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支持微信或下载APP继续阅读

微信扫一扫继续阅读

扫一扫下载手机App

书城首页 我的书架 书籍详情 移动阅读 下载APP
加入书架 目录

红颜错恋 第二十三章:媚乱江湖

三月,杏花烟雨。

夜深,伊人未眠。

她走近窗前,窗外不知何时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千里寄风情,定不负我相思意。”

她失魂落魄般垂首低吟一句,转而轻轻退回了房间内,坐下。

这里是女人的闺房,看来却似乎十分简陋。

只有一张床,一张桌,一只凳子。

而已。

甚至一面镜子也没有。

床无纱帘帐,桌椅冰凉。

好似这样的一间房,实在不该出现在落叶山庄的。

这是为特殊的人准备的。

那个人就是苏媚儿。

一个白痴需要什么生活?能吃能住便很可以了。

每天都会有人来给她送饭,饭菜是仆人吃剩下的,苏痕对此不知情也不想过问,她也从来没有埋怨过这种生活。

她在这间房里已经待了二十五年。

二十五年来她从未踏出过山庄一步。

总算是亭台楼阁,倒也赏尽风景。

当孤单已经变成一种习惯,始终陪伴着她的是凄冷的月光。

月光虽冷,好歹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月光惨白而压抑,透过纱窗映落地上是一片斑驳。

迷离而诡异。

只有一盏烛火轻光,隐约照出了周围轮廓。

亦清晰的映出了她的面容。

她就是苏媚儿。

这个女人实在不能够称之为媚的,整个人骨瘦如柴,一张脸枯黄而消瘦,看起来哪里还像一名二十多岁的姑娘。

不说面容丑陋,五官倒也端正,只是她的右脸颊上有一大块紫色胎记,摇曳烛光下显得分外妖异。

这本是天生,迷信说法里却是克亲。

胎记能克死亲人?

苏痕对她的讨厌和这个胎记也许有些许关系,但绝对不是原因,苏痕作为一个刀口上舔血的人绝不可能迷信。

只是她的样子确实不招人喜爱。

何况她还是个白痴。

目光呆滞,毫无生气。

好似这样的一个女人,谁会娶?

杭州知府王笮的儿子,王风。

听说这个人是个浪子,整日出入于烟花之地,醉生梦死。

不过无论浪子也好,他怎么会愿意娶苏媚儿?

他确实不愿意,是他老子逼他娶。

王笮就如此中意这个儿媳?

听说王笮与苏痕是多年好友,二人当年是指腹为婚。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作子女的自然无话可说。

何况苏媚儿一个白痴能说什么?

王笮反倒算是仗义了,即便听说亲家女是白痴后,这么多年也未曾悔婚。

倒是王风百般不情愿,被他老子打了几顿。

明月始终是明月,不明吾情。

苏媚儿的眼角流出两行清泪,泪水冰冷得划过她的脸颊,留下两道泪痕。

滴在心中是苦涩。

谁说白痴便无情了?

白痴亦有情。

她痴痴得笑了起来,脑海中浮现出一名身影来,一袭白衣,面容英俊而潇洒,腰悬三尺长剑,将她拥入怀中道。

“等我三年,三年后我必娶你为妻。”

“为何要三年?”她痴痴得问。

“只有天下第一剑才能够保护你,那时绝对不会再有人胆敢阻拦我们在一起,绝不会再有一个人敢欺辱你。”说到这里,男子的眼眶开始红润起来。

“嗯嗯,媚儿等你,等你一辈子。”她没有看见男子眼角泪光,仍是痴痴的笑,那一笑无比纯洁,亦只有白痴才能笑的那么纯洁,她的语声是那么单纯,教人如何回应?

男子只是将她抱的更紧了。

千金不换你回眸一笑。

那是三年前的一个秋天。

天地苍凉,秋风萧索。

两人却感到无比温暖。

那名英俊男子便是天下第一快剑苏凌雨。

那年苏凌雨二十三岁,那时他的剑术还未达到登峰造极。

苏凌雨,一名孤儿,自幼父母双亡,沿街乞讨度日。

他十岁那年遇到了苏痕,是苏痕望他可怜收留了他。

他进了苏府后日子过得并不比从前好多少,苏痕只是一时看他可怜,给了他口饭吃,倒也不至于饿死罢了。

过得是最低等的生活,吃得是最差的饭菜,干的是最多的活。稍有不慎,便会遭到其他长仆的责骂甚至毒打。

他不埋怨,也没什么可埋怨的,命运的捉弄,无法改变,听天由命吧。

他干了六年苦工,也就是这六年里他遇见了苏媚儿。

也就是苏媚儿的单纯给了他些许安慰。

每日苏媚儿的饭菜由他送去,那些人可不愿意天天面对一名白痴,他倒也很乐意接受这份活。

久而久之,两人日久生情。

他的一生中只在意一个人,就是苏媚儿。

这个庄院上下,也只有苏媚儿关心他。

他每次送饭菜来,苏媚儿都会望着他痴痴得笑。她总会留下他,陪她一起吃,她看到自己喜欢吃的,只是弱弱得夹到苏凌雨的碗中,双眼水汪汪的看着他。

苏凌雨的眼眶湿润了。

这份单纯的毫无瑕疵的爱,除了媚儿没有人能够给他。

他们每次都吃的很香,即便只是剩饭剩菜。

我的爱,你懂不懂?

苏凌雨十五岁那年重病一场,虽然只是普通的风寒,却没有一个人带他去找大夫看病,甚至没有一个人关切得问过一句。

任由其自生自灭吧!

那夜好冷,是苏媚儿脱下了自己亦仅仅御寒的衣服披在了他身上,她紧紧抱住了他,用身体仅存的一点体温去温暖了苏凌雨,飞雪飘扬,天公不作美。

两个人都冻的嘴唇发紫,没有一个人过问他们。

媚儿泪如泉涌,小口微张,也不知咿咿呀呀说了些什么,苏凌雨的眼眶俞加红润起来,他懂了,那是爱,天下最无私的爱。

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但愿永远不分开。

他们的情比血更浓,他们的爱比雪更纯洁,那一夜,上天把两个人的命运连在了一起。

最后苏凌雨硬是挺过去了,他已经不再是个孩子了,十六岁了。

苏痕这年走镖回来,无意中瞥见苏凌雨,看这个小伙子身体不错,于是带上了他随他一起走镖。

这一走便是十年,十年间苏凌雨刻苦练剑,无人指导,完全是凭着自己的剑道天赋练出了一手恐怖快剑。

快剑无名,不讲究招式,但求多变,先发制人,先发杀人。

这些是他多年走镖,浴血交战中得来的经验。

这些经验无疑很管用,他只用一剑便刺死了快剑无双独孤雁。

苏痕认他作义子是在他成名之后。

三年前他与苏媚儿定下誓约,如今已三年。

这年他二十六岁,苏媚儿已经二十五岁。

女大当嫁,老放在家里不是办法,苏痕要把苏媚儿嫁出去,但嫁的不是他,是知府公子王风。

就在苏痕做出决定的那一晚,苏凌雨跪在了他的身前,他听说苏凌雨要娶他的女儿不禁暴跳如雷,狠狠得抽了他两个耳光,让他滚。

苏凌雨不为所动。

他虽然认作苏凌雨为义子,却根本不屑于这个人的地位身份,自己的女儿就是再没人要,也不需要他来娶。

他走到哪里,苏凌雨跪到哪里。

那一夜,苏凌雨在他的房间前跪了一晚上。

直至第二天早上,苏凌雨终于妥协。

爱情在现实面前总是脆弱的。

苏痕怕他仍不死心,特意让他去分发喜帖,七天后,便把苏媚儿嫁到杭州去。

他答应了。

这一去便是五天。

也就是这天晚上,苏痕知道了苏芸的死讯,悲痛万分下口吐鲜血,昏倒过去。

后半夜,苏痕还没有醒,苏凌雨却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