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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行奇谈 卷一 参变 第3章 烈酒疗伤

林风的额头上立刻渗出了冷汗,按照他的经验,体表受到如此重创,体内的五脏六腑一定好不了。

他从办公桌的抽屉里取出一个黑色瓷瓶,拔掉塞子,倒出七八粒红色药丸,喂进金若兰的嘴里。

“你伤得很重,我得送你去大医院。”他在金若兰耳边说。

那些药丸具有活血化瘀、治疗内伤的奇效,与少林寺的大还丹、小还丹同出一门,是林家的秘传之一,足够应付轻微内伤。不过,他看见那两个脚印之后,就知道情况不妙,必须去医院拍片,看看内脏究竟伤成什么样子,再采取相应手术。

他俯身去抱金若兰,她十分警惕,猛地睁开眼。

“我送你去医院。”他说。

“打……电话,罗汉叔,给罗汉叔打电话,快,给罗汉叔打电话,打电话……”金若兰断断续续地说。

情况紧急,林风来不及多说,立刻去摸金若兰的口袋,找到了她的手机。

只用了三秒钟,林风就从手机的近期通话记录里找到了“罗汉”这个人名,马上打电话过去。

接电话的是个男人,声音浑厚,底气十足,带着西南地区的浓重口音。

“小兰,什么事?”男人问。

林风快速说明情况,并报了自己的地址。

“马上到,马上到,给她喝酒,给她喝白酒——”男人大叫几声,就挂断了电话。

林风皱眉,但还是打开橱柜,拿了半瓶白酒出来。其实,那些药丸也是需要白酒送服的,酒的效力正好可以让药效传遍浑身的血管脉络。

他托起金若兰的头,把瓶口放在她的嘴边。

金若兰又一次睁眼,闻见酒味,似乎有了些精神。

“喂我喝……喝下这些就会好一点,喂我……”金若兰吃力地说。

林风把她扶起来,一手搂着她的肩膀,一手举着瓶子,喂她喝酒。

那瓶白酒的酒精度数是六十二度,应该是上次于树过来时喝剩下的,在北方卖得特别贵,一瓶售价过千。

金若兰酒量极好,很快就喝下了半瓶白酒。

“好酒……可惜太少,只能浅尝辄止了。”金若兰笑起来,已经有了精神。

“还有两瓶,我拿给你?”林风问。

“求之不得,谢谢,请拿给我。”金若兰挪了挪身子,靠在墙角,身上有了力气。

林风走出去,打开小客厅的冰箱,从最上面一格取下两瓶酒来,边走边拧开盖子,回问诊室去,递给金若兰。

“想不到,今晚因祸得福,能喝到这么好的酒,多谢林医生。”金若兰低声说着,仰头喝酒。

“今晚——”林风问。

“唔,不要问,没事,没事。”金若兰摆手,“都是些江湖上的事,与你无关,少听为妙。”

林风后退,试探着问:“与我无关?是不是与参娃有关?”

金若兰一口气喝光了那瓶酒,心满意足地仰头:“啊,喝了这么多,这个月是不必再馋酒了。今朝有酒今朝醉,莫使金樽空对月。古人说的,真的极有道理,呵呵呵呵……”

她没有回答林风的问题,用别的话题岔开。

“我知道一些事,就算与我无关,那那八个字出现在我的诊所里,总得弄个明白吧?”林风问。

他拿起药枕,送到金若兰的面前去。

“是什么?”金若兰皱眉。

药枕上的钢笔字迹已经渗进去,一半被郭宝鹃沾走,已经变得残缺不全。

“登门讨债,还我参娃。有人在上面写了八个字,是一个梳着大辫子、自称‘申关氏’的女人。”林风毫不隐瞒。

“没事,没事。”金若兰摇头。

既然对方有意隐瞒,林风也就无话可说,只好倒了一杯热水过来,放在小床侧面的木柜上。

不知何时,金若兰胸口向下的衣襟上出现了两团水渍,颜色越来越深,最后变成了深紫色,如同瘀血一样,散发着酒气与毒腥气。

“谢谢你的好酒,那两处伤口的瘀血散发了个七七八八,很快就能好了。”金若兰说。

“不客气,举手之劳。”林风说。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门口有摩托车急促刹住的嘎吱声。

林风开门,一个满脸胡子的彪形大汉跳下摩托车,大步走过来。

“小兰呢?”他问。

林风让路,大汉一步进来,径直奔向问诊室。

“今天到底怎么了?连续遇见这些莫名其妙的江湖人物?”林风一边关门一边叹气。

“罗汉叔,我没事,林医生救了我。”金若兰向着那大汉说,接着给林风介绍,“林医生,这是我罗汉叔。”

“金罗汉。”大汉向林风伸过手来。

“林风。”林风礼貌地与对方握手。

“没事了,就走吧?”金罗汉粗声大嗓地说。

“不行,金小姐刚刚缓过来,得去医院拍个片子,确诊一下内脏没有受损,才能离开。”林风坚持。

“拍片子?三更半夜的,去哪里拍?”金罗汉问。

“只要金小姐同意去医院,其它事,我来安排。”林风说。

“好,听林医生的,我去拍片子。罗汉叔,看看这个——”金若兰把药枕扔给金罗汉。

金罗汉在那几个字上扫了一眼,狮子鼻扇动了两下,气势稍稍受挫:“嗯,欠债就要还债,天经地义嘛!”

“欠债还钱不假,但这次人家要的是参娃,谁都还不起。所以,有人才撒下了‘南洋英雄帖’,让我们这些人赶过来,一起解决问题。”金若兰说。

她称金罗汉为“叔”,但说话之时,金罗汉却对她极为尊重,形同主仆。

“江湖有江湖的规矩,能说理就说理,能还钱就还钱,如果对方非得要人要命,那说不得就得拼一拼了,看谁拳头硬,谁的道理就能说得通。”金罗汉说。

“是啊,是啊。”金若兰点头,“今晚太大意,险些失了脚。罗汉叔,你要是遇到北方的朋友,可千万上心。另外,我们不知道‘南洋英雄帖’到底传给了多少人,要是碰见了江湖同道,一定收敛脾气,不要惹事。”金若兰说。

金罗汉连连点头,抱拳拱手:“记住了,记住了。”

林风一共拿出了两瓶酒,金若兰喝掉一瓶,另一瓶还在桌上。

金罗汉向桌上看了看,林风立刻会意:“罗汉先生,如果不嫌弃,这瓶酒就送给你了。”

金若兰笑起来:“林医生,您果然是善解人意。罗汉叔好酒,尤其是北方美酒。送他这瓶酒,比给他几万元钱更令他欣喜。”

金罗汉有些不好意思:“这个……林医生,无功受禄,寝食不安。不过,我把话提前丢在这里,你要是有用到我金罗汉的地方,尽管开口,一力承办。”

金若兰嗔怪:“罗汉叔,林医生不是江湖人,不沾江湖事,怎么会用到我们呢?好了,我没事了,你先回去休息吧。记住我说的话,有勇有谋,才能百战百胜。如果有勇无谋,只是一介武夫,任何事都成不了。这一次,我们两个过来,第一是安全,第二才是做事,对不对?所以呀,我的伤好了,今晚的事就揭过去这一页,再也不要提起,更不要动不动就报仇雪恨之类。江湖就是这样,要么我打你,要么你打我,打打杀杀,是常识,更是常事。”

她把金罗汉看得透透的,先把所有关窍点开,免得金罗汉一怒之下寻人报仇,反而坏了大事。

林风本身豁达洒脱,听金若兰这样说,暗地里赞了一声好。

冤家宜解不宜结,只有心胸宽广的人,面前的路才会越走越宽。

金罗汉点头,拿起那瓶酒走出去。

“我们去医院,麻烦林医生了。”金若兰下床。

林风是中医,但与两条街外的本城最大医院关系极好。

中医、西医各有擅长之处,不是冤家对头,而是共同救死扶伤的伙伴。正因为深谙这一点,林风才与医院急诊、门诊、病房的大夫们相熟相助,毫无芥蒂。

所以,他带着金若兰过来,立刻有人全程接待,规格超过任意一级贵宾,拍片子的过程中没有一秒耽搁,令他真正有宾至如归之感。

“林医生面子大,费心了。”金若兰偷偷说。

林风有些不好意思,医院的朋友如此上心,反而显得他好像故意在金若兰面前炫耀人脉一样。

“夜间人少,拍片子就快,一直都是这样。”他勉强解释。

“这美女是谁?未来弟妹?”负责审读片子的医生跟林风极熟,口无遮拦。

林风赶紧摇头,倒是金若兰大方:“还不是,正在争取。”

医生哈哈大笑:“弟妹说话幽默,很好很好。嗯,片子没事,只有少许瘀伤,回去擦点中医药酒即可,林风兄,你诊所里不缺活血化瘀的药丸,口服一周,以后就不用管了。”

两人走出医院,雨已经停了,云边露出星星。

“今晚真是太打扰了。”金若兰说。

“哪里哪里,我许久没到医院来了,就当是夜里散步。金小姐,你住哪里,我送你?”林风问。

金若兰摇头:“不必,我打车就好了。嗯,回去以后,把药枕扔了吧,墨水最难洗了,就算把布搓烂了,也未必洗得干净。”

林风点头答应,为金若兰拦下一辆计程车,看着车子尾灯闪烁着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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