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真实到几乎等于我亲眼目睹一样。
因为这个悲剧,就发生在离我住家不远的一条马路上,而恰巧在那位勇敢的女民警和歹徒搏斗的时候,我也正好在这条马路上,距离事故发生现场不超过二百米。如果我有力气挤进人圈,就会对那位被刺伤的女民警,有一个更感性的描写。但当时,要穿过厚厚的人群,除非手里有警棍,否则,就是妄想。
若是一开始,我不那么冷漠,快走两步,赶上去,也许会清清楚楚地看到所发生的一切。
我一直想就这件太意外的悲剧,来写一篇报告文学,主要写两类人,一类是属于我这样的不蹚浑水的,避之唯恐不及的明哲保身者,一类是那种生怕错过任何机会,漏掉任何细节的赶来看热闹的围观者。我想,无论前者或是后者,都挺能代表一部份中国人的性格。
他们对别人遭遇的灾难,都是不十分在意和有同样的切肤之痛的。我不想责怪任何人,我只谴责我自己的冷漠。
我记不得是迪伦玛特,还是别的什么人写的一篇不长的小说。在荒僻的公路拐弯处,一辆车出了车祸,撞车的车已经逃跑了,可受伤的驾车男人奄奄一息,快要死了。那是在凌晨,来了一辆车,停下来,看看,怕说不清,开走了。又来了一辆车,年轻男女,停下来,看看,不愿意耽误约会,开走了。就这样,记下了路过这里的每辆车,车型,车牌号码,一直到这个人死去,到警察的车来到。
冷漠,可怕的冷漠!
那天午后的太阳很好,不像是太阳黑子活动期,是一种容易出事故的天气。正扬花三月,大好春光,北京街头已是春意盎然,这季节应该旅游,怎么能大白天行凶呢?
我每天这个时候喜欢走出屋子去透透空气,本不会走得很远的。但那天气候实在宜人,沿着北京人引为骄傲的这条大马路两旁的林荫道,一路走下去,看那络绎不绝的车,忙忙碌碌的人,花花哨哨的橱窗,鳞次栉比的建筑物,忘了回转。却不知道就这一会儿功夫,在我走过的离我家不远的复兴商业城门外,发生了一起残暴的凶杀案。一个人,据说是外地民工,来附近的施工工地,找也是一个民工不知干什么,没说上三言两语,掏出一把刀来,把对方捅了。
就这么一个过程,只有一个人干预,是一位女性。
她是民警,但并不是这一片的。她穿着便装,显然是她的休息日,是到商业城来购物的。
只有她站出来。
那是一条永不停歇的马路,车头连着车尾,行人挨着行人。要不是几个人急急忙忙从我身边擦过,其中慌不择路的一位,还把我撞了一下,嫌我挡了他的道,也许我根本不会知道在我身后,正在发生一起恶性案件。因为在这样大的城市里,死个把人,像大海里的一个小小的浪花,不会引起人们多么在意的。
太阳暖融融地照着,很明亮,很舒服。这时,又有几位急匆匆的行人,迈着一路小跑的步子,带着兴奋和好奇,交臂而过,显然是怕误了好戏似地赶去看这场热闹。因为在大街上,这些起哄都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我仍旧没有往心里去。绝没想到在我身后,一场太阳底下的悲剧在进行,而且是用一位女民警的青春鲜血写成的。
等到那么多人涌将过去,我站脚回头一看,天哪!远远地,黑压压一片,竟是一个人山人海的围观场面,在人群中间,人们看着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杀死,那个阻止的女民警,也遭那个凶手一刀,而且,差一点就送命。
我曾经读到过一篇国外的报道,认为德国是最爱围观、最爱凑热闹的一个国家,人们甚至携家带口,带着干粮,开着汽车,赶到出事现场,扎营观看,以致妨碍警察、消防队执行公务。我去过那个国家,我觉得那里的人,比起我们好凑热闹的同胞,还是逊色一些。中国人多,这是世界上哪个国家也比不了的,哪怕发生屁大的事,也会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
人流还蜂涌地赶过去,把我也裹着往回走去。没办法,看热闹的人太多了。
“出事了!”
“这年头,人是怎么啦?疯啦?”
“两个外地来的民工,二话不说,抄起铁棍,掏出刀子,就砍就杀。”
“往死里打,真狠……”
“三下两下,眼睁睁地就断了气。”
“只有一个女同志抓凶手,结果把她也打了!”
“就她一个人冲上去,怎么能不吃亏?”
“是个休班的女民警,还不是本地段的。”
“挺年轻的,头部挨了棍子,还给攮了一刀,血流了一地,当时就休克过去了。唉,唉!”
“她要能活下来,这辈子也交待了……”
等我走到出事地点,人群散开来了,连血迹都看不到了,一切正常,好象没有发生过刚才那件凶杀事件一样,熙来攘往的人群,迎着和煦的春风和阳光,又各忙各的了。
就这么一个没头没尾,但绝对是真实的故事。
可故事的主人公,在这条繁华热闹的大街上,在事故现场,在太阳底下,唯一挺身而出的那位可敬的女民警,她姓什么?叫什么?直到我提笔时,我还是没打听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