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大概就是这样伤人的一个世界,那个叫“惜风语”的作者被他家人伤到,现在又是关忆辰被木嫣伤到自尊。
或许弱者就是应该被践踏,强者践踏着弱者的人格、尊严、幸福往上爬,而弱者只能在下面认命的任人践踏。正如《神予释劫》中写得那样,常人永远对于强者来说永远都是蝼蚁的存在,辰罗即使不愿意认同这点,但还是只能在很多时候看着被强者践踏的蝼蚁,他可以保证自己不去践踏别人,但是别人还是在被践踏着,这一点他永远也改变不了。关忆辰觉得,就算辰罗对强者肆意妄为地践踏有任何不满,他能做的有什么?不过就是发动一场战争把所有的强者灭了,然后换来地是更多炮灰被牺牲,下场和被践踏蝼蚁没有什么区别,即使他取得最后胜利,那个金子塔的法则也是依然存在。
“我不是弱者。”关忆辰的心里只有这个念头很坚定,他不喜欢被践踏,所以他要防御好自己,而防御的最好方法就是攻击。
走进了篮球场里面,关忆辰就看到唯一一个没有人斗球的篮球场,里面显得很空旷。入口的铁网上挂着“斗牛场”三个字,它的意思并不是说这里是用来进行三对三篮球(俗称斗牛)的,这里的斗牛指地是斗牛士和蛮牛之间用生命拼搏的场地。
至于关忆辰和血牛谁是斗牛士谁是蛮牛已经没有什么争论的价值,因为没有人会在意这点,他们想看到的是两人厮杀后只剩下一个人的画面。
关忆辰走入篮球场内,这和其他的场地一样是半场式篮球场,周围是铁丝网构建的牢笼,等待关忆辰哈血牛被关在里面乎搏。这就是真正的街头篮球,它是暴力的代表,将篮球升华到不再是运动而是战斗,这里拥有着无限可能的球员,上天赋予了他们另类的天赋,但是也无情地将他们抛弃在了街头的各个角落
望着不远处一个改装的集装箱,在那里面也许就是血牛的行宫,另外就是还有一个集装箱被改成了小卖部树立在血牛住处的旁边。这个血牛篮球场的占地面积是很大的,用铁网围成了一个巨大的篮球狂欢处,里面再用同样的铁网圈出一个个单独的篮球场。
那两个集装箱是是所在的地方是被圈出来最大的地方,它坐落在整个斗牛场的正中间,让其他的小篮球场都围绕着它,它就是一个巨大的广场,那里到处是身穿奇装异服的“杀马特”和穿着宽松Hip-Hop服饰的人。他们就像是被社会抛弃的残渣一样,聚集在一起随着光场的音乐疯狂地跳着街舞,有的更离谱的是一对对男女身体纠缠在一起随着音乐摆动,不过那些男女的表演却没有贴身舞应有的优美,谁看了都会说“这群狗男女,光天化日之下……”
关忆辰隔着一层铁网观察着里面的世界,那个世界现在是接纳不了他的,但对于这里的人来说,关忆辰其实充当得是一个侵略者的角色。正统篮球手看不起街头篮球员,贾森·威廉姆斯曾说过一句话:“世上最被过分吹嘘的球员就是那些所谓的‘街头篮球传奇人物,因为他们只在街坊邻居打过球,又没有比赛攻守统计,谁知道他们真正身手与表现如何?他们是过度被神话的一群。”
而对于街头出身的篮球员来说,那些从小接触的是正统篮球的人只只不过是一些打贵族篮球出身的,全靠着各种规则保护着他们的身体,而不是像街头篮球员一样硬碰硬。
对于关忆辰来说,他从来没有对街头篮球有什么歧视地念头,否则他也不会去将花式运球掌握到炉火纯青了,虽然他的花式运球已经没有了街头篮球应该具有的霸气和野性。也许这是关忆辰人生第一次真正近距离接触街头篮球,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能从电脑视频中接触。
之所以关忆辰能够判断出那两个集装箱都是做什么的,是因为其中一个集装箱有一个可以自由开关支撑起来的窗口,里面一个漂亮的前卫美眉往窗口台上放了一瓶瓶饮料,而且集装箱前面还有几张桌子,更明显的便是集装箱上面“小卖部”字样的三个霓虹灯,因为位于高架桥下,现在已经和篮球场里的照明灯亮了起来。而另一个集装箱更霸气,直接在上面刷了一个牛头标志,还有斗大的“血牛”俩字,明摆了是人家的“办公室”。
刚才那个被木嫣要求找血牛的那个杀马特直冲冲地跑进了集装箱里,看来血牛在里面是不争的事实了。关忆辰左右观察了一下,发现这里的人其实并不是都是杀马特,还有朋克等等,总之任何在街上招来回头率的这里应有尽有。
很快,那个“杀马特”就从集装箱里面出来,直接把广场上的低音炮关上了,然后插上了一个话筒站在广场上吆喝了起来。
“各位,今天有个很不怕死的人过来挑战血牛,大家觉不觉得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是不是有点自不量力了?”
那个杀马特将话筒对准下面的人,下面的人异口同声地回答:是!!”
“尼玛!”关忆辰都有点想过去把那杀马特的头发全剪下来,谁让他的头发这么浪费发胶,不过他还是非常不满人家这么贬低他。
“咱们的血牛殿下已经同意了!咱们今天可以见证一场篮球奇迹的发生,同时也要感谢这个找死的货,因为有他自不量力地让血牛殿下出动了!”
“血牛!!!”
“血牛!!!”
……
整个光场顿时笼罩在沸腾的欢呼声中,这阵势估计挑战者还没打呢就小输在气势上了,关忆辰估计他走上前去换来得一定是一阵唏嘘。
关忆辰听到集装箱后面穿来了摩托车咆哮的声音,听这种声音估计应该是公路赛车。果不其然,咆哮声到最大分贝的时候,一辆黑色BMW R 1200 RT从集装箱后面行驶而出,在广场上绕了一圈后停在了广场正中间。
摩托车上只有一个驾驶员,他一伸手便顿时让全场安静了下来。亏关忆辰还猜测会不会血牛站在后面风骚地对广场上的人挥手什么的,不过现在看来,如果驾驶员不是血牛的话,那这个表演整个就一蛋疼的开场。
驾驶员将自己与摩托车同样拉风的头盔取了下来,露出了一个路人甲的脸。
“这货是血牛?”关忆辰不知道是自己眼睛出问题了还是说这货其实真的是个龙套,反正关忆辰是打死也不愿意承认血牛长这德行。按照他猜测的样子,血牛应该是一个一身疙瘩肉,留一个不长的头发却染了一头颜色的发型,耳朵上再打上一排耳钉耳环,必要时还可以挂上几个嘴环……好吧,关忆辰脑补的血牛是以“大虫”罗德曼为原型的。
这个摘下头盔的人长了长悲催小白领的脸,头发也是老土不过的三七分,怎么也想不透这家伙会是所谓的血牛,不过人不可貌相,关忆辰还是打算继续观察一下。
一个路人甲接着脱下了自己同样老土的皮衣,结果他右边的手臂肩头上却有一个血红的牛头刺青,不过关忆辰却还不知道那个刺青是什么意思。
路人甲缓缓地举起自己的右手,然后飞快地打了一个响指,顿时全场就炸开了锅。
“血牛!!!!”
“血牛!!!!”
“血牛!!!!”
……
“尼玛,还真是本人。”关忆辰一个列崴,差点没倒在地上,结果这个路人甲还真的是大名鼎鼎的血牛,居然长成了这副德行。
血牛又伸手打了一个响指,顿时又是全场一瞬间鸦雀无声。这种如此装逼的作风估计也只有《网球王子》里那个迹部能有得一拼,关忆辰甚至在心里画个圈圈诅咒刚才为什么血牛不摩托车轮胎打滑或者是头盔取不下来。
血牛走向刚才拿着话筒的杀马特,从他手里接过了话筒说:“我很高兴有人过来挑战我,我已经很久没有接到挑战了,对于这位朋友,我很希望咱们今天可以以球会友。另外,我今天高兴,所以我可以让你赢五球便算你胜利,而我还是一样十球才算赢。那么,请这位朋友登场吧。”
人家既然都要你登场了,你当然没必要继续呆下去了,关忆辰抓住铁网就向上爬去,然后爬到上面时一个翻身潇洒地跳了下去。
关忆辰自认为自己的动作很潇洒,也不知道具体是不是真的很潇洒,不过他的潇洒却因为他落地后起身没有稳定好身体而歪了几下后就烟消云散了。
就关忆辰这丝毫不讨巧的登场方式换来了全场地倒喝声,有的人甚至连倒喝都懒得弄,直接用了一个“切~”,还故意拉长了尾音,简直就是明了白地在对关忆辰鄙视。
“你好,我是血牛,欢迎你来挑战我,我希望这场挑战后我们就是朋友了。朋友你怎么称呼?”血牛走到关忆辰面前伸出了手掌,虽然血牛本人看到来挑战他的居然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感到不可思议,但还是客套地伸出了手。
关忆辰握了上去,淡淡一笑:“关忆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