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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反派 第一卷 与狼共舞反派养成 第11章 且以深情共白头

“嗷——”

远处传来一阵阵熟悉的狼吼声,百宁已经不在纠结冰之书的事,准备马上下山。而那失去光泽的银箔,上面雕刻的翅膀不在,只剩下一些奇怪的花纹在上面。

他用木棒摆弄了几下,又踩又打,几次走出去又回头查看,发现对方在也没有了动静,才敢拿在手里把玩,放心的拿着下山。

这座山峰的陡势比较平缓,百宁几乎可以小跑着下山,几次被残存的积雪滑倒,站起来抖一下身上的泥土,又开始狂奔。

滑雪是极其有趣的事,对他来说就是好玩。

他的速度很快,有时四肢着地,有时猫腰后跳跃,连滚带爬的,就为了用最快速度到达目的地,乍看跟野兽无异。就算进了密集丛林中,有可能划破他的脸颊,也没有什么爱美观念,不懂保护,根本就不在乎。

只不过一小会,一处在人族眼里无路可循的灌木丛,他会像其他灵巧的野兽一样很快钻过去。

当他出了大片灌木林,眼前豁然宽广,景色已变。这里绿色草地平坦,野花娇艳,还有一个碧绿清澈的水泉形成小潭,常年冒着淡淡热气。

“扑通!”

冻了一夜的百宁跳了下去,他没有被冻死,得益于体质被冰之书改变了,冰属性的体质对于寒冷有抗性。

他直接让自己的头没在温潭水下,瞪大眼瞧了瞧,防止有大水蛇潜藏在下面,直到必须换气才会“哗”的冒出。

这是他最喜欢来的地方之一,周围景色宜人,除了好听的鸟儿叫声,那小白狼也会来玩的。

“来了。”

过了一小会,一个快如闪电的小白影在山野间驰骋,她的形体娇小,但速度奇快,百宁还没有看清她的样子,白影渐大,一声“扑通”声后,大片的涟漪像波浪涌来。

小白狼每次都会这样隆重出场,就为了让更多的水呛得百宁换不过气来。如果无法凑效,力大无穷的小白狼就会把他拉到水底,有次差点让他溺水死过去。

这只毛发白亮的小白狼是狼群漂亮的小女王存在,她是一匹母狼,跟其他几只毛发鲜艳但却可以找出杂毛的狼妖不同,她几乎是一尘不染,具有成为未来狼妖王的潜质。

“咳咳……”

百宁夸张的咳嗽起来,样子痛苦无比,直到前爪搭在他肩上的小白狼,那宝石般透彻的猩红珠子转上几回,确认他不是骗她,才没有把他拖到水底在虐上一回。

如果是以前,待小白狼上当后,百宁就会趁她不备,突然骑在她身上,在水下挣扎的小白狼会带他在水里游来游去,特别的好玩。

今天,他的记忆突然被丰富后,好像自己长大了一点,就没有做恶作剧。

而小白狼喜欢跟他玩,第一是百宁虽然聪明但好欺负,被欺负后总要想办法找回场子,这样一来二去就特别有趣。

还有一个原因,小白狼成为狼妖王后会选择一个公狼助她交配生育,自然是选择那些聪明强悍的。她看上了百宁,但百宁聪明有余,强悍不足,他的形体天生不具备攻击力。

她几次想跟他商量,跟她生一窝狼崽玩玩吧,要是百宁不乐意就准备强迫他。

“你晚上没回家,狼王很生气。”(兽语)

小白狼跟其他魔兽说话比较粗狂不同,她的嗓音比较清晰而且尖细平稳,有种娓娓道来的感觉。

“我抓了一只发光的小鸟,浪费了一个晚上,它叫冰之书。”(兽语)

百宁拿出银箔给她看,小白狼也曾经参与捕捉发光小鸟,但她没有耐心,他却坚持下来了。

“你在骗我吧,这就是一块跟人族兵器一样的硬东西。”

这个百宁没法解释,因为他自己也懵懵懂懂。而能够这么清晰交流的,这里就小白狼了。其他魔兽稍微复杂一点,就无法弄清本意,几只妖狼也不如小白狼一个聪明。

巴掌大的银箔就像一块令牌,百宁脑海里多了一些对于文字的认识,那些复杂花纹就是几个字——冰之书。

突然多了一些未知但却是存在的东西,让曾经觉得无所不能的他,开始向自卑滑落。他是从来不知道输字是怎么写的,在这弱肉强食的地方,只能赢。

“三大异灵是什么妖兽?”他一直嘀咕这个。

看样子很厉害,冰之书差点把他冻死,却说奈何不了它们,如果他遇到怎么办?他把冰之书和三大异灵,当成最危险的妖兽种族,畏惧它们威力巨大的攻击。

他必须弄清楚脑袋里住进了什么书,可惜对方已经成为死物,不能在审问。他觉得去看看冰之书的老窝,说不定能够多些了解。

对他来说,学习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他常年钻研捕猎时的搏杀技巧,第一次接触兽语文字。他想起那坍塌的洞府中,有一些墙壁上就雕刻了这种文字。

“咱们去洞府玩吧。”百宁欣然建议。

“狼妖王不许大家靠近那里,你难道忘了。”小白狼长长的嘴巴微动,声音就飘出来了,挤出一个凶冷的女王表情。

她用双爪把玩了一会百宁说的冰之书,觉得没什么用,就随意的扔在潭中看溅起的水花玩。

“咱们偷偷去玩会嘛。”百宁陪着笑脸求道,就他一个有时不放心,在他心里那些人族是最坏的动物。

“你不听话,迟早会被人族抓走的。”

一人一狼去往洞府方向,跟百宁抓冰之书的位置比,是在山腰下面。下面不断塌陷,上面才露出一角漂亮的亭台来。从这一点看,人族不断的挖掘,依旧没有完全让洞府的全貌露出来。

远远看去,外面是一些连绵的破败房舍痕迹,杂草丛生其间,不是靠的近了,几乎看不出这是人为建筑。

以前狼群控制这片区域,把这里当天然的家,因为人族军队破坏了洞府,现在是到处坍塌。而狼群遭受重创后,种群的活动范围不得不向黑水山内部转移。

这样一来,黑水山靠近黑水镇方向,出现了一片相对来说安全的地段,常有人族进来寻宝打猎。反而对于孤狼来说,这里反而成为了危险之地。

而当年俩千银甲军大部分死在这里,引发朝野震动,终于有了上交魔兽可以换取金币的法令。而金币对于老百姓来说是奢侈之物,一年都赚不到几个。

一个金币可以兑换十个银币,一个银币可以兑换一百个铜钱。对于日常使用铜钱的老百姓来说,一个金币那可是一千铜钱呢,几个月都花不完。

由于金钱的刺激,一时间,猎兽冒险者像雨后春笋多了起来,还有的组建了佣兵团体,闯出了一定的名号。

百宁和小白狼跑到附近,先藏在石头后面观察了一会,看有没有人族在此活动?至于其他猛禽异兽他们不担心,这里是狼群控制的范围,一般其他魔兽不会跑进来当他们的猎物。

只有一些愚不可及的普通野兽,会跑进来送口粮。

“有没有人族?”探头探脑的百宁已经等不上,他就像所有的男孩一样,性子里有好玩好动的一面,显得比较急躁。

小白狼的侦察还没有结束,他就想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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