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邻居冒头,苏馨也是大喜,至少可以明确地得到魏军在不在家的消息了。
“大姐,请问魏军他这段时间在家吗?”
那中年妇女听到这话也不回答,一双眼睛只在她和江惜云的身上晃悠。在苏馨的几番追问下,这才开口。可是,说出来的话,顿时将苏馨吓了一大跳。
“你们,是来找魏军买孩子的吧?”
苏馨过了好一会儿,才平复下心底的震撼,刚想开口解释。一边的江惜云已是不知在什么时候走到了她的身边,抢先开口了。
“大姐你的眼光也太毒了吧,你怎么看出来我们是来买孩子的啊?”
“这有什么难的,来找魏军的不是他那些狐朋狗友,就是来问他买孩子的。我一看你们两个的样子,就知道你们肯定不会是他那种人的朋友了。除了来买孩子,不然还找他干什么啊。”听到江惜云话里的惊叹之意,妇女也大感自得,不由多说了几句。
“魏军他卖孩子这种事情,你怎么知道的啊,这,这不是犯法的吗?”江惜云不由压低了声音,做出一副好奇紧张的表情。还别说,他这临场发挥的演技,看得苏馨是一愣一愣的。
“这又不是什么秘密的事,我们这一片的人,哪个不知道要买孩子,就找魏军的啊。”
“啊,那警察不来抓他啊!”苏馨听到这,不由惊呼了起来。
“妹子,我一看你就知道你是刚出学校的吧。你以为是演电视啊,还警察抓人呢。现实里,警察哪有空管这些闲事啊。”
苏馨是彻底愣住了,在她的观念里,贩卖孩子可是重罪。人贩子不是应该像是搞间谍活动一样,用各种隐蔽的手段进行交易的吗。可照眼前这大姐的说法,那魏军贩卖孩子却是很多人都知道的。
“大姐,我们也就不瞒你了。我爱人她怀不了孩子,所以我们这才听别人的话,来这里找魏军他帮帮忙的。你知道他现在是在家呢,还是出去干活了。”
“我看你们应该不差钱啊,干嘛不到孤儿院去领养孩子啊?”中年妇女皱着眉思考了一会儿,说出了心底的疑问。
“这个嘛,我们之前也去过孤儿院,可是领养孩子有一个条件,那就是要年满30岁,这不我们两个年纪不达标,所以领养不了了吗。”
“这样子啊。”中年妇女这才释然,顺带看了看一旁的苏馨,一脸同情惋惜的模样。
莫名其妙就被江惜云扣上了一顶“不孕不育”的帽子,还顶着眼前这妇女那异样的眼光,苏馨这时简直是气得肺都要炸了。不过,好歹她还清楚地认识到这是在执行任务中,只好在心里默念一遍又一遍的“小不忍则乱大谋”,勉强压抑住了爆发的冲动。不过,她这一番异样表现外加脸色突然涨红的变化,落到中年妇女眼中,就被她想当然的认定是苏馨自卑羞愧的情绪作祟了。同样身为女人,自然很清楚一个女人生不了孩子的那种痛苦以及尴尬的地位。尤其是在华国这个自古以来,传宗接代观念根深蒂固的国家中。
“那个,大姐,魏军他现在到底在不在家啊?”
“他那人一年里面有半年是在外面跑的,不过你们来得也巧,他这段日子都在家呢。但他这人在家也根本闲不住,回家住的时间不多,基本上都在外面鬼混的。”
“那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苏馨一听有门,立刻焦急地询问了起来。
“这个嘛,知道是知道的,可是……”
苏馨刚想问“可是什么”,一边的江惜云已是从口袋里取出了500块钱,一把塞到了中年妇女的手上。
“大姐,我看你我也算有缘,这钱你拿着,给家里的孩子买点水果啥的啊。”
“瞧你这小哥说的,这怎么好意思呢,是不。”说话间,妇女已是把钱塞进了口袋里,脸上立刻浮起了灿烂的笑容,“我一看你们小两口,就觉得我们有缘了啊。”
“咳咳,那个大姐,那个……”
“哦,瞧我这记性。魏军他啊,这段日子都在县里呢。每天不是赌钱打牌,就是*厮混。你们去这两个地方找他,一准就能找到了……”
有了魏军的明确下落,苏馨的心情也变得好多了。
“对了,刚刚那女的问你为什么不领养孩子时,我差点以为要穿帮了。没想到你骗人的本事那么好啊,这谎话张嘴就来,连我都差点相信了。”
“那话是真的,根据1991年颁布的,1998年修订的《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0周岁,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真的?”苏馨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江惜云跟那妇女的对话中,提及的什么“不孕不育”,并且去过孤儿院等等的话都是虚构的,所以苏馨想当然的把他那番话全部归类到了谎话中。是以,乍听到这里面还有真话时,难免意外,“不过,这法律不是挺好的吗,那些规定的条件都是有利于被收养的儿童的啊!”
“眼下我国的法律,虽说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大体上来说还是算好的。可是,你要知道我国的特色,法律虽好,但是执掌法律的人,又有几个是像样的。”
“什么意思?”
“原本《收养法》里面规定的那些硬件条件,确实是为了被收养儿童能够拥有一个好的健康的生长环境。但由于在执行层面是由民政部门自办自管的,相关人员的腐败昏庸,就导致了很多问题的出现。在不少地方,收养甚至成了*裸的买卖,演变成了一个‘潜规则’。
事实上,在合法的收养“市场”上,婴幼儿非常抢手,一般孩子哪怕是稍有残疾,也是有人排着队想要收养的。但是,一方面,与合法收养孩子的难度相比,买个被拐的孩子要容易太多;另一方面,在制度和收养机构设置上,我国目前的体制均有极大的漏洞与不足。其次,在华国合法收养实在太难了。正规途径收养的门槛高,手续复杂且收费高昂。
在收养过程中有各种名号的捐赠费、登记费、户口迁移费、公告费,基本是各地福利院的领养规矩,主要依据的是国家收养中心对外国人领养小孩的收费标准(1个小孩可以收取3.5万元)。由此而滋生的“弃婴经济”产业链,福利院甚至公然向人贩子收购被拐儿童,或是抢夺超生婴儿转由福利院卖给外国收养家庭。可悲的是,本是作为收养安置孤儿的福利院,眼下居然也成了贩卖儿童谋利的利益链上的一个重要节点。公开资料显示,华国已与17个国家有领养关系,目前华国是霉国最大的儿童送养国。从1992年以来,共计有12万华国儿童被霉国人领养。高峰期间每年有一万名儿童进入霉国,近年数量下降,每年也有4000名。当然了,这些仅仅还是“官方数据”。
了解到这样的情况后,就比较容易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提出“儿童买卖合法化”这样看似极端的说法了:许多福利院做的,其实就是*裸的儿童买卖。而且,相对于本国收养家庭,我国民政部门对于国外收养人毫无事后监督能力,一旦发生国外收养家庭虐待、遗弃儿童等情况,民政部门根本就束手无策。而事实是,那些被黄毛狗领养的孩子,绝大多数遭受虐待折磨,甚至成为童工或是被训练教唆成为犯罪分子,或是遭受性侵害等等……”
“怎么可以这样呢,那些相关人员跟人贩子又有什么区别!”苏馨一时间还是难以相信这会是国家的现实状况,印象里给孤儿提供生活保障的福利院,居然会是将孤儿推入火坑,甚至是勾结人贩子变相贩卖婴幼儿的“魔窟”。
“眼下社会‘金钱至上’,为了钱,绝大多数国人还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出的。食品方面各种假货甚至是有毒物品横行,建筑方面,各种偷工减料,造成大楼、大桥等建好就塌的‘奇观’层出不穷。更甚至,村民因为拒绝拆迁,被活活打死,烧死甚至被铲车碾压死,类似的新闻报导还少见吗……”
这些新闻苏馨基本上没有看过,在校期间,跟绝大多数大学生一样,她关注更多的还是娱乐新闻,类似什么明星演唱会,最近什么新片上映,或者就是些美食以及旅游游玩相关的消息。偶尔看下新闻联波,也是我国国民生活状况很好,平均收入很高,各地歌舞升平,官民一家亲,国力逐步强大,分分钟赶超狗日的甚至是霉国等等的信息。
“若是还不相信的话,不妨上网查查相关资料。类似某律师就曾记录了一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中年夫妇从医院抱养一名弃婴的事件。根据规定,要建立法定收养关系必须要有送养人,所以他们只能去福利院开送养证明,而福利院为他们开具证明的前提是他们必须要先交纳5000元的抚养费,尽管被收养的孤儿并没有在福利院生活过一天。更触目惊心的事件发生在2009年的京南,京南市民陈某某在领养了孤儿洋洋1年后,京南市儿童福利院通知他说有一家伐国人看上了洋洋,愿意足额交纳三万多元的“捐赠”。陈家就因为“捐不起钱”就失去了养了一年多的孩子。类似的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