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章书说到:一阵痛苦的痉挛使慕容先生的面目都扭曲变形了,他两手向前伸着,摇晃着;接着就惨叫一声,一头倒在地板上了。端木先生用脚把他翻转过来,用手摸摸他的心口,心不跳了,慕容先生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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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先生说道:“这时,血一直从我的鼻孔中往外流个不停,但是我并没有在意。就这样,我就回到的出租车那里去了。我发觉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夜依然是风狂雨骤。”
端木先生继续说道:“这就是慕容先生死时的情形。我以后要做的事,就是要用同样的办法来对付东方先生,我知道东方先生当时正在“帝豪酒店”里等慕容先生。我在“帝豪酒店”附近徘徊。”
端木先生接着说道:“很快,我就弄清了东方先生的卧室的窗户。第二天清晨,我就利用“帝豪酒店”外面胡同里放着的一张梯子,乘着曙色朦胧的当儿,一直爬进了他的房间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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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先生把东方先生叫醒,并且要东方先生同样拣食一粒药丸。东方先生不愿接受端木先生给自己的活命机会,东方先生从床上跳了起来,直取端木先生的咽喉起来。
为了自卫起见,端木先生就一刀刺进了东方先生的心房。不管采用什么办法,结果都是一样,因为老天决不会让东方先生那只罪恶的手,拣起那无毒的一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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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先生对我们说道:“我还有几句话要说,说完了也好,因为我也快完了。事后我又开着出租车,当时,我正停车在“时代广场”上的时候,忽然有一个少年打听是否有个叫端木先生的司机。”说着端木先生指了指赖宁。
当时,赖宁说:“有位先生要雇端木先生的车子。”
端木先生说:“他当时一点也没有怀疑就跟着来了。以后端木先生所知道的事,就是这位年轻人(说着指了指我)用手铐轻轻地就把我的两只手给铐上了,铐的那么干净利落,倒是我生起少见的。”
端木先生的故事讲得这样惊心动起,他的态度给人的印象又是这样深刻,因此我们都静悄悄地听得出神。甚至连雷德、葛莱这两位久经阅历的警探,也都听得津津有味。
端木先生讲完了以后,我们都不声不响地坐在那里,沉默了一会儿,只有雷德速记供词的最后几行时,钢笔落纸的沙沙声音,打破了室内的寂静。
这时警官正颜厉色地说道:“那么,诸位先生,法律手续必须遵守。本星期四,这个罪犯将要提交法庭审讯,诸位先生届时要出席。开庭以前,他交由我负责。”
说时,警官就按了一下铃,于是端木先生就被两个看守带走了。于是,我们一行人便出了警局,而我也拿到了这件案子的“佣金”。
在车上,面对着赖宁和雨婷姐妹的疑惑。我说道:“好,现在让我把我在这个案件中进行推理的各个不同步骤尽量向你们说明一下吧。”
我说道:“我从头说起。正如赖宁你所知道的一样,我是步行到那座别墅去的。当时,我的思想中丝毫没有先入为主的成见。我自然要先从检查街道着手,就象我已经向你解释过的一样,我在街道上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辆出租车车轮的痕迹。”
我继续说道:“经过研究以后,我确定这个痕迹必定是夜间留下的。由于车轮之间距离较窄,因此我断定这是一辆出租的富康型车,而不是私家车,因为市面上通常所有出租车都要比私家车狭窄一些。”
我接着说道:“这就是我观察所得的第一点。接着,我就慢慢地走上了花园中的小路。碰巧,这条小路是一条粘土路,它特别容易留下迹印。”
我看向赖宁说道:“毫无疑问,在你看起来,这条小路只不过是一条被人践踏得一塌胡涂的烂泥路而已。可是,在我这双久经锻炼的眼睛看来,小路上每个痕迹都是有它的意义的。”
我解释道:“侦探学所有各个部门中,再没有比足迹学这一门艺术更重要而又最容易被人忽略的了。幸而我对于这门科学一向是十分重视的,我看到了警察们的沉重的靴印,但是我也看到最初经过花园的那两个人的足迹。”
我继续解释说:“他们的足迹,比其他人的在先,这一点是很容易说明的;因为从一些地方可以看出,他们的足印被后来人的足印践踏,已经完全消失了。”
我自信的说道:“这样我的第二个环节就构成了。这个环节告诉我,夜间来客一共有两个,一个非常高大,这是我从他的步伐长度上推算出来的。另一个则是衣着华丽,这是从他留下的小巧精致的靴印上判断出来的。”
接着,我说道:“走进屋子以后,这个推断立刻就得到了证实。那位穿着漂亮靴子的先生就躺在我的面前。如果这是一件谋杀案子的话,那么那个大高个子就是凶手。”
我继续说道:“死者身上没有伤痕,但是从他脸上显露出来紧张、激动的表情,却使我深信在他临死之前,他已料到他的命运如何了。假如是由于心脏病,或者其他突然发生的自然死亡的人,在任何情况下,他们的面容上也决不会现出那种紧张激动的表情的。”
我解释说:“我嗅了一下死者的嘴唇,嗅出有点酸味,因此我就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是被迫服毒而死的。此外,从他脸上那种忿恨和害怕的神情看来,我才说他是被迫的。”
最后,我总结道:“我就是利用这种淘汰一切不合理的假设的办法,终于得到了这个结论,因为其他任何假设都不能和这些事实吻合。”
这时。我说:“现在要谈谈‘犯罪动机’这个大问题了。谋杀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抢劫,因为死者身上一点东西也没有短少。那么,这是一件商业性案件呢,还是一件政治案呢?这就是我当时面临着的问题了。”
我解释道:“我的想法是比较是器重于前一个。因为在政治暗杀中,凶手一经得手,势必立即逃走。可是这件谋杀案恰恰相反,凶手干得非常从容不起,而且凶手还在屋子里到处留下了他的足迹。”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章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