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陈风而言。
当自己看到那个巨狼背上的身影,他眼中对于自己手中这左轮手枪的震惊,也就无言以对。
自己在这个世界,果真如同一个巫师那样。
拿着最普通的枪械,却拥有最绚烂虚幻的魔法,一切只因为他们未曾见过,那般无知。
当然,这种颇有敌意的话,只对挑衅自己的家伙,鄙夷说道。
这是陈风另一点,非常有意思的地方。
“那么,该如何解决眼前的这群野狼,还有狼王背上那个家伙……嗯,不如粗暴一点。”
当自己想到这儿的时候,难免嘴角上扬。
那个野狼背上的家伙。
嚣张的跟个大少一样。
虽然之前自己,打响的第一枪,对他的无知是一种冲击和震惊。
只能说,那个家伙目瞪口呆的时候,倒有些可爱呢。
在那个家伙被侮辱一般怒容满面中,他指挥的那群野狼终于撕咬着。来到了自己的面前。
陈风一个跃身,手中两把左轮手枪,直接扣动扳机!
咔嗒!
伴随扳机下陷。
火焰和子弹喷射性进野狼群中。
尤其那把饮食皮囊左轮手枪,随意一枚子弹如死神使者,在野狼群里面炸出一蓬血雾!
打出了,收割性的伤害。
陈风此刻嚣张着,眼中只剩下了一片乌鸦羽翼遮盖的阴影。
“要你们全部完蛋呢!”
嘴角微微勾起,邪性的弧度。
狼群中只剩下了烟一样的血腥。
轰!轰!
尘封跳入那狼群里面手中的左轮手枪不断开火。
每抠动一下扳机,都轰碎了一只野狼颅骨脑袋,留下一具带着皮毛的温热尸体。
那些野狼,獠牙凶恶,在自己面前却宛如金甲将军面前的愚夫。
只剩死亡,枪上看不见的无数血液。
就那样,如旗帜飘扬。
陈风面容冷酷,冲杀进那群野狼军团的时候,整个人手中的那两把左轮手枪,一把黑铁,一把饮食皮囊。
配合使用,就像是重剑火药,带来藤蔓般的火焰。
每每伴随着,陈风手中的左轮手枪扳机扣下,子弹在枪械零部件作用推动,从枪口中喷射,火药刺剑!
一匹匹饿狼,就那样倒下。
陈风不得不说,枪技卓越,一旦有野狼朝自己扑来。
必定,直接吃自己的子弹。
子弹要么穿透它们胸膛,要么钻进他们坚硬硕大的狼头中,炸来一团白红色豆腐脑。
总归,一番下来,陈风凭借手中那两把左轮手枪,杀死了几十头野狼,满地都是野狼的尸体。
陈风整个人,却没有被碰到一丝一毫,周身无恙。
只不过,有些体力消耗,被累得气喘吁吁,好像肺里有一朵喝醉的云,飘忽忽。
额头上,也冒出一层细汗。
陈风站在原地,呼哧呼哧喘了几口粗气,随后站起身来,大笑,“比在风流榻上忙活还爽快,看来男人就该战争,而起也生!”
“你……真的是魔人!?还是东土铸器师?究竟是什么怪物。”
那个不远处坐在巨狼背上的家伙,终于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
他完全没有想到,麾下率领的一群最精良野狼士兵。
竟然就被对面那个家伙,陈风他手里两把看似古怪又燃烧火焰的武器,给全部杀死了!
伤口也只是个,势如破军的小小洞口。
却剥夺生命,杀戮风暴。
但这般,那个巨狼背上身影,也每每都能感觉到,陈风双手紧握,其中一把武器,每当扣动扳机,黑红,扭曲纹路点燃亮起,就像是地狱的眼睛睁开。
那是,饮食皮囊那把左轮手枪!
暴怒的狰狞狂龙一样,带着金属火药的气息。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很可能会死哦。”
陈风一脸懒洋洋的姿态,此刻要是有根烟,自己一定会很装逼的点上,吸一口,跟你说,哥不是什么大人物,哥只是个传说。
不过,自己脑中此刻飞快思索,东土铸造师?
铸造师?这倒是一个很好的身份呢。
陈风不动声色,只是轻轻擦了擦额前上的汗水。
自己狂妄无比的话放出来的,本质上是秉持本性。
并不是说,是因为自己杀死了那满地的野狼,而骄傲荣耀。
跟这一点,完全没关系。
不过要是这种所谓杀死敌手士兵数十人,却身躯没有被任何沾染伤口,甚至可以说不然纤尘。
即使白衣上有血迹,也绝对是敌手的,自己总归毫发无损。
这等功耀事,放在那个骑在巨狼背上的家伙身上的话,一定是令他沾沾自喜,多么趾高气扬,自以为武力通天。
不过,杀的是他手底下那一群野狼,自己人,就让他很不高兴了。
哪有自己杀了自己人,当将军的干掉自己手底下的友军士兵,还哈哈大笑,自我得意,计在战绩里面。
这不就是典型傻×和脑残行为代表嘛!
如同,大水冲了龙王庙,龙王会跳出来,哦耶哦耶,老子最吊,乐得咆哮,以表达兴奋两声。
得了,这绝对是一头傻龙。
天大的机缘,对这种秉性的通天龙神来说,也不过就是断头铡而已。
所以说,做任何事情,分清缘故,不是混不混乱,搭不搭边的关系,至少让天伦理数,觉得你识趣。
那你就是个堪比正人君子的合格产品,女娲大神当年没白甩泥一下。
这一切,对于陈风来说,简直就是愚人讲理,毫无耳旁生茧,却也像两耳的穿堂风。
爷们杀得是,你手底下的人,怕什么。
自己真想做个嘴里吊着四月暮春草根,游走古道的剑客浪子,直接杀你,为的就是为剑,饮一壶酒,罢了。
就眼下这个家伙,无论是不是在这阵法之中,他总归是拦了自己去路,那就由不得自己。
也不是说用剑了,就一颗子弹嘛。
不过是穿皮引线,通颅透骨,宛若长歌千里,回荡五脏。
毙了你丫的!
干!
这可是,蒸汽机械时代,那种热文明的仿造产物呢,花纹古董系列的武器。
左轮手枪,在那个时代,堪比剑客的剑,刀客的酒。
让人狂热和追寻。
陈风手中依旧握住那两把左轮手枪,饮食皮囊那把,食指刻意注重放在扳机,因为这把更有把握。
通透那个未知家伙的脊骨。
吼!
这时,那只巨狼,往前走了几步,那个骑在巨狼背上的身影,缓缓在暗色笼罩中。
现出了样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