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谭明月对着床边的中年男人,试探性叫了一下。
“诶,爸爸在,明月,你怎么样?感觉好点了吗?”谭建国赶紧答应。
“妈?”谭明月颤颤巍巍又叫了一声。
“妈妈在,明月还有哪里不舒服吗?”许爱华也紧跟着答应。
这下,谭明月心死了。
她哪里有爸妈?她是一个弃婴,小时候生下来,脸上就有一大块丑陋的胎记,要不是被好心婆婆捡回去,估计早就没命了,而婆婆,也在她初二的时候就去了。
看来,她是真的穿书了。
“爸妈,我没事了。”谭明月整理了一番思绪,用没有挂水的那只手,轻轻拍了拍二老的手背,好让二老放心。
谭清风在一旁冷眼旁观,这一家人,齐齐整整,和和美美。
而他站在这里,就是一个笑话。
谭清风冷笑一声。
谭明月这时也注意到了谭清风的存在。
实在是谭清风和书里描写的太像,穿着一身天蓝,即便是剃着寸头,也掩不住他的帅气。
“哥哥?”她试探性叫了一声。
正在冷笑的谭清风嘴角瞬间僵硬,不光是他,就连谭家父母也跟着一愣。
“谁是你哥哥!”谭清风烦躁地瞪了她一眼,随即转身离开。
谭明月先是一愣,随即恍然大悟。
她怎么忘了,原书里,谭清风和谭明月根本就不是一个妈生的,谭清风的生母是谭建国第一任妻子,早年因病去世,没几年,谭建国爱上了许爱华,不久才生下谭明月。
谭清风对谭明月的情感很复杂,有厌恶也有亲情,原文中,谭明月作天作地,好几次差点栽在男主手里,都是谭清风出手相救,但谭清风对谭明月从来又都是冷眼相待,实在让人不解。
不过,谭明月能够感觉得到,其实谭清风还是在乎这个妹妹的,尽管她一个劲儿作妖,但他最后也没有放弃妹妹,甚至为了给作精妹妹报仇,被男主害的半身不遂……
谭明月长叹一口气。
既来之则安之。
但是一想到原书的结局,谭明月还是一阵头疼。
惹不起,她还躲不起吗?大不了,以后见了男主女主绕道走呗。
作精跳楼跳得利索,可却害苦了谭明月,她分寸拿捏得死死的,死不成,但是摔伤了腿,头也擦破了皮儿,每天只能躺在床上休养。
谭明月不喜欢医院的味道,谭家父母在和医生商量后,便将她接回了家。
谭家祖上并没有多殷实,后来做房地产发了横财,留下基业,再到谭爸这一代,家里生意越做越强,一跃成为南城最有头有脸的——爆发户。
才到家,金碧辉煌的一片险些闪瞎了谭明月的眼。
她一个孤儿,从小和婆婆相依为命,哪里住过这种寸土寸金的大别墅,就一张用餐的桌子,都比她原来一整个家大,家里还专门配备了一堆佣人,对她前呼后拥,这种生活,是她从前想都不敢想的。
好在她心里承受能力强大,一段时间后,也逐渐开始适应。
头上的纱布已经拆了,家里人又专门为她定做了轮椅,方便她行动。
谭明月穿书之前,才刚刚高考完,还没等到自己的成绩,就稀里糊涂来了这里,这也是她的遗憾。
因此,趁着这段空闲时间,谭明月开始翻箱倒柜地找教材,原书的作精这时候刚好才上高二,还有两年的时间,她有充足的时间应对高考。
她正翻着东西,忽然看见一面全身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