂的样子让人不禁咂舌,这人还是当年那个口吐玄黄,知晓天下的金嗓子吗?长发散乱,面目不清,只那一双虎瞳大眼格外骇人,他跪了下去,朝着西边磕了两个响头,嘴里叽里咕噜不知道说些什么。

随即站起身,顾不得拍身上的土,看了看白芷,拉着冯虚就要走,白芷急忙站起身,冯虚拉了拉他的衣袖,“还有些兔子肉下酒。”

闻言,他突地止住了步子,斜眼眯了冯虚一眼,“混蛋小子,不早说。”

冯虚冲着白芷点点头,白芷把刚才包好的兔子腿儿拿了出来,这才明白,原来公子竟然料到他会到这儿来,提前就把肉备好了,当真是神了不成?

那人狼吞虎咽的吃了肉,抹了嘴,“真真是饿坏了我,多少天没有吃的肉星儿了。”

白芷不禁打量起他的衣着来,半挽的裤脚露出里面乌黑的脚踝,一双布鞋早已破了洞,身上披着的麻布衣服还不知是从哪里扯来的,这身装扮,饶是大街上的乞丐也比他好了不知多少。

冯虚算得他吃穿紧张,婆媳一死,他便整日流浪,放纵酒色,可未成想,竟然到了如此地步。

“叔父慢吃,洛州城的吃食可多的很,白芷。”冯虚如此吩咐着,白芷自然知道他这就是要给钱的意思,翻开包袱,冯虚幽幽的说了句,“要正通的那两张。”

白芷惊愕,公子竟然是要,把三皇子给的两张千两大票都给了这人吗?心中不舍,本还想着用这钱给公子置办些好衣料,这洛州可不比乡下啊。但是冯虚吩咐了,她不能不从。好在他们还有以往存下的几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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