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妹四人分工明确,做起事来效率自然是十分高的。
关于杀鸡,林初夏也是个个中好手。
没办法,身为吃货,很多时候,只有自己钻研出来的美食,才能满足自己挑剔的胃。
所以很多时候,林初夏都是亲力亲为的。什么杀鸡杀鱼,完全不在话下。
林初夏想着要烫鸡毛,那就得先把热水烧出来。
就先把鸡扔在地上,想着把锅涮出来。
然而打开锅盖一看...
锅已经被涮的干干净净的了。
林初夏不由得扭头朝屋里问:“阿武,锅是你涮的吗?”
“是呀,我踩在小板凳上,把碗洗了,锅也涮了。姐姐你可以检查一下阿武涮的干不干净。”
“真乖。非常干净。”
林初夏感慨的笑笑,心头不由得再次感叹。
林初武才六岁啊。
在现代,很多六岁的孩子吃饭都还要家长喂,成天只知道抱着平板电脑玩。
而林初武就知道照顾妹妹,并且帮忙涮锅洗碗了。
多懂事啊。
林初夏将两个锅里添好水,一个用来蒸木薯,一个用来熬鸡汤。
“阿文你要快点把小锅里的水烧热哦,姐姐要用来烫鸡毛。”林初夏朝认真烧火的林初文叮嘱着。
“好,阿文知道了。”
林初夏拿了个碗,在里面撒了点盐,再拿了双筷子,放在了地上。
接着,林初夏在磨刀石上磨了磨菜刀,放在地上。
然后拎起野鸡,把野鸡脖子上的毛拔掉了几嘬。
接着,左手拎着鸡,右手拎着菜刀,对准脖子一割。
鸡血直接汩汩流了出来。
林初夏把刀放下,右手拎起野鸡的爪子,把野鸡倒立着,鸡血直接准确无误的流进碗里。
林初夏抬头,刚想把阿武叫过来。不曾想,阿武丫丫不知道什么时候都在她跟前,一动不动的看着她杀鸡了。
“哇,姐姐你好腻害啊,竟然还会杀鸡。”
林初夏笑了笑,说:“阿武,你用筷子搅动一下这鸡血,让它可以更好的凝固起来。”
林初武闻言,立马行动起来。
起初,野鸡还不死心的扑腾了几下,后来随着血越流越多,就完全嗝气没反应了。
林初娅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林初武搅动着鸡血,问:“姐姐,这鸡血留来有用吗?”
林初夏笑笑,“当然有用呀,等会儿我给你们做鸡血旺吃,保证好吃。”
“如果能再有些辣椒的话,就更好吃了。”
一提到辣椒,林初夏就有些馋,无比想吃辣椒了。
她本来就是一个无辣不欢的人,十分重口味,眼下家里调料只有盐,让她如何能忍。
不过就算没有辣椒,她也很自信能把这血旺做的更好吃。
血旺本身也就具有丰富营养的,不仅可以补血,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蛋白质,甚至还有铁元素。不仅能促使人排毒,还具有美容养颜的功效。
眼下三个小萝卜头,甚至包括她自己,面黄肌瘦的,明显需要补血。
无疑,这血旺就是最好的东西,所以,必须留下。
“姐姐真的好腻害哦,什么都懂,什么都会,丫丫的姐姐,一定是最棒最好的姐姐!”林初娅兴奋的向林初夏表白。
林初夏啪唧一声在林初娅脸蛋上亲了一口后,对林初娅说:“丫丫,姐姐现在有任务交给你了哦,你去把屋里的木盆拿出来,姐姐要用。”
“好,丫丫这就去。”
林初夏明明是派放给林初娅的任务,然而林初武却扔了筷子就跟着林初娅跑进了屋里。
“姐我怕丫丫拿不动,我去帮她。”
林初夏闻言无奈一笑,这个妹控啊,真真是宠妹妹。
而后来啊,林初武也确实一直这样宠着林初娅。
直到很多年后,无论林初武在战场上获得了多大的成就,他也从不让林初娅做家务,搞得林初娅完全不像是在农村里长大的姑娘,不仅什么家务都不会,一双手纤长葱白,嫩的犹如婴儿。
此时,林初武把木盆端过来后,林初夏便从锅里舀出来热水,倒进木盆里。
在把野鸡放进热水里之前,林初夏灵机一动,问了问:“你们想踢毽子吗?”
“毽子是什么?”阿武萌萌的问。
林初夏故作神秘的笑了笑,“等会儿你们就知道了。”
拔了些干的鸡毛放在一边后,林初夏也没急着做毽子,毕竟,先把午饭做出来才是硬道理。
把野鸡整个往热水里一烫,然后便开始拔鸡毛。
阿武和丫丫见状,有模有样的帮着林初夏一起拔鸡毛。
三人同心协力,很快便把鸡毛拔光了。
接着,林初武和丫丫一起把脏水端出去倒了,林初夏则是把野鸡放到菜板上,开始处理鸡肉。
用菜刀直接把鸡肚子剖开,从里掏出内脏。
事实上,林初夏觉得爆炒鸡杂是一道非常美味的菜。
加上辣辣的干椒,以及泡了很久的老酸菜,和在一起爆炒,色香味俱全!非常下饭!
可眼下,什么材料都没有,肯定是做不了爆炒鸡杂的。
但是,这野鸡的内脏,林初夏却是舍不得扔的。
虽然现在没法炒,但等她去市集上把调料买回来了,再泡上一罐子酸菜,也是可以炒的。
现如今,只能再舀些热水进木盆里,让阿武和丫丫一起把内脏特别是鸡肠洗干净,再放到地窖里去保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