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宓河源头,不知其远,据说是从蛮荒大山里面延伸出来的。我之前进入蛮荒大山,都不曾顺着宓河而上,看来远古的族民,是聚居在河流上游。”
“在古老的时候,人族扎根在南荒大山深处,并且还有着文明。我此前的奔波,只是找错了方向,才没有发现踪迹。”
有了正确方向,姜归激动万分,只要找到人族起源之地,就有可能发掘出那古老的秘法。
“只是百族共祭是什么意思?”
姜归隐约感觉到,百族共祭不会是什么好事情。
果然,在他回到部落之后,就看到族人们正在打磨兽骨和石器等武器。每个人身上都透着一股血气,气氛沉闷得可怕。
“飞鸟叔,你们打磨武器做什么?”姜归不解地问道。
“百族共祭就要开始了,现在南荒所有部落,都在准备血祭古神。”飞鸟头都不抬,专心打磨手中的武器。
“古神?难道人族古祖,就是大家口中的古神?”姜归皱着眉头,问道:“百族共祭是什么?”
“古神是我们南荒最高的神。古老相传的规矩,一旦古神有了指示,南荒所有部落,就会进行百族共祭,来平息古神的愤怒!”飞鸟解释说道,“到时候,所有部落之间,会展开厮杀,用南荒子民的鲜血,来祭祀古神。”
“用南荒子民的鲜血祭祀古神?”姜归心头震惊不已。
他只知道南荒每年有一次山川祭,是相邻部落之间进行一次比试,显示实力,争夺狩猎区域。
可这百族共祭,竟然是以南荒族人的鲜血来祭祀,这实在是太残忍了。
所有部落交战,无论远近,整个南荒,都将陷入一场混乱。
当年人族古祖是人族的庇护者,也绝对不可能定下什么“百族共祭”的规矩。
“古神指示已经出现,百族共祭就要尽快开始。飞勾大哥陪着族长参加百族盟会,商定共祭的时日,也就这几天,各部落之间,就会展开厮杀。”飞鸟继续说道。
姜归心头沉重,他出身皇族,遍览群书,对神州诸国的风土都有一些了解。可却从没听过有这样血腥残酷的习俗。
“难怪这南荒地大物博,这里的人口却不多,文明程度也远远落后外界。一次百族共祭,就能死伤无数人,让许多部落灭绝。”
若是在当初,在他的国度里有这种恶俗,他一纸诏令,就能废了这样的习俗。可现在在南荒,他一外来人,不可能改变整个南荒自古至今流传下来的规矩。
姜归又询问了许多问题,从飞鸟口中得知,古神是因为对历年来的山川祭不满,才降下了愤怒。
可在姜归看来,那颗石像头颅的出现,完全是因为南荒暴雨所致,将那颗石像头颅冲上了河岸,与鬼神没有半点关系。
“要杀到什么程度,百族共祭才会结束?”
“杀到让古神满意,古神就会降下雷霆,击毁石像,祭祀就可以结束了!”飞鸟回答道。
姜归一愣,问道:“如果雷霆一直不会降下来,那怎么办?”
飞鸟瞪大了眼睛,半响说不出话来,怔了一会儿,才说道:“那就一直杀!直到古神满意。”
姜归无奈地摇摇头,他知道鬼神之说在南荒子民心中根深蒂固,无论如何也阻止不了这场百族共祭。
可是他心头却相当沉重,百族大战,飞雁部这样的小部落,在这样的战争中,必然会消亡。单凭他一人的力量,是无法抵挡这样的厮杀,保护这些族民。
到了晚上,姜归坐在石床上,抚摸着小狐狸身上柔软的毛发,说道:“小火,你们族里,也有这种事吗?”
小狐狸摇摇头,嘤嘤叫唤了两声。
“是啊,连你们妖族里都没这种事,人族里却有这种事。难道这南荒,真的还存在着古神,能降下雷霆?”
小狐狸不屑地摇头,比划了一番,好像在说:这世上有强者称神,可他们绝不会做这种事情。
这时,老族长飞木来了,姜归扶他坐下,问道:“族长阿公,这百族共祭,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族长长长谈了口气,解释了一番,意思和飞鸟所说大致差不多,是各部落相互厮杀,以人魂祭祀古神。
“在阿公还很小的时候,就经历了一次百族共祭。那时候我们飞雁部,还很强大,族人上千,是一个大部落。”飞木缓缓说道。
当年的飞雁部,是方圆几十里的大部落,有着强大的实力。
可在其中一年的山川祭前夕,也是连续下了十几天大暴雨,从山里滚出一颗巨大的古神石像头颅。
古老相传,这是古神下了指示,不满意往年的山川祭,要行百族共祭仪式,以鲜血来赎南荒子民之罪。
那一次,数万人厮杀,部落之间没有情谊,只有杀戮。许多弱小的部落,在那一次厮杀中灭绝,也有一些强大的部落,也被大大的削弱,成为小部落,一蹶不振。
直到古神降下雷霆,击毁了那石像,代表古神满意了这次祭祀,百族共祭才结束。
那时候的飞雁部,从上千人的大部落,变成了只有几十人的小部落。
“天降雷霆,击毁石像?”
姜归很纳闷,他一点也不信古神会指示南荒族人行百族共祭的事情。可那天降雷霆又怎么解释?难道真的只有杀戮到了一定程度,雷霆才会降下来?
“除了雷霆击毁石像,还有没有其他方式,能结束百族共祭?”
他对“古神满意”之说,半信半疑,若真的一直不降下雷霆,那岂不是要让南荒族民,杀到只剩一兵一卒?
飞木摇摇头,沉重地说道:“没有其他方式,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
姜归沉默了,以他一人之力,是无法挽救这一场灾劫的,许久之后,才低声道:“族长阿公,我们离开南荒吧,天地之大,总有一处,没有杀戮。”
“我们南荒子民,灵魂都和这绵延的大山相连着,死后也魂归山灵,我们是不会离开的。”飞木拍着姜归肩膀,目露慈爱,道,“小归,你不是我们南荒的子民,不需要参与到百族共祭里面来。阿公知道你在外面不是普通人,你还有很远的路要走,你离开这里吧。”
离开这里?
姜归一双眼睛,滚出了热泪。
当初他修为被废,被母亲带到南荒,是飞雁部的族人悉心照料,才恢复了身体。如果当初没有这些族人,他早已经死在了闇魂印的折磨之下。
三年朝夕相处,他早已经把飞雁部当成了自己的家,把这些淳朴憨厚,只懂得蛮力的族人当成了亲人。
要他在这种情况下离开他们,他姜归做不到。
“阿公,我不会离开的,我要留下来保护族人。我要看看,这古神是怎样降下雷霆,停止这场杀戮?”
姜归抹掉泪水,坚定地道。
在他心里,人族古祖是不可能做这种事,这和当年他们的初心所违背。
“小归,阿公知道你很强大,能杀死黑水玄兽,南荒没有勇士能战胜你。可你救不了任何人的,你一旦在百族共祭里沾上了南荒子民的鲜血,他们就不会再管你是否是外来人了。”飞木苦口婆心地劝说。
可不管怎么劝说,姜归都不离开,一定要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