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醒过来,天已经亮了。身下不再是平坦的小木车,而是坚硬的地板。
坐了起来,眼前是一面墙壁,无路可行,身后是一条能容纳两个自己并行的小巷。
感觉手里拿着什么,低头一看,一手握着一枚以前从未见过的银币,一手握着一个装着面包的袋子;而那个买下自己的新主人,却不知道去了哪里。
刚刚没留意到身上有什么变化,恍然大悟地看了看双脚和手臂。
原本裸露的身体和竟然换上一套衣服,那条被鲜血染红色蓝色短裤已不知到哪,穿着的是一条从未见过的质地的裤子。
丹尼尔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昨晚梦里听见新主人说的那番话,一觉睡醒,竟然身处不知名地方,还穿着一套很舒适的衣服。
身上的痛楚竟然消失,捋起衣袖察看昨天的伤痕,竟然一条也不见;不相信地摸着瘦弱的脸庞,似乎比以前还要光滑,哪有昨天被鲁伯特留下印记的样子。
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从袋里拿出一个面包,一边吃一边向外面走去。走出无人的小巷,映入眼球的是与以前不同的建筑物,这些建筑物都是瓦砖铺顶,两层高,路人的衣服都不再是兽皮制成,和自己穿的衣服差不多。
一位行人走过,丹尼尔刚想叫住他问清楚这究竟是怎么样的地方。不远处传来吵杂的叫喊声,行人争先恐后地向同一方向跑去,那些开门做生意的店铺看见情形,管不得店里的客人是否离去,马上关进大门,不知在害怕什么。
走到路中央顺着他们过来的方向看去,想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为什么人们都要跑走。
不一会儿,只听见铠甲的撞击声。看清楚一点,是一头足有一层楼高的火红色大蜥蜴。那些鳞片密集而看似松散,只有一条凌接入皮肤,每动一下,鳞片就撞击一次,口中还喷出炙热的火焰。火焰的高温,似乎放一块肉下去,就会被烤熟一样。
丹尼尔被吓了一跳,虽然以前看过类色的动物,可那些动物的体形只有自己一半的身高,现在这只竟然比自己还要大上不知多少倍。
他一边低头自言“斗气与魔法的世界究竟是怎样的?这又是什么巨型怪物?怎么还会喷火。”一边想转身逃跑,可发现双腿竟然不听使唤,无论怎么使劲,就是不肯动弹一下。
此时,大蜥蜴已经跑到他的面前,仅差几米,随便张开嘴巴,随意地喷出火焰都能烧到他。
现在跑也不是不跑也不是,惊恐地抬头看着这只大蜥蜴,那双拳头大小的火红色双眼死死盯着自己,鼻孔喷出炙热的气雾。
大蜥蜴背上走出一位少年,约十一二岁。他站在蜥蜴得头上俯身凝视丹尼尔,高声问道“你不怕我的‘火火’?”
“怕,只是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想跑的时候,双腿却不停使唤,现在想跑,这头大怪物迈前一步,我得跑十多步,根本逃不了。”丹尼尔身体害怕的颤抖,如实回答。“既然我逃不了,逃也要死不逃也要死,你杀了我吧。”
他昨天才庆幸遇到新主人,一切都在好转。没想到一睡醒,就要被这巨大的怪物烧死或者踩死。忽然想到,新主人让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就是要让这怪物杀死自己。自己说过,为主人做什么都在所不辞。大着胆子,挺起胸膛看着这怪物和它上面那比自己大几岁的少年。
“你不认识火火?我怎么没见过你?你刚来俄斯镇吗?”
“恩,今天刚到这里,什么都不知道。”
“也对,怪不得你还在这等我,他们都跑光了。”少年道,“我叫史密斯,史密斯·贝克汉姆。你呢?”
“丹尼尔。我没有姓。”
丹尼尔从小就被赋予这个名字,奴隶没有姓,只需有一个代号便可。
“怎么会有人没有姓?真奇怪。”史密斯哪管丹尼尔有没有姓,在他眼里所有人都是自己的玩具,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不管了,我让你跑,过一会儿再追你。”
“我为什么要跑?既然都要死,我跑不过这只大怪物,况且我连这的路都不知道,能逃到哪去?,我不想跑。”丹尼尔还是害怕,不过他不想做无谓的挣扎。既然新主人把自己放到这里,被杀死也认命了。
“为什么?……嘿嘿,轮不到你问为什么。”史密斯笑着用手摸了摸火火的脑袋,火火很听话的微张小嘴,一道火焰从嘴里喷出。火势可不像刚刚那么小,整条火焰足有几米长,把丹尼尔得脸烧黑。
丹尼尔看见火火嘴巴喷出的火焰,被吓了一跳;白皙得连被火火的火焰熏得黑乎乎,若现在是晚上,没张开眼睛,恐怕真没人能看见他。
见火焰与自己越来越近,丹尼尔害怕得身子一软,倒在地上;他没发现,他坐的地方已经湿了一地。
“还不跑?你已经没有时间在这发呆了哦!”史密斯对丹尼尔说完,蹲下细声道“等他跑到转角就开始追他。”
丹尼尔马上爬起来逃跑,恨不得自己长出一双翅膀。不时回头望火火已经跑到哪里,“哇,怎么还追我?”丹尼尔一边跑一边回头望着那戏耍着自己的火火。
火火头上的史密斯自豪地说“这是我的地盘,你跑到哪里我都能追到你。”
丹尼尔害怕得卯足全力向前跑,哪管前面有什么,只要向前跑便是。
他的速度忽然减慢,后面追来的火火见丹尼尔突然停下,立马用两只前爪撑着身子,让速度瞬间减慢;可火火的速度是丹尼尔的数十倍,加上它庞大的身子,岂是容易停下的?差不到半米距离,便能把丹尼尔生生撞飞。
丹尼尔转过身,见火火和自己的那点距离,没把他吓得第二泡尿给拉出来。
“你干什么?怎么不跑?”史密斯见丹尼尔停下,满脸怒色叱问丹尼尔。
丹尼尔像是没见到史密斯的脸上,自顾自的问道“这里是你的地盘?你家是不是有很多书?”
“有,干嘛?我家当然有书。只是我不想看而已。”史密斯不耐烦地说,“你到底跑不跑?我还没玩够。”
“带我去你家。”丹尼尔竟然忘了自己的身份,听到史密斯说自己家里有书,用主人的语气对史密斯说道。
说也奇怪,史密斯很听话的指挥火火转身朝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来到一座很大的宅院门前,门前有一块半人高的黑色石头,上面刻着“贝克汉姆侯爵府”。当然,丹尼尔并不懂上面写的是什么。走到火火身旁,仰头看着史密斯问道“上面写的是什么东西?”
“你不懂字吗?上面写的是‘贝克汉姆侯爵府’。”史密斯不耐烦地说完,问道“你到底跑不跑?我还没玩够呢。……诶,你进我家干嘛?赶紧给我跑呀。跑进我家,火火一样会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