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她这就不是让你盗墓!”杜铭猛地反应过来,“她这是让你去找人啊!”
“是盗墓。”蔡紫冠恶狠狠地说,“她一口咬定说,这就是‘盗墓’——难道盗墓不需要搜索墓穴的位置么?”
“可他要是死在野地里,又哪儿来的墓?”
“聪明啊聪明!”蔡紫冠气急败坏,“但没准那死男人即使被狼叼狗啃,也还留下了一两根骨头,而但凡埋骨之所,即是坟墓!”
叶天师表情古怪地看着他,杜铭则笑得都要从树床上掉下来了。
“这趟买卖,难找、憋气、没油水,我可亏大了!”
“所以要怎样?”叶天师问,“要我去跟乔娘推了么?”
蔡紫冠愣了一下,却摇了摇头。
“不……不用。”他叹了口气,“你知道我一向都是不会拒绝女人的。就是跟你说一声罢了——明天我就和她出谷。”
“都怪我多嘴啊。”叶天师痛心疾首,“你路上小心,马到成功!”
他的祝福来得可真快。
蔡紫冠狐疑地看着他:“为什么我觉得,你在心里偷着笑呢?”
“没有,没有啊!”老头无辜地猛眨眼睛,“我就是觉得助人为快乐之本,你心地善良,我老怀甚畅。”
“我也去。”杜铭忽然插嘴。
蔡紫冠好不容易才忽略他,这回又不得不转过头来。
“又关你什么事了?”
“你这小贼鬼鬼祟祟的,没准就让你给跑了。”杜铭冷笑着说,“在咱俩的这笔账没算清之前,我会一直跟着你。”
“我跟你有什么账可算啊到底……”
“哦,对了,还有狗。”叶天师突然招了招手。
地上的青草忽然起了一阵涟漪。草茎屈伸,形成一道道浅浅的草浪,将端坐不动的黑狗,平平稳稳地送到了叶天师手底下。
叶天师摸了摸黑狗的头顶。
黑狗吃得好,一身毛皮油光水滑。它被叶天师伺候惯了,一被按摸,马上舒服得闭上眼睛,看来下一步马上就要翻倒在地,肚皮朝天了。
叶天师赶紧不轻不重地踢了它一脚,把它踢向蔡紫冠。
“这懒东西跟了我两年,我把我知道的各种法术都灌到它身上,想把它炼成个神兽什么的,结果这宝贝儿是个无底洞,吃了跟没吃一样,炼了两年,还是土狗一只。干脆你这次带它出去,好好磨练磨练。”
太平吃他一脚,“呜呃”半声,夹着尾巴踱到蔡紫冠的脚旁,转个圈卧下,怪委屈地回望着叶天师。
“你好好照顾它。”叶天师说,“我不在,它就是你的狗了,虽然笨点、懒点、怂点,但毕竟也养了那么久。”
“……你把它说得这么差,不怕我把它炖了么?”
“你自己也保重。别太冒险,外面卧虎藏龙,凡事要给别人留余地……”
“你的酒还没醒呢吧?”蔡紫冠斜着眼睛看他,“我又不是第一天闯荡,你还当我是小孩?”
他伸了个懒腰,果然已经是个长身玉立的少年了。
“老头儿乖,这趟从外边回来,我给你带糖吃。”
于是,一支奇怪的队伍,就这样组成了。
蔡紫冠,英俊潇洒宛如世家公子的少年盗墓贼,带着一个哭哭啼啼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一个疑神疑鬼咋咋呼呼的军官、一条茫然无知好吃懒做的黑狗,堂皇踏上了这一次的冒险之旅。
五年前,乔娘的丈夫从布州去却州收账。
他家原先是做药材生意的,本小利薄,周转又长,总是被人赊账,因此每年的端午前后,都会派人出去催讨。
去却州的这条线,沿途要经过韩家集、良乡、郎山、白马坡、丰城、五原、赤龙谷、沙城,大大小小一十七家药材铺。五年前,乔娘的丈夫亲自负责,原本两个月就应该往返了,可是这一走,却居然走了五年。
蔡紫冠一行从乔娘的家开始,重走这条路。一路走一路查访,过了郎山——也即是堕云峰所在的山脉——就进入却州地界。
天下九州,“却”占东南,与布州虽只一山之隔,但气候迥异,可热得多了。
太阳从头顶上直射下来。丰城时一座灰扑扑的城市,土黄色的城墙,虽然高大,但坐落在蓝得又深又远的青天之下,却小得像是娃娃的玩具。城里是光秃秃的街道,和一排一排门窗洞开的房子。空气灰蒙蒙的,浮着细细的灰尘。
正午时分,路上几乎没人走动,巨大的房舍阴影下,孩子和牲口都挤在一起乘凉。
“这才不到五月的天气,怎么就热成这样了?”
蔡紫冠的纸扇几乎摇成了一团虚影。太平蔫头耷脑,舌头吐出老长。乔娘一手打着伞,一手握着手绢,也在擦汗。
“热吗?热吗?不热呀,老子挺凉快呀!”杜铭兴致勃勃地在太阳底下连蹦带跳。他身上的镇定珠发挥作用,早就令他无分寒暑了。
“丰城也算是却州数得着的繁华所在,怎么只是这么个光景?百闻不如一见啊——”蔡紫冠一边感叹,一只手轻快地一扬,却帮乔娘把一绺散开的头发,理到了耳后。
他的动作自然得没有一丝征兆,乔娘来不及闪躲,只能羞红了脸。
“累么?歇歇么?”
“不了……蔡公子,你不用顾虑我,我只想尽快知道我丈夫的下落。”
按照她的记忆,丰城之中曾与她夫家有过生意往来的药铺名叫“有春堂”。可是他们一路打听过去,“有春堂”却已经倒闭了三四年了。
那原来的东家朱少英,倒还在城东住着。
“有人吗?”
蔡紫冠拍打着青漆斑驳的木门,乔娘满脸忐忑,而杜铭却是一脸的不耐烦。
这城市虽然凋敝,却也五脏俱全。西贵东贱,阶级分明。他们来东城的苦水铺,最穷贱的地方。满地都是风干的矢溲,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连风都吹不走的骚臭味。被热气一蒸,直蛰人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