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伟从一开始,就成立了一个十人的斥候营,是从三千兵士中精挑细选的,首先要识字,因为这些人以后肯定要传递情报,要绘图,而且要机灵,有勇力,单兵作战能力要强。他准备以这十人为基础,将来组建庞大的细作队伍。在这个时代,许多将领并没有认识到情报的重要性,但丁伟明白,这是胜负的关键。
他让这十人分别下去,每人再找十人,各行各业的,只要有一技之长就行。给这十人每人发了五金,作为活动经费。当然,这十个人,是他反复考察过的,绝对忠实。不然他们来个携款逃跑,丁伟可就亏大了,五金可是当时普通家庭一年的生活费用。
第一个任务,就是尽快搞清楚北海境内的匪患情况,当然,这个任务他只交给了两人,其余十人分别派到了青州其它郡。
他给这十人起了个名字,叫隐风。这些人的身份,目前只有丁伟一人知道,对外,他们可能是田里的农人,可能是酒馆的小二,也可能是大家族的仆人。
这些人也不负重望,时间不长,负责北海的两个隐风人员,就将北海各个劫匪的情况摸了个清清楚楚,汇报给了丁伟,当然,在这个时代,人们的保密意识太低了,让丁伟感觉很困难的谍报工作,做起来竟然是那样容易。
丁伟将这些情报做了汇总和整理之后,命人将太史慈、廖化、韩勇、周仓等四将召来。
“诸位,我们训练兵士已有三月,到底怎样,只有拉到战场上才能看出来,因此,我决定从现在开始,进行剿匪,以战代练!”
“大哥,让我带二百骑兵去,保证一个冲杀,就能将劫匪剿灭!”一听说要打仗,这四位个个兴奋,太史慈第一个抢功。
“主公,劫匪都藏在山林中,不利于骑兵冲杀,让我的刀盾兵去吧,保证让劫匪一个都逃不了!”廖也不示弱,而且他的理由充分。
“元俭你这话就不对了,什么叫不利于骑兵冲杀,我的骑兵下了马,照样比你的刀盾兵强!”太史慈有些生气了,要知道在这个时代,一个骑兵耗费的钱粮,大约相当于五到十名步兵,因为战马必须吃精粮。如果吃草,容易拉稀,而且容易长肥肉,晚上还要加料。兵士在不打仗的时候,饭食都会减量,可战马不敢减料。
整个北海郡,养活二百多骑兵,已经非常吃力了。虽然丁伟是北海相的得意门生,可他不能要得太多,太多了长史和郡丞就会认为丁伟贪没钱粮。因此,丁伟剿匪的第二个目的,就是弄些钱财。
骑兵金贵,骑兵的作用却很大,这二百骑兵,用好了相当于两三千步兵。因此,骑兵有优越性,骑兵统领更有优越感。廖化说剿匪不利于骑兵作战,太史慈当然不高兴了。
“子义,你的骑兵要是不骑马,我出二百刀盾兵和你比!”廖化与太史慈平时关系很好,可是在这个问题上谁也不会退让,丁伟并没有立刻阻止,武将就要有这个血性。
“比就比!”太史慈毫不含糊,“主公,让我和元俭的兵比一下,谁胜了,就让谁去剿匪!”
太史慈是第一次称丁伟为主公,丁伟还是有些不习惯,可太史慈很自然,因为大家都叫主公,在正式的场合,太史慈觉得再叫大哥有些不好。
“子义,元俭,你们先不要争吵,听我说。”
两人停止了争论。
“我们北海附近的匪患一共有三股,离我们最近的是位于乐安南部,以流寇王其为首的大约一百五十人,他们中大多是各地的盗匪。王其心狠手辣,手下之人皆是亡命之徒,他们以抢劫经过的商队为主,也抢一些小的世家。”丁伟开始介绍。
“第二股在齐郡附近,为首的叫李忠,以前是一名百夫长,在上谷从军,后来犯事,逃到了齐郡,与一伙人占山为王,现在大约有二百多人,里面有很多是逃跑的兵士,少部分是流民,距离我们大约二百多里。”
“第三股在北海和东莱之间,为首的是曹黑虎,这个我想大家都听说过,因为他们为害北海最厉害,号称有几千人,实际能作战的兵只有五百,这就是北海周围匪患的情况。”
丁伟说完,众人都露出了敬佩的眼神。
“主公真乃神人也,如此知已知彼,我们一定会大获全胜!”廖化发自内心的佩服。
“是啊,是啊!”
“兵法云,打仗先虑败,后虑胜,任何敌人,不管多么强大,我们都要有战胜他们的信心,不管多么微小,在消灭他们之前,我们也不能轻视他。诸位将来都会成为统兵大将,一定要记住这一点。”丁伟乘机卖弄一些现代的理论。
“是,主公!”众人兴奋地齐声说道,因为他们能感觉到,丁伟心中的雄心壮志。只有主公有此雄心,他们这些人才有更大的空间。
“下面听我命令!”
丁伟一声令下,帅帐中立刻鸦雀无声。
“太史慈,令你率二百铁骑,剿灭齐郡附近的李忠部!”
“是!”太史慈满脸兴奋,并得意地看了一眼廖化。
“廖化,令你率二百刀盾兵,剿灭王其部!”
“是!”刚刚有些失望的廖化立刻来了精神,声音比太史慈还要大。
“周仓韩勇,令你二人各点一百校刀手,一百长枪兵,再加一百飞羽兵,随我去剿灭曹黑虎。”
“是!”两人同时领命。
“主公,只带这么点兵,是不是有些少,曹黑虎……”
“周仓,没想到你平时天不怕地不怕,今天却害怕一个曹黑虎?”丁伟知道周仓真正担心的是自己的安全,但他没有说破,故意激了一个周仓。
“主公,我周仓岂会怕那曹黑虎,就是不带一兵一卒,我也敢闯他的山寨!”周仓的火气一下子上来了。
“好!”丁伟很高兴,“大家记住,为将者,不光要勇,还要有谋,不战而屈人之兵才为上策。今日点兵,明日出发!”
“是!”随后,丁伟又对众人这次剿匪获得的战俘、钱财等作了详细的要求,这一次出兵,丁伟觉得取胜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关键是要胜得漂亮,还要显示出良好的军纪。
第二天天刚亮,王家村中便喧嚣起来,太史慈的二百骑兵已经出发了,他的目的地最远,这是丁伟派他去的主要原因。
“轰隆隆”的马蹄声震天的响,引起许多早起村民的围观,尽管大家都知道北海郡在这里训练兵士,但还是被骑兵威武的气势镇住了!众人都赞叹不已。
廖化在训练场上,又将自己从一千刀盾兵中精挑细选的二百人再次甄选了一番,这些人个个身体强壮,精神抖擞,不时还用骄傲的目光看一看没有被选上的那八百人。廖华非常满意,他将手一挥,立刻一名百夫长出列,用刀在盾牌上敲打了三下。
“必胜!必胜!必胜!”
二百人异口同声,整个村庄都听见了,附近的山谷回音不断。
“出发!”廖化一声令下,催马走在最前面,二百人紧随其后,向与太史慈相反的方向,疾驰而去。
丁伟并没有急着出发,他手下这几员将领的特点,他现在已经完全掌握清楚了,太史慈艺高人胆大,好胜心很强,但不够沉稳,还需要磨练。廖化虽然武艺比太史刺差一截,但统领能力很强,胆大而心细,是以后很好的先锋人选,蜀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这句话可不是白说呀。韩勇无论是统兵能力还是武力,都要比太史慈和廖化差,可是他非常沉稳,从不争功,吩咐的事情办理的总是井井有条,培养好了,以后是后勤方面的人才,现在让他见见战阵,将来是押送粮草的最好人选。周仓虽然好胜心很强,但非常忠诚,自从做了护卫统领,几乎不离开丁伟身影半步。
对这些人的表现,丁伟非常满意,现在看着韩勇和周仓各点的一百精兵,斗志盎然,而自己训练的一百飞羽兵也不弱,心里更加满意了。
剿灭这些匪患,对他来说,将会非常容易,这一次三路出击,胜是没有任何疑问的,关键是要让这些队伍去见见血,感受一下训练和真正作战的不同。同时也要检验一下,统兵大将的能力,比比谁的损失少,收获大。
此次剿匪,丁伟给每个队都只拨发了三天的粮草,也就是说,三天之内,必须攻破匪徒的山寨,否刚就要断粮。攻破之后,所有财物都要登记,自己消耗的粮草也要登记,并且给士兵都约法三章,不拢民,不杀俘,不奸·淫妇女,这些,都要作为各队比胜利成果的依据。
丁伟在出发的时候,将韩勇临时留在了王家村,暂时负责剩余的两千七百兵士的一切事宜。韩勇虽然没能去剿匪,但看到丁伟将自己留守看家,知道丁伟将他作为心腹,心里也非常高兴。
中午的时候,丁伟才带着三百兵士,浩浩荡荡地出了王家村,向东北方向,曹黑虎的老巢——黑虎山赶去。
曹黑虎,原名叫曹二狗,小时候家里还算富裕,可是父亲意外死亡,家道迅速衰落,田地被隔壁张家占去,母亲也成了张老头的小妾。曹二狗一怒之下,去杀张老头,可是不但没成,反而被抓,打了个半死,最后在他母亲的帮助下才逃脱,后来和一伙人占山为王,杀人放火,无恶不做,在这一带匪名远播。
丁伟边走边回想隐风对曹黑虎情况的报告,心里在不断地思考着应对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