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龙先生,您怎么会在我家?!”
刚刚说了句话,苏羽城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哦,我知道了,您是来找我妹妹对不对?”
“您稍等,我马上就去叫她!这个臭……懒丫头,最爱睡懒觉了!”
一只手臂挡在他面前,钢铁一样压在他胸口,“沉欢很快就下来,不如借此机会,我们叙叙旧。”
叙旧,听起来就拉近了不少距离的词汇,苏羽城兴奋的所有酒都醒了。
“您坐,你们这群废物,还不快给龙先生上茶!”
“不用了,坐吧。”
苏羽城可没敢幻想着龙圣泽能叫他一声哥,只是这一个“坐”字都让他激动的跟什么是的。
“龙先生,真没想到,我们两家竟然会成为亲家,这可是天大的好事,我苏羽城对外说出去,都没人信啊,哈哈哈。”
龙圣泽扫了他一眼,似笑非笑,“原来那个把我和沉欢订婚的消息到处散布的人,就是你。”
这句话明显带着不满的情绪,苏羽城不傻,当然听得出来,登时就紧张起来,觉得自己说错话了。
“我只是,跟几个朋友喝酒的时候不小心说错话,哈哈,您别介意。”
修长的手指扣着桌子,咚咚咚,一声接着一声,仿佛敲在苏羽城的心口,让他莫名的心惊。
龙圣泽面无表情的随手抽出一根雪茄,旁边的男人立刻递上打火机,狗腿子做的十分到位。
“如果只是说错话,倒也没什么,不过,我龙圣泽生平,最讨厌别人借着我的名头,任意妄为,作威作福,更甚的,狐假虎威,狗仗人势。”
话难听,听得人却不敢发怒,不仅不敢怒,还吓得双脚发软,苏羽城用力蹬了几下脚绷直身体,才让脸上的笑容强撑下去,可是额头上的汗却沁了出来。
“不敢,不敢,我真的只是不小心说了一次,就一次。”
“对了,我听人说,沉欢是小的时候被带回来,这些年,多亏了你这个哥哥照应。”
苏羽城眼睛一亮,“哈哈,那是当然了,我和沉欢的感情非常好,我这个妹妹……”
“感情好到,愿意让自己的妹妹,替你还赌债的程度?”
苏羽城愣住,额角那滴汗终于滚落。
男人转过头,犀利的目光盯着他,如鹰似蛇,嗜血一般。
嘴角那抹似笑非笑的笑意,莫名的让人心寒,苏羽城猛地打了个寒颤,直到此刻,他才终于明白了什么。
登时,他扑到地上,“龙先生,我真的很喜欢沉欢的,上次我是没办法才会想到那么混账的主意,但是也正因为这样,您才能和沉欢相爱不是吗?
所以求您看在沉欢的份上,饶过我这次,我保证,再也不会对沉欢不好,一定会把她,当成我的亲妹妹一样对待。”
龙圣泽心中冷笑,这种人,只怕就算是亲妹妹,该卖的时候也还是会卖。
见男人不说话,苏羽城的恐惧感加深,生怕苏沉欢嫁给他之后,在他面前说自己曾经对她不好的话,会遭受到龙圣泽的报复。
虽然苏羽城苏家大少爷的身份也不低,但是在不眠城混了这么多年,什么样人都见过,比谁都清楚他们苏家在北秦,顶多算个本分的商家。
若是惹上了那些黑暗里道上的人,死的一定比谁都惨。
而这个人,身份成谜,神秘莫测,一来就成了不眠城的老大,单凭这个,就不是他苏羽城敢叫号的人。
这样一想,他什么都顾不上,爬了两步到他跟前,干脆伸手抓住他的裤子不断求饶。
犀利的视线落在他的手上,刀锋一样。
十几年前,就是这双手在苏沉欢身上重重的掐下去。
除此之外,一定还有无数次,由这双手给苏沉欢带来痛苦。
男人眉宇间透着隐隐的冰寒之气,菱角分明的脸上如同罩了冰霜。
眸光触及那双手的瞬间变的更加深邃冰冷,真想,干脆剁下去。
“龙先生,您的茶。”
佣人走上路,滚热的茶放在桌边。
苏羽城正在求饶,突然桌上茶杯翻落,滚滚热茶瞬间泼在手上,疼他嘶哑咧嘴的叫。
刚要咒骂女佣,看见龙圣泽的表情,恍然明白了什么。
强忍着剧痛,颤抖着手笑道,“怪我自己手贱,不该去扯龙先生的衣服,所以才被烫到。您放心,从今后我苏羽城要是再敢做这样手贱的事情,不劳您动手,我出门就被车撞死!”
龙圣泽看了他一眼,没什么表情变化,但是周身的寒气却减轻了不少。
“哥哥,你回来了?”
抬头,苏沉欢站在楼梯口,柔顺的长发少见的梳起,露出小巧可爱的耳朵,玲珑的耳垂上还带了一副珍珠耳钉,一袭和初见时相似的白色连衣裙,衬托的整个人百合一样清纯靓丽。
“哎呦妹妹,你下来了,快过来坐,龙先生已经等你很久了。”
可能是苏羽城笑的太过灿烂,苏沉欢一时间有点理解不了,不过还是走下来。
“哥,你几天没回来,爸爸和大妈都非常担心你呢。”
“知道了,你就别管我的事,快点招待龙先生吧,还有妹妹。”苏羽城突然伸手从怀里掏出了一样东西,竟然是一条项链。
这条项链虽然说不上价值不菲,但是价格也绝对不低,是他用剩下的仅有的钱买的,本打算送给袁亚静哄得她开心,就能再从她那里弄出钱来。
现在为了讨好龙圣泽,被他借花献佛送给苏沉欢。
“妹妹,这些年哥虽然常常在外面野,但是心里可是时常惦记你的。你看,这条项链可是我特意为你挑选的,怎么样?”
宝石项链,红红绿绿的,光泽又好。一看就是袁亚静那种中年女人会喜欢的类型。
但是苏沉欢还是没有想到那么远的地方,只当是苏羽城真的想要送她礼物,心中只觉得受宠若惊。
她一向善良,也不曾记恨苏羽城曾经对她的那些伤害,很激动的接过项链。
“谢谢你,哥哥,我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