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成熟女性,聊天后结识了一位20岁的毛头小伙子,被他骗得团团转,半年失财29.5万元。2位少女聊天后应邀与网友共进夜宵,惨遭4位网络情人轮奸。这样的骗财骗色何其多也!
2002年7月8日凌晨,福建省闽清县公安局梅城派出所一举抓获了4名涉嫌强奸2名女子的男青年。据悉,这4男2女是通过网络聊天认识的,两位女子再也没有想到,当她们网下初次见面时就被“网络情人”给糟蹋了。
7月7日晚上,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黄某某、吴某某、黄某等4人,在闽清城关一家网吧上网。通过网络聊天,他们将在网上聊得十分投机的2名女网友约出来见面,并请她们吃宵夜。
见面之后,4位男青年见2位少女不谙世事,于是心生歹念,将药掺入饮料中骗2女子喝下,然后将昏迷中的她们扶到王某某等的出租房内实施强奸。
类似于这样的网上聊天、网下约会、然后劫财劫色的事例屡见不鲜。而网上聊天则是这一系列罪魁祸首的由头。
请记住:网络聊天只是一种娱乐方式,它离真正的网络还很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