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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 四十八章,射死叛将

黄参军轻拍了两掌:“怪不得陈老将一直夸奖毛仲是个勇士,今天,我才信了!你说,你要几个人?”

毛仲摇摇头:“人多反而坏事儿,我一个人就行了。”

“啊?”众人一阵惊叹:“一个人就去冒险?”“真的一个人就行了?”

苏烈文也很激动,跳上来握着毛仲的手:“毛仲大哥,我佩服您!”

陈继盛想了半天:“别去了,要是再坏了我一员猛将,反为不美!叛军势力强大,远非一人所能颠倒乾坤。”

“老将,你说,我们和敌军决战的话,有几成把握?”

“三成!”

“那还是让我试试吧!”

“也好!”陈继盛一阵激动,众人也是慷慨激昂。“你说,你需要什么?”

“一把匕首,我自己就有,别的不需要了,哦,找些裤子衣服,能够使我在海面潜游的时候,包裹身体。”

“哦?”

“鲨鱼一般不会去吃布类的东西,”

“哦。”

“再给我点儿熏味的什么东西。”

“干什么?”

“将我伤口的地方包裹严密,然后破坏血腥气息,避免鲨鱼发狂!”

“你很有经验啊。”

“找个理发师。将我的头发全割了,方便游泳。”

“啊?”

“啊什么?救人要紧!”

陈继勋到了陈继盛的跟前耳语一阵。说:“诸位将官听了,老将说,谁要是能够救得香雪小姐回来,就将她许配给他!现在,还有谁愿意去?没有的话,就算是毛仲一人了!”

毛仲一笑,摇摇头。昨天,老陈家将将闺女许配过了,现在又提条件,真是可笑。转身要走,早有人拦截,陈继盛端酒一盏,双手捧给毛仲壮行,“喝了好御水寒。”

按照毛仲的要求,飞豹军的舰队开始转向,朝着海岛的东面穿越,然后,来到了岛屿的南面。只有这样,借助着中午强烈的阳光,才能最大限度地掩护海面泅渡者。

毛仲辞别众人,整理好装束,就在船头,朝着海面唰一声跳了去。

舰队上的官兵,一个个睁大眼睛,盯着海面上飞快游动着的一个脑袋,好象看着怪物。

飞豹军的舰队,和岛屿相距不过五里多,昨天夜里的潜逃,居然并没行远,毛仲飞快地划着水,拿出了五公里武装泅渡的功夫,也不觉得多累。现在基本上是轻装上阵,好象在水里玩,海水甚凉,可是,喝了一盏酒,感觉还不错。

一条条鲨鱼,用锋利的背鳍划开了海水,恐怖地巡视着海面。让毛仲的心里一阵紧张。他不知道这些鲨鱼属于哪一类型,要是虎鲨和鲸鲨的话,自己就危险了,他本来还想要黄色的布料来防鲨,可是想想,那颜色可是古代的禁忌,也就免了。

他好几次和鲨鱼迎面往来,最惊险的一次,一条鲨鱼竟然试探着他的脚,差一点儿咬下去。

这不是现代的海面上,鲨鱼因为人为的残酷猎杀,已经少多了,他一面划水,一面将匕首牢牢地抄在手上,可以随时随地地反击之。

一头鲨鱼终于忍耐不住好奇,朝着这个疯狂移动的东西冲来,毛仲可以感受到它的咆哮,于是,更加奋力地游动。鲨鱼扑了上来,却没有咬,似乎带有玩耍的意思,毛仲也不敢一匕首刺之,惟恐血腥气息刺激了它们的野性,要知道,世界上有多起很悲惨的鲨鱼吃人记录,曾经运输原子弹的美国巡洋舰印第安那号在菲律宾洋面被日本潜艇击沉以后,舰艇上的九百余名官兵,被鲨鱼在四天里吃掉了六百人!

毛仲狠狠一脚,居然蹬在了鲨鱼的腭上,将之吓跑了。

一直坚持着,游了将近二十分钟,他才开始将舰队上讨来的箭管,已经掏空了的管子沁在嘴里,缓慢地扎下水里,开始潜游。

所有飞豹军舰队上的官兵,都将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陈继盛命令舰队再次移动,因为,从岛屿西面,已经出现了一片舰船,估计是叛军的水师。

“毛仲,你要好好活着啊!”陈继盛的脸色,绷得紧紧的。

毛仲不时将脑袋露出来,观察着岛屿边缘的情况,杂乱的海滩上,似乎没有一人,让人感觉格外地恐怖。终于,他登上了海岸,带着浑身的水痕,踩着泥浆,躲避到了一块大岩石的后面,而在岩石的那面,就有许多的灌木丛。

“哈哈哈!小子,你真能活啊!”说着话,从岩石的背后冲出了两名士兵,每人的手里都是一把刀,左右包围上来。

毛仲没有奇怪,要是在海面上游泳了数十分钟还不被发现,那是奇迹,所以,他没有动。

很明显,俩叛军发现毛仲的时间已经不短了,如果他们带弓弩的话,说不定,毛仲已经被射穿了好几回。

毛仲暗暗后怕。

“出来,小子!”两个叛军士兵得意洋洋地过来,堵截在了毛仲的背后。因为有岩石的遮掩,一丈余高,他们估计,猎物不可能逃脱。

可是,这里居然没有人!

俩叛军士兵正在怀疑自己是否眼花了的时候,嗡的一声,一颗石头从岩石的那边飞了过来,嗡,又是一颗。石头之大,可拳头,准确无误地砸到了俩家伙的脑袋上。没有铁盔的普通士兵,顿时惨叫一声,抱着了脑袋。

毛仲出现在岩石的上面,飞身而下,用匕首切断了两个叛军士兵的咽喉。

绝对不能让敌人知道自己的行踪,所以,毛仲将俩家伙拖进了浓密的草丛里,然后,剥取一套衣服,自己穿了。转眼之间,就是一名叛军士兵。

他观察着太阳的射角,悄悄地休息,恢复着体力,也等待着出击的机会,选择白天作战,当然是十分惊险,可是,也只有出奇,才能制胜!

三十分钟的时间里,他潜伏在草丛里观察,每隔十分钟左右,就有一队叛军士兵的巡逻队经过。可见,叛军的警惕性也很高。

他将一名叛军士兵的腰刀拴到自己的腰里,再次检查了行装,开始行动。岛屿南部的道路情况,他不是多熟悉,可是,浓密的芦草荻花,可以遮掩许多形迹。

毛仲大摇大摆地往前走去,三分钟以后,他碰到了一个巡逻队,他看看那些人,那些人看看他,居然哈哈一笑,走开了。

毛仲也不能说没有担心,那样的话,大不了一战,一个巡逻小队区区四个人,在猝然袭击之下,是有把握干掉的。

岛屿上寻找香雪和飞豹军残余的方法是什么?他也没有底儿,谁知道他们在哪里,那么,较好的方法就是抓舌头了,他真后悔将那俩埋伏的家伙直接给挂了。

在岛屿的边缘游动着,不敢深入。

忽然,他听到了树林里有人呼救。

迅速潜伏过去,他看到,一个叛军正撅着大屁股在拉,于是,慢慢地游到跟前,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将他拽走了,

离开约五十米,毛仲才放这家伙喘口气,然后,用刀逼在他的咽喉下,“说,你们在干什么?”

“你是谁?”叛军士兵打着哆嗦。

“我问你!”毛仲随即以手指扣住敌人的咽喉,将刀刺进了那家伙的大腿上。“你要好好说!否则,老子把你的肚子上捅一百零八刀!还有,先割了你的小鸟儿。”

松开了手指,那家伙已经吓得半昏了,摇晃半天,才能说话。

是山东的登莱叛乱军的主将之一的李九成的儿子李铭,从毛承禄那儿分得了几个军姬,正在树林里玩。

“玩?”

“嗯!”叛军士兵的脑袋点得象鸡啄米。

毛仲的手指骤然发动,抠进了他的咽喉软骨里。

丢弃了尸体,用草盖好,毛仲从他身上又取下了一把弓和一壶箭,约二十五支。挂在自己身上,往前移动。

在树林里,呼救声还在响彻着,却没有一个人前来救援。毛仲一伸头,看见了里面的情景。

中间的树木被伐倒了,两丈见方的空地,草丛密集铺盖着,周围的树上,则吊着四个赤裸裸的女人,双手背在后面连腰腿等捆绑,完全脱离了地面三尺多。

一个光身子的男人,正伏在草地上运动着,在他的身下,裹着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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