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喝彩
新疆乌市第十三中学 刘梦雨
(学号:9783276)
走在大街上,常会看见人行道边植满簇簇丛生的花儿,深紫浅绛,虽都不是名贵的种儿,却也别具一种生气勃勃的美。“花不知名分外娇”,不管算不算娇艳,开在这灰色的街市间,也算一道别致的风景。
只是,这里终究是街市,它们身旁除了车水马龙,便是行色匆匆的路人。尽管守着这份别样的美,却难得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觅得一位肯驻足为之赞叹的知音。它们无法比拟花圃中的奇葩,甚至还不如人们家里盆栽的花草。对于那些花儿,也许含羞的蓓蕾可以惹得怜爱,巧笑的花朵可以招人赏玩;甚至一春一夏的绚烂过后,憔翠的残红也可以引来不尽的叹惋,一杯香土,轻掩风流。而我们不知名姓的花儿呢?一切都离它们太远了,街市的嘈杂掩着它们深深的寂寞。陆放翁那枝“寂寞开无主”的梅花生在驿外荒郊,可为什么这些街市间的花儿也只有空守芬芳,无从藉此赢得那怕一声喝彩?
于是很为它们鸣不平。
花若无人来赏,似乎就辜负了那可爱的生命。所以才会有“多情也恨无人赏。故遣低枝拂面来”的名句,老会有“只愿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的一片痴心,才会有那著名的:“才病了几个日,竟把这杏花辜负了的叹息!”无人称赏,似乎便是枉来这世上一遭了。
然而,行色匆匆的人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赶。
也正因此,旅途总是孤寂的,你可以创造许多属于自己的美丽,却不可奢求每一份美丽都能赢得一句喝彩。
花儿本就不是为人而开,只为倾吐蕴藉的情思,某一个清晨,就悄然绽出一片灿烂。生命已在这灿烂中完满了。又何必苦苦邀来他人的一个赞赏的笑容?
不必说它们寂寞,寂寞的含义并不是无人喝彩。
生命是一种奋斗与展现的过程,美丽已在这过程中。
路旁美丽的花儿,我知道你要告诉我什么。
名家点评:
这篇散文还是有几个优点。
一是语言形象流畅,描写精细传神。非常恰到好处地传达出了街市边独守寂寞地与芬芳的不知名的花儿的外在形态和内在精神。
二是文中看似信于起来的引文运用,丰富和作品的精神内涵和艺术表现力。
三是立意新,作者无意去颂赞花儿形体的美。而深入挖掘的是“生命”是一种奋斗与展现的过程,美丽已在这过程中的内容的审美觉醒。
四是结层欲说不休,留有乏味。
立意不长,却能层层蓄势,卒显其章,写出了自己的特点。
陈瑜
彩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杨楚珊中学 江卓
(学号:208983)
仲夏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在某职工宿舍林荫大道旁的石凳上,坐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她是×××中学的××年级××班唐卓。微微的晨风吹拂着她额前的刘海儿。
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从眼前掠过。唐卓抬起头向前方望去,追上几步,朝那正在跑步的姑娘喊到:“彭博!等一等!”可是,那位姑娘好像没听见似的,头也不回,径直向前跑去……
唐卓长得活泼可爱,圆圆的苹果脸上,一双美丽的杏眼,流露出一种倔强而又有点自负的目光。塌塌的鼻梁,嘴边时常带着笑容,还有两个不深不浅的小酒窝。
唐卓与彭博本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是近日,她们不那么要好了。昨天下午,彭博带了一本推理小说《荷兰鞋之迷》回学校,一放下书包,就坐在座位上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上课铃响了,她竟毫无知觉,直到同桌唐卓提醒她“上课了”她才手忙脚乱地把书塞进书包,掏出课本来。
表面上,彭博似乎在全神贯注地听讲,其实,她的注意力已被小说中惊险曲折的情节和主人公艾勒尔的精辟推理吸引住了。凶手是谁?故事的结局怎样?这些问题像磁铁一样吸引注了她。她忍不住又把小说从书包里拿出来,用课本作掩护,在下面偷偷看起来。
唐卓看见了,用手扯了一下她的衣服,示意她专心听讲。彭博抬起头,望了望正在讲课地老师,厌倦地说:“又是复习,我早就听够了,一天到晚都是‘炒冷饭’,也不怕把人烦死。”说完,又继续看书。唐卓见她不听劝告,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正当彭博看得入神时,最和蔼的english teacher(英语老师)一声不响地走到她身边,轻轻地把书拿走了。她惊异地抬起头,望着老师,眼里闪着惶恐、羞愧的目光。老师严肃地说:“下课到我办公室去。”
彭博从办公室回来,觉得心烦意乱。虽然在老师面前勉强承认了错误,拿回了小说,但毕竟在同学面前出了丑,也给老师留下了不好印象。她想着想着,不由得恨起唐卓来。
这时,唐卓见彭博从办公室出来,关切地问:“怎么啦?”彭博气呼呼地说:“得,别装好人啦!老师来了,为什么不告诉我?刀切豆腐――两面光!”
于是,一对好朋友就这样闹翻了。此后,唐卓主动跟彭博打招呼,彭博都没有理睬。刚才,唐卓专门来到彭博的住处附近,想跟她平心静气交交心。可惜,还是事与愿违。
又是一个星期天的午后,彭博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地阅读她所喜爱的刊物――《少年文艺》。
妈妈见了,半是慈爱半是责备的说:“你呀,一捧起书就像着了魔似的。”她一边开门一边嘱咐:“我出去有点事,过一会儿可能要下雨,你可别忘了把家里凉在外面的蚊帐收回来。”
不多久,果真像妈妈所说的那样,“哗哗”地下起雨来。雨越下越大,但沉醉在故事情节中的彭博一点也不知道。
突然,一阵敲门声传入她的耳膜,她走过去把门打开,顿时愣住了:唐卓正抱着一床雪白的蚊帐站在门外。彭博一时不知所措。
唐卓首先开口,打破了这令人难以忍受的沉默:“蚊帐放到哪里?”
彭博连忙接过蚊帐,把它随便放在床上,嗫嚅地问道:“你怎么知道这蚊帐是我家的?”
“我是听一楼的王奶奶说的。”唐卓微笑着。
彭博沉默了。她想起自己的所作所为,与唐卓待人真诚、不计较个人得失的品行比起来,显得多么狭隘啊!心里充满了后悔,充满了惭愧,便不好意思地说:“唐卓,我……”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未来属于自己。”唐卓友善地打断她的话,真诚地说:“最值得珍惜的,还是我们之间的友谊。”
唐卓亲热地拉着彭博的手,彭博抬起了头。两双美丽的眼睛对视着,两人的脸上,都露出欢欣的笑容。
雨亭了,太阳出来了。彭博奔到窗前,欢欣地说:“瞧,多么美丽的彩虹。”
唐卓也随着走到窗前,望着远处一道绚丽的彩虹,情不自禁地朗诵起一首诗:“彩虹,连接人间天上的桥……”
彭博若有所思地说:“不,是连接两颗心的桥。”她转过身,望着唐卓,深有感触地说:“我是过分计较个人得失了,对吗?”
唐卓点了点头,高兴地想:她终于意识到这一点了。
彭博满怀信心地说:“我会努力改正的。”
“我相信。”
友谊之桥――一道绚丽的彩虹,重又架在两颗心之间。
名家点评:
友谊就是一座桥梁,一边连接这边,一边连接那边。如果桥的一边被洪水冲垮了,另一边建造的再结实,也无济于事。这篇习作正是描写了这样一个关于友谊的话题。
作者很好地把握住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可以这么说,作者的语言叙述勇力和故事情节的编织能力都是比较强的。对于两个主人公――唐卓和彭博,作者也是很好地抓住了她们各自的性格特点,同时把中学生的那种朝气和稚气表现了出来。
在两个人的友谊出现危机的时候,一个表示冷漠和淡然,甚至是误解了朋友,而另一个却表现出与之相反的态度。相信这篇作品会给花季的少男少女以深刻的启迪。
马鹏
姐
山东省寿市寿光镇一中 孙纪琛
(学号:9725037)
我小时候其实是个很乖的小孩,很老实,习惯听大人的话,按大人的吩咐做事。因此很得大人喜欢,如果不算上不爱上幼儿园这一条,我简直就是个“十全十美”的“标本式中国儿童”,于是大人便时常夸我,夸的时候往往就捎带上一个“反面人物”――姐。
姐与我迥然不同,姐很“皮”,喜欢弄坏点什么,干点“出格”的事,甚至是我想都没想过的和大人“顶嘴”,大人很是头痛。
恰巧那一年我的父母和姐的父母都很忙,于是我被放在爷爷家,姐被放在姥爷家,我的爷爷就是姐的姥爷。
姐大我三岁。
那一年姐七岁,我四岁。
大约是一个夏天,阳光很是灿烂。我一如既往,趴在门前的土堆上,一心一意的挖土坑、旁边是一棵大树,阳光林树叶间的缝隙间漏下来,于是地上便有一小块一小块的光亮,在我的沙坑上。
我一抬头,发现刚才还在身边的姐不见了,我扯着嗓子喊:“姐――”没答应,我光着脚跑进正屋,没人,姐呢?我又朝北屋跑去,一只脚踏进门槛、一只脚还在外面,却倚在门框上呆住了。我的视野里只剩一只黑黑的小手,抖抖嗦嗦的伸向一件深蓝色的制服上衣口袋,这衣服是叔的,我认得,那只手伸进口袋,正要往外拿,不知为什么,我嘴唇一哆嗦,唤了一声:“姐……”一个激灵,那只手倏得抽回去,接着是一双惊惧的眸子,很亮、姐脸颊上细细的汗珠反射着偶尔溜进来的阳光,一闪一闪。
“咱们去买糖,咱去买糖,糖,很甜……”
姐喃喃着,像是对我说,又像自言自语。
糖占据了我的一切意识,我头脑中剩这句话。
再一次恢复意识是在路上,我一睁眼便是大院的道儿了,因为耳边的风彻底把我唤醒了,我挣脱开姐的手,从狂奔中停下,喘口气,使劲往裤上擦着手心的汗。姐也停了,我看见她一只拳攥得紧紧的,指缝里隐隐约约露出一角什么东西。
我默默的走着,忽然,姐转过身,用手扳着我的肩膀,眼里有一种异样的东西,直入我的心脏,说:“咱不买糖了,咱把这钱埋了吧。”我茫然的点点头,不知道为什么,只知道不点头不行。心中证实了我对可以买糖的大人时常提及的“钱”的怀疑。
姐手中攥的确实是钱。
记得是在一棵松树下,我们挖了好久,挖得好深……
回到家,刚踏进门口,猛得看见叔黑着脸站在正中央!我从没见叔这样凶过,他身上深蓝色的制服是那样刺眼和熟悉!
叔一把扯过姐,像提小鸡一样提进北屋,我亦步亦趋紧跟上去,叔似乎忘了我,也没关门。我再一次倚在门框上,还是一脚在里一脚在外,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几分钟前我曾倚过。
我的目光冷得吓人,冰冰的,似乎屋内的一切与我无关。后来姐哭了,接着叔过来,我猛然意识到这事我也有份。叔问我钱到哪儿去了,我茫然地扭过头,看着姐,刚要开口,忽然听到姐厉声大叫:“琛琛,别――,别啊――”声音很刺耳,我觉得身体中有一部分被活生生的撕了一道。我看过去,是我平生第一次看到的后来被我很不恰当地命名为反抗和仇恨的东西,把我慑住了,震住了,占领了。我忘了一切,紧盯着那一双眼睛里的东西,许久,许久,渐渐成了我记忆中色彩最鲜明的一幕……
此后大约鉴于我一向“表现良好”,我被几个不包括我爸、妈的大人轮番有事没事的“哄”了几句便“无罪释放”了,我只记得他们话中总时不时出现“钱”这个安眼,我的反应很是迟钝――也汗用“麻木”更恰当一些。姐的遭遇不得而知。
几天以后,姐被接回自己家了。
又过了几天,我也被爸妈以不便劳累爷奶为名,强制送到幼儿园,从此展开了我长达一年的“逃学史”――这是后话。
今时今日,爷爷家的大院早已不复存在了,那棵松树也不知所终了,姐上学时把名字改了,在姓与名之间加了一个“淑女”的“淑”字,大约也在那时我心中永远琢磨不透的目光永远消失了。
名家点评:
童年记忆是人心中的一块圣地。“姐”的目光里充满了一种单纯的执拗,一种凄美的绝望。
作者没有过多的渲染,也没有过分的夸张,而是面对了真实的生活,真实的人性。“姐”那抖抖嗦嗦的小手,便是一种象征。
“姐”的手和呼喊,代表了这灾难深重的黑暗记忆,“声音很刺耳,我觉得身体中有一部分被活生生的撕了一道。”作者心中的伤害便烙在记忆的深处,这是一种“被我很恰当地命名为反抗和仇恨的东西”,“把我慑住了”。在某种意义上,它也代表了人类心目中共同的黑暗记忆。
所幸,这已经是在阳光灿烂的美好季节里了。真善美必将永驻人间。
王兰
孔乙己后传
重庆市东风船舶工业公司子弟学校 万■利
(学号:9861001)
孔乙己双手支撑着身体,从“咸亨”酒店吃力地往外挪,好不容易挪到一个墙角,便坐下歇息。这时,一着长衫者走到他面前,久久地注视着他,他却没有丝毫的表情,嘴里一直念叨着之乎者也。长衫者站了很久,眼里流露出同情的目光。后来,长衫者弯下腰,细心地把孔乙己扶上人力车,将他带到自己家中养病。原来,这位好心的长衫者就是“鲁迅”。
孔乙己到鲁家后,受到很好的款待,鲁迅还从日本请来自己的大学教师藤野先生为孔乙己治病。藤野先生以高超的医术将孔乙己的脚奇迹般地接好了,半年后,孔乙己又可以走路了。孔乙己为了报答鲁迅,同时又看到“医术”的神奇,决心振作精神,拜师学医。在鲁迅的启蒙指导下,孔乙己不仅看完了鲁迅家中所有的医学书,还以其不凡的悟性掌握了高超的医术。一年之后,其医术竟超过了鲁迅。鲁迅十分高兴,决定放弃行医,专事写作。于是,就将自己所开的诊所让给孔乙己,改名“安乐堂”。“安乐堂”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好,短短数月就闻名退还,连鲁迅都没想到。
一日,几个“短衣帮”在咸亨酒店门口边喝边聊,“听说镇里新开了家‘安乐堂’,大夫简直是个‘神医’,啥病都能治!”“真有这么神!哪天咱哥们儿也去光顾光顾,沾沾神气。”掌柜的天生一副长耳朵,一听见“短衣帮”谈得起劲,马上凑了过去。“什么‘安乐堂’,有我这‘咸亨’出名么?”“我说掌柜的,别不服气,与人家一比,你这酒店的名儿,早就叫人给忘了!”掌柜一听,顿时板起了脸,把几个“短衣帮”一下子吓出了门槛。
第二日,掌柜的忽觉肚子痛,昨日的气还未消,于是心想:今儿个去会会那“神医”,看他到底有多神。于是,手捧肚子,叫了人力车直奔“安乐堂”。
掌柜的来到‘安乐堂”,见一长衫者背门而坐,正为一小孩把脉,后面排了不少人。掌柜的忽觉这“神医”的背影有些眼熟,快步走上前去一看,顿时大惊失色:“你……你是……孔……孔……,你……你还活着?”忽然身子往后一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捂着肚子起不来了。
孔乙己走上前去,扶起掌柜的:“多日不见,掌柜的可好?今儿有空光临安乐堂,吾倍感荣幸。哦,对也,我还欠你十九个钱呢。”说完,马上从衣袋里摸出十九个钱,放到掌柜的手中,掌柜的不停地抖着手,又将那钱赶紧还给了孔乙己,随后笑咪咪地说:“这点儿钱,还什么,想当年,你是咸亨的常客,照顾了我不少生意,我又怎好收这钱呢?”
孔乙己见掌柜的手一直捂着肚子,便问:“这么说,您是病了?”这一问,掌柜的才感到自己的腹中正有什么东西直往下坠,无法控制,不一会儿,整个店堂中便有一股臭气扑鼻而来,众人捂鼻的捂鼻,寻觅的寻觅,掌柜的见势不妙,赶紧往外跑,边跑边念叨:“此地不宜久留。跑乎哉?跑矣……”
店内外顿时充满快活的空气。
名家点评:
《孔乙己后传》以诙谐的语调,杜撰出了一段有趣的故事。它是根据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中的一些细节,加以延伸、夸张的结果。文章以孔乙己受到鲁迅先生和藤野先生的帮助,从而与从前判若两人为主要故事情节。当孔乙己变成了“神医”,昔日对他不屑一顾的掌握又将如何面对?
原咸亨酒店掌握的听闻镇里新开了家“安乐堂”,大夫是个神医,便按捺不住好奇心去看个究竟。一看方知是昔日被自己冷落的孔乙己。作者在这里欲传达这样一种意旨:士别三日,当刮目为相看。
陈瑜
幸福
常州市北港中学 曹静
(学号:9908322)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一阵撕心裂胆的叫声打破了这个安静的小村子多年来的沉默。
这是我很小很小时候的记忆了。当时,我被这恐惧的叫声吓哭了,妈妈就把我抱在怀里。
这是一个极平凡的小山村,人们做工的做工,种田的种田,安安静静地生活着。直到有一天,村里出了第一个高中生,这个小村子沸腾了!那个高中生就是小元。
这件事一直被村里的人当作最热门的话题。人们有事没事就提起来,一提就全都来了兴致。小元的父母更是吃了甜心蜜糖,甜到了心里。大家在一起聊天就总会说出几句类似“瞧你们家小元多聪明,哪像我们家那败家子,小学还没念完”、“小元他妈,您可真福气呀!”等等的话,老人听了甚是开心。
转眼间,小元高三了,在这期间,他认识了一个女孩子,他们俩很合得来,而且在班上成娜是名列前茅。别人都说,以他们的成绩,还不是想考什么,就考什么呀!可谁知,他们俩人的关系,却导致双方在高考时名落孙山了,连上大学的机会也失去了。两家的父母都怨是对方惹的祸,不许他们再有任何来往。小元被父母狠狠地打了一顿,而他的恋人则被迫与一男子订婚了,小元经不住这如雷灌耳的事实打击,生了一场大病,病后就疯了。
刚开始时,小元还有一点儿理智,但又过了两个春秋,小元疯得越来越严重了,他有时把人家饲养的家禽生剥了扔进粪坑,有时又吓唬小孩子,把小孩子倒竖起来做往井里扔的姿势,吓得小孩哭爹喊娘的。因为他疯了,所以人们就叫他傻元,但他父母却不忍心,仍旧爱怜地叫着那唤了二十多年的称呼:“元元!”可小元却不许他们那样做,好几次。他把年迈的双亲打倒在地,有时不高兴起来,让双亲在他睡觉时跪在床前“守护”他。
小元再也不是以前那文质彬彬的小元了,他残忍、蛮横,终于,连他的父母也受不了了,就依了村民的意思。“吮鸣”一声,一根很粗很粗的铁链,把小元锁进了一间黑咕隆步的屋子里了。从此,他失去了阳光,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好多好多属于他的东西。他用锁使劲地往墙上敲,墙破了,小元有了一丝喘息的空间,但是洞又被无情的人们用砖和水泥砌出来了。于是他就继续敲,直到最后一次,人们已懒得再去理会这个洞了,于是洞就永远开在那儿了。
如今,小元依然被关在那里,算起来,也有十个年头了。那个洞,斜对着我家的正门,那天,我去看他,发现现在的小元,如果在夜里出去的话,人们肯定会把他当成鬼,头发又长又乱又脏,脸上以及身上大概有几年没洗过了吧,臭气熏天。他正埋着头在玩头发呢!屋子里也充满了臭味,仅剩的一条棉褥,也已经脏得不能再脏、破得不能再破了,因为他身上没有一件衣服,所以他裹着棉褥,外面北风呼啸,小元在棉褥中冻得直哆嚷。他的脚已经不能包在棉褥中了,冻得发紫。旁边是一只饭盆,那饭盆恐怕也有好长时间没洗了,而且看得出来,他吃的东西,是我们平时看了都觉得呕心的东西。天气不早了,可是他得呆上几个小时,才可以获得一天的食物。恰好,我身上有一只热包子,我递给了他。他终于抬起头来了,接过那个包子,但是他并没有立刻吃,而是把它塞进了棉褥,放在胸口,他的嘴唇动了几下,但始终没有说出一句话。
我得走了,我又回过头去看了他一眼,我的目光与他的碰到了一起,他立刻躲开了,我还是注视着他,他回过头去了,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因为那眼眶中的泪珠此时此刻犹如黑暗中的夜明珠,特别夺目。他大概也发现迟了,又回过头来,他乌黑的脸颊上出现了两道泪痕。“啪”的一声,泪珠落到了地上,打破了这可怕的寂静。
我怕再呆在这儿,自己也会哭的,转身就走,还不到3米路,耳边就传来了白毛女的曲调。记得每年冬天,他都会唱,惟有今年,他是第一次唱,他的声音嘶哑了,没有以前唱的好听。但我觉得,他心情很好,很舒畅。我的泪终于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我不敢回头,因为我怕被他看见……
第二天一早,我还没起床,就听见外面乱哄哄的。我跑出去一看,原来小元死了。我立刻跑到小元的屋子旁,还好小元还没被抬走,不过人们已经去找担架了。我再一次注视着小元,只见他依然裹着破棉褥,双手下垂,靠在墙上,旁边有一块写过字的小砖块,在墙上留下了一排工工整整的字:“人能够好好地活着,真的好幸福!”右手虽然下垂,可是还是紧紧地抓着一个包子。他的眼睛闭上了,嘴角轻微地向上挑起,好像是熟睡的样子。他的头发没有以前乱了,大概他用手梳理过吧。
看到这一切,我脑海中又浮现出昨天的那一幕,眼前又出现了那种莫名的眼神,耳边又荡起了那嘶哑的歌声,那是我见到他的最后一面、最后一次听他唱的歌了。我匆匆离开了人群,因为我知道,我的眼眶中有东西在打转,我不希望被人发觉。
我用手抹了一下眼泪,笑了,那是祝福的笑,那是自豪的笑。因为只有我知道,小元这辈子已经很满足了,他死得无怨无憾,只有我才明白那几个字的含义……
名家点评:
把一个患有精神病的人锁进黑屋子,并非耸人听闻,这在一个偏远山村,是极有可能的。我曾在一份报纸上看到过这种报道。本文作者所叙述的故事显得很真实,而且,通过这一故事,使人们反思:为什么在现代社会还有这么残酷无情的事发生?关键是,这件事的起因是小无的爱情受挫引起的。仍是那么古老的故事,父母反对儿子婚事,以至儿子发了疯。但作者所描写的几个细节真实感人,使人忘记了这是一个陈旧的故事。
文章构思新颖,对人物的描写很细腻,是一篇不可多得的文章。
陈瑜
等待
河南省封丘曹岗乡一初中 许振丹
(学号:9746028)
不知什么时候,夕阳悄悄地给大地镀上了一层金色。秋风送爽,田野上一片“哗哗”声,她捋红薯叶的声音?还是旁边那畦白萝卜墨绿的叶子在私语,亦或是不远处村边的那排杨树的落叶正在归根?
她把一把红薯叶塞进竹篮里,掂了掂。那头老母猪快要生了,多备点吧。她直起腰持了持头发,朝那片稠密的深绿的红薯叶间又持了一把,塞进篮里。
挎起沉甸甸的竹篮,她沿着田埂走出去。
今年的萝卜白菜长得真不错,她望着自家的菜地,喜滋滋地想。
真不错呀,你瞧,这萝卜叶肥嘟嘟的,直挺挺的,真让人觉得下边有“金梁玉柱”支撑呢!还有那些不安份的“露头青”,有碗口那么粗!你再瞧这白菜,棵棵都紧紧抱成团,像母亲抱着多天不见的孩子一样!她看着想着,就放下篮子,拔了萝卜,又搬了白菜,直到篮子再也塞不下了。
谁家的井吱压压地响了,她抬头望村庄,几缕炊烟飘出来,是做饭的时候了,她赶紧挎起篮子,向家里走去。
女儿在电话里说,十月二十一号也就是明天,高三年级考试,学校给她们高二学生放两天假,她打算今天下午放学后就赶回家。
女儿有一个月没回来了吧!不知道又瘦了没有。学习也不合件容易的事儿呀,就跟咱农民种庄稼一样,不出点力,流点汗,受点苦,哪儿来的成绩呢。
她这么想着,就到了家。门口的小黑狗跳过来,亲吻着她的规。她牵开它,来到猪圈旁,老母猪正趴在松软的稻草上,她丢进去两把红薯叶,老母猪警觉地爬起,吸着鼻子,哼起它的“觅食”曲来。寻着了,便嚼起来。
她又丢下两把,转身放下竹篮。这时,鸡、鸭全围了上来,在她的脚边“咕咕、嘎嘎”地叫,弄得她迈不开脚。
“去一”她赶开它们,到屋里抓麦子撒给它们吃。
安顿好这一切,她开始收拾灶台了。按惯例,应该给女儿煮“大米、绿豆、豌豆”粥的。
女儿说这样的灶这样的锅里煮出来的粥才有香喷喷的味。煤气灶不行,学校里的大锅饭更没法比。
女儿太瘦,她总这样说。她的胃不好,看见油腻的东西就恶心,吃不下饭。这令人很担心她在学校里的生活。
都是她爸整的,她赌气地想。
从小时候,他就把孩子圈在屋里,让他们学习。女儿很听话,一路顺风,到了高中,可是儿子,唉!儿子呀――
锅里的水烧开了,“吱吱”地响着。她站起身,把淘好的米和豆倒了进去,又填进灶膛几把火。煮了一会儿,拿来蒸笼,套在锅沿上,放进去几个馒头,虚掩着盖子。
大树笼罩下的院子似乎已完全黑了。灶膛里的一截木头静静地燃烧着,不时地还伸一下黄黄的舌头。
女儿该回来了吧!
她进了厨房,开了灯。先把刚拔来的大萝卜洗净了,切成小方块;又把那棵大白菜揭了开来,不用外边的几层,也不用里边的菜。乙,只切了中间的那几层。
切好了,又从莱橱中拿出买好的豆腐,切成长条形的。
然后,就架锅、开煤气灶,给女儿炖“萝卜豆腐”汤、炒“糖醋溜白莱”。
这都是女儿爱吃的,清淡得跟她的人一样,儿子就不同了,说这是老百姓“生活水平下降的表现”。
唉!儿子呀,你太任性了,你要是好好地把中专念完,你爸不就遂了你心愿,让你去当兵了么,可你偏不!你爸说当兵也要花钱,不给你钱看你怎么当,这都是气话呀,你怎么能偷偷地离开学校去打工呢!
那次你在电话里说,已经挣到钱了,春节会回家的,娘的泪当时就哗哗地流,心都碎了啊!
唉!真不知你们年青人都是怎么想的!
一股香甜的、酸酸的味儿飘出来了,菜做成了。一样如白玉里镶了翡翠,一样如晚霞上笼了金色。
她把它们盛在盘子里,又用大瓷碗扣着。
饭也煮好了,她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揭开笼盖,香气扑面而来,是什么香呢?稻花香?绿豆香?豌豆香?分辨不清,反正是女儿喜欢的香,是醉人的香!
她又放下笼盖,等着女儿。
再填一点豆杆吧。火苗忽地窜了出来,有黄色、红色、也间有蓝色、紫色,在夜的幕色里跳跃。
太晚了就不要回来了吧,她想着女儿。十月二十号又不是什么很好的日子,不必赶那么紧呀啊,二十一号不也一样吗,安安全全地回来。或者就二十二号,那一天你爸也回来呢!
你俩都回来了,咱家就“半团圆”啦!她望着火苗,痴痴地想着。
“半团圆”啊,电视上不是经常唱什么“就盼个团团圆圆”吗,有了团圆,日子就有了奔头啊!
火苗补门外闪的,就像女儿的眼,也像远空的星,映着她热切的眼、微红的颊。
她就这样等待着,那火红的团圆……
名家点评:
这是一篇非常好的课堂作文。作文在描写农村妇女对女儿的思念和迎接女儿回家的复杂心情及对儿子的担心时都能很好地把握着分寸,而且能将内心的感受和外在的所见事物联系起来。写得很细,也很见功力。
有些刘庄帮(河南县著名作家)的韵味。
杨柳
活着的金鱼
四川省郫县二中 戴月行
(学号:9861232)
从前,我曾在我家小院的鱼池里养过许多金鱼。是的,我是说从前――那还是在刚搬入新居的时候。现在小院荒芜了,花草枯萎了,鱼池一干涸了。因为金鱼死了。
我一直认为是我害死了金鱼。那一段日子里,我难过,我伤心,我悲痛,我自责。
要不是我沉迷于夏日午后阳光里那幽幽水底的一尾尾迷悯的五彩,我不至于随手丢下过多的食物……傍晚,它们浮在鱼池里,挺着半透明的肚子,鼓鼓的,死了。
我曾经多么狂爱的水底绿中透金的梦幻般的色彩啊!那薄薄的鱼尾一晃,展示出一种源陇而透明的光芒,梦幻般的美丽,如今,却因我的一时人意而化为了真正的梦幻。
对此,我一直不能原谅自己,并发誓不再养金鱼。
后来有人对我说不是的。若不是愚蠢的生灵看不清眼前的迷障,甩不掉自身永无止境的欲望,去追寻上帝投下的诱饵,最终也不会自取灭亡。
我似懂非懂地释然了。阳光照着只有绿色水草的池塘,依然幽幽的。可是找仍不明了这巨大的轮回中为什么会有这种愚蠢的因果。
后来那人又对我说不蠢的。传说中金鱼是由贪得无厌的人转世的,前世的贪婪造成了他们的今世,他们仍改不掉贪婪的本性。
我终于有点明了了。我笑着说,那不是很多的人都应该转世做金鱼?他们一生都在追逐名利,他们欲壑难填,贪得无厌,不自量力,以为自己像金鱼般的肚子可以吞下数不胜数的名利,最后被撑死了还圆睁着金鱼般的眼睛望着更多的名和利。
那人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过了一会儿,淡淡地吐出三个字:“或许吧。”
我走出夏日的家门,街市上无尽的喧哗把我挤得透不过气来。当我听着无尽的喧哗闻着无数的尘埃时,忙忙碌碌的行人充塞了我的视网膜。在城市沉闷与紧张的空气中,我恍愧地又看见无数活着的金鱼正忙碌地追逐着美丽的空华。于是,我暗暗告诫自己,绝不能做活着的金鱼。
至此,我再也不养金鱼,也不再喜欢金鱼。
名家点评:
作者用金鱼隐喻一种人生,很新颖,也很贴切。语言简练,观点明确。
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