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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 六 太阳灼人

九月的一天,白露之前,下雨了。雨水顺着我窗前的挡雨板倾泻下来,一道薄薄的透明的幕帘。一阵风刮过来的时候,雨帘轻快地飘动,起了涟漪,甚至破碎,当中的某一片会脱离整体,飞往空中,消失。

空气中湿度很大,衣服摸在手上总像是没有干透,有一股热烘烘的酵母味。被子也不再松软,而是发硬,发沉,盖在身上就像被千万烦恼丝缠上了一样,非常不爽。桌面上有一层发白的雾气,仿佛油漆被蒙了一层厚膜,可以用手指划破膜面随便地写字,只不过清晰的字迹过不多久又会洇开,变得模糊。

一般说来,长江下游的城市在入夏开始的梅雨天气才会湿气浓重,初秋本该是天高气爽的日子,这样阴湿闷热的异象并不多见。

报纸上说,人类的活动已经开始影响地球上的大气环流,往后的日子里,气象灾害会频频出现,赤道不热极地不冷都属正常。

气候异常还是小事,人类情绪波动的异常才是大事。

昨天看到互联网上的一则消息:就在我居住的这个城市,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儿,遭了班主任的批评,坐在家中窗台上哭泣两个小时后,跳楼自杀。她的家在十八层楼。

我打了电话给贾铭:“是真的吗?晚报上为什么没有报道?”

“是真的。”他说,“报纸不会报道这件事,不允许。”

过了一会儿,他又把电话打过来:“艾晚,你没事吧?”

我轻轻地笑一笑:“我没事。我能有什么事?”

我尽量不去想女孩从十八层楼上落地的惨状。贾铭说得很对,报纸不会报道,平安生活的人们不愿意受到这样的惊扰,就像深圳的报纸同样不会报道艾早杀死了张根本的消息一样。人们希望看到的是股市升值,房产降价,工资稳涨,高校大门敞开录取。

女孩自杀是因为羞耻。艾早杀人后自首,等同于自杀,她是为了什么?到底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

纪宏林律师要求保释艾早的要求被驳回了。他事先已经预料到这个结果,并且警告了我。如他所说,要走的只是法律程序,万分之一的希望,撞大运。而大运是撞不来的,上帝之手不可能随时随地慈悲地伸向每一个人,将他从此岸引领到彼岸。

问题是,深圳法院不仅不同意保释艾早,连律师正常会见嫌疑人的请求也被暂时地拒绝。这就是说,我们没法在审判之前见到她,没法问清楚艾早杀人的动机。

她为什么杀他?他们两个人已经分手多年,选择分手是艾早的动议,因为她终于决定放张根本一马,让他在步入老境之前重新娶妻生子,把他们苦心经营出来的公司承接下去。分手协议上,公司财产的分割,家产的分割,黑纸白字写得一清二楚。在这个问题上,我相信张根本,如果艾早想分得一个月亮,张根本也会毫不犹豫摘下来给她。

每个生命的个体都是一个黑暗的月球,秘密隐藏在岩浆深处,在呻吟和蠕动,在发酵和翻滚。山崩地裂之前,阳光永远照不进地隙深处。

也是在九月,一九七六年的九月,我和艾早,我们两个同时跟陈清风相遇。

那一年我们十五岁。

政局在动荡之中,形势预期不明,高层态度暧昧,人民翘首以待,觉得生活中将要发生一件大事,又不知道是何等山崩地裂的大事。报纸文章的措词小心翼翼,街上行走的人几乎都闭紧嘴巴,脸上挂着忧心忡忡的严肃。空气中有唐山地震的死尸味,又有政治斗争的硝烟味,污浊不清,令人不敢张开鼻孔用劲呼吸。

我妈妈李素清自从丧子之后,很长时间陷入悲哀不能自拔。家里人都觉得她明显老了很多,眼皮松弛下来,嘴角起了一圈细微的皱纹,有时候她长时间把嘴抿着,嘴巴就成了一个扎紧的袋口,细纹变成了沟壑。其实她那年才不过四十岁,正是女人风华正茂的年纪。

我爸爸艾忠义本来就沉默寡言,如今多了一个习惯动作:叹气。每天下班回家他要叹一口气,把他在单位里受到的屈辱丢在门外。吃完饭,推开饭碗时,他也要叹一口气,好像饭菜让他很不舒服,消化它们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晚上洗好了脚,临睡觉前,他还要叹一口气,只不过此刻的叹气声显得轻松,是清除肺中杂物、更换血液氧气的过程。这样一来,频繁的叹气动作让艾忠义变成一个愁眉不展的小老头儿,让他身边的亲人跟着不爽,郁闷。

所幸地球上的阳光依然高照,万物依然生长,如花的生命依然在蓬勃怒放。父母的愁容仅仅会短时间让我们担忧,只要一离开艾家的那扇黑漆大门,走进青石板的小巷,我们会立刻飞奔嬉笑,把所有不快统统甩到身后,享受成长带来的惊喜。

我和艾早总是躲进厕所互换衣服,然后穿着对方的衣服感觉良好地走进校园,好让我们在同学的眼中变化纷繁。我们彼此为对方剪去辫梢上焦黄分叉的发梢,尝试着把头发编出不同花样,就像我妈妈小时候为我们做的那样。我们还在胡妈的指导下,学会了把红色凤仙花汁捣进明矾,裹在手指上,一夜睡醒后惊喜地看见尖尖十指妖娆红艳。我们并且会自己动手用针线把衣服缝出腰身,把泛黄的白球鞋用粉笔涂白,把过短的裤腿用不同颜色的布料接出一个出奇制胜的翻边。我们的每一天都充满创意,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兴致勃勃。

李艳华管艾早叫“疯丫头”。她总是千方百计地阻止我跟艾早粘在一起。我觉得她是出于嫉妒。张根本很少回家,他把每个月的工资如数交给她,然后就心安理得地不见了踪影。李艳华非常寂寞。她现在明显发胖,脸庞浮肿得像一只发面馒头,肩胛把衣服都撑得绽了线,肚子可笑地鼓出来,总让人怀疑她是不是已经怀胎三月。她动作迟缓地在艾家酱园里走来走去,抱怨柜子里的衣服长霉了,屋顶上的瓦楞草长得太高了,院里的枇杷树几年都不结果子……她斜眼看着我,阴阳怪气地说:“你以为你跟艾早好得棒打不散?没这种事!总有一天……”她故意不说下去,留个悬念。我记得她当时把尾音拖得很长,而且是从鼻腔里发出来的,带点慵懒,有几分轻飘,颤颤地融进空气。

对她的这种态度,我心里非常反感。这是恶意挑拨,我不能理睬。我爱艾早,我崇拜她,信服她,追随她。如果有一天需要在我和艾早之间死去一个,那就让我死。我愿意让自己坠入黑暗,而把艾早推向光明。

谁也没有想到以后的日子里会发生那么多的事。李艳华的话有点像咒语。仔细想起来,她身上的确有一些魔气。

学骑车的想法其实是我提出来的,将它付诸行动的却是艾早。我们两个人总是这样:我喜欢让许许多多想法在心里生长,长成各种形状,成为我私藏玩味的隐秘玩具。艾早只要发现自己有了念头,就要毫不犹豫地拔出它,埋进泥土,施肥灌溉,让它长成大树。

我们之间这种行动方式的差异,也是我们日后生活走向两个极端的差异。艾早的一生始终在行走,寻找,往不同的方向奔跑。而我是一只目光迷茫的猫,探头探脑地蹲在窗口,不觉得街上熙熙攘攘的一切跟我有太多关系。

我们学车用的是张根本的那辆“二八”型载重“永久”,公安局为警员专配的车。这车既笨重又威严,我平常不敢碰,艾早敢,她冷不丁地就会潜进艾家酱园,蹑手蹑脚把车推走。有一回她推上车的时候,张根本恰好从外面进门,两个人四目相对,都愣了一愣。我当时跟在车屁股后面走,吓得两条腿钉子一样动弹不得。我已经闭上眼睛,准备挨张根本劈头盖脸一顿臭骂了,谁知道艾早忽然龇开嘴,冲着张根本嘻嘻一笑。张根本也就无可奈何地笑起来,绷着的肩膀垂下去,巴掌挥挥,允许我们推车走人。

出门之后艾早从鼻子里哼一声:“张根本就是个纸老虎,你硬他就软,以后我们要多欺负他。”

我们一齐趴在自行车上大笑,把车龙头弄得东倒西歪,像两个疯婆儿。

学车地点在城南体育场。几乎所有学车的男孩女孩都喜欢在那儿扎堆。说是体育场,其实也就是一大片无人看管的荒草地,荒草中依稀能看到中间一圈煤渣铺出来的淡褐色的跑道。体育场用来比赛的时候不多,用来开“万人大会”的次数不少:批斗会、誓师会、庆祝“***最新指示”发表的会、欢送知青下乡的会……有一回开完批斗会直接就在台下枪毙了两个人,赶来看行刑的群众人山人海,鞋子挤掉了几箩筐,听说还踩死了两个小孩子。之后很多天,青阳城里都在津津有味谈论那两个犯人被神枪手打出白花花脑浆的样子。

艾早胆儿大,但是论骑车,她的技术不如我。她的平衡机能不够好,龙头抓在手里总是歪歪扭扭,车轮就跟着在她屁股下面绕圈儿,倏忽东倒,倏忽又西斜,看着比走钢丝还要刺激。加上艾早喜欢尖着嗓子大呼小叫,“哎哟哎哟”呻唤个不停,满体育场都是她银铃样的娇俏的惊吓声。三分惊吓,三分撒娇,四分撒欢,艾早学车的过程便充满了喜剧般的热闹。

艾早一圈骑下来,抬起手,食指弯曲着,刮额头和眼帘上的汗。她身上的汗水总是喜欢从脸上流出来。这一点我跟她不一样,我一般是从腿上排汗,两条腿湿淋淋汗如水淌,脸上依然是风清月白。艾早刮着脸上的汗,忽然来了劲儿:“打个赌,你猜我敢不敢骑车上街?”

我抓紧自行车后座,坚决摇头:“不行,你还没学会上车下车。”

艾早轻快地笑起来:“我骗你呢。来,你扶我上车,我再骑一圈。”

我站在车后,用两条腿夹紧后轮,再拼命地抱住车座,防止车身倒下。艾早抓住龙头,抬起一条腿,笨拙地爬上车,坐稳。然后我叫一声:“放啦!”随即用力地往前一送。艾早趁势猛蹬车踏,车和人在我眼前扭了几下秧歌,终于稳住,在艾早的一串尖叫中踉跄上路。

一般说起来,艾早会在绕场一圈后回到我的身边,由我拉住车身,然后她慢慢往左边倾倒,在车龙头着地之前猛地放手,一步跳开,用这样的方法下车。初学骑车的人总是这样下车的。可是这一回她绕场一周再经过我身边时,没有减速,反而哈哈地笑着,两只脚把车轮蹬得七扭八歪,径直往前,穿过体育场的煤渣跑道,直扑大路。

我当时的反应,是心里“嗡”地一下。艾早果真要上街了!我拔腿就往前追,几乎是下意识的动作。可是我跑得越快,艾早蹬得越猛,她甚至不顾车身的歪斜,不时地回头看我,又叫又笑,面孔兴奋得发红,两条刷锅把的辫子散开了一只,头发裹在脸上,身子扑棱开来,像一只起飞的鸟儿。

人和车渐行渐远,忽然一下子在我视线里消失了。等我气喘吁吁奔到一处下坡拐弯的地点时,才发现艾早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人半歪着,车身压在她腿上,她死咬着嘴唇一声不吭。在她的旁边,还倒着一个穿白色衬衫的男人,那人的肩膀着地,胳膊很别扭地伸在前面,同样是一声不响。

艾早看见我,马上松一口气,说:“先帮我搬开车,我使不上劲儿了。”

我搬开车,扶她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她的脚腕处伤得厉害,不光擦破了一大片油皮,还有好几处伤口在流血,血珠渗出来殷红殷红,像踝关节上突然开出来的花。我伸手拉她时,她腿一用劲,血流得更欢畅,花朵儿顷刻间变成小溪流,滴滴答答蜿蜒而下,把她脚上的凉鞋弄得粘粘糊糊。

艾早没哭,我已经吓得哭了。我边哭边抽抽嗒嗒问她:“怎么办啊?艾早怎么办啊?”

艾早低下头,仔细研究了她的脚腕后,皱起眉头:“该死的张根本的车。”

她不怪自己,直接把原因归罪到张根本头上。她说得也有道理:如果不是一辆加重的男式自行车,一个跟头不会摔得如此惨重。

旁边那个倒地的陌生人忽然开了口:“找一条布带子,先把她伤口绑上,绑紧点儿。”

我手忙脚乱找布带子,哪儿都找不着。如果是冬天,或许还有系裤子的腰带,还有围巾什么的,可是现在我们穿着松紧带的短裙,连根布丝儿都抽不出来。

那人看见了我的窘迫,二话不说,歪在地上,一只手把自己的衬衫撩上去,咬在嘴里,嗤地撕开一个口子,吐出衣角吩咐我:“你来接着撕。”

我这才明白,他那只别别扭扭伸在前面的胳膊,可能也出问题了,一点劲都使不上了。

扎好了艾早的伤口,我准备用自行车送艾早去医院。扶起车子后我不由地傻了眼,因为车的整个前轮都别了过来,龙头与车身别成一个委委屈屈的“7”字,我拼尽全力也无法让它复原。

那个陌生男人叹口气,把一只手伸给我:“拉一把!”

我糊里糊涂地抓住他的手一拉。他借势站起身,然后走到艾早面前,弯下腰,命令道:“爬到我背上。”

我很吃惊。艾早看了看我,也很吃惊。要知道他同样是个伤员,或许还伤得更厉害,胳膊断了什么的。我们是规矩人家的女孩子,做不出来那种赖着人家的事。

他蹙起眉头,着急:“快呀!我伤的是手,不是脚,背个人不碍事的!”

这样,我只好帮助艾早爬到他背上,然后就地锁上自行车,跟着他们去了医院。

那是我们见到陈清风的第一次。整个的过程,仓促,简单,甚至有一点着急慌忙的窘迫。我只记得当我凑近过去撕他衣服的时候,闻到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烟味。他是个抽烟的男人。

接下来,和陈清风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往下发展。很多读者喜欢看“一见钟情”的故事,实际上,我们那一天对陈清风没有任何感觉。他是乡村知识分子出身,颜容打扮或多或少有一点土气,但是在他的身上,却有一种奇妙的跟现实脱节的东西,一种能够在短时间里让你忘却凡俗,灵魂飞升,想象力自由翱翔的特质。他后来让我着迷和喜欢的,正是他身上那种穿梭在时间和空间中的非凡。

但是一九七六年的那天,我和艾早都没有看清楚他。去医院的路上,陈清风背着艾早,始终是埋头走路。而且他歪着肩膀,身体往一边倾斜,看上去姿态别扭。我意识到他是在护疼。如果他胳膊已经折断的话,把一个人背到医院真是够戗。是不是应该拦下他,另想办法送艾早去医院呢?我心里是这么想过的,可是我选择的是沉默。

沉默着赶路,沉默着忍受疼痛,沉默着流血。三个人把沉默一直保持到医院。

外科急诊室有里外两间房,中间用一道白色棉布帘子隔开。我陪着艾早在外间,接受一个年轻的实习医生的治疗。陈清风被另一个老医生带到了里间。当时艾早腿上的布条已经被血染透,牢牢实实地粘在伤口上,医生试图剥离时,艾早疼得尖叫,死命抓住我的手。到医生用酒精棉球为她清洗伤口时,她的叫声已经让我浑身发抖。我斜着眼睛,又害怕往那处皮开肉绽的地方看,又忍不住不看,所以我当时的全部注意力都在艾早这边,竟忘了里间还有另一个负伤的男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里屋突然传出“啊”的一声惨叫。那一声叫喊猝不及防,竟盖过艾早的呜咽。我们两个人吃惊地尖起耳朵,抬了眼睛,等着下面更多的续篇时,老医生把门帘嚓地拉开,陈清风低了头抱着胳膊从帘后出来。医生对外屋吃惊不小的三个人解释:“没事,脱臼,已经妥了。”

陈清风托着胳膊,转头朝我们一笑,就此作别。

他跨步出门时,我从眼角中瞥见他身上很显狼狈的衬衫。那衬衫被我沿下摆撕去了一条,因而穿在他身上短了一截,好像他的个头突然间变矮了一样。我很惭愧,觉得事情不应该这么结束,艾早撞了他,我又撕了他的衣服,可是他此时谦恭的神情,倒好像自己是个倒霉的肇事者,在小心地请求我们原谅。

我想对艾早提一下这事,看看我们要不要赔偿人家,钱啊什么的。我刚要张口时,实习医生却抢在前面对艾早说了一句什么话,艾早哈哈地笑起来。这一耽误的工夫,陈清风已经走远,机会就这样错了过去。

艾早从医院出来时,脚腕缠着纱布,踮着脚尖,半个身子挂在我胳膊上,一瘸一拐地走。可是她神情很愉快,而且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艾晚你发现了吗?那个医生的眼皮双了不止两层,有三层呢!”

说完这句话,艾早自己笑起来,全然忘了刚才的惨痛。

我发现艾早做事并不总是正确,有时候她会表现出粗心疏忽,比如说现在,她骑车撞了人家,人家又不顾伤痛背她到医院,可是她一转头就忘了自己的过错,反而注意上了实习医生的三层眼皮。

开春之前,国家总理去世的时候,胡妈把做好的黑袖套送到我家里来,站着说了一句话:“龙年怕是不得安分啊!龙腾虎跃嘛,你们看着好了,有的折腾呢。”

胡妈的话一语成谶。劳动人民身上总是有着朴素的真理。从那之后,清明节天安门运动,七月总司令去世,接下来唐山地震,***撒手人寰,***一夜之间成了罪犯,谁当领袖的事情弄得人心惶惶……

年底,北京的政局总算尘埃落定,人民心中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轻松明朗。胡妈帮我妈妈排队买了一个猪头,用篮子挎过来,沉甸甸地往地上一墩:“吃!今年这一年都不容易,过年得好好乐一乐,去去秽气。今年的年货太难买了……”

胡妈每年都抱怨年货难买。猪肉、带鱼、粉丝、豆腐、糖,每一个队伍都排出去几百米长。凌晨三点起身,寒风里冻得鼻子吸溜吸溜,脸和手都没了知觉,脚趾头疼得像刀子割,弄不好还要为排队秩序打架,为猪肉的肥瘦、带鱼的大小骂个天翻地覆。

胡妈舍不得让艾早吃苦,她总是提前半个月过来,从李素清手里要去全部的副食品票,分配给她的大虎二虎三虎和大丫二丫细丫,责成他们各负其责,最后由她将买到手的东西汇总,大筐小筐送进艾家的厨房。

李艳华每次从敞开的院门里看到胡妈像一头负重的骆驼一样蹒跚而来,心里就不服气:“艾家的人都懒成精了!男的全是老爷少爷,女的全是太太小姐。文化大革命都革成这样,还是恶习不改,可见得革命没有彻底。”

李艳华说这样的风凉话,是因为她自己用不着排队买肉。我也不用。每年到腊月里,会有一拨又一拨的人川流不息地往艾家酱园里送东西:一麻袋芋头,半片猪肉,一挂香肠,一纸箱冻得结结实实的带鱼,大捆的粉丝,用麻绳缠了脚的咯咯乱叫的母鸡,过半天才把脑袋伸出来张望一下的王八……这些风尘仆仆的乡下人憨头憨脑进得门来,放下东西,说一声:“张主任让送的。”慌慌张张拔腿就走,仿佛多呆一刻便会让院里的青石板冻住脚底。我每次听他们把张根本唤成“主任”就想笑。后来我也想明白了,“主任”这个词就是个尊称,安在谁的身上都会合适。

李艳华穿着一件墨绿色细灯芯绒的立领小袄,脖子上围着米白色毛线领圈,两只手拢在袖管里,指挥我把麻袋里的芋头倒出来晒一晒,把香肠挂到屋檐下,母鸡拿绳子拴上腿,系到院子角落里,猪肉和带鱼搬进厨房的阴墙下,防止天暖化了冻,会发臭。

一切安置妥当,她像个将军似的四下里巡视一番,意味深长地点拨我:“张小晚,你能够过来给我们当女儿,是你的福气呢。”

隔三差五的,李艳华感觉张根本派人送回家的东西太多了,多得会腐烂、发臭、生虫,她就会拣出来装上一篮子,让我拎着,跟在她后面,送到前面小院里。那时候,她脸上微微地笑着,轻描淡写地对我妈说一句:“家里都有,你还让胡妈排什么队呀?”

就这么一句话,好像什么都没说到,又什么都在其中。

我很希望李素清会抓起篮子,不客气地扔出门去。她应该这么做。不吃这几条带鱼几块豆腐又怎么样?春秋时候的齐国,饥民不吃“嗟来之食”,宁可饿死。

可是李素清同样微微地笑着,很客气地对李艳华道谢:“难为你费心。”

我转过脸,不想看她们假模假式的表情。我心里对我妈妈很失望。那时候,我几乎对所有的事情都失望。什么都是混乱和颠覆的:国家、政局、真理和前途。我才十五岁,可我觉得自己已经活得太久,看得太多了。

胡妈一向不当自己是艾家的外人,她把那只排队买来的猪头拎过来之后,马上就在狭小的厨房里摆开战场,挽袖子烧开水,烫猪毛,用尖刀把猪的耳朵、眼窝、鼻孔、脖颈一些地方刮得干干净净。她的眼睛那时候已经开始老花,为了修理猪头,特地戴上了一副玳瑁色塑料边框的老花眼镜。她的面孔扁平,鼻子肥满,嘴角处堆着一道又一道皱纹,当她用力时,嘴角会撮起来,上嘴唇与鼻孔间的距离骤然缩短,加上那副不无滑稽的眼镜,看上去就像一只表情古怪的猫。

把那么大一只猪头洗净煮烂,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肯定是一件鼓舞人心的大事,因此我找了个借口从艾家酱园里溜出来,挤在艾早和艾好当中看热闹。艾好只看了不到五分钟,大概觉得终究不如他刚刚借到手里的一本《数学原理》有意思,很快撤退,蜷缩到走廊角落里他的那把破藤椅上,沉迷进了公式。艾早回头看了看他,撇撇嘴,对我抱怨说:“这人没劲。”她的意思,似乎有点替艾好的将来发愁:人难道可以一辈子吃书本上的字词为生吗?

胡妈收拾好猪头,放进一口大锅,添水,煮开之后将水撇干,猪头捞出来又洗一遍,将鼻子贴上去闻一闻,确信没有猪腥味了,才往锅中放酒、葱、姜、花椒和八角,大火烧开,小火焖煮。

厨房里水汽氤氲。木制锅盖在蒸气的作用下噗噗响着,好像锅里的猪头活了过来,拼命地要想突围而出。葱姜的香味,花椒和八角的香味,浓烈而尖锐,把我们三个人挤得无处容身。

胡妈的眼睛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艾早,忽然说出一句话:“***都垮台了,张根本还不该把艾家的房子还回来呀?”

我脸上腾地一热,迅速地把眼睛转向门外,装作被鞭炮声吸引。我知道胡妈没有恶意,她肯当我的面说这句话,是因为她心里从没有把我当外人。我是艾晚,不是张小晚,我跟张根本、跟李艳华都没有关系。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还是难过。我真切地感觉到自己非常分裂,既不属于此,也不属于彼,既是艾家的罪人,又是张家的叛徒。我一直飘浮在深渊当中。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做,做什么。

当天晚上艾家出了一桩叫人哭笑不得的奇案:我妈妈李素清将煮烂的猪头从锅里捞出,准备在案板上分拆切割时,惊讶地发现猪舌头不见了。割开的猪嘴巴里空空荡荡,那条最美味的猪舌被人从根部切走,不见了踪影。

我妈妈百思不得其解。她拿出考据历史的劲儿考证这只猪头,最后确认猪头买来时就缺失了这个部位。她感叹人心不古,又为了胡妈买这只猪头时受人欺骗而忿忿不平。她并且好心好意吩咐艾早和艾好:“谁也不许告诉胡妈啊,别让她难过啊。”

我是第二天中午从李艳华嘴巴里听说这事的,她在饭桌上当笑话一样讲给张根本听。她的本意,是嘲笑艾家做什么都倒霉,买只猪头居然还会缺了舌头。“不是我瞧不起艾家的人,运气这东西,它就是个天数。”

张根本飞快地扒饭,呼啦呼啦喝汤,然后放下碗筷,瞪一眼李艳华:“你能不能把你的思想水平弄得高一点,不要再散布这种唯心论?”

李艳华愣在饭桌上的工夫,张根本已经出门,发动了停在大门外的警用摩托,轰然而去。

李艳华脸色通红,鼻孔张开着,使劲地出气。我奇怪地在她眼睛里看到了一种仇恨。长大以后回想这种眼神,才明白那是一个女人的幽怨,是她长期被张根本冷落之后,积在心里的毒素。那是有毒的眼神,能够烧毁一切销蚀一切的眼神。

我走过艾早房间的窗口,在贴满了白色窗花的玻璃上敲了一下。我发现其中的一张窗花构思怪异——冷不丁看上去它像一朵饱满绽放的绣球花,定睛细看,才发现花蕊中躺着一个岔开双腿生孩子的女人,一个婴儿正从女人的两腿中鱼一样地游出。那女人嘴咧得很大,双目低垂,无比欣喜地看着腿间正在诞生的婴儿,手里还拿了一个半圆形的正在冒出一股水流的球体。我惊骇地认出来,这个半圆形球体是女人的乳房,冒出来的水流就是乳汁。

惨白的阳光这时候从巷子对面的屋檐下钻出来,闪烁着照在窗玻璃上,其中的一个光点恰好圈住了那个鱼一样的婴儿,女人腿间随即长出一个白花花的火球,颤抖着晃来晃去,迷住我的眼睛。我转头躲开光线,艾早已经笑嘻嘻地从屋里出来了。

“好玩吗?”她歪头看着自己剪出来的窗花,“我在纸上打了好几遍底稿。那个生孩子的女人,她在产房里就是这样的姿势,对不对?”

那还是在两个月前,天气不太寒冷的时候。有一天放学后,艾早在校门口截住我,说要带我去医院产房,看女人怎么生孩子。

“我们进不去的。”我告诉她,“任何人都不能随便进产房。家属都不行。”

因为李艳华在医院工作,对医院里的事情我比艾早有权威。

“我们当然有办法。相信我好了。”她不由分说地拉起我的手。

我们走到医院门口的时候,那个曾经为艾早处理腿伤的实习医生突然从一个水果摊后面闪出来。原来他早已经等候在此。他穿着一件米灰色的圆领毛线衣,深灰色衬衫的领口皱巴巴地翻在外面,上班必须穿着的白大褂此刻卷成很小的一团,夹在他肘弯处。我是第一次在室外的光线里看到他,他显得非常年轻,大概也就是二十来岁的样子,眼睛圆乎乎的,眼皮重重叠叠双着,华丽得有点花哨,嘴唇四周刚刚长出了一些淡黄色的茸毛,头发有点长,后面的发梢擦着了衣领,不知道是故意留出来的还是没有时间修剪。看见我们之后,他迅速地点了点下巴,扭头就往旁边的一个小巷子走去。我和艾早一声不响在他后面跟着。我们三个人满脸严肃又脚步匆匆的样子,很像战争时期地下党接头的场景。

巷子的院墙不高,墙头上爬了一些蔷薇和牵牛花之类的植物。因为是秋天,花期已过,植物的叶片也开始零落萎黄,显出颓势。鲜红的瓢虫在叶片上很迅速地爬动,忽然振翅飞舞,也不过是从一张叶片飞上另一张叶片。更高处,有淡黄色的粉蝶在轻盈盘旋。花儿谢了,花粉没有了,粉蝶还指望着得到什么呢?搞不清楚。从院墙的里面,飘出来医院里特有的消毒药水的气味,当中也夹了腐烂食物的潲水味,用过的废旧针头的金属味,纱布绷带的血腥味,旧棉花垫子的尿臊味。院墙里面是医院的后场,空地上堆着成筐的等待运出去焚烧的垃圾,这我知道。小时候李艳华偶尔带我去医院值班,曾经严厉地禁止我往后场探险,她说这地方脏,细菌太多,会传染病毒。

顺着院墙走了不到一百米的样子,有一个简陋的医院后门。显而易见,这是为方便垃圾运送而开的。实习医生带着我们昂然而入。看门的老头儿正在听收音机,看见我们进门,抬了抬屁股,似乎想要起身询问,终究又放弃了这个念头。他大概觉得是实习医生带进来的人,没必要多管闲事。

进门往右拐,大堆的建筑材料中,突然看见一架靠在院墙上的梯子。因为有那些零乱砖瓦和木料的遮拦,梯子靠在院墙上并不显眼。实习医生在梯子下面站住,一手扶住梯身,示意我们爬上去。上去之后才发现,院墙上已经预先搭好一块破旧的棉垫,垫子上临时覆了一大块雪白的药水纱布,显而易见这是他特意为我们准备好的“座位”。

我端坐上院墙,紧靠了艾早,两腿惬意地耷拉着,正为着这神秘的一切惊讶不止时,猛一抬头,发现正对我们的二楼窗户里,有一团白花花的肉体在挣扎滚动。那一瞬间我吃惊不止,牙齿差点儿把自己的舌尖咬破:原来我们坐着的墙头正对着医院产房,直线距离不过两丈开外之处,一个年轻肥白的产妇正在产床上痛苦煎熬,岔开的双腿刚巧朝着窗外,小山一样的肚子遮住了她的脸庞,因此她看不见窗外的我们,我们也看不见她的模样。至于那两个戴白帽子的医生和护士,她们是背对我们在为产妇忙碌的,同样不可能而且也顾不上注意窗外的偷窥者。

艾早坐稳当之后,确信视线中没有任何障碍,就低下头,笑眯眯地对实习医生踢了踢脚。她表达的意思是:“你可以走了,我们会慢慢欣赏。”

就这样,在医院后场各种各样复杂气味的包裹中,在身前身后黄色粉蝶和红色瓢虫的飞舞缭绕中,我们肩靠着肩,大瞪着眼睛,屏息静气又惊心动魄地看到了一个婴儿出生的全部过程。期间艾早一直在嚼着什么东西,从嘴巴里一阵一阵冒出难闻的胶皮味。我问她嚼的是什么,她张开嘴巴给我看:原来是一根扎辫子的牛皮筋。她是用嚼牛皮筋的方法掩盖她的紧张激动。她的眉梢处有几根细细的筋脉鼓突着,口腔开合时,筋脉像虫子一样在皮肤下滑动,神情越是紧张,虫子滑动得越欢。当那个婴儿鱼泡一样带着血水从女人的两腿间滑出来,被产科医生准确地接在手中时,艾早全身往前探出,嘴巴里咯嘣地一声脆响,如果不是我眼快手疾抓住她的衣肩,她就会从墙头上出溜下去。她伸手从口中扯出那根牛皮筋,皮筋已经被她咬成两段,湿淋淋地、死蛇一样瘫软地躺在她的手心。

现在我们总算知道,小孩子是从女人身体的什么地方、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生的了。艾早激动异常。她把两只手圈起来比划着:“那个洞……”她惊喜莫名地对我赞叹,“它自己会张开!有这么大!多么奇妙啊。”

然后我们都不说话了,彼此的目光都盯在对方两腿之间。我甚至想到,如果此刻我们不是摇摇欲坠地坐在医院墙头上,而是在公共厕所或者艾早的房间里,她一定会逼着我把双腿打开,让她仔仔细细观察到位。

此后的好几天中,艾早抓住点滴时间,在我面前陶醉般地回想和复述那个女人生产的过程:每一个细节,每一声嚎叫,每一股血水进出来的恐怖。她对这种生命诞生的奇迹迷恋不止。她复述着,享受着,也许还憧憬着。从小到大她就是好奇心重的人,什么都想尝试,什么都不愿意放过。

我抬起一只手,覆在那张构图怪异的窗花上。玻璃上的热量通过手心传递给了我。有一刹那我甚至误以为这是那个女人子宫和羊水的温热。

我说:“艾早,我知道你把猪舌头偷出去给了谁。”

艾早一点儿都没有惊讶,她撮起嘴唇,愉快地吹出一声不成调的口哨,把她的手抬起来压在我手背上,笑眼花花地:“艾晚,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我点头承诺。成长是要有秘密需要互守的,既然我们不能互相代替,我们就要互相帮助。

远处传来零星的鞭炮声,提醒我们这是一年中重要的日子。阳光白莹莹的,把艾早脸上的皮肤照出花瓣样的柔嫩,一层浅黄色的细细茸毛像飘在花上的粉。空气中有烹煮腊肉腊鱼的香味,它们过于浓烈也过于凶猛,盖过了艾家酱园里那一树腊梅的芬芳。

我们必须抬腿,微笑,迈进十六岁的大门。

清明节那天,艾早神情肃穆地把我叫出大门。“有一件事,我必须跟你说。”她发布完这个外交照会,扭头就往我们碰头的老地方走,完全不必操心我会不会跟上。

巷子里的厕所刚刚被人打扫过,地面有泼过水的痕迹,沿墙角洒了一圈灰白色的“六六六”粉,水的洁净气味和药粉的刺鼻异香奇怪地融合着,使得厕所这个污浊之地突然间变得庄严神圣。

艾早等着我进门之后,探身往外面看了一眼,确信无人走过,便迅速地关上门,身子往门上一靠,一声不响解她的裤带。她身上的这条藏青色薄呢裤子是我妈妈李素清发胖之后下放给她的,屁股后面已经用缝纫机打了两块半圆形补丁。我记得李素清曾经为了如何让两块补丁看上去整洁体面而煞费苦心,考虑再三之后,拆下了两只裤口袋的布料,才算完成缝补工程。艾早的裤带也比较讲究,她从街上买来不同颜色的粗棉纱,一股一股地搓紧,几股合并起来,编出辫子的花纹,两头再打上花结,看上去既柔软又精细。她曾经编了同样的一条送给我,后来李艳华觉得好,拿去用了,所以我系在裤子上的还是一根旧布条。

艾早把裤带解下,顺手挂在脖子上。她用两只手撑开裤腰,自己先低头看了看,然后命令我:“你把手伸进去。”

我大吃一惊,不知道她什么意思。那时候的女孩子,把自己的身体都看得很紧,我们虽然是姐妹,可是触摸对方的事情从来没有过。

我嘻地笑出了声:“艾早!”

艾早很严肃,几乎是一眼不眨地盯住我:“你伸进去!”

我又想笑,又不敢笑,考虑了一下,小心地抬起手,掌心贴着她的肚皮,从她撑开来的裤腰里慢慢插下去。她的皮肤异常滑腻,手伸进去热烘烘的。我一边贴着她温暖的皮肤轻轻下探,一边好奇地盯住她的眼睛。我们两个人的面孔挨得很近,我能够感觉到她鼻腔里吹出来的灼热的气息。她的目光不躲不闪,依旧是肃穆地盯着我,坚定,诚恳,又有一点哀伤。在我的手心刚触到她肌肤的瞬间,她腹部曾经骤然一缩,吃惊一样。但是她立刻抓住我的手,用劲地往下送,示意我继续。

“摸到了吗?”她小声问我。

“摸到什么?”

“一个孩子。”她的声音更轻,如同耳语。

我一下子僵住了。我的手心仍然贴在她肚皮上,却像是被毒蜂蜇了一样,火辣辣的。

“有一个孩子,这儿。”她隔着裤腰按住我的手,短促地笑了一下。

我飞快地抽出手,想要挣脱她的魔咒。我的手心火辣辣的,我浑身都在着火,发烫,晕头转向。

“我完了!妈妈知道了会打死我。”直到这时,她才把脸上严肃的表情完全撕开,显露出无助的悲伤。她仍然用两只手提着裤腰,而且只用拇指和食指,仿佛猝不及防间把一颗炸弹误拎在手里,那炸弹在嗤嗤地冒烟,她恐惧无比,又不敢贸然放下。

有人在外面推厕所的门,我飞快地冲过去用肩膀顶住。那人推不开,嘴里咕哝着,又僵持片刻,才无可奈何地走远。

我靠近艾早,跟她脸贴脸地站着,扯下她挂在脖子上的腰带,动手帮她把裤子系好。她身上热烘烘的,皮肤上有一股温暖的气息,很像米酒发酵时的甜香。她的腰肢仍旧纤细,柔软,一点儿也不像街头常见的肥胖蠢笨的孕妇。

我把脑袋抵在她的肩上,哭了起来。

艾早把他们的决定告诉了我:由实习医生带她到乡下亲戚家,实施刮宫手术。

我不确切知道什么是“刮宫术”,可我明白这跟那个胎儿有关,也就是说,他们要躲到乡下去,把艾早肚子里的胎儿弄出来,杀死。

这事肯定有风险。我不相信那个实习医生,他的那双过于华丽的眼睛,他嘴唇上的茸毛,看着就叫人不能放心。还有,他是外科医生,处理伤口或许可以,处理胎儿不会内行。

我决定陪着艾早过去。她点头,没有说什么,可是眼睛里是湿的。我知道她希望我陪着她。她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心里恐惧,需要借我的手抓紧。

我们分别在李素清和李艳华面前撒了一个同样的谎,说是同学的乡下表姐结婚,邀请我们去参加婚礼。我们还说,那个表姐挺虚荣的,想在婆家人面前有面子,叫了好几个城里的女孩子去当伴娘。

那一阵我们家里挺乱。我妈妈有一天上课时下身突然出血不止,晕倒在课堂上。医生检查之后说她子宫里长了一个瘤子,劝她开刀。我妈妈一辈子最怕打针吃药,所以她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在肚皮上来那么一下。她今天下决心住院,明天又害怕反悔,反反复复,把自己折腾得夜夜失眠,所以无心细察艾早的神色。我爸爸艾忠义被派驻在农村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上,每个月才能回家一次。本来他出身不好,自己就是被教育对象,轮不上他去指手画脚教育别人,可是邮局系统必须派出一个能写会画的角色,领导把局里的人头排来排去,只有我爸爸是个闲人,就把他硬推出去披挂上阵。工作队一开始还不肯要,想退货,邮局领导是“三八式”老干部,根本不买工作队的账,坚决派定了我爸爸,爱要不要。我爸爸像只皮球一样被人来回踢了几遭,心里很郁闷,回到家里就长吁短叹,干什么都提不起劲。

倒是李艳华对我们下乡当伴娘的事情发生了兴趣,一个劲地问新娘子长得什么样,结婚穿什么衣服,接亲用拖拉机还是自行车,在我回答了一连串的“不知道”之后,李艳华忽然盯住我的脸,说出一句让我意想不到的话:“人家请你们两个去,不怕抢了新娘子的风头?”

我长到这么大,李艳华第一次用这样隐晦的语言肯定了我。她其实还是在意我的。

因为说好只出门两天时间,所以我们几乎是空手离开了家。实习医生在汽车站跟我们会合,买好了三张到一个叫“窑湾”的小镇上的车票。他随身带了一个鼓鼓的包,路上他告诉我们说,里面是他想办法从妇产科偷出来的一套手术器械,还有一些消过毒的纱布棉花什么的。艾早听他说到“手术器械”这个冰冷冷的名词时,身体开始微微地哆嗦,手脚也变得冰凉。她马上起身从实习医生的旁边挪开,换坐到我旁边的座位上,好像这样一来就可以离那包“器械”远一点儿。

窑湾镇是实习医生的姑妈家。他姑妈在镇上供销社做会计,看上去挺精明。当然他没有完全对姑妈说实话,只含糊宣称是帮朋友一个忙。这样一来,姑妈看艾早的眼神就不那么友善了,她认准了艾早是一个行为不检点的浪荡女孩,不停地用锥子样的目光在她肚子上扎来扎去。

手术前,实习医生指挥我在厨房里烧开了一锅水,把几样叮当作响的金属玩意儿扔进去,煮了足足十分钟。捞出来之后,他又认真地用酒精棉花挨个擦了一遍。我觉得他还行,起码没有敷衍了事的意思。我从小跟着李艳华往医院跑,他的术前准备工作专业不专业,我大概地能够判断出来。

他一丝不苟地穿上一件崭新的白大褂,戴了手术帽、口罩,然后扎撒着双手,让我替他戴上一双薄薄的胶皮手套。之后他就清场,不让我呆在那间临时用于手术的屋子里。艾早可怜巴巴地要求了几次,他一点都不肯松口,理由是:家属不可以观摩手术。他用的“观摩”这个词把我们唬住了,这个词听上去很了不起,好像他已经是一个大师级的医生,每一场手术都可以称为经典,轻易不能让外人偷窥。

我摸了摸艾早的脸,安慰她:“你不会有事。我在外面等着你。”

“我会很疼。”她躺在两条长凳拼起来的“手术床”上,双腿绷得直挺挺的,自言自语。

我建议她:“如果太疼了,你可以叫。你一叫我就知道你还活着。”

她点头,眼睛里汪起一包泪水。

从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一直在里屋闷声闷气地哀叫。我说很长时间,是因为我没有表,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我觉得手术进行得太长了,我坐在门外一根一根揪自己的头发,已经把头皮揪得麻木不仁。期间我还奔出去上了两趟厕所,每次只努力地挤出几滴尿水,可我就是觉得内急,觉得便意汹涌,不可遏止。

我终于被允许进屋探视。艾早脸色煞白,死人一样地躺在长条凳上,头发湿得像是刚从水中捞出,一缕一缕地粘在她的脸颊,像是脸上爬了黑黑的蚂蟥。她已经没有力气抬手,只能让手指勾动着,示意我靠近她。

“我还活着呢。”她细声细气地对我说了这句话。说完之后她咧了咧嘴,好像是笑。

我发现艾早的裤子上全是血,条凳上和地上也全是血,那些沾着鲜血的棉花一团一团胡乱扔着,遍地开着红花一样,看上去触目惊心。因为没有开窗,屋里血腥气很浓。如果懵懵懂懂闯进一个来客,准会认为这地方刚杀了人。

实习医生端来一只粗瓷的饭盆给我看,黏稠的一层污血中,汪着几小团紫褐色的烂肉一样的东西,他用镊子拨拉着,告诉我说,这就是胚胎。他说:“还好,它还没有发育,否则我会吐。”他又说:“也不知道是男孩女孩。”

我忽然有了一种冲动,想抬手打他一个耳光。我痛恨他用这样的腔调谈论盆子里的东西,那是从艾早身体里活生生扯出来的血肉。这个狗娘养的东西,罪恶由他而起,可他居然这样的若无其事。

艾早的下身一直在流血。实习医生带来的纱布棉花全都用光了,他给了我一块钱,让我去供销社找他姑妈买草纸。女会计幸灾乐祸:“这回知道吃苦头了?癫狂的时候怎么不想想后果?”我很想告诉她:你侄子是杀人凶手!可我那时没心思跟她理论。

实习医生安慰我们:“出血是正常现象,子宫收缩才能帮助复原。普通经期还要一个星期呢。”

艾早声明:“我不是怕流血,我是怕明天不能回家。”

“干吗不能回家呀?无论如何我要回去,不然明天谁替我值班?”实习医生说得轻描淡写。他也许是故意要轻松气氛,可是屋里的空气仍然压抑。

艾早蜷缩在两条拼起来的条凳上,看上去很不舒服。她不肯挪到床上去睡,怕身上不停流出来的血把人家的被褥弄脏。艾家的人在这些事情上全都很迂腐:自己都死去活来了,还想着不能给人家添乱。我坐在她旁边,什么忙都帮不上,只能拿一根棉签蘸着开水,湿润她干燥起皮的嘴唇。可是每次棉签一碰上她,她就会哆嗦,不堪重负一样。我一点儿都不知道,她的生命那时候已经脆弱成了一张纸,任何一次不经意的触碰都会把薄纸捅出一个洞。

黄昏,供销社女会计下班回家,一眼就看出艾早的不对。她把实习医生拉出门,斩钉截铁说:“你不能让这个小烂货死在我家里。你现在就把她弄走,回青阳,或者送到镇上医院。”

实习医生坚持:“明天就会好,真的。”

“好你个头!”他姑妈朝他吼着,“人是好是坏你看不出来?这事我懂,我生养了三个,小产过两个,女人这时候该是什么样,我一搭眼就有数!”

实习医生这才慌了。其实他之前也不是完全不懂,而是从心里不愿意承认手术失败的事实。姑妈的一句话彻底打破了他的幻想,惊出他的一身冷汗。

人的自私,人的怯懦,人对自己错误行为的遮掩,对自己处理事务能力的可笑的高估,关键时刻暴露无遗。

但是医生也不是傻子,人命关天的时候还能够作出正确判断。他决定把艾早送到镇上医院。医院里有正规的妇产科,那些有经验的医生懂得如何收拾残局。

艾早那时候非常恐惧,实习医生提出送她去医院时,聪明的艾早马上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她用尽最后的力气拼命摇头,反复强调一句话:“我要回家。送我回家。”她喘气粗重,因为开始发烧的缘故,脸色由苍白变成通红,一双眼睛也显得浑浊无神。她用这双眼睛绝望地盯住我。我能够明白她的意思,她已经不再相信除我之外的任何人,她以为她快死了,死之前她要回到家里,要在父母家人的身边。

我要求实习医生照她的话做,立刻送我们回家。他当时满头大汗,已经是精神快要崩溃的样子。事情糟糕到这种地步是他完全没有料到的。他是家中的独子,因为某种关系被推荐读了大学,三年当中写批判稿的时间比读医书的时间更多,在艾早身上动刀也许是他生平第一次手术实践,他以为简单,结果却一塌糊涂。他会因为这次糊里糊涂的从医经历毁了一生。

他脸上流着汗,可怜巴巴地对我解释,天实在晚了,镇上没有班车进城了,他和我两个人不可能步行二十里路把艾早背回青阳。“就算我们能背,她也折腾不起。”他哀求着,声音颤抖,稍不留神就会大哭出来。

艾早蜷在条凳上听见了我们的争执,她拼尽全力说了一句话:“去给张根本……打电话。”

我始终觉得世界上有些事情非常奇怪,比如说张根本,艾家的人都对他嗤之以鼻,戒备防范,背地里骂他是小人、流氓、投机分子、骗子、喂不饱的狼,谁也不愿意沾上他的气味,连他的老婆李艳华都会时不时摆出一副清高女人的模样,把他扣在桌上的带脑油味的警帽用两根手指拎起来,扔到旁边,以示轻蔑。可是一出大事,大家本能地要想到他,请他出场,靠他摆平。这种时候他就成了艾家的一件工具,逢山开山逢水过水地用着,没人再提他的小人,他的流氓,他的狗性和狼性。

同样,张根本也是如此,他在内心深处肯定是瞧不起艾家的老老少少的。乡村贫民的出身,一步一步摸爬滚打混出人头,他即便住上了艾家的房子,用上了艾家的桌椅板凳和锅碗瓢勺,也仍然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外人,是一块格格不入楔在艾家墙上的榫头,看着碍眼,少他不行。那么,很多时候他顾着艾家,把家里人置于他的保护之下,鞍前马后侠胆义心,是出于强者对弱者的怜悯,还是心机深藏的另外一种形式的报复?

人性是一团纠缠不清的乱麻,它们常常是一股股一丝丝地绞杀在一起,你就是把手指头扒拉出血来,也无法理出一个清晰的头绪。

五岁时我和艾早跟大人去看电影,对男性角色不感兴趣,专门研究银幕上出来的女性是好人坏人。剪着齐耳短发,或者梳黑油油大辫子,穿一件毛蓝布大襟短袄,粗眉大眼,说话声音脆亮,这一定是好人。烫发、穿紧身高衩旗袍、眉毛修得细成一条线、说起话来像胶皮糖一样粘腻,毫无疑问是女特务,资本家小姐太太。我们就会用口水啐她,拿瓜子皮扔她。

到我们上小学五年级时,党的领导人要求各级干部们用阶级斗争眼光去读《红楼梦》,古典名著于是重新出版,我们成了新版书的第一批读者。我记得我和艾早为贾宝玉是好人坏人争执不休。我说他出身富贵,讲究吃穿,游手好闲,肯定是坏人。艾早说他心地善良,对丫环们好,对一些孤苦无依的穷人们也好,所以是站在劳动人民一边的好人。

我们争得面红耳赤,谁也说服不了谁,差点儿为一个贾宝玉翻脸赌气。那时候我们模模糊糊知道了,人性的划分好像没有办法弄得泾渭分明,天堂和地狱可以同时在某个人的身上共存。

张根本出动警车把艾早带回青阳的第二天,下班回家时,把一挂滴着鲜血的猪肝交到我手里:“补血的。送去给艾早煨汤喝。”

捆猪肝的麻绳刚刚扣到我手上,李艳华劈手夺过去:“别送!她不配!”

张根本斜睨着她,似笑非笑:“别这么过敏好不好?艾早是孩子,你又不是孩子。”

李艳华把猪肝啪地往地上一摔,扑上去揪住了张根本:“你说清楚,我怎么过敏?我怎么是过敏?艾早出的丑还不够大吗?你不是艾家的人你凭什么鞍前马后弄得像个真的?”

猪肝很嫩,一摔就破了,四分五裂地粘在砖地上,看上去烂糟糟的。我蹲下去,一点一点地拣起来,用报纸兜着。这样的猪肝是不是还能够煨汤?我不敢确信。地上有一摊污秽的血,母狗黑子磨磨蹭蹭过来,用鼻子小心地嗅了嗅,然后抬头看屋里人的脸色,判断它能不能舔上一小口。

“张根本,我知道你别有用心!你为什么这么护着她啊?她是烂女,你是嫖客,你们是一路货,惺惺相惜!”李艳华拉扯着张根本的袖子,哭腔哭调。

张根本脸上露出很厌恶的神情,忽然抬手,打了李艳华一个耳光。“我让你懂点规矩。”他冰冷冷地说。然后他转头出门。

李艳华披头散发地靠在墙上,咬牙切齿咒骂张根本,骂他流氓,凶手,杀人犯。骂着骂着她把矛头转移到艾早身上:“从小一看,到老一半,小时候我就看她不是个正经女孩。艾家的人都是蠢东西,从你妈妈开始就蠢,只养不教!”她把目光转向我:“幸好你到了张家,要不然的话……我让你别跟艾早搅在一起,这话是没错的,跟着好人学好人,跟着那个小烂货,你将来也是个偷人养汉的料……”

我一声不响,收拾桌上的碗筷,再拿小铁锹进来,把黑子赶开,铲去砖地上的血污,铲下来的地皮送到院子里,充当花肥。我做着这一切的时候,心平气和,因为我在心里把李艳华的咒骂想像成狗叫。想到一个白白胖胖的女人居然会伸着脖子发出狗的叫声,我甚至忍不住地偷笑起来。

我父母心里的想法跟李艳华没有本质差异,都觉得艾早这事弄得太丑,有辱家门,也让他们无脸见人。艾早在医院只住了三四天,高烧止住之后,我妈就给她办了出院手续回家,赃物一样地藏在房间里。我妈让我到学校给艾早请假,说是急性肝炎,要隔离休养。

艾早那时候非常虚弱,躺在棉被下的身子薄成了一张纸,隔着脸上几近透明的皮肤,能看见血管在脸颊和额头上蜿蜒枝蔓的走向。她的脑袋上还非常可笑地包了一块黄绿格子的头巾,头巾的两只角折下来系在下颏处,看上去像一个头部负伤的病号。艾好有一次懵里懵懂问大人,艾早是不是脑袋里长了什么东西,是不是病得要死了?被我妈妈不客气地甩了个嘴巴,严责他不许出去乱讲。

稍稍地恢复一点力气之后,艾早为打发无聊,便坐在床上剪纸。她最喜欢剪的是蜡光纸,因为那种纸挺刮,厚实,涂蜡的那一面亮光闪闪,任何一个图案剪出来都非常漂亮。她在床褥子下面藏了好多这种纸,红黄蓝绿都有。她告诉我说,这都是实习医生买给她的。那时候城里的每一个杂货店里都能买到各色蜡光纸,写标语、做花环、布置大批判专栏、节日制造喜庆气氛……统统用得着。

赵三虎在第一时间把艾早生病请假的事情告诉胡妈。胡妈立刻装了一篮子的柿饼、花生糖、云片糕和几只白白胖胖的猪蹄儿来看艾早。我妈妈拦在门口不让她进去,她说:“胡妈呀,艾早是肝炎,传染病。”

胡妈说:“不怕,我从小把她带大,我有抵抗力。”

我妈妈又现编一个理由:“可是艾早自己的抵抗力差,医生不让外人探视,怕病菌感染了她。”

胡妈生气了,把满满一篮子吃食往地上一墩:“我是外人吗?我在这个家里忠心耿耿十几年,如今进个门都不让?”

我妈妈就是不让。她宁可得罪胡妈,也要隐瞒住艾早的丑事。她早就下了决心,把该烂的烂在家里。

一直到五月,艾家酱园里的那棵枇杷树长出几嘟噜粉绿粉绿的小果子时,艾早才第一次下床出门。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的府绸布衬衫,一条因为过短而吊在脚踝上的灰色咔叽布裤子,棉纱袜筒松松的,堆在松紧带的鞋面上,裤边和袜筒之间便露出一段细骨伶仃的腿。她真是瘦了很多,连模样都变得厉害,下巴骨突了出来,皮肤干涩发黄,嘴唇总是抿着,目光常常往上,对天空看,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李艳华是惟一对艾早的变化感到庆幸的人,她告诉我说:“现在你们两个站到一起,谁都不会相信是双胞胎。她比你丑多了。”

她这是挑拨离间。我不允许有人说这样的话。艾早没有变丑,她只不过是死了一回又活了一回,她血肉分崩,灵魂破碎,需要时间恢复。

艾早病愈后的第一次出门就去了医院。之前她跟谁也没有招呼,否则我不会让她去的。她去找那个实习医生,结果人家告诉她,实习医生不在了,调到乡下卫生所去了。

艾早冲进艾家酱园,活捉俘虏一样地把我拎出门,目光尖利地逼视我:“告诉我实话,是不是张根本做的?”

一具薄瘦如纸的身体,居然还能够进发如此大的力量。我小心避开她的眼睛:“他活该!什么鬼医生嘛,让他去卫生所是便宜了他。”

艾早轻轻跺脚,带着凄婉而又绝望的哭声:“张根本凭什么呀?他又不是我爸,我的事情干吗要他管啊?”

我默默地退了一步,靠在墙上,万分同情地看着她。我不能够理解她的伤心:实习医生到底有什么好?再说,是她自己要求我给张根本打电话的,她怎么能好了伤疤忘了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