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队长!”
“啊?!”
马书突然惊醒,发现自己正站在马路中间,一道道喇叭声不断地催促着,马书愣愣地抬头一看,整条主干线上的交通已经完全瘫痪了。
头顶的太阳炙烤着大地,再加上尖锐的车笛声与人们的聒噪声,马书此时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这是一个相当大的,也是非常繁忙和复杂的十字路口。
就在十分钟前,两条主干线交叉的地方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引起许多车辆连环相撞。
因为这个路段的车流量相当巨大,堵起车来就跟便秘一样,恼火得很,所以消防工程车和救援车根本进不来。
马书将伤者送出去后,剩下的任务,就是将凌乱倒在马路上的破损车辆给抬出去,没办法,目前这种情况,只能用手去抬了。
虽说有些大材小用,但真的是想不到其他办法,毕竟抬东西这种活儿马书早已经司空见惯,而且政府部门让他来处理这种小事性价比还是很高的,这就是所谓的资源合理化利用。
是的,你没有看错,作者也没有写错,马书就是要将事故车辆全部徒手抬出去,谁让他是万众瞩目的中国队长呢?
在大洋彼岸的美国,生活着一个美国队长,他在接受美国政府的实验改造后变成了‘超级士兵’,拿着吸音钢制成的盾牌,用国名当作头衔,身上的制服是红白蓝加上明亮的星星。
他的身体机能已经达到了人类所能达到的巅峰,虽说只是半吨级的英雄,但他在行动中表现出来的实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半吨级,他不仅有非凡的格斗技能,还拥有超强的武术技巧。
人们总是拿马书和美国队长作比较,但马书和美队不同,他并没有接受过任何实验改造或是基因强化,他只是当了几年兵,搬了几年砖。他也没有被冰冻过,他只是每天坚持做两百个俯卧撑,两百个蛙跳外加两百个仰卧起坐。
马书穿着红色国旗制作的制服,戴着大盖帽子,肩章上写着两个闪闪发光的大字——城管。是的,马书就是中国城管大队的大队长,简称中国队长。
有人曾问过马书,若是他和美国队长对战的话谁会赢?马书淡然地笑了笑,良久,才说出了一句话:“借我三千城管,复我浩荡中华!”
就是这一句话激起了全国人民的爱国情怀,人们个个热血澎湃,给了马书最强有力的支持。
“剑指天山西,马踏黑海北,贝加尔湖面张弓,库页岛上赏雪……”
又有人问道:“队长,众所周知您的武器是一块板砖,据说这块板砖可以无视所有防御,但真要打起来,到底是您的板砖厉害,还是美国队长的盾牌厉害?”
“哈哈哈,没试过所以不好说……反正……莫装b,装b被雷劈……这是我的一贯作风。”
…………
“队长,队长?”一名出租车司机的急促喊声将马书的思绪拉回了现实:“听说北方有一台挖掘机成精了,红领巾侠已经奔赴前线,您和红领巾侠从小青梅竹马,这次您应该会去帮她的,对吧?”
“青梅竹马的红领巾啊……”
他的一句话勾起了马书尘封已久的回忆,那要追溯到十几年前的小学时代,那是一个很普通的下午,就和过去的每一天下午一样。
马书,一名默默无闻的小学生,他端坐在教室里做着语文试卷,眼下他正做着这一道题:请用‘红领巾’造句。
马书在脑海中是这样构思的:那天我去银行取钱,排到了38号,可柜台刚叫到9号,我心急如焚。旁边有一个阿姨坐在椅子上睡着了,她手里紧拽着14号。估计是真的累了吧,阿姨睡得很香,为了留给阿姨充足的睡眠时间,我机智的和她换了号码,我顿时觉得我胸前的红领巾更加鲜艳了。
这个句子造的不错!马书正沾沾自喜的暗想着。
可就在这时,马书耳边忽然响起一声‘噼里啪啦’的脆响。
教室窗户的玻璃碎了,好痛!
有一个坚硬的东西直接砸在了马书的脸上,忍着痛晃了一眼才发现那是一个篮球。
“他喵的,谁扔篮球砸我?”
马书捂着红肿的侧脸,两眼冒金星,脸上生疼生疼的,手上似乎有些冰凉,他忽然惊觉,伸手一看,手上触目惊心的是殷红的鲜血。
窗户的玻璃碎片在马书的脸上划拉了一条口子。
这里可是教学楼四楼,距离学校篮球场足足有两百米,谁会有这么大的力气将篮球扔得这么高这么远?
马书透过破碎的窗户向外看去,在湛蓝的天空下,一个小女孩张着她水灵灵的眼睛,正一脸天真无邪地望着马书。
灰色的苏格兰百褶裙,穿着一件白色的上衣,胸前飘扬着鲜艳的红领巾,漂亮的马尾辫,背着大书包,这服装马书每天都能看到,因为它是马书所在小学的女生校服。
马书突然有些头疼,是她,是她,又是她,美少女英雄红领巾。
是的,她的名字就叫红领巾。
鲜艳的五星红旗下,红领巾赋予了她超乎寻常的能力,比如天生神力,比如自由飞行,比如过目不忘……
她能轻而易举的将一群壮硕的成年男子撂倒在地,随手一拍就能桌子拍得粉身碎骨,或者将生长了几十年的足有三层楼高的大树连根拔起来。
首先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件极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把她当成怪物一样看待的人却有很多。因为她的特别,即使所有女孩都穿着一样的校服,她还是能够从众人之间脱颖而出。
她总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没有人愿意和她一起玩耍,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别人看到她都会刹那间跑得无影无踪。
别人都是帅到没朋友,而红领巾则是强到没朋友。
至于她为什么会砸到马书,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下午,篮球场上,有一群男生正在打篮球,篮球巧不巧的就落在了红领巾脚边。
“那个……红领巾同学……能帮我们捡一下篮球吗?”
“可以……那能让我加入你们吗?我想和你们一起玩。”
“女孩子打什么篮球?穿着裙子行动不会不方便吗?”
可是红领巾执意要打,不但一口气把好几个把好几个男生推到,还用扔铅球的方式把篮球从球场那边往这边扔了过来。
篮球被扔得太高了,飞过了挡板。一直朝马书的教室飞去,终于砸碎了窗户落在了马书的脸上。
马书信誓旦旦地怒骂道:“她叫红领巾是吧!他喵的给我等着!”
“马书,别说话了,都破相啦,赶紧去医院吧!”
“等一下!还有最后一道题没做……”
请用‘红领巾’造句:马书忍痛提笔写道:今天,我被一个叫红领巾的女孩用篮球砸到了脸!
来到医务室,校医院的医生一脸同情地看着马书:“不好意思,小朋友,你的脸……可能会留下不可磨灭的疤痕……”
马书听后只觉得天昏地暗,他委屈的流下泪水:“我这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脸庞,以后要怎么讨媳妇儿啊……”
“同学,我会对你负责的!”
这时,砰的一声,医务室的大门被猛地撞开了,胡乱闯进来的红领巾以绝对的霸气地对马书说道。
“啥?负责,你怎么负责?我都破相了,以后还怎么讨媳妇?”
红领巾细如蚊呐地扭捏道:“大不了……等我长大了……就……就嫁给你!”
马书一听,气不打一处来:“谁要娶你!我才不会娶你……你,你脸红什么?想什么呢?小学生能不能单纯一点……”
自那天起,红领巾就缠上了马书,无论上学放学,还是吃饭上课,她总是停留在马书的视野里,形影不离。
红领巾是学霸,马书是学渣,红领巾的前途一片光明,马书的未来暗淡无光,可红领巾还是选择和马书读一所学校,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不知不觉两人已经在一起好久了。
“学校前面的大马路正在施工,放学后走左边的羊肠小道,但千万不要走右边,因为右边有一条凶恶的野狗。”
“巷子的那条路老是绊你的脚,所以我就把那一整条路都给踏平了!”
“西市场的土豆比东市场便宜,但第五家摊位缺斤少两,相比之下,东市场的蔬菜虽然贵两毛钱,但那里的蔬菜都很新鲜,而且有调料促销可以多买一些!”
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在外精干,在家贤良。但她的各种无微不至的关心让马书无法接受,毕竟马书又不是幼稚园的小朋友,不需要像孩子那样的被照顾,他需要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