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明亮温暖的下午,她会站在他家的窗下,高声喊着他的名字。然后他会从窗口探出小小的脑袋来回答她:“等一下,3分钟!”
但她通常会等5分钟以上,因为他会躲在窗帘后面,看着她在开满花的树下一朵一朵的数着树上的梨花。当他看到分不清哪个是花,哪个是她的时候,才会慢吞吞的下楼去。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然后,他们就开始玩办家家,她是妈妈,他是爸爸,却没有孩子。
她把掉下来的花瓣撕成细细的条,给自己的小丈夫作菜吃。
上中学的时候,她和他约定每天早晨7:00在巷口的早餐铺见面。她总是很准时的坐在最里边的位置,叫来两根油条。7:10分以后,他拖着黑色的书包出现在有些寒冷的阳光里。懒散的表情。脸上有时隐隐可见没擦干净的牙膏沫。她看到他,会说,你又迟到了。然后他坐下来开始吃早餐。她把他脏脏的书包放在自己的腿上。
她把粗大的油条撕成细细的条,给他配着热腾腾的豆浆喝。
高中毕业典礼那一天,他们去了一家婚纱店。她指着一套婚纱对他说,她好喜欢那套婚纱。他看那套婚纱,它不是白色,而是深蓝色的。蓝得有些诡异,有些忧郁,就像新娘一个人站在教堂里,月光掉在她如花的脸上时,眼中落下的一滴泪。
然后他轻声告诉她:“等你嫁给我的那一天,我把它买给你。”
大学他们分居两地,当她打电话询问他的信什么时候会到的,他常常回答她大概3天以后。而她接到信的时候,已经过了7天。于是她会在回信里包上新鲜的玫瑰花瓣,然后写道,你又迟到了。
她把日记撕成细细的条,夹在信里寄过去。她想如果他细心的把那些碎条拼起来,就可以读到她在深夜对他的思念。
毕业以后,他们有了各自的工作。有一天他说要来看她,于是朴素的她第一次化了妆,匆匆赶去车站。她看着空荡荡的铁道,觉得那是些寂寞的钢轨,当火车从它身上走过,它会发出绝望的哭声。
火车比预定时间晚了一个小时。她看到他变的比以往更加英俊,只是眼中少了一分懒散。接着她又看到他的身边有一个笑颜如花的女子,他介绍那是他的未婚妻。
她只是说了一句,你又迟到了。
那天晚上,她把他写过的信撕成了细细的条,让一团温柔的火苗轻轻舔拭着它们的身躯。
他结婚那天,也邀请了她。她看到新娘是如此的美丽,穿着一套洁白的婚纱。那婚纱白得十分刺目,像是在讥讽她的等待。没有人发觉她在晕眩。
第二天她就搬去了一个小城市,没有人知道她在哪里,她决心要从这个世界里蒸发,从他的生活里蒸发。
他像大多数都市里小有成就的男人一样,经历了事业上的成功,失败,离婚,再婚,再离婚,再结婚,丧妻。在他的生命里路过了许许多多的女人,她们有些爱他,有些被他爱,有些伤害了他,有些被他深深的伤害。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当他恍惚记起曾经那个站在开满鲜花的树下一朵一朵数梨花的小女孩时,自己已经是七旬的老人了。
他寻访到了她的讯息,他认为自己应该带一点见面礼给她。后来,有人告诉他,她一直都没有结婚,她似乎在等待一个约定,只是这个约定的期限不知是在何时。于是,他知道自己该买些什么了。
他花了很长时间去寻找一件深蓝色的婚纱,他的确找到了很多件,只是没有一件像当年那套一样,有着孤独新娘在月光下的第一滴眼泪感觉的深蓝色婚纱。终于,他从香港一位收集了很多套婚纱的太太手里买下了那样一件婚纱。
那位太太听过他们之间的故事后坚持不收钱,但他,还是付给了太太55元钱,那刚好是他们结下等她嫁给他他会买这套婚纱送她的约定之时,直到现在已经有55年。
他带着那套深蓝色的婚纱,匆忙赶到医院。他从不知道自己70多岁的身体居然可以跑的这样快。但是时间是最作弄人的东西,在他怀抱那堆深蓝色的轻纱踏进病房的那一刻,她停止了呼吸。
他觉得这一幕是那么似曾相识,只不过不同的是,她不能再对他说一句,你又迟到了。
她一直都在等待约定的期限,尽管他总是迟到。
但她从没想过,那最后一个约定的期限,就是她一生的时间。
错过你
夜色迷离,霓虹妖冶。
我斜靠在小巷的槐树下,点燃一支烟,夹在纤细的手指里,装模作样地把烟雾吐在路灯黄色的光晕里。我在等一个人,等一个我想与他谈恋爱的人。
终于望见远处走过来的人影,我心里有些紧张,掐灭手里的烟,袅袅婷婷地迎了过去。我特意穿了一件紫色暗花紧身裙,领口很低,露出一片水莹的白,我预感他定是喜欢这样的女子。我眼睛轻佻,嘴角上扬,风情万种地挡在他的面前。
我还没来得及看清这个男子眉眼的时候,他就突然一头扎进我的怀里,我闻到了熏人的酒气,接下来,便有温热而腥臭的液体,顺着我的领口粘稠地流进我的胸部,他吐了,实实在在地吐了我一身。就这样,我在灯火暧昧的小巷里与一个我满载崇拜想要同他恋爱的男子相遇了,我曾设想过无数相遇的场景,却做梦也没想到是这么恶心的相遇。
他就这样粘在我身上不肯起来,我从他身上摸到钥匙,费劲力气地把他拖进他的卧室。然后,我在他家的浴室清理那些恶心的污渍。当我清理干净时,他已熟睡。我细细地打量着他,细长的眉眼,高挺的鼻梁,微翘的嘴唇。嗯,长的还不错。我忍不住伸出手触摸他的脸颊,暧昧的气息就在空气中缓缓流动。莫言,我终于找到了你。
我是一个自由撰稿人,以文字为生。莫言与我同为一家杂志社写稿。我喜爱他的文字,他写的爱情故事总是缠绵悱恻,爱得满身伤痕,伤得刻骨铭心。他的那些句子那些情节,像蔓藤一样紧紧缠住了我的心,让我心疼的无法呼吸。他的文字是毒药,我中了毒,无法自拔。虽然莫言总是以女人的角度来写文章,可是我预感他一定是个男人。他该是一个怎样的男人啊!我是那么迫切地想要了解他,想要走近他,想要爱他。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他,我要和这个男人轰轰烈烈地爱一次。
折腾了一夜,我躺在莫言的身边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当我睁开眼睛时,已是清晨。莫言的脸活生生的趴在我面前,他的眼眸漆黑深邃,长长的睫毛一扇一扇的,真是好看。我正欲开口说话,莫言的手指就按住我的嘴唇,“嘘,什么都不要说。”接着,他的唇就堵了上来,我在这个男人性感的索取中,激情地颤抖着,这个吻那么绵长,那么甜蜜,仿佛我们都已彼此等待了一千年,命中注定的美好。
莫言成为了我的爱人,我们开始美好的爱恋。虽然我一直迷惑,莫言怎么会那么容易地迷恋上我呢,但是我被突然而至的幸福冲昏了头脑,失去了思考一切的能力。我们之间是如此的默契,毋须太多的言语,他神奇的知道我的一切嗜好,并乐此不彼的给我满满的惊喜。他知道我写文时喜欢喝cappuccino,他知道我喜欢吃秦家坊的面食,他知道我喜欢穿伊维妮的裙子……总之,他给了我最完美的爱,满足了我对男人和爱情的所有幻想。
每个夜晚,我们都会亲吻缠绵相拥入眠。莫言会紧紧地抱着我,无可抑制的欲望让他颤抖地喘息着,但是他却不肯占有我。他说,锦素,我爱你,我一定会娶你,我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我感动地泪水盈盈,当初我费尽心思地找到他,谁曾想,莫言却在一开始就爱上了我,给了我足以依靠一辈子的爱。我总是不敢相信我会如此好运,他的爱,于我,仿佛一场春梦,一个传奇。
与莫言在一起,是我人生最美好的时光。爱情的滋润,让我的文章越写越好,发表率直线上升,而莫言反而日益安静下来,不见他再写故事。他说,他有了我,就不需要再从华丽的故事里寻找安慰和温暖。我央求他为我写一篇文字,我想知道他在热恋中会写出怎样的文字。
盛夏酷暑,天气热的要命,莫言去为我买爱吃的冰花。我懒懒地躺在床上,构思我新小说的结局,设想了几种结局总不尽如意。突然灵光一闪,一个完美的结局跃入脑海,我连忙爬起来,打开莫言的电脑,莫言的qq自动登录,下面的小喇叭不停地闪烁,我好奇地点开:草稿已发到你的邮箱里,你整理一下发表吧,太久不写文字,她会怀疑的。
一种不详的预感让我极度恐慌,我紧张地打开邮件,是一篇已完成的草稿,如此熟悉的文字啊。我努力地理清自己的思路,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天天呵护我爱我陪伴我的莫言,竟然是假的。我的大脑仿佛瞬间空白,往日的疑惑都呈现在眼前,为什么这个莫言一开始就轻易接受我?为什么他知道我的一切喜好?为什么他在我面前从来没有写过文字?被愚弄的感觉让我几乎眩晕,心里有支离破碎的声音。
“锦素,你的冰花来了!”莫言打开房门,快乐地喊我。下一刻,他看见我坐在他的电脑前,我的脸上写满了疑惑和愤怒。他瞬间明白了一切,他默默地坐在床边,良久没有说话,空气也仿佛凝固一般,冰花以极快地速度融化着,就如同我渐渐冷却的心。“请给我一个解释!”我打破了静寂。
他走过来,用力地抱着我,有温热的液体流进我的脖子里,烫在心上。
“对不起,对不起,我就知道,这一天终会来的。可是我爱你,我真的很爱你。我叫陈尘,莫言是我的朋友,我们同时爱上了你。”
“我要见他,我要见真正的莫言。”我冷冷地推开他。
一处古典而干净的住宅,庭院里弥漫着沁人心脾的清香味道,一棵葱郁的香樟树下,端坐着一个肌肤白皙的男人。看见我们进来,他微微一愣,然后招手让我们坐下。我看着对面陌生的男人,心里涌起丝丝柔情,他就是我日思夜想的莫言啊!就是他,和我梦想中的一模一样。莫言一直没有开口说话,他站起来给我沏了一杯清茶。我低头泯了一口,极力掩饰内心的惴惴不安,我不确定面前的莫言是怎样的心态。
这时,陈尘对我说道:“是的,他是真正的莫言,我们是笔友,也是最亲密的朋友。我们都欣赏你的文字,并且通过文字喜欢上了你。早在一年前,我们就开始注意你了,我们找到了你的住处,细心观察你的一切,所以我们才会知道你的一切喜好。尤其是莫言,他爱你很深,但是他不能开口说话,因为他从小就失去了语言能力,是一个哑巴,他认为他没有资格去爱你。当我们发现你同样也喜欢莫言的文字,并开始寻找他时,莫言既兴奋又痛苦,他兴奋的是你也同样爱上了他,他痛苦的是害怕你知道真相,会打碎你心中对莫言的美好幻想。于是,他让我以他的身份与你相遇,并让我好好地爱你,给你所有的幸福。”
陈尘的一番话让我泪流满面。原来啊,原来如此。我终于明白莫言的文字为什么总是充满蚀骨的忧伤。当我和陈尘花前月下谈情说爱时,莫言是怎样独自咀嚼痛苦和寂寞啊。我慢慢地来到他身边,深深地凝视他的双眸,他是那样的完美,就算不说一句话也能散发出只属于他的独特魅力,他身上散发着清凉薄荷的芳香,让我好生熟悉,仿佛他一直在我身边。是的,他的确一直在我身边,只是我没有觉察。
莫言躲闪着我灼人的目光,低下头,拿起笔,在一张白纸上写道:文字和一个人不能等同,你可以因为爱一个人而爱他的文字,却不能因为爱文字而爱上一个人,现实和幻想会有天壤之别。这些天,你与陈尘在一起不快乐?不幸福吗?我把那张白纸紧紧地攥在手里,坚决地告诉他:“不,我爱的是你,我爱的是真正的莫言。”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和莫言一直僵持着,我不想再耽误下去了,心念一定,我便伸出一双纤细的手捧起了他棱角分明的脸颊,闭上双眼轻轻地吻住了他的唇瓣,我能清楚地感觉到他在微微颤抖,我脸上浮出一丝笑意。
回过头我对陈尘说,“谢谢你,谢谢你带给我那些快乐的日子,假如我不知道真相,也许我会一直与你爱下去,但是现在我找到了莫言,对不去,我爱的是他,请你原谅。”
陈尘苦笑了一下:“看来你终是不属于我的,莫言,我把锦素归还给你,她一直是你的。祝你们幸福。”
我轻轻地握住莫言的手,他冰凉的指尖在我的温暖下逐渐升温。
我想,我终究没有错过花期。因为我找到了我的爱人――莫言。
遥望爱情
音乐低沉的咖啡馆里,程谦坐在我对面,轻搅着杯中的咖啡,忽然抬头问我:“现在的你,可好?”
“挺好,就是落魄如昔。”我看着他,笑出一个心知肚明的答案。程谦也笑:“你还是没变,那样爱开玩笑啊。”
这就是程谦,我说什么他都觉得我是在和他开玩笑。五年前,我告诉他我爱他,他说沫沫别开玩笑了,三年前我说我要离开深圳,他还是说沫沫别开玩笑了,再后来我跟他说我要和邱阳结婚了,他依然觉得我是在开玩笑。
“是的,我还是这样爱开玩笑。你呢?”我欠了欠身子,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坐好,喝一口咖啡,撩一下长发,“是不是也如从前那般,固执倔强,不轻易相信别人!”程谦,既然你觉得我说的话都是玩笑,那么我就借着玩笑的名义刻薄地说你一次。
程谦看着我,试图从我的表情里找到些许的痛楚或者欢愉,盯得久了,眼睛蒙上晶莹的亮,眨一下便可以泪水汪汪。就在我要产生惭愧情绪的时候,他突然说话:沫沫,我要结婚了,这个月底。
我还是那样坐着,微笑,然后对他说恭喜祝福的话。换作以前,五年以前,如果程谦对我说他爱上谁了或者要和谁相守一辈子的话,我一定心疼成伤,一定难过地彻夜不眠,因为那时我爱程谦,爱得隐忍而卑微。可是现在不同了,他说什么都伤害不到我了,他爱谁娶谁都不再与我相干,因为我不再爱他了。
夜晚十一点,我和程谦从电影院出来,他随手点了一支烟,狠狠吸了几口,然后又看着我笑了笑:“再见了,沫沫。”表情落寞,语气凄凉。
“再见,程谦!”我跟他礼貌而客气地握了握手,之后微笑着转身离开。是的,再见了,程谦,再见了,我爱你的那些旧时光。
15年前,6岁的我跟着妈妈搬进了那间四合院,住在那里的孩子都欺负我,他们揪我的辫子,拿小石子砸我,围在我身边起哄:夏小沫是没人要的野孩子!夏小沫是没有爸爸的野孩子!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
幼小的我只能在他们尖锐的叫喊声里无助地哭泣,绝望又满怀悲伤。是程谦,小小的程谦,适时地出现,挡在那群孩子面前,喝退了他们,对我伸出了希望的手。当时的他,在我的眼里,就是英雄,是救命的稻草,所以后来的后来,我义无返顾地做了他的小跟班,并且奋不顾身地爱上他,一跟十几年,一爱小半生。
小学五年级,跟着程谦,认识了邱阳,隔壁班的班长,比程谦大一岁。两人为了争夺乒乓球台扭成了一团,邱阳那时就比程谦高,体重上占了优势,没一会就把程谦压在了身下。倔强的程谦像一头暴躁的小狮子,一边面红耳赤地挣扎,一边朝站在一旁慌乱无措的我喊,沫沫,打这小子,沫沫,打他!我便拿起身旁的乒乓球拍在邱阳的背上轻轻拍了一下。邱阳回过头来,看我几眼,说夏小沫你干吗打我啊?我说那你别打程谦了好吗?场面似乎静了那么几秒,然后邱阳从程谦身上下来,程谦翻身坐起拍了拍身上的土,拎起丢在一旁的书包说,走,沫沫,回家!
那以后我们三人正式认识,开始半生的莫名纠缠。
程谦的妈妈知道我回来,便叫我过去吃饭。在这个城市念大学的时候,我经常去程谦家蹭饭,那个时候,程谦总会等在我宿舍楼下,仰着头扯着嗓子喊:沫沫,我妈叫你去我家吃饭呐!引得整个楼层的人都引颈观望,虽然不好意思,但我的心里依然甜蜜,那是一种隐藏着不能说的小幸福,无关其它,只与风月有染。
晚上买了礼物便过去了,是程叔叔开的门,见了我,一脸的惊喜,说,哎,沫沫,快进来,快进来!程妈妈从厨房出来,温柔地笑着抱了抱我,沫沫,你终于回来了!她这样一说,倒让我鼻子开始发酸,前尘旧事忽然就从记忆里涌了出来。记得小时候,每次去程谦家,程妈妈都会微笑着抱我,哎哟,小沫沫,你回来了!语气温柔温暖,让人备感亲切!
程谦还没有下班,我就帮着程妈妈在厨房忙碌。她轻声跟我聊着家常,忽然话语暗淡下来,她说,沫沫,差一点你就是我的儿媳,差一点我们就是一家人。唉!都怪程谦,当时那么固执,那么不懂事,错过了你!程妈妈说这些话时,言辞间尽是展露无疑的遗憾,我只有低着头,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安好样子,微笑如花。
初中的时候,程谦便开始了他的恋爱里程。他说,他是一个早熟的孩子;他说,他一早便看穿爱情。很长一段时间,他喜欢抱着篮球坐在操场边,对着我和邱阳,说他的爱情理想,说她喜欢的女孩,永远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可是最后,他还是会偷偷跑来找我,让我帮忙给他钟情的女孩传情书。
邱阳对程谦的做法不置可否,他说,沫沫,为他人做嫁衣的滋味好受吗?你何必总是为难自己!我深深看他,叹气,原来他才是真正早熟的人。
后来到了高中,我们三个还是同一所学校。程谦继续沉溺于恋爱,常让我和邱阳给他出主意想对策。邱阳说,你喜欢哪个女孩自己直接跟她说就好,何必总麻烦沫沫。程谦便用不屑的表情瞅邱阳,你谈过恋爱吗?谈过你就知道,爱一个人,是多么难说出口!邱阳摇头,程谦,其实你一点不懂爱情!
然后,他们便很少说话。
程谦要陪女朋友,邱阳便陪着我,和我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泡图书馆。有天晚自习后,邱阳送我回家,在灯光昏黄的巷子口,他拉住了我的手,看我的目光深邃悠远。我对着他微笑,邱阳,有些话,你不说我也明白,可是除了爱程谦,我别无选择。
邱阳并没有因此放开我的手,他始终那样看着我,直到我眼里溢出泪来。
是的,沫沫。他说,有些话你不说我也明白,可是除了爱你,我别无选择。
那夜的月色很薄凉,露气也重,邱阳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分明看到他长长的睫毛上沾满了露珠。
程妈妈做了许多我爱吃的菜,这么些年过去了,她依然记得我的喜好,这让我打心底里感动。八点多,程谦回来,带着他现在的女朋友,未来的妻子。两人看见我,都有些许的诧异。我接过程谦手里的包,跟他旁边的女子微笑握手,你好,我是夏小沫。她伸出手来,还我一个贤妻良母的笑,你好,小沫,我是雅歌。温柔恬美的话语,让我几乎可以预见她在两三年后,抱着孩子,挽着程谦的手臂,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样子。
饭桌上,程妈妈不住地给我夹菜,问我现在的生活好不好,工作顺利不顺利。
我想了想,说“都挺好的,还有,我也快结婚了,婚礼定在十月。”话一出口,我就后悔得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大家都看着我,半天没有举箸。程妈妈轻轻叹了一声,雅歌便满脸的不自在。
“是哪里人呢?对你好吗?”老人继续问。
“就是邱阳啊。”
“你真的要和邱阳结婚了?没开玩笑?”程妈妈还没开口,倒是一旁的程谦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看向了我。我看到雅歌的脸色变了,于是急忙端起杯,转向她:“别说我了,来,雅歌,程谦,我敬你们,祝你们幸福!”
我想必须得换个话题了,便和他们说起了年少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