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她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这些茶毛虫是天将,是有人故意放在茶园里的。
想通了,她狠狠地一咬牙,心道别让我知道是谁干的,否则一定让他死得比茶毛虫还惨。
但是当务之急,不是找到那个始作俑者,而是控制住这茶毛虫。
“余睿,你听我说,这些家伙很快就会吃光我们的生活费,我们要想活下去,必须消灭这些家伙。来,跟我一起捉虫子。“
这个年代没有农药,生了虫子只能靠捉了,好在这个茶园不大。
她挽起袖子,却见余睿又缩了回去。
“过来!”她命令道。
余睿使劲摇了摇头,几乎是用全身的细胞在拒绝。
林念姝没办法,抿着嘴唇想了半天,终于心一横,从怀里掏出那个印章:“我可是收了你的定情信物的人,你要是不想让我失望,就赶紧去给我捉,我林念姝这辈子不会嫁给一个怕虫子的男人。”
一条虫子而已,又不会吃了他,这个困难他还是要想办法克服的,否则以后的农家也待不下去。
哎呀,自己想什么呢?
余睿看到了那枚印章,眼神挣扎了几下。
“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他闭了闭眼,咬了咬牙,想象了一下自己在战场上英勇杀敌的样子,然后睁开眼睛,大步向茶毛虫走去。
那大义凛然的样子,颇有几分壮士断腕的既视感。
第一次接近茶毛虫,余睿成功地被吓跑了,第二次回来的时候,他小心地用手指戳了戳那条软绵绵的东西。那个东西对他很不屑,甩了一下头,依旧快乐地啃着茶叶。余睿感觉自己被蔑视了,一狠心揪住那条虫子扔在地上,因为他的手劲过大,那条虫子在半空中就爆了。
看着手上黄黄绿绿的液体,余睿欲哭无泪。
“干得不错,加油!”
林念姝已经捉了好几条,回头冲他握了握拳头。
余睿看到她的目光,心里那股英雄气又一下被点燃。
接下里的事情便顺利多了,等到捉到茶园那头的时候,余睿早已驾轻就熟,他甚至还总结出了几条对付茶毛虫的经验,比如要像对待敌人一样稳准狠,一击必杀,否则给它们机会,它们很可能就会掉到地上和土壤混在一起,很难被发现。另外,这些家伙出没的地方也有讲究,它们都很喜欢嫩叶,哪里的嫩叶被啃了,哪里有新鲜的粪便,一定就有茶毛虫藏着。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聪明的余睿很快成了捉虫小能手。
两个人忙活了一上午,再也找不到虫子,这才松了一口气。
休息的时候,林念姝和余睿伸出手对比了一下,两双手早已被虫子的汁液弄得看不出本来的面目,也说不上哪一双更脏。
两人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回来的时候,林念姝对余睿道:”现在的虫子虽然都捉完了,保不定以后还有,我们必须未雨绸缪。“
“怎么做?要捉新的虫子吗?你告诉我长什么样,我去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