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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 二十二章,短匕和腰刀

“嗨!”

非常短暂的抗衡,完全的力量比拼,毛仲一抖手腕,就取得了胜利。

噗,那个军官被拽得脱离了马鞍,滚到了地上!

“唉呀!”居然是一声脆脆的尖叫。

麻辣隔壁,吃软饭的本钱挺足啊。

“绣花枕头的夯货,还敢在老子面前耍威风!”毛仲想到是因为那个小人妖的诱惑,才使自己迷失了方向,遭遇毒手的,因此将怨恨推而广之,集中到了第二个军官身上。

“狂徒大胆!”第二个面貌英俊的人妖军官,居然也是个火辣辣的脾气,不等毛仲动手动脚,抢先一步,从腰间拔出了长刀,粉面一赤,坐骑一夹,向着毛仲冲过来就砍。

毛仲怒极而笑,依照他的本性,非要好好收拾一下这俩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白脸儿,三拳两脚,非死即残!就在动手之际。他心念一动,想到毕竟初来咋到,不能逞强,又想到陈继盛老将军对自己非常器重,奖赏马上就到,还是低调些好,于是,就在那匹马冲来时,也猱身而上,向战马撞去!

毛仲的弹跳力,没有人能够怀疑。在特战大队,大家都心情酸涩地扁他是澳洲袋鼠!

身后的官兵,都能看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场面,毛仲一弹而起,和战马相接却不是相撞,要是相撞的话,他早就被战马給撞成鸟儿飞起来了,就在大家一起惊呼的时候,预想到做可怕的结果时,那家伙却双手一抱马的脖子,借助了力量闪身腾挪,居然,居然上到了马背上!

真的吗?好几个官兵赶紧猛揉自己的眼睛。

真的,那家伙确实就到了马背上,而且,还来到了骑者的背后,也坐到了马鞍上。

毛仲真的坐到了马鞍上,他已经趁着那个小人妖挥舞战刀往前劈刺,屁股离开马鞍的机遇,反客为主,霸占了他的座位,还用一只手抓住了那人的绊甲丝绦。

“嗨!你给老子起来吧!”

毛仲发一声力,一只手将那个家伙举了起来,呵,不错,才他娘百十来斤,也许一百斤也不到呢。

忽然就到了空中的小人妖自然丢掉了腰刀,双手乱抓,两脚胡蹬,“你快放我下来!狂徒!”

尖声细气,颤抖温软,声音越发象女人了。

毛仲的心里一阵鄙视,都说现代社会男人更象女人,女人更象男人,他爹媳妇的变态了,没想到几百年前已经起源。

“放你个屁!老子不好好收拾你,教育教育你,就不姓毛!养不教,父之过,老子今天就替你爹调教你,革命军人是光荣的,是不能随便亵渎的!”说完,他把那家伙放到了马鞍前,横在马鞍上,脸朝下,狠狠地一顿:“给老子老实点儿!”

“啊呀!”

“你个傻十三,学什么不好?非要学李玉刚?”

“狂徒!大胆!无耻!”那军官气急败坏,一面拼命挣扎,一面连声叫骂。

毛仲最讨厌的就是男人的娘娘腔,妈拉巴子,老子要看看你个傻十三的有没有安卵子儿!就这一副干柴骨头架子,还想在老子面前耍威风?不定又是谁家的贵族公子哥儿,花天酒地胡作非为淘虚了身体。

“人渣,你再骂?”毛仲两只手都按在他身上,一抓腰间,一按双腿。

“坏蛋,我就骂你!骂你个砍脑壳儿的无赖!”军官虽然骨瘦如材,力气大得可怜,脸型妩媚非常,脾气还是超乎寻常的倔强,被那么按着,硬是强扭头脸瞪着毛仲。

“还不讲文明礼貌?”

从来以粗口为爽事儿的毛仲,第一次感到了不妥,为了教育教育这纨绔子弟,他继续按着囚犯的腰背,腾出右手,呱几一下:“还骂不骂了?”

囚犯的脸刹那间就由红变紫,两只眼睛瞪得溜圆儿:“你打我?”

“打你怎么了?再骂的话,看老子剥光你的裤子扔大街上展览!”

毛仲想到现代社会那些乌七八糟的富二代,权二代,就气不打一处来,劈里啪啦,暴风骤雨般,在那家伙的屁屁上大张伐挞。

“别打,别打,救命呀!”从地上翻滚起来的第一个军官傻看了半天,才惊醒似的高呼,其他的官兵也跟着惊呼:“快丢下,打不得!”

这时,毛仲一眼瞥见牛雷那小子也在人丛中,脸上一片惨白,“毛哥,你扒大豁儿啦!”

毛仲心想,这小子的人缘还算马马虎虎,算了,饶恕他这一次,最后再揍一巴掌就结束战斗。

“快来人呀,非礼啦!”要不是第一个军官这样喊叫,其声音更显示了介于男女之间的特性的话,毛仲还真的不想停下手来。

“非礼者,非常之礼貌也!”毛仲得意洋洋地一阵冷笑,手臂一甩,眼看着这人妖军官腾空而起,朝着地上正尖叫的人妖军官飞去。

麻辣隔壁,就你们这仨核逃俩枣儿的山寨男人,也敢来国际雇佣兵的屁股上挠痒?那不是苍蝇肚子古古叫--------忘了找死(屎)?

毛仲一个华丽地转身,勒起肥壮到威猛拉风,干净到散发着浓郁芳香气息的战马,得意地跳跃了几下。

双目黑亮,两耳尖锐,枣红色的毛皮犹如绸缎匹练,长长的鬃鬣被海风拂起,纷纷扬扬,乱中柔且刚韧;优美的身体曲线宛然如画,饱满丰润,酥弹相得,骑在上面,随着它的呼吸起伏而自然轻漾,湿润的春风中,舒服得好象,好象。。。。。。怪不得人家都叫女人为马子呢,那个那个就叫跑马。嘻嘻,真叫人血脉贲张浮想联翩啊,哦,不对,哪只鸟人说过,马子是古代的一种夜用器具,和马真正的风马牛不相及也。

世界上最舒服的事情是不是跑马射箭呢?

他忽然联想到了某一次家乡夜会,草台班子的帷幄里,那些熟男浪女口中调侃频率相当高的一个词儿。

啪!一道鞭梢爆炸在毛仲的肩膀上,疼痛如闪电般地绽开,好象毒蛇的撕咬。

毛仲暗暗责备自己粗心大意,得意忘形,居然忘记了那俩超男的背后,还有十几个跟屁虫的。小人从来可畏。

毛仲的手随着感觉已经跟着抓到了那只鞭梢,可惜,却被那鞭猛然加力,滑了出去。

震惊中的毛仲急忙转身,看到十名弁兵的包围中,又有两名军官赶到了现场,一人站在地上,丑陋的大板牙森然冷笑,另一人,身材矫健,披挂将官甲胄,年龄五十上下,面色浮黄,目光深不可测。

“大胆狂徒!”两个军官异口同声地怒吼。

地上的小丑军官准确地抓住了第二名“超男”的绊甲丝绦,稍稍回旋,顺势将之搀扶到地上站了,轻松化解了危机,而马背上的军官,那只马鞭上赫然已经带了一些血色。

毛仲目光一闪,看了看来人,又看了看自己的肩膀。

左肩膀上还麻辣辣地痛,好象骨头上抹了辣椒,那感觉,就象给芙蓉姐姐,凤姐姐,《唐伯虎点秋香》里的石榴姐姐你上我下轮了似的,难受得厉害。

他不莽撞,也绝不是完全理性的汉子。

“谁是狂徒尚未可知吧?”毛仲的目光里闪着寒光。

这俩人是劲敌,仓促之下,轻易地救人,忙里偷闲顺便赏自己一鞭。

“你说什么?”军官咬牙切齿。愤怒至极。

“你们自找没趣儿!”毛仲也咬牙了。

话音刚落,他就跃出马背,带着些许病态的偷袭者奔去。

将官目光凛然,长鞭如毒蛇吐芯,纷披炸裂,在空中婉转地抖擞,击向毛仲。

“找死!”将官闷声怒吼。

眼看着钢鞭上的错落有致的短针就要再次缠绕侵蚀毛仲的身体,将官的的鼻子里哼了一声,强壮有力的手腕爆炸出鼓如巨蜥般盘扭的青筋,那是自信的宣言。

“好!”周围的人都讶然惊呼。

在他们看来,毛仲活该倒霉了。

可是,在空中,毛仲的感觉是如此灵敏清晰,以至于没有人能够相信他恰如其分地掌握了时机和分寸。

毛仲的身体旋转着,软腹张开,堪堪避过了钢鞭的扫荡,却又能借助强大的爆发力,重力加速,旋转力,准确无误地寻找临界的攻击角度。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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