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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文化史(三) 近代中期体育1912年—1937年

摔跤

是中国古代民间历史悠久的传统运动项目。进入近代以后,仍然比较流行。20年代初,就逐渐出现了一些以摔跤为生的职业跤手。这一时期,在北京的天桥等地就出现了以盈利为目的的职业摔跤场,使得摔跤这一活动更为普及。

象棋和围棋

这一时期比较有代表性的棋类活动主要是象棋和围棋。象棋的比赛活动,在30年代前后开展的比较多。其方式基本上是采取民间集资、富豪捐助和参赛者自费等组织进行。有代表性的比赛活动包括华东、华北象棋大赛,华东、华南象棋大赛,广东、澳门、香港象棋大会战及西安象棋比赛等。如其中的西安象棋比赛,是由西安青年会举办的,从1930年至1937年共举行了4届,每届参赛者有30至50人。这类比赛采取了三局二胜制,每局的比赛不规定限制时间,在规则上也不是太明确。全部比赛的裁判只设一至二名,若出现纠纷则由比赛双方根据惯例自行解决。每届比赛一般为3到5天,最后给前三名发奖状。这类比赛对全国各地象棋活动的开展有着很大的推动作用。除了比赛活动,当时一些闻名的象棋手也活跃在全国各地。如七省棋王周德裕,棋仙钟珍、冯敬如,广东象棋“四大天王”,西安象棋“四大金刚”等。

民国时期,北京和上海已形成为我国围棋活动的南北两大中心,其名家荟萃,围棋活动十分活跃。最初,北方棋艺强于南方,一些著名棋手如顾如水、刘棣怀、吴清源、雷溥华等常常聚会北京,切商棋艺。尤其是吴清源,在与日本棋手桥本宇太郎等的对局中表现出色,倍受棋界注目。他后移居日本,但仍为中日围棋的交流积极奔走、努力。

20年代后期,南方棋手的水平开始提高。著名棋手王子晏曾连续数次战胜日本棋手,被誉为“南方棋界第一人”。而当时的上海,也逐渐成为围棋最盛的城市。

与各地围棋活动兴盛、名人辈出的同时,不少地方也兴起了许多围棋团体。像上海的“中华围棋会”、“上海弈社”,北京的“四宜轩”,南京的“公余联欢会”,无锡的“无锡棋社”等,它们都是围棋爱好者自己结成或私家建立的。这些组织出现后,或组织举办围棋比赛,或出版有关刊物,等等,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围棋活动的开展。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的兴盛做出了贡献。

近代中期的体育组织和赛事体育组织、团体的建立

中国近代体育组织,出现于20世纪初。当时,一些留日归国学生纷纷在江、浙、粤等沿海地区创立体育会。这类体育组织,乡系反清革命志士暗中集聚革命力量的场所。此外,在广州和香港也成立了一些旨在提倡与组织运动竞赛的体育团体。1910年以后,特别是20、30年代,随着竞赛性运动的盛行,各种体育团体相继出现,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精武体育会和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

精武体育会是一个庞大的群众性体育团体,它的前身是上海精武体操学校。精武体育会以研究武术、提倡近代体育为宗旨,除推广武术外,还开展篮球、足球、乒乓球等10余种近代运动项目。1911年秋成立女子部。1920年后,又向华南及南洋一带发展,在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吉隆坡、槟榔屿等华侨聚居区相继设立分会。至1928年,共成立总分会42个,会员约40万人。

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是中国第一个全国的体育组织。其第1任(1924.8一1933.9)名誉会长是王正廷、张伯苓;名誉主任干事是沈嗣良。该组织先后于南京、上海、重庆等地设办事机构。全国体育协进会为自己规定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国际间有关体育问题的通讯交往;引进及审编各种业余运动规则;主办分区足球赛和轮值在中国举行的远东运动会;选拔出席远东运动会、奥运会及戴维斯杯网球赛的选手;审订每年全国田径及游泳运动最高纪录;出版《体育季刊》杂志,协助各地组织进行活动并解答有关各地关于运动裁判及疑难问题。此外,还参与筹办了第4、5、6、7届旧中国的全国运动会。全国体育协进会从1927年起,代表中国陆续参加了田径、游泳、体操、网球、举重、拳击等单项运动的国际协会。

国民党政府时期加强了对体育的管理,于1927年在南京成立了全国体育指导委员会。1932年成立了教育部体育委员会,之后一些省、市也相应成立了体育委员会。除此以外,当时的党、政、军系统还成立了一些体育组织和机构,如1935年设立的国民党中央党部民训部体育科,1936年设立的国民党政府教育部体育组,1935年成立的党政军学体育促进会,1937年成立的冀察平津四省市体育训练委员会。

近代中期的体育运动竞赛活动早期的体育运动竞赛活动

随着中国参加远东运动会取得的骄人的成绩,促进了体育竞赛活动的开展。不仅举行了全国运动会,也相继举办了大区运动会、省市运动会。还有少数运动队出国访问比赛,竞赛规模不断扩大,不断向正规方向发展,体育竞赛体制初步形成。中华民国时期,规模较大的运动竞赛活动有地区性运动会(包括华北运动会及华中运动会)、全国性运动会,还派人参加远东运动会和奥林匹克运动会。

第1届全运会

第1届全运会时规定以华北、华南、上海、吴宁(苏州、南京)、武汉5个区为参加单位,竞赛项目有田径、网球、足球和篮球。比赛结果,上海区获高等组田径、网球两项冠军,并获总分第一;华北区获中等组总分第一;圣约翰书院获学校组总分第一。华南区获足球冠军。

第2届全运会

第2届全运会以全国东、西、南、北4部为参加单位,竞赛项目比上届增加了队球(排球)、棒球两项。比赛结果,北部获田径、篮球、队球、棒球冠军和网球双打冠军;南部获网球单打冠军;东部获足球冠军。按总分计算,北部名列第一。

第3届全运会

第3届全运会是中华业余运动联合会及武汉体育界人士筹办的,以华东、华南、华西,华北、华中5区和华侨团体为参加单位。比赛结果,华东足球、棒球及网球双打获胜;华北田径、篮球及网球单打获胜;华中游泳获胜;华南排球获胜。华北获总名次第一。本届运动会的特点是:①外国人操纵运动会的局面有所改变;②女子开始参加表演(球类、武术、器械体操);③田径赛之丈量由前几届使用的英尺制、码制,一律改为米制。

第4届全运会

第4届全运会由全国体协具体筹办,竞赛办法有较大改变:①开始改为以省、市、特区及华侨团体为参加单位;②增设女子组;②男子竞赛设田径、全能(五项、十项)、游泳、足球、篮球、排球、网球、棒球8种锦标,女子设田径、篮球、排球、网球4种锦标。比赛结果,以上海、广东、香港成绩较优。

第5届全运会

第5届全运会有国民党政府全运会筹委会筹办。该届增设了男子“国打(武术)锦标”,且将田径锦标改为田赛与径赛两种锦标,同时增设女子垒球、游泳和“国术”3种锦标。比赛结果,上海名列前茅。在这届运动会上,田径项目创造了一些较好的成绩,如男子100米跑全国纪录10'7(刘长春创),200米跑全国纪录22'1(刘长春创),跳远全国纪录6.912米(郝春德创)等。

第7届全运会

第7届全运会是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的最后一次全运会。该届参加单位共50余个。竞赛项目中,增设了男子举重、拳击和男女乒乓球(单打)、摔跤。此外,还增加了男子器械体操(仅有单、双杠)、跳水、水球、棒球、射箭、拳术等表演,女子有射箭、拳术及举重等表演。该届运动会中,香港队就男、女总分第一。

华北运动会

华北运动会的项目,第1届仅有男子田径。从第2届(1914)起,增加了男子篮球、排球、足球、棒球和网球。从第11届(1924)起,又增加男子体操(器械)表演。从第14届(1929)起,陆续开始有女子田径、篮球、排球和垒球。从第15届(1931)起,增加了男子摔跤、武术两个表演项目。从第17届(1933)起,又增加了冰球和滑冰两项。

华北运动会的成绩相对说来较好,突出的有:在第18届(1934)华北运动会上,白春育创造了12磅铅球全国纪录,成绩是14.292米,焦玉莲创造了女于100米全国纪录,成绩是13'2。这两项纪录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也没有人突破。在第15届(1931)华北运动会上,哈尔滨队创造的女子200米接力(50米×4)全国纪录(成绩28'6),也保持了18年而未被打破。华北运动会的历史较长,共举行了18届,运动项目较齐全,也比较正规。它对促进我国华北、乃至全国体育运动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