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式摄像机一个名叫巫美丽的女郎一切都是从我和羊岩的约会被偷拍开始的,在那个芬芳的午夜,一架迷你式摄像机神不知鬼不觉地侵入旅馆房间,把我和羊岩变成碟中人。
那是我跟羊岩的惟一一次约会,他不是我男友。
我相信每个女人一生中至少有一次这样的经历,与自己恋人之外的男人擦出火花,充满犹疑和不解,就像是遇见了鬼,连自己也无法理解自己的行为,在这恋恋红尘之中,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
还是让我从头说起吧。有一天,我看到红棉的朋友羊岩的一份名单上有我的名字,就问他这是什么名单,羊岩说,是组织一次大型文化活动用的,到时你就知道了。
羊岩还告诉我说,他曾经是个流浪歌手,写很另类的歌,他的歌几乎没人听得懂,是真正高级的艺术。在最穷的时候,他曾在地铁底下卖过唱,一天能挣二十块钱,能买半斤包子和一瓶燕京啤酒,他说他最善于模仿的是齐秦,还有那个新出来的叫杨坤的歌手,他都能模仿。他说他跟他们一样,都有一个天生的好嗓子,还说现在谁都不模仿了,他正在组织一场大型文化活动,他列了一张“红人名单”,说来的全都是响当当的文化名人。
羊岩正是打着这个“大型文化活动”的旗号接近我的。
羊岩说我是新世纪最亮的星星,这都是因为我去年出版了一本被评论界捧得很高的小说《柔河》,一举成名,成为最走红的女作家之一。我开始小心翼翼,选择自己的约会对象,注意我在读者中的形象,我还竭力把自己打扮成《柔河》中女主角的模样,头发墨黑墨黑,笔直笔直,一直飘散到腰际。
我所有的服装都要适合这副长发飘飘的扮相,每回上电视之前,我最焦虑的不是应该说什么话,怎样说,而是应该穿什么,怎样穿。有时候,我承认我像个演员一样过分注重自己的形象。
在电视演播厅的强光里,我第一次看见羊岩,他个头适中,外形轮廓给人的印象很深。在高亮度的强光里,看不太清他的眼睛。女友红棉把他带到这里,没有任何目的,只是说“有个叫羊岩的人很想见你。”
女友红棉是个很神的女人,她以前在音乐台当dj,已经干到很红的时候,忽然想去开店。
我劝她不要去开店。
“很辛苦的,”我手里拿着电话机,另一只手拿着风筒在吹头发,“我劝你不要去。你现在不是挺好吗?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红棉说:“不满足的地方多了。比如说你吧,走红的女作家,你满足吗?”
“那要看哪方面了,”手中的风筒把湿漉漉头发吹得像火苗一样在空中舞动着,“比如说现在吧,洗完头还得自己吹,要是有个情人就不一样了。”两年前我和春日原野分手之后,就再也没见过面。他以前喜欢摆弄我的长发,站在我身后,一边用风筒吹干它们,一边赞叹它们的美丽。
红棉说:“男人的作用不止是吹头发吧?”然后,她就先在电话里格格笑起来。
她的声音很迷人,她是一个应该用声音工作的人,比如说在电台当dj,就很适合她,可是,她却要去开店。
红棉梦想着开一间精致生活用品店,名字她都想好了,叫“妖艳红棉”。她是一个像旋风一样的女人,来无影,去无踪。有时一连几天,她都在你眼前晃,有时一个月不见踪影,有时带来个莫名其妙的朋友,一起吃顿饭就没影了,我也不知她哪儿来那么多朋友。
我们在电话里谈到羊岩,她说羊岩想见你。
我问,羊岩是谁?
她像没听见似地反问,你明天录节目是几点?
化妆间的镜子里映着我的脸,一个男人站在化妆椅后面摆弄我的头发(在幻觉中,我觉得他很像当年的春日原野,可他不是,他只是一个化妆师),他用一把“暗器”将我的头发拉直,弄出丝光水滑的直发效果。而另一个女化妆师正忙着往我脸上扑粉扫腮红,她的手像粉红色的小粉扑子一样软,擦眼影的时候她的手指在我眼皮上“嚓”地那么一下,舒服极了。
红棉像个精灵似的和我在同一面镜子里出现。
她躲在化妆师灵巧的手指后面,笑了一下,并未开口说话。
我到演播厅的时候,听到观众正在导演的指挥下练习鼓掌,掌声如雨点一般急骤。我看到羊岩的脸。
他坐在第一排,身体略向前倾,双肘撑在膝上。他没有鼓掌,而是看着前方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红棉坐在他身旁,表情丰富地东张西望,隔着7吨重的强光很顽皮地冲我笑,又扭脸跟她旁边的男人说话,她是那种精力旺盛的女人,前面几任男朋友都被她折磨得够呛,背着她却还都说她好。
演播室的大灯一盏接一盏地亮起,强光使空气变成另外一种质地的东西,黏稠,沉重,像液体一样呈现出浅的黄色。我在黏稠的光线中一点点地变小,我听得见自己的声音,却看见中间那张红沙发无端地空着。两边还有两个嘉宾,一个坐在蓝沙发上,另一个坐在绿沙发上,他们的发音晦涩难懂,说着一种奇怪的方言,每说一句话,就要拖一个长音。
空气中布满了横七竖八的声音。
我被压缩得很小。
羊岩说我那天看上去妩媚动人,说话的声音很好听,那声音在空气中像水波纹那样一波波地扩散开来,每一个字都听得很真切。他说话的样子很可疑,我完全记不起面对镜头说了些什么,当时脑子里很乱,不喜欢那两个拖长声说话的家伙。我在强光里讲述《柔河》的写作过程,感觉到有人一直在用奇怪的目光盯着我看。日后我和羊岩约会,羊岩告诉我,那天在电视台的两小时,他一直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他很想走上台去搂住我。
“搂住我?”
“是的,搂住你,我也知道这想法很过分,但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疯了?”
“可能是吧。”
做完节目,我们没跟电视台的人一起吃饭,羊岩说开车带我们去一个地儿吃烤肉,红棉立刻就惊呼起来:“太好了!吃烤肉。”红棉的可爱之处就在于她是一个特别凑趣的人,只要有她在,空气立刻就被挑逗起来,热闹得犹如过节。
汽车在北京夜晚平坦笔直的街道上行驶,走在长安街上,就像开进一条灯光的河流,光晕中的楼宇和行人,如同梦中的景置。我听到自己说梦话似的声音和红棉回声般的笑声缠绕在一起,男人在一旁呵呵暗笑。
红棉说:“昨天夜里,我房间里飞进来一只蝙蝠,黑色闪电一般在我蚊帐顶上盘旋转。”
“是怎么进来的?”羊岩一边开车一边问。
“怎么进来的?飞进来的呗。”红棉坐在副驾驶的位置,眉飞色舞地说,“我呢,晚上坐在窗前看书,忽然觉得有点热,就想打开窗子透透气,我刚把窗子拉开,哗地有什么东西飞进来,速度之快,令人难以想像。”
汽车仍在长安街上平稳地向东行驶,景物一一飘然后退,除了天安门,这条街上差不多所有景物都跟以前不一样了,它变得很漂亮,就像我们小时想象中的未来世界的景色。
羊岩说:“蝙蝠从窗口飞入,说不定这两天有陌生人要来找你。”
红棉说:“陌生人来找我?男的女的。”
羊岩说:“你自己想去。”
红棉说:“肯定是男的,‘只爱陌生人’,这两天我哪儿也不去了,就在家等着。”
车子拐进一条较窄的街道,在一家灯火通明的烤肉店门口停下来。身穿颜色鲜艳的朝鲜族服装的女孩热情地迎上来,她的飘带和粉裙子在暗夜里轻柔地浮动,令人浮想联翩。
烤肉店里烟熏火燎,每张桌上都有一个庞大的方形吸烟罩,铁制的吸烟罩上用磁铁吸着一张账单,店伙计手里拿着圆珠笔,不时地往上面记点什么。铁罩下坐着一对对精致的小人儿,脸蛋被小炉里的炭火熏得喷红,由于这种奇异的光线作用,使他们一对对看上去全都不像现实中的人物,他们面对面坐在那里,凝然不动,红棉的笑声浮在空中,我们是动的,他们是静的,好像分属于虚拟与现实两个世界。
羊岩说,小时候他自制架子烤肉吃。
红棉说,酷。
羊岩说,有时候没有肉吃,就烤粉丝。
红棉说,好酷。
羊岩说,红棉你能不能不说那个字,烦死啦。
红棉眼睛盯着别的桌盘子里的东西,心不在焉地说,我说什么啦?我说话带脏字了吗?
男侍拿过来一本塑料皮菜谱,羊岩的手幅度很小地摆了一下,说,不用看了。
然后他倒背如流似地说出牛肉、板筋、鱿鱼、生菜各几何,男侍在一张纸上飞快地将数量记下了,说了句“稍等”,人影一晃就不见了。
羊岩坐在我和红棉对面,灯影里的他面部线条格外清楚,还真有几分红棉所说的那种“酷”。在此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酷”,羊岩的长相给了我一个提示,我有点相信他曾经是个歌手了。
他动手把一块块牛肉放到架子上去烤,红棉一刻不停地坐在凳子上乱动,“熟了吧?”
“熟不熟得听专家的。”羊岩说。
牛肉很嫩,烟很大,板筋硬得咬不动。羊岩给我们做了一个蔬菜包肉、包鱿鱼的示范,把那个包好的蔬菜包递过来给我。红棉嚷嚷着也要一个,羊岩用那样一种眼神很可爱地瞟她一眼,说:“有你的,急什么。”
店里的男侍不断地过来更换炭板,甚是勤快。我不小心把油滴在裙子上,“让我看一下。”羊岩探过身来问。
我一上午都穿着白色缕空胸罩和白长裤在屋里晃,隔一会儿去照一趟镜子,我发现这种搭配很不错,说不定会成为未来的时装。我在厨房一边听音乐一边给自己煮东西吃,音乐台正在播的是《野人花园》的歌《当我遇到你之前我已经爱上你》,那真是一首好歌,不快不慢的节奏很适合做饭,我在美妙的声音里剥葱,觉得葱的颜色特别鲜绿。
午餐馄饨在10分钟之前就已包好,整齐地码放在桌上,以待下锅。
我早晨9点钟起床,以前这个时间,通常要到穹顶游泳馆去游泳,那地方离我母亲家很近,我现在一个人搬出来住,离那家游泳馆远了,只好换一种健身方式。
我在离住处不远的地方,找到一家跳舞房,白天晚上都有老师在里面教舞,店名叫做“热舞天堂”。
我在“热舞天堂”里学跳芭啦芭啦舞,这种舞蹈起源于日本,原意是表达树叶飘下来的优美姿态,舞蹈以手部动作为主,是时下最当红的舞蹈,据说在日本、台湾、香港都很流行。这些都是跳舞房的老师给我们讲的。老师很年轻,胳膊上的肌肉线条引人注目,他告诉我们他姓田,名叫田源。
田源喜欢两手啪啪那么一拍,说:“那好,咱们再来!”
上午来学舞的人并不多,零零星星几个女人,总的来说都有一种郁郁寡欢的美。
但音乐一响起来就不一样了,她们的脸渐渐亮起来,舞动手臂,拍掌,甩开,交叉,摆手,音乐在身体里游走,几分钟之后,便跳出一身汗来。
舞蹈课结束,我就去买肉馅和馄饨皮,中午时常包馄饨给自己吃,这种有汤、有水、滑溜溜的食品很合我胃口,而且我拌肉馅也是一绝,又鲜又嫩,葱花切得极细,除了写作之外,只有做馄饨时我才会有那么大的耐心。
我一直穿着白色胸罩和白长裤在厨房里做饭。
《野人花园》的歌像时间一样飘过去了,现在是新人杨坤的《飞船》。这个歌手使我想起羊岩,因为羊岩说过,他的声音像杨坤。
很棒的声音。
我端着刚煮好的馄饨坐到电视机前,电视台的编导昨天电话通知我说,节目今天中午12点半播出,正好可以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
节目是三个嘉宾讲述自己,一个讲述他的爱情,一个讲述流浪,我在镜头前讲述《柔河》的写作过程,听起来感觉很奇怪,好像在听另一个人在讲述不相干人的故事。
我发现我很上镜,在镜头前有表现欲。
长发,黑衣,活脱脱从《柔河》中走出来的女主角。
我甚至有点爱上屏幕上那个长发女子,觉得她比我美丽。
电话铃在12点46分响起,羊岩的声音从听筒里冒出来,他说:“我在电视里看见你了。”接下来是一大段不该有的沉默,我也沉默。这样过了很长时间,我说:“我要去看电视了。”然后,电话就断了。
我想起那天晚上吃完烧烤,三个人站在霓虹灯下商量如何回家,零星的雨丝从空中飘下来,红棉张开两手掌心向天,半仰着脸。她这个动作很动人,使我想起“芭啦芭啦”舞里的一个动作。
开场就是两手交叉向下,微低着头,随着音乐起,仰起脸来,一只手、另一只手,掌心向上。这个“掌心向上”动作就是红棉此刻的动作。
羊岩对红棉说:“你去坐地铁。”
红棉嘟着嘴说:“恐怕赶不上了。”
羊岩说:“我不顺路,没法儿送你。”
红棉只好说了拜拜转身走了。
我跟羊岩到黑暗处去取车。
“你这么把红棉支走,她会不会生气?”
“就得把她支走。”
他打开车门,我们坐进去。
我好像有种预感,预感到我和羊岩日后在旅馆约会那一幕。
这天上午,“热舞天堂”里挤满了人,白亮的光束如探照灯一般,在舞厅上空回旋扫射,我进门的时候,光线正好射到我眼睛上,我一下子什么也看不见了,进入了一个银色世界。
我看见舞蹈老师田源的白色衣袖在银色中舞动;看见水;看见倒置的天空;看见许多晃动不已的人腿。
光束终于移开,我加入到群舞的行列中去,跟上舞蹈的节奏,右脚、左脚、右脚,两手频繁交换着位置,有时是交叉的,有时是像光线一样开放的,“芭啦芭啦”
舞的手部动作非常多,像幻影一样变幻极快,稍一走神儿就像跟不上,这也是我喜欢这个舞的地方,跳舞的时候,可以尽量排除杂念,变成一个单纯的舞者。
我跳舞的时候是想让心情平静,有时接受太多的电话采访,右边的耳朵痛得要命。在电脑上打字,打多了手指也会痛。跳舞,只有跟着节奏跳舞,才能进入另一种状态,不去多想什么。
踏踏、啪啪、拍手、转身。
踏踏、啪啪、拍手、转身。
在单调的重复中体味一种简单的乐感,我爱跳舞这种跟写作完全不一样的游戏,节拍在写作里也是有的,不过不如跳舞直接。节拍如无形的弹簧,只要一踩上它,整个人就会腾跃不已,身心在腾跃中感到愉悦。
白亮的光束再次打在我额头上,有个扛摄像机的男人将镜头对准我——我不知道他们在拍什么,我在练习一个手部动作,就是把双臂先平放在胸前,然后右小臂向右打开,左小臂向左打开,再重复一次:右小臂向右打开,左小臂向左打开。
这个动作看似简单,但要练出那种味道来也还是不易的,舞蹈老师动作爽利得犹如在用手臂在半空中断波斩浪,一招一式帅极了。
我们都在模仿。白亮的光束。摄像机。我不知道他们在拍什么。跳舞跳舞,跟上节奏。旋转,击掌,绕动手臂。
胳膊在半空中快速闪动,如无数飞舞的落叶。
出版商安栋从落叶后面探出脸来——他有一张结实的长脸。我觉得很奇怪,奇怪他怎么会在这种地方出现。
嗨他在舞的节奏中发出怪声怪调的一声喊,算是跟我打招呼。他说他正在拍一个为《柔河》做宣传用的电视片,今天录跳舞是电视片的一部分。
“那你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我一声?”
“这种事不用事先通知。”
“搞突然袭击?”
“都是为了工作嘛。”
我真后悔刚才跳舞跳得那么起劲儿,录出来的样子一定傻极了。
10点零9分,我在男朋友石松上手机上留下短信:“我去深圳了”,然后我就如同被外星人劫持了一般,被安栋从跳舞场直接拽出来,塞进汽车。我说我什么都没准备就去外地这不合适吧,总得让我回家拿两件替换衣服,还有身份证工作证什么的。
“你的证件全都在我这儿。”
安栋忽然开口说话,吓了我一跳,这才想起前两天他是派人来取过一回证件,当时我正忙昏了头,忘了问他做什么用。
“给你男朋友发一短信息,说我们马上动身去深圳。”安栋说。
“是为《柔河》事吗?”
“你说呢?”
安栋一张长脸像堆墙似地堵在我面前,最近我被他安排得团团转,他说要让《柔河》的销售突破20万册,他像一个精明的唱片商人那样经营我的书,他带着我南征北战,到处签名售书,有时我觉得自己像一个歌星而不像一个作家,因为安栋以前就成功地推出过流行歌手,深谙包装、运作等一系列艺术之外的事情。后来他又成为一名成功的出版商,像包装唱片一样包装的我书,《柔河》成为出版界令人骄傲的一笔。
安栋突然调过脸来问:
“玫瑰,给你男朋友留短信了吗?”
“留了。”
“你现在感觉如何?”
“被外星人劫持了。”
听了我的话,他不置可否地笑笑,说:“我这人办事就这样,讲究效率。”
“直接去机场?”
“不,我们还得去接一个人。”
“什么人?”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巫美丽手搭凉棚站在一棵树下,正在东张西望,我们乘坐的汽车滑落到她面前。
她的脚朝后抽了一下,好像汽车的黑色轮胎很快就要压到她脚面上来,幸亏她动作及时,才免于一场灾难。
“唷,我怎么没看见你们呀?”巫美丽尖着嗓子叫道。
安栋满脸堆笑地对她说:“我可是大老远就看见您了,您多醒目呀。”
“少贫啊。机票帮我买好了吗?”
“不买好我敢来见您吗?”安栋把头向一边偏了偏,“上车吧。”
巫美丽穿着极细极高的黑色高跟鞋,拉开车门的时候我听到她的细跟扎进水泥里的声音,声音极清晰,好像一把锋利无比的冰刀,深深地、克服重重阻力地插入坚硬的冰层深处。
巫美丽的声音在车内狭小的空间里变成一块四边带刺的毛玻璃,它割痛了我们的毛发和皮肤,让我们每一个毛孔都有毛发乍起的错觉。她坐在前面,不时地回过头来与我身旁的安栋打情骂俏。
安栋乐呵呵的,巫美丽说一句,他能接三四句,他那个贫呀,也许是一个美丽女人激发了他的想象力,他突然出口成章,原本略微口吃的毛病一下子好了,他像说绕口令一般说出一大串联不口吃的人都感到吃力的话,还嫌不够,还要加上手势,他的手在我鼻尖儿前面杵一下、杵一下,我的眼睛随之闭一下、闭一下,后来干脆闭上眼不敢睁开了。
车窗外的景物在快速向后飞逝,我就要和我的城市做一个短暂的告别,谁会想起我吗?还是等我回来的时候,一切都还是老样子?一直在忙于公务的男友,说不定还没发现我已离开北京,上了南去的飞机。
羊岩会四处找我吗?
坐在候机大厅通透的玻璃房子里,隔着玻璃凝望着远处的云,我仿佛看到天那边还存在着另一个城市,与之相对应的,那座城里也住着一个像我这样精灵古怪女人,每天的工作就是写作。
屏幕里的李雯在唱《爱你一万年》。
大厅里出现了一点小小的骚动,中国足球队的几个人,面色灰暗地出现在候机厅里。
一些疯狂的球迷认出他们,并且追逐他们,希望能跟他们合影。
我看到那些面色灰暗的男人,被他们一一摄入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