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城,位于神帝大陆无双帝国北方的一座有着一百多万人口的城市。天海城名字的由来还有一个传说,传说无双大帝关周,某一日骑马游览到这块沃土。但见青山逶迤,湛蓝苍天好似大海,一时心胸开阔,想起自己夺取侄儿的皇位不忍,乃叹道:情天恨海终有时,悲啊。
天海城由此得名!
这段历史究竟可不可以考据?早就已经不得而知。但年间一些贫苦农民,自称是文帝关南残存下来的亲信。这些人暗自在地下结社,成立天海城土生土长的帮派:天海帮。
天海帮自认建文帝朱允文为第一代帮主,在这座城市立足下来。
一个年满二十岁,身形宽阔,皮肤微黑,相貌周正。名叫离方火的年轻人,穿着背着一个补着两个补丁的包袱,口中叼着半块棒子面干粮,身上带着仅有的三块钱。脸上带着单纯的微笑,从地狱逃出,来到天海城。
离方火之所以会来到人间,并不是他对地狱的生活厌倦。而是他年少的心充满梦想,他想出来见见外面这些他只是听过的世界。
那时天海城还没有那么多高楼,没有这么多香车美女。但就算是这些,对这个刚刚从乡下进城的人来说,着实震撼!
原本在乡下操锄头,挥铁镐,身无长技,头脑不算灵活,见识尚浅的离方火。最为炫耀的也只有一膀子力气,他初到城市只能卖劳力。
那时天海城中卖力气的地方都少得可怜。他只能寻找扛麻包做苦力的活,用汗水挣一些踏实的辛苦钱。
离方火本身带来的钱就少,他为了省钱,并不不花钱租房子住。而背着自己带来的烂褥子,等干完活时随便找一个冰冷的大桥,在桥墩下面铺上褥子就过夜。这能力,比起傻小子睡凉炕,活力还旺。
就这样离方火在天海城好歹过活一月有余,手里积攒下十七八块钱。当时,这些钱真叫钱,可以卖三十多斤猪肉。
离方火稍稍有些小得意,便高兴的到酒楼饱餐一顿,喝了点小酒,却没想到出门时,被人把自己的血汗钱偷了。
扒手,天海城中做这一行人委实不在少数。他们的主要目标就是离方火这种,到城里寻梦的流动人口。
离方火丢了钱心中自然失望,但他没有抓住人家的手上哪找去。好在他有一双坚实勤劳的手,他可以继续找活干。哪想到这回他彻底遇到瓶颈,好几天没有找到活,身上又身无分文。他气性本来就烈,加上半夜里在桥洞中中了邪风,病倒了。
离方火紧紧抱着自己那团烂褥子,蜷缩在一座大桥下,望着冰冷的水泥桥柱,还有坚硬的地面。哆嗦着的身体中,心中充满了丧气,失望,彷徨。他觉得自己肯定活不过明天,实际上他就不应该来这座城市,在自己家种地多好!
他认定,这就是他的命。
俗话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话不错,离方火在天海城病倒的这一刻,遇到一生中唯一的挚友。
那天清晨,离方火躺在大桥下面,头晕目眩的难受之际。就在这时,走过来一个晨练的年轻人。那个年轻人的年纪要比病倒的年轻人大一两岁。他穿着衣领洁白的白衬衣,外面套着厚厚的大红毛衣,头发梳成标准的二八分头,鼻孔里面吐着朝气,身体中散发着迷人的香皂的气味。浑身上下,透着那个农村来的年轻人无法企及的都市韵味。
这个年轻人让离方火最难忘的特征,就是一对明亮的眼睛,亮得让人钦佩,亮的让人信任。
他的名字叫叶明。
离方火看到叶明,他心里还不会用帅这个字来形容,他只知道叶明很精神。
叶明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是一位刚刚从美国归来的留学生,他在美国读书的时,放眼望到那个时代撩人的商机。他与那些同时代只想出国不想再回来的人不同,他知道自己创业的时候到了,他要趁着时代浪潮回到祖国,创造属于自己的经济帝国!
叶明在那一个废弃的桥墩下遇到离方火,他见离方火气若游丝,知道他有病了,看到离方火团作一团的可怜像。叶明心中顿时产生了怜悯之心,将离方火带到自己家中。
就算是在当时,像叶明这样把一个陌生的人到家里救治的人,也不多。
离方火和叶明来到叶明的家。这里是一个有着三间平房的小院。院子中种植着葡萄,还有盆栽的花卉,显得优雅而恬静。在院子里还停着两辆车,一辆是飞鸽牌自行车,一辆是蓝色的龙泪摩托车。
两人走进房间里,屋子里有一台十四英寸的黑白电视机,一台体形很大的收音机。电话,没有。电冰箱,没有。空调,更没有。剩下的就是书,满屋子的书。其中既有四四方方中国字的书,也有拐七扭八外国文字的书。
离方火只上过小学三年级,所以他不明白叶明为何会买这么多书。
叶明对他说道,那些书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学问,有经济,有社会,也有爱情。
经济?社会?爱情?这三样,离方火都不懂。
叶明的妻子名叫柳文君,她是随同叶明一起从海外归来的。柳文君虽然不怎么打扮,但她面容清秀,且干净,整洁,身上带着一种诱人的东西,使人不敢多望她一眼。
直到几年后离方火才知道那种诱人的东西,是柳文君身上带着一些西方洗礼过的,独有的素养和贵族气质。
在离方火第一眼看到柳文君时,认为她是不易接近的。她没准会在痛骂叶明一顿后,将自己彻底赶出叶家。可事情绝非是他想象的那样,柳文君不但热情的同意他在自己家养病,而且还做一些好吃的给离方火。柳文君是离方火第一个说话的城市女人。
这一切,都感动的离方火热泪盈眶。
离方火在叶明家修养几天,身体便彻底的好了。
叶明见离方火好了非但没有嫌弃他粗俗,和自己的身份有差距,反而毫不犹豫的对他说道:“你,既然没工作,那就跟我一起拼搏吧!”说完,对着离方火淡淡一笑。
那一笑,乡下来的离方火永远忘不了叶明那一笑,那一笑,虽然看起来很轻松,看起来很淡定,但它赋予自己最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希望。
叶明经营服装业,手下有三处摊位,生意如日中天,口袋中鼓得像正在吹气的小孩腮帮子。这个农村来的年轻人在叶明身边,不但增长许多见识,还学会人生中很多要学的东西,其中包括骑摩托车。
离方火骑着叶明那辆龙泪摩托车时,按照叶明的话说来形容,非常奔放,极其奔放。如同正在驾驭一匹疯狂的野马。所以叶明给离方火起了一个绰号,叫做:虎豹小霸王。
离方火憨笑着,问叶明这个绰号到底是怎么个来历?他听村里的老人讲故事时说过,大宋朝水泊梁山有个小霸王叫周通,原本在桃花山当大王,看人家的闺女漂亮,专门抢人家的闺女。最后让花和尚猛揍一顿,打得求爷爷告奶奶的,不知道和这个绰号有没有关系?
叶明给他讲述,这是一部美国电影的名字,里面被合称虎豹小霸王的两人,都是游行于美国西部,善于骑马射枪的牛仔,同时也是频频劫夺运钞火车的盖世大盗。
离方火听到叶明讲述的故事,不住的憨笑,他是看过电影的。但只限于在乡下放映的露天电影。根本就没进过电影院的门,也不可能知道里面是个什么样?更不知道里面放映的电影是不是和自己看得电影一样,所以他听到这个电影名字时,才会吃惊的说道:没想到在美国,大盗竟然能活得这么自在,真他妈有意思。不过小霸王周通也算是盗贼,算起来,他们两个还真有点像。
叶明也笑了,他看着面前的离方火,感到离方火粗俗直爽的很可爱,非常淳朴的可爱。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话怎么说,怎么有理。
就在此时,逐渐富裕起来的叶明,遇到天海城土生土长的帮派天海帮。
天海帮当时规模萎缩的十分小,帮里只有三十多人,也没有真正的帮主。他们的代理帮主想法设法招揽人手,扩大规模。但光是信仰支持,没有任何的好处便难以维持。
这种情况下,钱是唯一的通行证。
天海帮的当时的主要经济来源,是盗窃和敲诈。
刚刚富裕起来的叶明,原本就不是天海城的人,又是从美国归来,在天海城根本就没有什么基础和背景。这种人作为天海帮的经济来源,最合适不过。
天海帮的人时常到叶明的摊位索要保护费。但那个身体壮硕的离方火毫不给天海帮的人面子,见天海帮的人时常过来捣乱,他便花三块钱,在废品收购站买了一块一米长的长方形钢板,打磨成一把长刀形状,在把手的地方绑缚上了纱布,钢板两边磨得出奇的锋利。
每到天海帮的人来勒索时,离方火便拿着自制的长刀横档在这些人面前,声声叫道:想打,想杀,全都不怕。要钱?没有!
离方火使得天海帮的人,很多次都无功而返。
而离方火在打击天海帮的同时,也偷偷摸摸探听到天海帮的总部,计划着若是哪天发生了事,好去报警将天海帮一锅端。他虽然读书不多,但却有着自己做事的心机。
天海帮的人见实在不能在叶明的手里勒索到钱,便使出最后一招将他绑架,给柳文君捎去信件索要三万块钱。
柳文君接到天海帮的勒索信,一时手足无措差点晕过去。她和丈夫一样都是文人出身,虽然知识充盈,但对这样的事还是头一遭。况且她终究是一个女人,即使是留过洋的女人,也只是女人。
柳文君知道,叶明在天海帮的手中,若是现在不给他们钱,直接报警绝对不是一个好办法。她现在能够商量的人,便是那个农村来的年轻人。
离方火听到柳文君的话,冷冷的笑笑。他本来性格就直爽刚烈,而这种性格给他带来的解决的方式注定是直接的。他作为一个乡下人,并不懂得太多大道理,但是他知道,叶明给了自己希望,而且还给了自己日常生活的开销,这无疑是救了自己的命。
自己,理所应当要报答叶明的恩情。
至于要怎样对付天海帮那些勒索的人,离方火认准一个道理。
这个道理,是他在老家种地时体会到的。他在老家种地时,稻田中总会长满比稻秧还要茂盛的杂草。你若是惧怕收拾这些杂草麻烦,便妥协了它们。那样,杂草就会越长越大,直到将周围稻秧欺负死。你将会颗粒无收。这些杂草必须除去,绝对不能任它们继续生长在稻秧的周围。
离方火骑上叶明那辆蓝色龙泪摩托车,手中拿着那把自制钢刀,毫不畏惧,也从没想过畏惧,冲向天海帮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