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大帐才发现,已是清晨,而这名黑色皮甲的侍卫快速的在前面带路,边走边说:“我带你们去屯里的营房先睡一觉,等明天你们见过屯长才能分到自己的帐篷。”
“哦。”
刘睿应承一句,心中暗想,这一夜可真是惊险,先是意外穿越,到了一片漫无边际的战场,随后又碰到许亮,在许亮的带领下,来到新军大营,还差点被杀,自己虽然胡编乱造,糊弄过来,还当了队长,可以后呢,以后该怎么办?总不能在这呆一辈子吧!
“就这里,你们进去吧,酒食会有专人送来,新的甲胄明天也会有人给你们送来。”
说完话,黑甲侍卫转身向回走去,一夜的折腾,刘睿和许亮已筋疲力尽,掀开门帘,二人高兴的向帐内走去。
进入帐篷,映入眼帘的是帐篷中间半米宽的碳锅,里面装的都是木炭,烤的帐内暖洋洋的,碳锅周围两步远,并排铺着褥子,刘睿仔细数了一下,加起来有十二个床位。
“别数了,这是招待客人用的帐篷。”
许亮此时懒散的躺在褥子上,眼睛里充满了崇拜的眼神,但他心中更想知道,这个刘睿到底何许人也,居然能说得营长对他刮目相看,初来军营,便混个队长,真是前途无量,如果自己好好跟着他,前程似锦啊!
“你先别睡,一会酒肉就送来了。”
见许亮躺在褥子上,有些发困,刘睿赶忙提醒他,但心中忽然想起那个玉坠,就因为它,才来到这的,那不如,看看能不能通过它再回到未来,要是能回到未来就更好了,明天去太阳底下试试。
心中想着,却发现玉坠上有字。
“不应该啊,上次还没发现呢!”
“什么不应该?”
许亮本来快睡着了,被刘睿突然的一句没头话,勾起了兴致,随口问了问。
玉坠上都是古代字,刘睿只能零星的认识几个,太悲剧了。
“许亮,你识字吗?来,帮我看下。”
许亮好奇的坐起身,走到刘睿身边,道:“读过几年书,认识些字,给我看看。”
接过玉坠,许亮仔细的观察后,断断续续念道:“缘来缘去君随缘,这个什么一见万镜还”
刘睿彻底被许亮说蒙了,怎么还有‘这个什么一见万镜还’,这前后字数根本不押韵,这是哪个2B写的?
看着手中的玉坠,刘睿只希望早点亮天,到时候,自己可以试试,看能不能借助阳光在穿梭回去,这是他目前唯一能够想到的办法。
酒肉很快送来了,俩人胡乱吃了一口,倒头就睡,一夜的奔波,已经弄得他们筋疲力尽。
•••
“队长,该起床了,醒醒。”
在被人剧烈摇晃的情况下,刘睿缓缓睁开眼睛,天已经大亮,一名身穿黑色布甲的少年出现在眼前。
“你是谁?”
少年见刘睿醒了,腼腆的笑道:“我叫杨蕾,以后是队长你的跟班。”
“哦,杨蕾,很好听的名字。”
揉揉眼睛,刘睿仔细看着眼前的杨蕾,细柳眉,尖鼻头,小嘴微微拢起,一双明亮的眼眸正在注视着自己,如果他不是军人,自己肯定会误认为他是个女子。
刘睿懒散的坐起身,抻个懒腰,回头看向许亮,见他鼻子上的鼻涕泡在不停的收缩膨胀。
“睡相真难看!”
嘟囔一句,刘睿起身,走到许亮身边,使劲的踹上一脚。
“太阳晒屁股了,还睡!”
就在许亮嘟嘟囔囔坐起身,不停揉着屁股的时候,刘睿忽然想起那枚玉坠,天亮了,赶紧去试试,看能不能再穿越回去!
想到这,刘睿大步跑出帐篷,看着蔚蓝的天空,白云飘飘,真是太兴奋了,回家的时刻到了!
刘睿掏出怀中的玉坠,对着太阳,嗯,就是这种感觉,玉坠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暗淡的紫色,非常美丽,上次就是在这种紫色后,忽然变成刺眼的金光,为了防止再次被刺痛眼睛,刘睿闭上双眼,静静等待着。
“队长怎么出来了?”
“不知道啊,忽然就跑出来了!”
一名手捧皮甲的士兵走到杨蕾身边,看着刘睿在用一块玉佩对视着太阳,不对,他没有睁眼睛,好奇下,他问出刚才那句话。
可这声音的出现,严重打击了刘睿的自尊心,过了这么久,怎么还能听到杨蕾的声音?不会是玉坠失灵了吧!
刘睿缓缓睁开眼睛,确定自己还在这里,什么也没改变,只好低着头,沮丧的向帐内走去。
杨蕾和那名手捧皮甲的士兵紧随在刘睿身后,进入帐内,那名士兵来到刘睿面前双手奉上皮甲,大声道:“报告队长,皮甲已经取回来了!”
“你是?•••”
见刘睿问起,那名手捧皮甲的士兵用洪亮的声音道:“回队长,我和杨蕾是屯长今早下令派来跟随队长的,我叫宋涛,以后队长有什么事尽管吩咐。”
刘睿仔细打量着宋涛,见他紧邹眉头,眼睛斜视地面,方方正正的大嘴喊出如此洪亮的声音,真让人羡慕他的好嗓音,要是在未来,肯定是个出色的歌唱家,刘睿笑着拍拍宋涛的肩膀,道:“以后不用如此拘束,我这个人很随和。”
听到刘睿的话,宋涛将右手横在胸前,郑重的行一军礼,朗声道:“诺!队长,你还是赶紧换上皮甲吧,屯长在营房等你呢!”
“嗯!”
见刘睿答应,宋涛抖开皮甲,准备给刘睿换上,此时,一直睡在旁边的许亮也渐渐清醒,坐起身,看着刘睿,笑道:“队长,你穿上这个一定很好看!”
“别叫我队长,咱俩也算患难兄弟了,以后你叫我睿子吧”
“这我可不敢。”
许亮尴尬的笑了笑,站起身,来到刘睿身边,准备帮忙,而刘睿却从宋涛的手里接过皮甲,严肃的说:“不用你帮忙,我自己来就行,你们以后拿我当兄弟处就可以,不用这么多军规。”
“诺!”
宋涛这句诺喊得异常洪亮,从他当兵起到现在,还从来没有哪个队长向刘睿这样,一点官架子都没有,对人如此和气。
杨蕾犹豫一下,转身向外走,嘴里说:“队长,我出去帮你看门。”
•••
李韬居住的帐篷离刘睿昨晚临时住的帐篷不远,刘睿在许亮,宋涛,杨蕾的陪同下,很快来到李韬的帐内,进入大帐,刘睿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李韬就是昨天问自己平匈奴计策的那个皮甲将军,心中暗叫不好,这人会不会因为自己昨天顶撞他,而给自己小鞋穿。
李韬手里拿着一张兽皮,上面画着地图,此时见刘睿进来,随手把地图放到桌案上,高兴的迎上去,拍拍刘睿的肩膀。
“呵呵,昨夜我们见过了,我很欣赏你的才华,走,里面说。”
见李韬带自己如此客气,有些出乎刘睿的预料,更尴尬的是,初次见面,也不知该说些什么,但,不说又不好,就在刘睿刚要开口时,李韬回头道:“昨晚我回来,一直在思考你那句话,‘想和匈奴打,只能临阵应变,不可提前计划,否则战机一变,预定方案很快就会失效’”
听得李韬这句话,刘睿沉思片刻,笑道:“屯长以为如何?”
“能抓住战机,从容布阵,乃上将之才也!”
语毕,李韬轻拍刘睿的肩膀,拿起桌案上一块铜制腰牌,递给刘睿。
“这是你的腰牌,从今天起,你就是咱一屯一队的队长。”
将腰牌递给刘睿,李韬走到帐篷右侧兵器架旁,拿起架子中间的一把剑,拔出鞘,不舍的看着。
见李韬在独自看剑,刘睿环顾四周,三十多平米大的小帐篷布置的非常整齐,在桌案两侧各摆着一个小火盆,帐篷左侧排列的是一件件破旧铠甲,应该是李韬以前的铠甲,看样子他是一个身经百战的人,看完左侧,刘睿转头看向右侧,李韬还在那仔细看着那把剑,从他的背影看去,感觉此人似乎经历过很多沧桑一般。
“唰••”
合上剑,李韬转过身,尴尬的笑笑:“有些睹物思情,这把剑送给你!”
刘睿过去,拿起剑,仔细看着,灰黑色的剑身,非常精致,不像普通将领能够佩戴的。
“屯长,这把剑的颜色很霸气,它一定有名字吧?。”
李韬的眼神有些迷离,似乎在回忆着什么,“这把剑叫虬龙,是我一个老朋友的,去年他战死了,所以,我一直替他保管这把剑。”
“那••”
“那什么那,宝剑配英雄,你的武艺不错,这把剑在你手里,才能成就他嗜血的本性,你不必谦让。”
见李韬坚毅的表情,刘睿懂得,不能再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