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想认我做大哥吗,好,我就给你个机会。”方涛淡笑着说道。
没等方涛说完,马龙立刻保证道:“只要大哥愿意收我,小弟什么都肯做。”
方涛问道:“昌远桥知道吗?”
马龙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不过他不明白方涛问这个干什么。
“明天的新闻会有这么一条,‘昌远桥头,一失足青年不慎落水’,我想这件事对你来说应该不难吧?” 方涛鄙夷的看着马龙,轻笑道。
马龙闻言顿时愣住了,额头冒出了一层冷汗。方涛的意思很明白,这是想让他跳河呀。
昌远桥离市中心不远,桥高十几米,下面河水很深,会水的人跳下去虽然不会有什么危险,但也需要过人的胆量才行。方涛就是看准马龙没这个胆量,这才故意刁难他。
金莫凡听着好笑,不过并没有开口,他看得出来,方涛这是在拿马龙寻开心呢。
“行了,你自己看着办吧。”方涛说完,笑盈盈的钻进了汽车。
金莫凡驾着车离开了,只留下满面愁容的马龙呆呆的站在原地,心里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金莫凡开着车,实在憋不住了,于是开口笑道:“呵呵,看不出来,你还真会玩,不过看那小子的怂样,铁定不敢跳。不过他要是真跳的话,你还真收他做小弟啊?”
方涛淡淡一笑:“什么大哥小弟的,我就是个穷打工的,跟了我又能有什么好处,只是他自找麻烦罢了。”
虽然方涛的话有理,但金莫凡却不这么看,说道:“兄弟太自谦了,一只狼又怎么甘心永远被人拴着呢。虽然马龙是摊烂泥,不过他挑人的眼光还是挺准的。如果我没看错,兄弟你肯定不是个简单的人物,早晚要会有一番作为的,恐怕到时我还要仰仗你呢。”
车子开出了市中心,沿着主干道一直开往郊区方向。十几公里的路程,远处隐约看到一座小村庄,村子依山而建,炊烟袅袅,在余晖的映照下,有一种世外桃源般的感觉。
村子里只有几十户人家,大部分都是具有当地特色的木制房屋,只有几栋别墅式样的水泥房子,高大的院墙犹如监狱一样,将四周围得严严实实,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样子。
金莫凡的车停在了一栋水泥房子门口,随后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
“是我,开门。”金莫凡对着手机说道。
不一会功夫,大门打开了一道缝隙,一个半裸着上身的男子探出头来,贼眉鼠眼的张望了一番,确定来人是金莫凡后,这才将门全部打开。
金莫凡将车开了进去,路过那名男子的时候,不禁打开车窗皱眉骂道:“他妈的,你是不是又把女人带来了?”
男子没有回话,只是一个劲的抓头傻笑,明显是被金莫凡说中了。
“等会看我怎么收拾你。”金莫凡说完关上了车窗,继续把车开进了院子。
从外面看不出来,这栋别墅还真不是一般的大,只是院子就有四五百平米,别墅分为三层,阳台阁楼设计的极为巧妙,透过落地玻璃窗能清晰的看到里面的布局,水晶吊灯,大理石地面,实木雕花的欧式家具,一切都尽显着奢华。方涛很难相信,这栋别墅会是金莫凡的。
方涛下了车,在四周随意看了看。
“怎么样,这栋房子还不错吧?”金莫凡走到方涛身后,面带得色的问道。
方涛点了点头:“是不错,不过。。。”说到这里,方涛用力嗅了嗅鼻子,接着继续说道:“不过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血腥味。”
金莫凡一愣,随后不以为意的回道:“哦,他们在杀狗呢,当然会有血腥味了。”
方涛皱了皱眉头,这种味道他太熟悉了。他听到了狗叫声,空气中狗血的气味很浓,但却夹杂着一股人血的味道,而且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方涛对人血的味道很敏感,他甚至能从血的气味和颜色中分辨出血型,所以不可能闻错。
“不,我说的不是狗血,而是人血。”方涛肯定的说道。
金莫凡倒吸了一口凉气,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方涛,道:“你是怎么闻出来的,我已经请人清洗过了,难道还能闻出来。”说罢,金莫凡也嗅了嗅。他没想到方涛的嗅觉这么灵,他很清楚这里的血腥味是怎么回事,只是他方涛多想罢了。
“哦,其实没什么味道,只是我的嗅觉比别人好点而已。可是这里怎么会有人血呢,你不会是在这里...”方涛的话戛然而止,没有再继续往下问,他能嗅的出来,这里不单单有血的味道,而且还有过尸体的味道。
金莫凡明白方涛的意思,于是赶忙摆手解释道:“兄弟误会了,我干这一行只为求财,还从没闹出过人命呢。这栋房子是别人抵债给我的,确实也死过人,而且死的这个人就是这栋房子的主人。他破产了,欠了一屁股债,最后跳楼了。这栋房子的产权也过户给了别人,那个人知道这里死过人,嫌晦气,这不,就抵押给了我。”
对此,金莫凡也表示很无奈。
“原来是这样啊。”方涛这才明白,金莫凡为什么放着这么好的别墅不住,还住在那个垃圾场一样的破房子里,原来他也是怕沾上晦气啊。既然这栋别墅是抵押来的,那不用问,奔驰车肯定也是抵押来的了。方涛暗暗同情,看起来金莫凡干这行也不容易啊,钱拿不到,这些抵押品要是处理不了,可就都砸在手里了。
“兄弟不会也忌讳这个吧?”金莫凡试探着问道。
方涛怎么会在乎这个,他一直都是在死人堆里打滚的,别说这里死过人,就算现在这里摆满了尸体,他照样该吃吃该喝喝,根本不会有所谓的恐惧感。
“没事,死过人而已,不去想就行了。”方涛平静的回道。
“就是,人都是自己吓唬自己的,哪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金莫凡像是自我安慰似的说道。他以前是个和尚,本心里十分信奉鬼神一说,不过在自己小弟面前不好表露出来罢了。
“小二,那只狗宰了没有?”金莫凡冲着别墅旁的一间仓库吼道,接着又转头看向方涛,道:“兄弟,今天你有口福了,前些日子他们抓了条大黄狗,一直都没舍得吃,这不...让你赶上了。”
其实方涛并不喜欢吃狗肉,这跟他自小生活在国外有很大的关系,西方人认为狗是人类的朋友,只能用来做宠物,所以基本上没有吃狗肉这个概念。
“我不怎么喜欢吃狗肉,咱们能不能吃点别的?”方涛直截了当的说道,
“啧啧...兄弟,你那是没吃过我做的狗肉,只要吃过一次,保准你下次求着我给你做。”金莫凡吹嘘起了自己的手艺。
方涛暗叹一声:‘哎,看来不吃是不行了,算了,还是入乡随俗吧。’
这时,仓库里跑出一个干瘦的男子,看其相貌,方涛竟然还见过,此人就是昨晚他与金莫凡切磋时,跑出来非要跟他碰碰的家伙,结果又被金莫凡踹了回去。
“大哥,那条狗的命真硬,我给它脑袋来了十几下都没把他打死,现在还呲牙呢。”被金莫凡称作小二的家伙气喘吁吁的抱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