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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系统来种田 正文 第四十八章 治马

当然,对于这种蹄冠裂隙引起的蹄叉腐烂,一般会采用手术的方式:

从蹄冠的裂隙后端,沿患侧蹄球直达蹄叉中沟,作一腔形切口,将蹄球部坏死组织切除,蹄叉后部从中间切除1/3,纵深达蹄壁角质为度。

压迫止血,生理盐水冲洗,用高锰酸钾粉研磨创腔,再用70%大块酒精棉填塞创腔。装好铁皮蹄铁和包扎。

这是一般的解决方式。

当然作为中兽医,徐教授还有一种独有的解决方式,那就是用草芽子根。

草芽子根就是草芽子的根,对于清热止痛有着异乎寻常的效果,而很显然她的空间里就有这种草药,而只要她分身进去挖出来,然后拿到自主配药系统,那她所需要的药粉,就会马上到手里。

用草芽子根的方式实际也很简单,找王忠要了烛火和匕首,炙烤消毒,去除病患,再用自酿的烧刀子酒反复消毒,直至角质洗干净,然后晾干。

再用已经磨成粉的草芽子根粉末敷于患部,再用蜡油将药物封存至病患处,用布包裹,就算完毕了。

“王祖父,您一定要注意马厩的卫生,千万不能再潮湿,另外,因为蹄叉腐烂的较为严重,所以一次上药恐怕不行,所以后天这个时候我再过来,然后酌情要再上一些药。”

宋若雨一边净手,一边嘱咐王忠道。

只不过宋若雨的话,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回答,待宋若雨抬头,才见这父子俩正看着马厩当中的马发愣呢。

“叔父,你们怎么了?”宋若雨好奇,这马不是他们家的吗?有什么可看的?

“孩子,你用的真是,法术?”王忠转过头,眼神里尽是恭敬与虔诚。

“什么东西?法术?”宋若雨简直听懵了,他们没看到自己用的匕首和烛火吗?法术会用那些东西吗?

“若雨,你简直神了,动了半天刀子,这马竟然都没移动一下。”王玉成不禁也感叹,眼睛里也仅是钦佩的光芒。

“噗!”宋若雨则差点磕地上。

这马倒是想动,但它被点穴了好不好?要不是然以马的脾气以及痛苦的程度,要是闹起来,就是再来几个人也不一定弄得住。

虽然在那个世界人们都喜欢用麻醉枪,但这东西毕竟对马儿不好,因为个头儿体重不同,麻醉剂发挥的效果也不一样。

她前期跟着徐教授去农场看病的时候,就出现过一次,因为剂量用的不太够,病患牛竟然半路醒了,一个鹞子翻身就站了起来,低着脑袋就朝众人发起了进攻。

要不是她手疾眼快将徐教授拉到一旁,那正在治疗的徐教授就要第一个被掀飞到天上,也正是因为那次,她才有了用另一种办法让其的想法,久而久之,她有了这点穴之法。

只是没想到,她会莫名其妙穿越,而在古代,显然是没有麻醉枪可打的,所以她这法子,竟然成了她的独门秘籍,在这里成了人们羡慕的对象。

“它被我点穴了。”不是什么秘密,宋若雨自然不会藏私。

“点穴?”众人更惊奇,在他们印象里,只有人们口口相传的侠义故事里才有这样的方式,所以不但没觉得平常,看宋若雨的眼光就更崇拜了。

见他们这样,宋若雨显然知道再解释也没用,反正她的医术都借口仙女,那会个“点穴”显然也不是什么大事吧?

一行人回到家里,饭菜早已经做好了,只不过因为作为最高辈分的王忠还没来,众人自然是不能开席的。

“祖父,吃!吃!”活泼的小英晃着肉嘟嘟的小胳膊直接下手给王忠抓了一大块儿肉送了过去,全然不知,她和自己祖父坐的是对面,她这么短的胳膊,怎么能够得着呢?

于是小小的身体,马上和饭桌有了个亲密的接触,而桌上则是刚出锅的饭菜,所以她要是扎进去,后果可想而知。

“小英!”人们俱是惊呼,但苦于离得太远,想解救显然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只不过,小英终究还是有惊无险,因为离她最近的宋若虹和方明同时抓住了她,让其安然的将肉送了过去。

看到二者心有灵犀,用力均匀的样子,宋彩蛾都红了眼睛,多么般配啊!这样的姑爷,就是闺女嫁过去,也断然不会受委屈。

“羞!”等小英将肉送到王忠的手中,作为双胞胎姐姐的小花不禁嫌弃。

“还不谢谢姐姐姐夫?”小英小大人儿一般的告诫训诫自己的妹妹。

方明却被小英一句“姐夫”弄红的脸颊,而抬头看宋若虹和他一样,也是脸上红霞一片,眼睛更是微垂着,竟不敢抬眼看众人。

“谢谢,姐姐!”

“谢谢,姐夫!”

对于姐姐的话,小英从来都是无条件接受的,虽然她并不知道“姐夫”是个什么样的物什。

“哈哈哈!”

众人又都笑了,全然不知道宋若松的笑却是最甜的,作为双生子的哥哥,她们嘴的“姐夫”当然是他教的。

对于方明他一直都很钦佩,作为一个男孩子,在他眼中,能上山打猎的,那都是英雄。

别人不知道,他可在村里听过好多有关野兽凶狠的版本,而他的姐夫,竟然可以将那么凶狠的猎物都能打败,在他眼中那就是无敌的存在——当然,是除了二姐之外。

一顿饭,就在这种欢乐的气氛中结束了,待大家吃罢回去,宋彩蛾一家人则不约而同的去了他们的地里。

这块儿地,远离村子,背靠着山脊,要不是当初村中的大辈儿们带他们过来,他们在宋家生活这么多年,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块儿地。

沟壑满地,里面零零散散生长着一丛丛蔫头耷拉脑的针状绿色植物,秋风一起,萧瑟的让人哭泣。

顾名思义,沙土地由80%以上的沙和20%以下的黏土混合而成的土壤。泛指含沙很多的土。

这种土壤土质疏松,透水透气性好,但保水保肥能力差,对一般粮食作物的种植,显然十分不适宜。

当然,也不是不可以改良,而是改良的手段让几乎所有的农人都不愿意——填入大量的泥土。

这里本就是山地,而泥土自然就是个稀罕物什,与其将泥土放进这样的废田里,就不如好耕种多种些吃的来的实际。

而就是这样一块儿地,还是看在宋彩麟要跟着他们之后,才勉强给的,也就是说要不是宋彩麟,他们不但没住的,连吃的也一点没着落了。

当然,这样的地也不是什么都能不能种,比如花生,比如红薯,都是可以的,但花生在这里是没有的,剩下的也唯有红薯了。

而他们在宋家之前都是吃红薯的,所以宋佳老俩也就是看在宋彩麟的面子上给他们留了吃饭的地。

而宋若雨去集市更是买了一些红薯秧苗,正好回来种上,等到冬天他们就有红薯吃了。

当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种红薯显然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首先,他们要将这里的植物清理干净——这比较简单。

其次,要撒肥。沙土地的特定就是不保肥,所以要想收东西,是必须要撒肥料的,而在这里,一般都是用粪肥,不过很显然,他们没有——好在不远处有个池塘,可暂用塘泥代替。

再次,则是打埂,把红薯种在埂上。这实际也是一种保肥保湿的手段。

最后,就是浇水。芽苗生长都是需要水的,所以这一步必不可少。

当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家人忙乎了一整天,也才将过程进行到第二阶段,好在红薯秧比较皮实,撒些水,放阴凉,倒也不影响。

只不过宋若雨此时想的却是,或许,她要到山里走一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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