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仙楼是鹤城最大的烟花之地,这里的姑娘很美,酒很香,但价钱也很贵,寻常百姓根本消费不起,来玉仙楼的人非富即贵。
尤其是所谓的文人才子,更是把玉仙楼当成了展示自己风流雅士的文雅圣地。
最近玉仙楼来了一位新花魁,名叫如梦,她色艺双绝,不但姿容绝世,美若天仙,而且弹的一手好琴,作出的诗更让是许多成名已久的文人墨客甘拜下风。
这样的女子谁不想得到?
于是本就生意火爆的玉仙楼就更是门庭若市,大家都是冲着如梦姑娘去的,都想成为她的第一位入幕之宾。
为此,甚至有豪客不惜豪掷万金只求一亲芳泽,可如梦姑娘却不为所动,只言要找一位能让自己心动的奇男子。
她的拒绝不但没有影响玉仙楼的生意,反倒是因为这种看得到吃不到的诱惑让许多才子日日流连。
秦风看中的正是玉仙楼的人气和如梦的影响力。
就在他来到玉仙楼门前,准备进去时,一个油腻的声音从背后传来,然后一只胖乎乎的大手就搂住了他的肩膀。
“秦兄?数日不见甚是想念啊,你让兄弟我想得好苦啊,少了你,这玉仙楼的姑娘都不香了。”
说着,他还朝着秦风挤眉弄眼,一张大脸盘子凑到他的耳边小声问道:“听说你要入赘杨家了?是不是想趁机爽几把?”
“滚!”
秦风一把推开眼前的大胖子,腻歪的脸都拧成了一团。
这胖子乃是和秦风齐名的人物,同样位列鹤城四大纨绔,是鹤城最大的绸缎庄少主,名叫张富贵,秦风崛起之前,鹤城第一纨绔的名号就属于他。
这家伙虽然油腻纨绔,但却是那个秦风最好的朋友,这两个月来他也没少来秦家找秦风,想约他一起逍遥快活逛花楼,可都被秦风拒绝了,此刻看到秦风,兴奋的脸上的青春痘都膨胀起来,被秦风推开也不在意,立刻又贴了过来。
“秦兄,我告诉你,你来的可太是时候了,今晚玉仙楼有大场面,如梦姑娘今日就要选一人进入她的秀楼了。”
秦风眉头微蹙。
“我说张胖子,你不是自称是如梦姑娘的第一爱慕者支持者么,她要成为别人的人了,你怎么一点都不着急,反而如此兴奋?”
“此言差矣,我对如梦姑娘的爱天地可鉴,今日如梦姑娘被逼无奈要选择一个人踏上秀楼,那这个人就一定是我。”
这下轮到秦风不解了。
“这么自信?可我要是没有记错,如梦姑娘是以诗会友,而你,十八年来只在几个月前作过一首诗,还被如梦姑娘评为词句不通,刘文才更是直言狗屁不如,你今日又是哪来的自信?”
张富贵得意一笑。
“不瞒秦兄,这次我可是花光了所有积蓄,以三千两的代价请了京兆府四大才子之一的潘正清出手,亲自为我写了一首诗,这上楼的资格我势在必得。”
“三千两?你这个败家玩意,下次有这种好事你找我啊,我给你作诗,绝对比那狗屁四大才子强出十万八千里。”
说这话的时候,秦风心里都在哀嚎。
“败家子啊,这才是真正的败家子。一首诗三千两,早知道我还费劲巴拉的搞这些玩意干什么?写一首诗卖给胖子就能解决所有问题,这些所谓的才子大儒在诗仙诗圣面前狗屁都算不上。”
他的哀嚎张富贵自然不知道,听了他的话,张富贵反而板起脸来。
“秦兄,咱俩关系好归好,但是你再用如梦姑娘开玩笑我可就翻脸了啊,你的文采我还不知道?作的诗还不如我呢,我决不允许如梦姑娘落入他人之手。”
秦风很无奈,他第一次对自己的纨绔和废物之名感到嫌弃。以张胖子的德性和眼光,即便他拿出一首绝世诗篇,估计也会被打入垃圾的行列。
“我给过你机会了,是你自己不珍惜,到时候可别后悔。”
看在友情的份上,他还是强调了一句。
张富贵摆了摆手。
“后悔?后悔什么?今晚我就要抱得美人归了,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不过听说那刘文才也请了帮手,也不知道是谁。不过我有信心,哪怕是同为京兆四大才子,潘正清也是四人中作诗最厉害的一个。”
“好了,不说这个了,我们快进去吧,去选个靠前的好位置。”
秦风没有再说,与张富贵一起走入玉仙楼。
踏入大门的刹那,他只觉仿佛踏入了另一个世界。
绚烂的灯火、迷人的香气,醉人的美酒,悦耳的丝竹……
一切的一切交织在一起,为进入这里的客人打造出一方极乐世界。
刚入门,就有大茶壶迎了上来,嘴里高喊:“秦公子、张公子,里面请,欢迎二位贵宾。”
大茶壶声音很大,尾音拉得很长,这一嗓子顿时吸引了大量的目光,花厅中数百道目光齐刷刷的投了过来。
“哟,这不是我们鹤城的两大顶级废物么?今天居然来了玉仙楼,让我猜猜,这位秦大废物应该是想在入赘之前放纵一下,不过你其实不必如此,你的那位美娇妻可是久经战场,技术差不了,就算你们成亲了,想必她也会时常找人学习新技术,你就等着好好享受吧,哈哈哈哈!”
“至于张大废物,听说你很仰慕如梦姑娘,你是不是专程来看我登上如梦姑娘的秀楼的?”
说话的人衣着华贵,长得也算仪表堂堂,可是那因为酒色过度而略显苍白的脸以及眼中不时闪动的淫邪光芒却让人一眼就看出来他不是个好东西。
此人正是刘文才,家里也是做绸缎生意的,是张富贵的死对头。
他的这两句话可谓是极尽狠毒,不但嘲讽秦风即将入赘杨家和水性杨花的杨凤柔成亲,更是直戳张富贵的痛处。
张富贵哪能咽得下这口气,登时就破口大骂起来。
“你个龟孙子骂谁废物呢?老子告诉你,如梦姑娘是我的,谁和我抢我就弄死他,而且今日就让你看看老子的文采,我会光明正大的走上如梦姑娘的秀楼,成为她的第一位恩客,然后将她赎回家。”
“哈哈哈哈,就凭你这个废物还做梦踏上秀楼?等会儿我就让你感受到什么是绝望。”
刘文才脸上的嘲讽毫不掩饰,眼中更是闪动着奸计得逞的光芒,这让秦风微感不妙,不是替自己,而是替好兄弟张富贵。
拦住了打算继续反击的张富贵,秦风淡淡的开口。
“不要跟疯狗一般见识,被狗咬了我们不需要咬回去,瞅准机会一砖头拍死才是正道。”
说完直接拽着张富贵朝一张空着的桌子走去。
“你,你说谁是疯狗?”
刘文才被气得暴跳如雷,愤怒的尖叫。
“谁接话就是说谁喽。”
秦风的声音轻飘飘的传来。
刘文才浑身颤抖,好半晌才憋出一句:“废物,鹤城第一废物,等你入赘杨家,老子要让你生不如死。”
秦风却不管刘文才的无能狂怒,坐下之后便优哉游哉的嗑起了瓜子,时不时的还拿起自带的酒壶酒杯小酌一口,好不惬意。
他喝得乃是鹤城最有名的松鹤酒,这小小一壶就价值十两银子,而酒壶打开的瞬间,浓郁的酒香就四处飘散,引得无数酒鬼不断抽动鼻子。
“废物,纨绔,只知享乐的蠢货。”
刘文才双眼喷火,瞪着秦风大声嘲讽。
秦风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的瞥了他一眼,然后对着张富贵问道。
“张兄,你觉得我这酒壶酒杯如何?酒又如何?”
张富贵灌下一口美酒大声赞叹。
“好酒,好壶,好杯。”
秦风嘴角抽了抽,这评价……还真是朴实无华,不过幸亏他声音够大,花厅中很多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那精致的酒壶酒杯上,甚至有人已经流露出了赞叹渴望的神色。
而这正是秦风的目的,酒器和护舒宝是他的两手准备,一明一暗,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张兄好眼力,酒要品,且要细品,懂酒之人多为文人雅士。正所谓葡萄美酒夜光杯,好酒还要配上好酒壶好酒杯,才能让酒更香醇,才能显现出品酒之人的身份和品位。”
“我这一套酒壶酒杯只花了五十两银子,但却让我和那些只知道狂吠的废物拉开了差距,这就是身份的象征。”
说着,他还扫了一眼面黑如铁的刘文才,同时朝张富贵使了个眼色。
此刻的张富贵也很机灵,立刻大声嚷嚷起来:“秦兄,这酒器当真是好东西,用它喝酒不但彰显地位,而且我觉得这松鹤酒也比以前更香醇了。不知秦兄这酒器从何而来,可否给小弟也来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