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是真的踏过石碑字迹模糊,破烂石头的叩仙梯。
走过粗糙的盘崖路,没有云雾缭绕,只有尘土飞扬,缘起缘灭。
陈风眯起眼,看着天边,日头缓慢落下,时间流逝。
自己心中也无奈叹了口气。
人皆如此,之前那个落魄剑客,他以剑为梁柱,野果为棋子,摆的幻象,把自己引入。
很大原因,倒是勾搭苏婉婉的可能性,目的不全在这上面。
自己一把左轮手枪,扣动扳机的那一刻。
在那个剑客眼里,如同妖魔之力,也同时引发了他的贪婪无比的心。
他若拥有,威震四海,可在江湖以杀戮痛苦留下王座之名。
于是,即使他知道,接近自己,很可能生命死亡,但还是贪欲蒙蔽了心,向自己铤而走险。
结局很不幸,他赌输了。
他精明,不好意思,我陈风是混子!
你妈了个锤子的。
自己,之前在察觉那个剑客从树后,走开,实际上从幻象中走出,就已经不简单,也满心提防。
所以,树上留下了一个弹孔。
自己只相信,自己手中的枪!
火药味的嗅探,是自己最好的方向。
纵然那个家伙,棋剑,天地日坤,摆局做幻象,想着色利双收,不过,难逃自己手刃他!
惨死,对这种人来说,最好结局。
陈风心里骂骂咧咧的,拿着那个货色手中的黑石长剑,带着苏婉婉走过高耸的盘崖路。
这下,得往北拐。
再往南。
继续向前,果然是野风峡谷,石碑如巨剑,上面字迹风化的模糊不清,但也差不多辨识。
“哎,这才是野风峡谷啊,这算什么破事!”
陈风看着眼前荒凉一片,黄沙漫天,两侧是巨人手臂骨骼般的岩石,高高立起。
没有任何草肥,牛羊低头景象。
自己现在,倒是真的有些期望和想象,之前那个落魄剑客给自己布的棋剑局,尽头的野风峡谷是什么模样。
当然,也或许就是眼前这模样,毕竟那是杀机尽头,自己如果再跟着那个货色往前走到,那所谓野风峡谷。
那里恐怕,就是自己白骨埋葬地带。
幸亏自己,最终就在那个云雾盘崖路,自己怕站不稳,没了重心,伸手扶旁边岩壁。
那岩壁,却是粗糙木头的手感。
接着,自己摸到了一个小孔。
但眼睛里,是完好平整的岩壁。
自己当时一再怀疑,是眼睛出了毛病,染了疾病!
随后。
扣了扣那个小孔,似乎有粉末落到指尖,闻了闻手指,却是火药和木屑灰烬的味道!
在那一刻,自己才知道,原来是在原地一动没动。
眼前一切,是真的幻象。
自己摸到的那个小孔,是那棵古老大树,被自己黑铁左轮手枪子弹,射穿的那个。
于是,自己只相信,自己手中的枪,与子弹的气味。
当时,自己就明白了一切,中了幻象。
而且,陈风是个注重细节的小混混,自己之前看到,那个落魄剑客,他背剑的草绳,刚好是三股拧成。
所以,整个幻象,三步,叩仙梯,盘崖路,已结束两步,还有野风峡谷,那是最后一步死局……
陈风鬼怪般脑子神思,一琢磨,就懂了。
那是古怪的阵法,剑为梁柱,野果为刻字,为棋,天地乾坤纵横为局。
好一记,鲸吞云海。
目的却是最为色劣,不过是拦路杀人,食色夺物。
想要苏婉婉,想要自己手中的枪,那就得死!
自己所以,直接饮食皮囊左轮手枪,一枪,杀了那个家伙,一切粉碎为灰烬,也就破了局。
……
想到这,陈风眼睛冰冷眯着,寒光闪动,看着眼前野风峡谷,风沙弥漫,接下来的路途更加漫长凶险,谁又知道,会遇到哪种恶人和危机……
可算够悲哀的,魔军肆虐,联军破烂,内部的人族修士,无论精通玄机,还是肉身恶徒,都互相残害。
迫害些平民百姓。
之前那个落魄剑客,兴许,以为自己只是个带了个俊俏小媳妇的老百姓青年。
我去你妹的!
老子一枪崩了你!
陈风越想越特么的气,之前那个败类,咋不把他,多来几枪,多送他几顿金属子弹餐食。
“哎哎,你看哎,前面好像有家客栈!”
正在陈风这么想着的时候,身旁的苏婉婉,声音温柔,满是惊讶说道。
“嗯?”
陈风疑惑,随后顺着苏婉婉目光看去,只见风吹黄沙,在这之中,竟然凭空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楼阁客栈!
之前,明明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陈风眼睛眯起,目光冰冷。
旋即,对着苏婉婉一笑,“怎么,这么迫不及待,要跟夫君我同床共枕,鸳鸯戏水啊。”
“你……大坏蛋!”
一旁的苏婉婉听到陈风打趣自己,小脸不由得红了,腼腆羞涩的扣着小手。
但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如果说,眼前的陈风真的要了自己,苏婉婉也会答应。
“嗨!”
陈风微微一笑,揉了揉苏婉婉小脸,心想,这小妮子,还真跟个刚过门的小媳妇一样,这么害羞。
这在现世,叫滚床单。
“走吧,那咱们去看看,再者寻个落脚之处,马上天黑喽。”
陈风看了看天边太阳,夕阳正在缓缓下沉,一片灿烂的晚霞,便接过苏婉婉身上的布囊,握着她绵软的小手。
在她娇羞小碎步中,径直往那个野风峡谷中间,赫然出现的楼阁客栈走去!
随即,陈风眼睛,微微眯起,危险冰冷!
这家客栈,定有古怪。
不过,拦路出现,意思就是请君入瓮,朝着自己来的!
自己躲不掉,那就进去看看!
如果不善诡秘,自己尽量,血溅五步,拆了这客栈木阁!
若是,只为赚取客人银两,好生相待,便歇脚不忘银钱支付。
陈风一抬手,掌心便出现几枚碎银,这时自己之前在那个落魄剑客,那个破布果子堆里捡的。
就算自己的了呗。
反正他人都被自己杀了。
之前,自己给那个落魄剑客,取名为读剑,也可解做:犊贱!
那个家伙,称他为落魄剑客,难免带些文雅风流味道,实际上只不过懂得些玄机手段,人面兽心,淫色贪财的家伙。
但有时,世道如此。
一个家伙,皮囊华丽不堪,心地邪恶黑暗,却又一个好听如同船中剑客的名字。
带着几分童趣名字,却把整个人都恶趣给掩饰起来。
世道二字,也不过如此,灯影青烛,人间大火。
而。
他无名无姓,称他为落魄剑客,自己予名于他,为犊贱。
他自己理解为,读剑,好像真读过几分文雅,不过也就是骨子贱,却没几分骨气的犊子货色。
自己当时,反正简称那个家伙名字的时候,笑眯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