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什么?阿紫!你居然要赶我们走?”王婶看起来,倒像是个说理的人。可王萧的爹,简直就是王萧的模板。
在他看来,他们能来送一送刘氏,已经是给足尚芷雪面子了。否则以尚芷雪的家庭情况,谁原来冒雨过来?
可谁知,他们如此辛苦赶来,不仅没能得到别人的好脸色。反而,还被当众赶走。
这脸面,可丢大发了。
“阿紫,我知道王萧与你退婚,你心里有气……”
“你多想了”尚芷雪看着赶也赶不走的王家人,语气越发冰冷“不过只是退婚,没什么好生气的!要气,我也应该气我自己。
不仅没能让我爹在活着的时候享福,就连他死了,也没能让他安安静静的走。”
尚芷雪虽然是来自现实世界,并不曾经历过“阿紫”这个角色的前十八年。
更简单的说,“阿紫”只是被设定为十八岁,被设定了一些剧情。而她,则在成为了自己创建的小人儿后,被输入了十几年的记忆罢了。
按理说,她不该如此仇恨王家。
可有些人,与生俱来就不讨人喜欢。而有些人,偏偏眼里又揉不得沙子。
在尚芷雪看来,王家人并不是什么善茬。哪怕她在来到杏花村后,只与王萧有过一面之缘。
但至少,光瞧着王萧和他爹就能知道,这一家子都是爱慕虚荣,贪图荣华富贵的主。
她尚芷雪不敢说自己以后必定能大富大贵,可就算是此生一贫如洗,也绝对不屑跟这种人家交往。
既是如此,那么她与王萧的那桩婚事,自然也不值得一提。
所以,有什么话还是说得清楚一些的好。省得到头来,别人还以为她尚芷雪是个狗皮膏药,死贴着王家不放。
王萧见尚芷雪的话,说得既冷漠又直白,竟是半点面子也没给他们。
于是,不免沉下了脸“阿紫,你别给脸不要脸!我娘和我爹过来给你爹送行,是看得起你爹!”
“算了,儿子。”王萧的爹见此,呵斥了一声儿“既然人家都不将我们放在眼里,你也不要说那些多余的话,免得掉了身价。”
说罢,王萧他爹又冷笑了声儿,道“阿紫,你不欢迎我们,我们马上就走。不过在临走之前,有一笔账还是要算清楚的。”
王萧他爹话说到此,便径直从王婶腰带里掏出了一张借据“你家虽然穷,可你爹却是懂几个字的。我想,这张借据你应该也能看得懂吧?
你爹十年前,跟张大娘借过三十文钱。张大娘脸皮薄,见你家困难,所以一直没好开口叫你们还钱。
她几年前离开村子的时候,拿了这张借据过来当铜板使,要走了我们王家不少干粮。我妻主看你与萧儿有婚约在身,觉得迟早都是一家人,所以这几年来,也从来没开口管你们要过。
现在既然你爹死了,你和萧儿也退了婚。那么这笔债,总该算清楚吧。”
“喂,姓王的,你们别太过分了!”秦叔见此,立即上前指着王家人大骂“今天是什么日子,全村人都知道!”
“只许你们做初一,不让我爹做十五?”王萧不屑的白了秦叔一眼,嘲讽道“你们让我娘我爹在那么多人面前丢脸,我们讨个债怎么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钱,就把那破屋子卖了吧!”
“你!你这个小兔崽子,别以为你秦叔我不敢动手打你!”
“算了秦叔!”尚芷雪一把拉住秦叔,冷笑了声儿“黄鼠狼给鸡拜年,本就不安好心,秦叔又何必跟他们计较?”
“你骂谁黄鼠狼!”王萧眼睛一瞪,逼问。
“三十文钱是吧?”尚芷雪懒得理他,只径直朝王婶看去“给我三天时间,我会把三十文钱一个不少的都还给你。”
“哟,你这丫头莫不是在开玩笑吧?”王萧他爹一听,立即嘲讽道“十年前是三十文钱没错!可十年后,怎么说也得还个三两银子才算够吧?”
三两银子!
呵……三十文钱变三两!
这王家人,可真是狮子大开口啊!
要知道,这游戏世界虽也是古代,但货币的价值却跟历史上的不大相同。
在这里,一文钱相当于现实世界的五毛软妹币。一两银子,是一千文钱。一两黄金,是五千文钱。
也就是说,十年前刘氏借了十五块钱。十年后,王家人要尚芷雪还一千五百块!
nngx!
她尚芷雪这一辈子都是还债命吧?
在现实世界,她得还高利贷。到了游戏世界,还得还高利贷!
“怎么?怕了?”王萧见尚芷雪一时没了声儿,顿时又嚣张了起来“你爹生前可是发过誓,会拿十两黄金来做聘礼,娶我回去给你当夫郞。怎么,你爹才一死,你就连三两银子都拿不出来了?”
“三两就三两!”
尚芷雪如今,最听不得的就是那十两黄金的聘礼钱。
要知道,刘氏,可正是因为那十两黄金,才会坠下悬崖,一命呜呼。
罢了!
穷疯了的人,要求连本带利也不过分。
只要王家人能不在这里闹事,让刘氏安安心心的走,多少钱都值得。
尚芷雪和王家人商定,会在七日内将三两银子双手奉上。否则,就拿家里的田地和茅草屋抵债。
然,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眼瞧着,马上就要到最后期限了。而尚芷雪,却依旧一文钱也没有。
倒不是尚芷雪好吃懒做,不去挣钱。而是按照镇上的人工来算,哪怕她一天找两份短工,拿最高的工钱,也得两个月才能凑够三两银子。
两个月,太长了。
就算王家人能够允许她两个月再将银子还上,她也绝对不能容忍自己欠着如此恶心的债务。
再说了,王家可不是什么好人家。当初借三十文钱,如今就要还三两。谁知道再多等一阵日子,这利息会不会噌噌噌往上涨?
与其拖着,不如把心一横,将茅草屋和田地拿来抵债好了。
虽然那所破旧的茅草屋,是刘氏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田里的庄稼,也是他生前所有的希望。按理说,她不该在刘氏尸骨未寒之时,将这个家“败”光。
可是,除此以外,她已没有别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