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当兵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
当兵却是很磨练人,妖小妖小时候的愿望就是做一名军人,后来体检什么的都合格了,名额却被人给顶了,当时他还郁闷了好一阵儿呢,但没过多久就想通了,这事儿既然都能顶,那就意味着变了味道,那去不去又有何妨呢。
其实妖小妖向往军旅生活,最主要的是想要过集体生活,那时候他高中毕业,已经离开孤儿院五年之久,所以很怀念,也很渴望有那样一个大家庭可以容纳自己,但事与愿违,他最后成了一个野鸡大学的毕业生。
但妖小妖的人生也就此转折,他接触到了游戏,并认识了公瑾这个哥们儿,他的第一个游戏头盔就是公瑾赞助的。
看着一桌子的人,看着他们的笑容,妖小妖的心头暖暖的,这不就是自己一直以来想要的生活吗!这一刻,妖小妖仿佛回到了儿时,那时候干爹还很年轻,每天都会骑着三轮车去菜市场买菜,那时候孩子们最愿意过的就是星期日,因为那天有肉吃,虽然是肥肉,但对见不了几顿荤腥的孩子们来说,那肥肉片咬在嘴里的感觉是最幸福的。
“来,红烧肉!”
妖小妖将手中的盘子放到桌子上,看着一大桌子嘻嘻哈哈的人,说道:“别只顾着吃啊,怎么也得给我点小费不是?”
公瑾哈哈一笑,道:“小初,你快啃他一口~”
阿初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虽然有过那么一次碰触,但那毕竟是无意的。她此时在想,他们的第一次热吻会在什么样的场景下发生,会是浪漫的烛光晚餐吗,还是圣诞夜的大雪下呢,又或者是天台数星星的时候……
“败家娘们儿,脑补什么呢!”
阿初脸蛋儿通红,竟然低着头扭捏了起来,两只小手正摆弄着t恤的下摆,本来看起来挺强势的御姐形象,竟然在这个时候娇羞无限,看的桌上人非常错愕。最后,还是粉红吊带拍了拍她的头,她才回过神。
“咳咳,这个,那个……”
“什么这个那个的,跟我去拿酒!”
粉红吊带一伸手,便搭着阿初的肩膀走了,这也算是为她解围了,要不然她还真不知道这事儿要怎么解释。
妖小妖刚开始在工地干活的时候,每顿都要喝点的,但后来大家知道他沾酒就吐后,也就不灌他了,但是他今天要喝,不为别的,只为这阔别已久的集体生活。
下了游戏,风花雪月又变成了那个文静的姑娘,而影雪也没有游戏中那么暴力了,看着非常斯文,二人又很巧的坐在一起,看然竟然十分登对,妖小妖心里想,这会不会是阿初有意安排的呢。
刘万福是个大嗓门,不论什么时候说话都跟干仗似的,扯着脖子喊,他上桌之后也没吃多少东西,只顾着喝酒吹牛来着,还讲了妖小妖在工地时与大排档老板女儿李小梦的段子,听的阿初咬牙切齿的。
“小凡人好啊,看见人家小梦学习不好,就主动给人家补课,晚上还顺便接人家放学,我记得有一次,小凡喝多了,晚上就顺便住在了大排档。我跟你们说,小凡在我们工地,那人品是杠杠滴,我那些兄弟都拿他当亲兄弟处,我要是女儿啊,这女婿都跑不了了。”
阿初脸上挂着笑容,眼神儿可变了味道,一只小手放在妖小妖的大腿内侧,一边小声道:“某人不是说沾酒就吐,但怎么也不醉吗?怎么还醉倒在人家姑娘家了,说,晚上在哪儿睡的,有没有干什么?”
“天地良心,我那次不是喝多了,是吃坏肚子了,都拉虚脱了,就算我有那个贼心思,也是力不从心啊!再说了,那会儿丫头才16岁,咱可是守法公民啊,不带诱拐未成年少女的。”妖小妖低声解释着,咸猪手却已经握住了阿初的小手,并无耻的在自己腿上磨蹭了一下。阿初被这个举动闹的又红了脸,只好狠心在妖小妖腿上掐了一下,然后道“告诉你哦,你是我的!”
“那你是谁的?”妖小妖问道。
粉红吊带突然哼哼了一声,道:“你们都是姐姐我的!”她这面说着,怀中的小黑猫也跟着叫了一声,像是在助威一样。
这顿饭吃的有点一发不可收拾了,爷们儿们拿着酒瓶子就不放下了,特别是野蛮骑士团的诸位,这些货平日里就是无酒不欢,哪天晚上不喝个半斤八两的,倒不是因为他们嗜酒,而是因为干活太累了,只有喝了酒才能解乏。
“哥几个,姐几个,老刘我给你们唱个歌吧!”刘万福喝高了,竟然主动提出要唱歌,不知情的纷纷鼓掌,但妖小妖和野蛮骑士团的各位却都一副想死的表情,因为刘万福五音不全,而且只有唱一首歌。
我听见你心中动人的天籁
登上天外云霄的舞台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
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
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
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弯弯的河水从天上来
流向那万紫千红一片海
“什么声音!”
正常唱歌的刘万福突然停了下来,他早年是厂子里面打更的,耳朵特别灵,厂子在他手里,晚上就没丢过东西。
果然,当众人安静下来的时候,便听到了关车门的声音,而且是那种面包车的拉门。
汪汪汪……
外面,驴蛋蛋儿和马蛋蛋儿也突然叫了起来,这两只大黑狗,每晚都守在院子里面,是熟人根本不会咬。
“这么晚了,会是谁?”刘万福疑惑道,妖小妖看向了阿初,后者也摇了摇头。
刘万福突然就醒了就,沉声道:“管他是谁呢,兄弟们,操家伙,这夜黑风高的,肯定没好事儿!”
工作室内有很多运动器材,但就是没什么家伙,厨房里倒是有几把刀,可是这东西最好轻易不要动,弄不好可是要出人命的,这毕竟不是游戏,杀一个人也就掉一级而已,还可以守尸。
“想什么呢,啤酒瓶子招呼!”刘万福抄起两个瓶子道。
妖小妖猜想,如果来人是找麻烦的,那肯定就是王族的人。既然如此,你敢夜闯民宅,老子就敢砍死你狗曰的!想着,妖小妖冲进了厨房,一手提着一把菜刀出来,一边道:“女人都给我上楼,别忘了报警!”
“报警?我看不必了,哥可是很久没有舒展胫骨了!”
这时,公瑾却突然笑了起来,将洁白的衬衫脱掉,里面是一件白色的小背心。这家伙看外表是个柔弱的人,但衣服下面,却是极有线条美的肌肉,看上去非常有爆发力!
“我擦,好基友,你是个练家子啊!”叫兽摸着光头笑道,这也是个魁梧的,打起架来应该不含糊。
“打架你们不行,看天哥给你们表演吧!”
这时,刑天突然站了起来,一把将身上的背心拽了下来,露出了爆发力十足的肌肉块,还有大大小小的刀疤,还有几个伤疤,看着像是像是枪伤!
“这话我可不爱听了天哥,有空咱切磋一下?”公瑾撇嘴道,他长这么大,打架还没怵过谁呢。
“成!”
阿初拉了拉妖小妖的衣服,小声道:“有天哥他们在,你就不要……”
“这事儿不能怂!”妖小妖沉声道,说着,人已经向大门走出,而且很自然的弓身,就像是在游戏中进入潜行状态一般。
“噗~墨凡,你当是在玩游戏呀!”粉红吊带吐槽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