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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王有宠 第四章 初入琅城

十六年后

今日是琅城一年一度的赶集大会。城门大开,街道张灯结彩,车水马龙,川流不息,而来自四面八方的人都还在络绎不绝的往这赶来,城门口外,入城的人早就已经大排长龙。

这片通灵大陆上,总共由四座大城和八大山脉联合而成,灵族人族和魔族的人混合的生活在这片大陆上,而四大城之中又被一条自渡河和沉山分为了南北两界,南界坐落着越城和琅城,而北界就坐落着阎城和擎城。而灵族的四大家族就驻扎在越城、琅城和擎城里。如果说越城是初家的天地,那琅城就是霖家管制着。

“诶,阿辉,你说,为什么琅城的赶集,总是最盛大的?那么多人赶来,有什么特别的吗?”长长的进城队伍里,只见一小人儿挤身在人群里,梳着双平髻,着淡粉色,绣着银色忍冬纹的交领襦裙,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黑色如羽毛的长睫毛上下眨巴着,仿佛要将前面的人群看穿一般,垫着脚尖好奇的张望着。

现在小人儿身边的男子,扶了扶肩上背着的竹筐,身上穿的蓝色束褐已经有些泛白,正担忧的看着身边小人。

“星儿,这琅城的赶集啊,不同其他城,每年,琅城这一日,集市大开,这四面八方的人都会来这里买东西卖东西,连遥远仓玄大陆的人都会来,到时候会出现可多稀奇古怪的好东西了,最主要,它每年都有一场奇珍异宝的竞标大赛,反正就是类似比武大赛吧,城主霖家会拿出一件珍宝做为奖品,摆擂台,最后赢了,那宝贝就是你的了,不过像我们这样的人族,也就是在台下凑热闹的份的,所以你消停会儿吧,要是被我爹娘和你阿爷阿婆知道我带你入城,他们一定把我大卸八块。还有啊,你一会一定一定要跟住我啊,千万不要乱跑了,今日城里人那么多,你若丢了,我定是找不到你的,不过你也别害怕,这城门酉时就彻底关闭的。要是走散,你在酉时之前出来,在那处茶棚等我,若我先出来,就我等你,直到城门关闭。啧,喂,你听进去没?”风辉拍了拍眼前这个身高不过触及自己下巴才4.7尺(约等于1.58米),刚过碧玉年华比自己小了两岁的小丫头片子的头。担忧又无奈的说道。现在他有些后悔了,后悔自己三日前挨不过她撒泼滚打式撒娇,将她偷偷带出村。这丫头,平日就鬼马精灵很,若是到了城里,千万不要惹出祸端才行。

“知道了,知道了,今日是我诞辰,我就想看看,这城里头有何精彩的嘛。你能不能少说两句。“初星嘟了嘟粉嫩小唇,可怜兮兮的抱怨着。

自小,她和阿爷阿婆在那沉山的深山谷里生活,终日和满山野花树木,各种小动物接触,直到七岁那年

才出谷,搬到沉山半山腰上的禾丰村里住下。阿爷开了个草药堂谋生,而她就在村里一家私塾读了书,可禾丰村总归不过就是一个人口才不足百人的人族小村落,地理偏僻,极少有外人路过,大家都过着男耕女织,安乐平稳的日子,生活何其平淡,再加上16年来,她从未下过山,阿爷阿婆总说外面世道险恶,灵族魔族混乱,我们这等弱小的人族,能远离喧嚣就远离,免得丢了性命。可她总还是忍不住好奇的,尤其每年赶集日,看着村里大半的人,都会去参加集市为自家添置补寄一些村里没能生产的东西,每次都是满载而归,还总是带来很多她从来没见过的东西,可自家却总是不为所动,她就隐隐失落,就如去年,风辉带了一只很美很美的蝴蝶纸鸢送给自己,她很是喜欢,因为那是她第一次知道,原来外面的世界里,纸鸢都可以那么漂亮,但同时也更加好奇,这山下的光景到底是如何的。

而另一边,琅城客栈里,一少年,一头乌发,梳着束发发髻,用刻着龙纹的紫黑色玉冠箍着,身着玄色衣裳,精致大气的云气纹金丝滚边刺绣彰显着其身份的高贵,他身姿挺拔的站在房间窗边,看着窗外人来人往的人群,面若冠玉,眉如刀削,眉宇间充斥着满满英气,可眼底却冷似寒霜。

他便是阎城夜府二王爷,刚过二十的弱冠年华,就已经远名在外的魔族男子---------夜冥。

若说为何灵族都是少爷小姐的称呼,可到了魔族夜府却成了王爷。那是因为很久以前,两片大陆初成之时,仓玄大陆多为魔族,通灵大陆多为人族和灵族,两陆曾爆发过战争,那场战役使得两陆死伤无数,两败俱伤。于是签订共存协议,和平共处。而当时参加战斗的魔族皇室一支,也留在了阎城,便是夜府。而灵族多年来都是四家互助,管制着灵人两族,未封王朝。

再回头说那传说中的夜家二王爷,年纪轻轻,却已经修得8阶咒术,杀敌无数。要知道,咒术最高阶段也不过才10阶,8阶以上的人在这片通灵大陆上也不过才寥寥不足十几人,而他就是其中一人,再加上这些年,虽然魔灵两组有共存协议,可垂涎这通灵大陆丰富资源的人还是不少,涉险来犯的,多是不受协议管制,身处通灵大陆和仓玄大陆之间那条灰色地带的人。所以阎城作为通灵大陆和仓玄大陆唯一的通道,一直是过的不太平的,虽说不太平,但也算过的去了,可这几年局势却逆转了,城中不但稳如泰山,而且更有长久安乐下去的趋势,据传闻,就是有着这二王爷长期驻守边城,将那些来犯者都一一清理了,其手段残暴,凶狠,人家所战之处是尸横遍野,他却是全尸都不留,尸块遍地,将那些人想要侵犯还未行动的人吓破了胆,所以,久而久之,便再也不敢有人来受死。因此,他在世人口中,也得了个叫人闻风丧胆的外号“冥府夜王”。

“爷,霖家老太爷,刚才派前台掌柜传话,一会儿可否请少爷赏脸移步到城中搭建好的擂台场坐镇,观擂助兴。”门口,夜冥的贴身侍卫暗鹰来报着。

“呵呵,霖老太爷果然厉害,我们那么低调的连马车都不坐,只是骑马入城,身边只带了你和暗流两人而已,他都能知道我已经入城,纵然我都已经化名住了客栈,他还是能准确找到。呵呵,有意思,真有意思。去吧,去和掌柜说,叫他回复霖老太爷,说本王,一定到地捧场。”他冷笑道,眼神充满复杂的玩味,嘴角却没有任何浮动,看来那霖家怎的是不容小觑,但这也好,去看看,打发打发时间,反正,现在时辰还早,我要的东西还未出现。他心想着,端起手边的茶杯,静静抿了一口。眼底闪过一丝晦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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