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遍,放了他。”
痞子围着凌霜转了一圈儿上下打量着,眸子中闪着贪婪和欲望,内心蠢蠢欲动。
“哟,赵豪,以前你英雄救美,现在怎么混的被女人救了,我瞧着这妞儿还是个雏儿吧,今儿哥哥就把你变成女人,让你享受享受,不用说谢谢……啊!”
骨头断裂的声音伴随着痞子的惨叫声,令人听着毛骨悚然。
“你们几个,愣着干嘛,上啊!”痞子痛苦的窝成一团,以前跟人家打架,生生挨了一刀也没有这么疼。这胳膊,不会废了吧!
余下几个一股脑的冲到了凌霜的面前,做围攻状。
凌霜不屑的看着面前几个小喽喽,三两下的就将几人打倒在地。
几人都痛苦的在地上打滚儿,凌霜一个眼神都没给他们,径直走到了赵豪的身边,解开了他身上的绳子。
凌霜看着赵豪,脸上不少的淤青,看来挨了不少的打,裸露在外的胳膊除了被绳子勒出的青紫,也有被打过的痕迹。
被“美救英雄”的赵豪此刻很是惊讶,嘴巴微张看着凌霜,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你……”赵豪刚要开口,手就被拉住了,赵豪不可置信的看着凌霜。
凌霜微闭着眼睛,手心处的微凉让她感受着神尊的灵力。
刚才冲破这具身子的禁锢使用了灵力,现下有些吃不消,此刻只有挨着赵豪,她才能好受些。
缓了一会儿,凌霜恢复了精神,却看见面前高她一头的赵豪有些不对劲。
“你脸怎么这么红?是热的吗?”
“我……”
赵豪一时间不知该怎么接话,眼神禁不住的一直往手上撇。
凌霜顺着赵豪的眼神看下去,发现自己一直拉着赵豪的手,她赶忙松开,真是大意了,刚才脑袋有些迷糊,只顾着蹭灵气,居然去拉他。
完了,若是神尊归位,想起来她居然蹭他灵力,非得把她扔太阳底下暴晒不成!
而赵豪看着突然空了的手,内心闪过一丝失望。
就发了一会儿的愣,那几个痞子就趁机溜了出去。
凌霜没有理会,这几个货吃了教训,也算是给赵豪报仇了。
至于他们会不会再来寻仇,她才不怕!
她发现,只要赵豪在她身边,她的灵力就能使用的随意些,而且还能慢慢的改变孟晓曼的这具身体,让这具身体能承受她的灵力。
“走吧。”凌霜发现赵豪的腿 似乎受了伤,走路一瘸一拐的,她上前扶住了他。
神尊啊,我可不是故意要蹭你灵力的啊,你这受伤了我要是不扶你,日后你记仇了怎么办。
凌霜说:她只是颗乐于助人的露珠。
而一旁的赵豪,看着一双白皙的手搀在自己的胳膊上,嘴角忍不住露出笑意来。
走出仓库,终于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
这里距离县城不远,但是赵豪腿脚不便,二人走的缓慢,足足走了一个小时。
赵豪受了伤,虽说都是皮外伤,但是也是要上药的。
凌霜本来打算用灵力治好他身上脸上的淤青,可是怕赵豪怀疑什么,还是用药比较好。
药店门口的台阶上,凌霜将药油涂抹在赵豪的胳膊上,轻轻的按摩推开,这样淤青才能下去的快些。
胳膊上涂抹完了,接下来该腿上的了,凌霜刚要卷起赵豪的裤腿,被赵豪躲开了。
“那个,不用了,回去我自己抹就好了。”
凌霜好笑的看着赵豪。
“你怎么跟个大姑娘似的,有伤要赶紧涂药,这样好的快。”
“真的不用了,咱们回家吧。”
说着赵豪就赶紧的站了起来,凌霜见他起身,也就没在坚持。
回去的路上。
“今天是怎么回事?”
凌霜觉得还是有必要问一问的。
“他们几个是这附近的混混,没干过什么好事。”
“然后呢?”凌霜觉得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绝对有什么原因。
赵豪见凌霜一脸认真,知道瞒不过去了。
“村里关于你的那些谣言,是他们传出来的。”
凌霜皱眉,那几个小混混她都不认识,他们为什么要传她的谣言?
“那个混混头子叫李三儿,是李大娟的弟弟。”
“李大娟?”凌霜疑惑,觉得这名字似乎有些熟悉,却又想不起来是谁。
“她的丈夫,就是孙兵。”
“孙兵!”
凌霜瞬间明白了。
“原来是这样!”
孙兵就是孟晓曼之前的男朋友,李大娟是他媳妇。
因为孙兵也是桐县的,孟晓曼与他在外地相识的时候,孙兵对她格外的照顾,谎称自己单身,还追求孟晓曼。因着老乡的关系,孟晓曼对他也产生了好感,后来她无意间发现了自己被骗,就直接断了联系,被父母带回了家。
那李大娟应该是知道了什么,才让自己的混混弟弟散播关于自己的谣言。
那一天在医院,二伯应该知道了谣言的源头,告诉了赵豪,怪不得那一天赵豪下去这么久。
而这几天赵豪不在家,也是为了这件事。
“所以你是因为这个,才几天没回家,本来想收拾他们,结果被反杀了?”
赵豪面露尴尬神色,毕竟他根本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你今天是怎么一下子收拾了那几个混混的?”
赵豪问出心中的疑问。
“我练过,加上有天赋,只要找准敌人的弱点,就能一招制敌。”凌霜睁眼说着瞎话。
“原来是这样。”赵豪深信不疑,但是内心却是很受挫。
看来自己还是要多练练了。
“对了,我怎么觉得,那个李三儿似乎认识你。”
“我们以前确实认识。”
“哦?”凌霜来了兴趣。
她倒是想知道,这个传说中的村霸和那个实名认证的小混混到底有什么渊源。
见凌霜感兴趣,赵豪无奈的笑了笑,慢慢的讲给她听。
“其实我们搬到孟家村以前,家就住在县城,做一点小生意。我跟李三儿,上学的时候就认识。那个时候我的成绩很好,他一直是学校的混混,经常欺负同学,不管对方是男生还是女生,有一次他又在放学的路上欺负女同学被我撞见,揍了他一顿,从那以后,我们两个就结了仇。他隔三差五的就要找我的麻烦,因为再有一年就好高考了,我就没搭理他,谁知道他竟然使阴招陷害我,让我被学校开除了。
刚好那个时候,我爸得了病,医生说他这病可大可小,需要安静的环境,还要每天锻炼身体,说不准就好了。所以我们就决定搬到孟家村,谁知道李三儿在孟家村干些偷鸡摸狗的事儿,栽赃到我的身上。所以我在孟家村的名声,就成了现在这样。”
“这个李三儿,真是无法无天。”这货真是个祸害,毒瘤!
现在这个年代,大学生还不是遍地都是,他既然学习好,错过高考不可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