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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下老公武道妻 正文 第二十九章 白云山

“这最后一赛必然引起公众注意,将招亲台设置于公众实在是有些招摇了。”他欠了欠身,继续说道:“不如,将武斗方式改的文雅些。”

“怎么个文雅法?”秦家父子的过分铺垫惹得未如兰有些不爽。

“各位可听说过长跑比赛?设一目标,我与如兰同时前往该地,但是只能徒步,中途不能搭乘任何交通工具。先到者便是赢家。这样既可以避免正面对抗,也可以明辨输赢。对武者而言,脚力也是其中重要的一项素质。如此说来也是符合赛制的。”

魏如兰不禁哑然失笑,比脚里就比脚力,非要冠上长跑比赛的这样的洋名号。是炫耀他在国外留过学么?秦振轩倒是聪明,论武功他绝不是自己的对手,所以挑了比脚力这样没有难度的项目。

不过,比脚力这种事她也不会输,当年在武校时,师傅为了让他们强身健体,每天都要求上下悠山数次,她早就练就了极强的脚力。

“这不成问题。”魏如兰自信满满,没有多想便一口答应。

对面的秦夫人不经意的撇了撇嘴角,这女孩虽然看起来像个样子,但未免太没规矩,家里长辈都没说话,就自作主张起来。

但是自己儿子却显然很吃这一套,从进了魏家开始,就一直盯着魏如兰看,她还从未见过小儿子如此失态,一瞬间还以为是大儿子上了他的身。男人啊一个个的都是看长相,没有半点内涵。

“既然两个孩子都没问题,那我们也没问题。”魏老爷如释重负,两家人能达成一致是他最喜闻乐见的了。

“那比赛地点?”

“阳城中心未免太招摇了。”秦老爷如是道,魏老爷频频点头,他这个人有个毛病,就是排场总是摆的足足的,所以这次才吃了教训。

“不如从白云山附近的驿站出发,在山顶设一终点,先到者为胜?”

这白云山属于阳城的远郊,但是过去也要走上一两个时辰,围观的百姓并不容易到达。而且那里风景优美,是个开发成熟的景区,不会有太多危险。确实是个合适的地点。

“好呀。白云山论距离,论环境都正合适。”魏老爷不禁佩服,秦家果然有备而来,确实想的周到。

殊不知这一切都是秦振轩一早计划好的说辞。

“如兰,你觉得如何啊?”他忽然想起自己的女儿,不,自己的祖宗还没发表意见,急忙看过去。

魏如兰依旧面容平静,“我没有意见。”

其实定哪里对她来说都无所谓,但如果是白云山的话,她的胜算反而更大。

一场本来以为会有众多龃龉的谈话,竟然如此平和的就结束了,实在出乎意料。

秦家双亲还在商谈细节,两个年轻人就被赶到外面奉命谈情。

秦振轩甘之如饴,魏如兰却满脸别扭,自从她发现自己会比较他和师兄的时候,只要和他独处她就有些不舒服。

这两人都不该再出现在她的脑海,一个是不可达成的初恋,一个是小自己五岁的年轻男子。

“兰儿,你最近好么?”一走出客厅,秦振轩的称呼就又变得暧昧起来,从来没人要叫他兰儿,只有他。

她不知道如何回答,这段时间如意的事让她无心细想,却又颇多感触,一时间千丝万缕涌上心头,到嘴边却不知从何说起。而且,受伤的人是他,应是自己问候他才对。

秦振轩见她不说话,接着说道:“无需担心,就快结束了。”话语之间,他那双眼中忽闪而逝的某种东西,让人抓不住,却想窥视。

不知不觉魏如兰已经被吸引,他说的应是招亲的事吧?

上次见他也是在这魏府花园,只不过当时她只当他是个孟浪之徒,却没想到有一日会真的与他如此认真的讨论起婚约来。

直到如今,她还是不明白他究竟是为何会对自己情根深种。

“我不明白,我仍然不明白你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如兰抬起头,大而美丽的眸子盯着他看,想要看穿他的内心却又始终被什么东西阻隔。

“到时候,你就会明白了。”秦振轩鲜有的在她面前露出深沉的表情。随后,他微仰起头,神色静宁而安详,嘴角弯成微笑的弧度。

她见过他很多的笑,印象里他也总是笑的,淡然的笑,得意的笑,暧昧的笑,眸子也总是弯弯的狡黠的。但像今天这样平静释然的笑她还是第一次见。

这其中的内情,自己恐怕只有到几日之后才会明白了。

白云山是阳城附近的一座小山,既不高也不险。因为满山遍野种植了枫树,一到秋季便被红叶覆盖,好似火舞山间。

也正因此,白云山才勉强博得了阳城人民的一丝注意。

就是这样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山,却似一片无法消除的黑影压制在秦振轩的心中很多年,令他喘不过气。

事情的缘起当然是十三年前的那段往事,当时他只有五岁,其实很多细节都记不得了。但是透过窄小的缝隙,已是垂暮的红叶偶然飘落的情景,他却记忆犹新。

他清楚的记得,数到第三十八片落叶的时候,她就出现了。

父亲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要把地点定在白云山,他却没办法找出合适的说辞,那件事他从未曾对家人提过,就好像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开始可能只是因为惊慌,后来时间长了便也没有刻意去提。倘若说了,怕是要在家里掀起一场轩然大波,毕竟当年的他是锋芒初露的神童,也是众人眼中冉冉升起的新星。

他年少得意之时,从未想过会遭此变故,只是那件事发生以后,神童便不在是神通了,他退出了学堂,再也不肯出现。

终于,在8岁那年他随着父亲的好友去了日本,后来又辗转来到法国,这一去便是十年。

这十年间,再没有家里热腾腾香喷喷的粥饭,那道最爱吃苏眉鱼他几乎忘了味道,取而代之的是索然无味的面包和大块无味的牛肉。

他的胃逐渐适应了这些粗糙实在的食物,甚至忘了自己是来自传统的美食之国。

回国之后,他特意将阳城大街小巷的美食吃了个遍,果然是天府之国。如果他当年知道要牺牲这么多,可能就不会选择出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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