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炎手一松,邓如瑾的头发就从他的滑雪衫拉链里挣脱了出来,他垂着眼,声音很小,“如瑾,你在说什么啊?我们现在这么小,你怎么说这些了?”
他在避重就轻啊。
“我说你喜欢我,”邓如瑾趾高气扬,她看着裴炎的脸颊一点一点变红,指着他说,“你不喜欢我,为什么脸红呢?”
裴炎张了张嘴,最后没有说话。
谁都没想到,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而那个问题,也没有答案。
活到如今这个狗都嫌的年纪,她也早就不想知道答案了。
直到如今,闭上眼睛,邓如瑾仍然能清晰想起当时的裴炎,他比自己还白,个子和自己差不多高,站在他面前,能将他的五官看得清清楚楚,他眼睛很亮,就好像整个银河都掉进了他的眼睛里,不说话的时候,他总是垂着眼,睫毛的倒影很长,抿一抿嘴唇,就好像没什么心事一样,就好像他从来不介意被同学叫小娘子一样……
他甚至长得比自己还要漂亮。
大家老是说她邓如瑾长得艳俗,小时候像洋娃娃,长大了一点,就像专门勾引别人丈夫的小三,偏偏发育的还很好,十六岁的时候已经前凸后翘,但裴炎就不同,他就是天山上的雪莲,是安静的湖水,是谁都不敢玷污的圣洁。
原来已经过去十年了啊。
为什么想起他了呢。
是因为陌生人无意间的提醒?
还是因为怀念自己短暂而骄纵的少女时期?
人生际遇,天壤之别。
他们,早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
他裴炎要是还记得邓如瑾,只会觉得这个人自信的有些可笑吧。一个英俊而又足够优秀的天才,怎么可能年少时喜欢过她呢?
啊不,他应该早就不记得邓如瑾这个人了。
邓如瑾出了地铁口,摇了摇头,仿佛这样就能把过去摇掉一样。她本打算看看的,但运气很好,一出来就打到了出租车。
综艺晚会的录制地点离地铁站很近,不用走路的话,就到达更快了。邓如瑾三两下就找到了现场,在后台见到了一身盛装的安乐,她又瘦又小,裹在华服里,感觉整个人都被淹没了。
安乐本来是坐在躺椅里,几个助理小心陪在一旁,化妆师还在帮她补着妆。看到邓如瑾来了,她站起身来,高跟鞋有十几厘米,长裙飞舞,上面的刺绣精致无比,是gucci今年的高定,摆明是她的团队借不到的,八成是她哪个金主看她喜欢,一斥千金博美人一笑,难怪资源不断,哪怕她邓如瑾不看电视,都知道她红遍全国。
安乐见到邓如瑾,眉头一挑下巴仰的高,怒气冲冲将手里的咖啡扔到她的脚边,褐色的咖啡液体泼的她一脚都是,没等邓如瑾说话,安乐就质问道,“邓如瑾是吧,你公司是怎么做事的?让你这种人来?还要我等你?你是谁啊?kiki呢?”
邓如瑾低着头,看着脚背上那片液体晕开成了一大片,咖啡应该是现买的,非常的烫,让她的脚背微微痉挛起来,痛苦就像钻心一般,覆盖了她浑身上下的神经,但她只能默默忍住,赔着笑说:“对不起安乐小姐,出了点不可控的因素……”
“你叫谁小姐呢?”安乐心气不顺,尖叫道,“你什么意思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