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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途之苍水密传 正文 第十二章、苟江海(二)

既然如此,苟江海选择回到两年没回去过得小村子里。

路他很熟悉,路上他的眼睛盯着脚尖。

又要到垃圾堆里抛食吃了么?他想到。

不知不觉之间,他走到了村子里,在村口站着,他没有看见那个熟悉的破烂土坯房子。

原先破房子的地方,剩下的仅仅是残垣断壁而已。

绝望,彻彻底底的绝望,他不知道他可以去哪里,村子里不会有人家愿意收留他的。

他走到熟悉的,臭烘烘的垃圾点,准备找点吃食,路过的路人看见了纷纷说道

“哎呦,小狗子,大地主可是到处找你呢,这回呦,你可死定了!”说完之后,笑了笑,踢了一下苟江海便扬长而去。

苟江海不以为然,他习惯了村子里的冷漠,无论他穿的多厚,他都能感受到村子里的冷漠。

苟江海的指甲缝里,塞满了泥土和腐烂菜汤的混合物,浑身臭烘烘的,路过的人习惯性的踢了他一脚,当做野狗一样。

他吃饱了之后,站起来,漫无目的的游荡在村子里。

“你看你看!臭野狗,听说天天都跟野狗抢吃的!!”村子路边的一个和苟江海年龄相仿的小孩说道。

“对啊,听我娘说,他爹也是条野狗,他妈是破鞋!应该是在某一个土匪窝子里爽着呢!”又一个孩子说到。

“对啊对啊!真恶心!”小孩子说着说着,捡起了地上的石子,向苟江海扔去。

说是小石子,其实大小掺杂,刚开始是一个个的小石子扔。

苟江海若是几年前或许能和那些孩子扭打起来,可是在地主家干活干了两年,他学“聪明”了,他知道如果扭打起来,他就会被大人们抓住,然后一定会被送到老地主家,没准大人可能领到什么报酬呢。

那群孩子见苟江海不反抗,一把一把的扔着地上的石子,灰尘。

一块大石头砸在苟江海的脑袋上,鲜血顺着脸颊流下来了。

他抱着头,开始哭泣,然后他开始跑,后边的孩子追着扔石子。

到了后来,孩子们玩腻了,便离开了。

苟江海还是跑,他不知道他应该跑到哪里去,因为他没有家,这个世界把他孤立了。

他已经不想再呆在这个村子里面了,这个村子里就算是最纯净的空气,最清澈的水,他都能感觉到恶心。

他走到村口,看了看身边的破烂不堪的房子,然后踏上了面前的土路。

缓步的走着,这条土路远远的看不见尽头,不知道这是通向哪里的,是一个小县城么?还是死亡?

这都无所谓,只要离开这个村子就好。

漫无目的的走着,太阳从东边升到头顶,再从头顶落到西边。

饥饿和疲劳折磨着苟江海,就在他养落下的哪一刻他迎面倒下。

夜晚皆将到来,或许会被野狼吃掉吧,苟江海这样想到,但是没关系,至少不会感受到痛苦。

幸运的是一个夜晚过去了,再次醒过来的他除了寒冷以及饥饿没什么其他的感觉。

“小同志?小同志?你怎么谁在这里?”一个声音说道。

原来不是自然醒,是被叫醒的啊?苟江海想到。

“小同志?说话啊。”那个声音继续说着。

苟江海很久每和人正常交流了,他麻木的说道:“我你别打我,好么?”

“哎呀小同志,我们是解放军!是好人啊!”那个人说。

苟江海终于仔细的看清了那人的相貌,国字脸,招风耳,一脸和善,脸上的皱纹明显的看出已经是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了,一脸血气能看得出来,他上过战场。

这个男人身后还跟着一队人,大概三十多个左右。

苟江海听说过解放军的故事,不过是在垃圾堆里抛食的时候,听着别人讲的,大概就是讲解放军打土豪,惩恶扬善的故事。

在老地主家,他无数次幻想自己能被解放军拯救,但是事与愿违,还好在这死亡的临界点,他终于遇见了做梦都想遇见的解放军叔叔。

这和孙梦,是他唯一活下去的动力。

“解放军叔叔??”苟江海不群定的问道。

“嗯”

“带我走好么?我,我不想一个人了。”说着苟江海留下了眼泪。

“小同志,给我讲讲你怎么会在这里吧。”

苟江海用不流利的话,讲述了他的故事。

“真可怜,是无产阶级!我叫江汉,跟着我走吧,去县城。”

“我叫苟江海。”苟江海擦干眼泪,站起来说道。

但是昨天走了一天的路,脚上全都是血泡。

江汉把它背起来,没有顾及苟江海害怕,惊喜,自卑的表情。

苟江海常年营养不良,骨瘦如柴,江汉背起他简直轻而易举。

距离县城仅仅有半个小时的路程。

到了县城。

“小江海啊,你现在这县城呆些日子,等我几个月,我去北平参加开国大典,结束之后我会回来接你的”江汉把苟江海放到地,没等苟江海说什么,他和部队就消失在人群中了,此时县城里的人正在欢庆解放军的到来。

苟江海又剩一个人了,短暂的温存过后,她孤零零的站在人群之外。

苟江海的生命力比蟑螂恐怖,他忍着双脚酸痛,找到了这个县城里的垃圾堆。

对于他来说,这个满是苍蝇围绕的地方,就是他赖以生存的东西。

真可悲啊!

他不敢讨钱,因为偌大个县城,如果作为乞丐,他的同行可不少,因为他讨到了一分钱,所以他被当地的其他乞丐揍得半死。

脆弱的心灵被不断的折磨,最后变得扭曲,为了活下去,他能做出任何事情。

1950年,一个乞丐在县城里的角落中死去,几乎没人发现,发现的人只有苟江海。

自他出生开始还没吃过肉呢,他想起老地主过年的时候吃的满嘴流油的样子,他看着乞丐的尸体,吞了吞口水,尝试着,拿起一块碎玻璃,划下来一片胳膊上的肉。

用偷来的火柴,以及捡来的破木头点了一堆火,把那一大片人肉仍在火堆里。

待一点点的肉香散出来的时候,他生怕其他乞丐闻味赶到,他赶紧用木棒把肉挑出来。

这块肉的外皮已经烧焦了,除了肉香还散发着一点人汗毛烧焦的味道。

他吞咽着口水,急忙把这一大块肉塞到嘴里。

从未体会过的美味,第一次吃到肉这种东西,除了人肉表面上的草木灰,其他简直是就是梦一般的味道,不!苟江海没吃过肉,甚至梦不到吃肉的味道。

体会到了人肉的美味,他又用玻璃划下了一大片肉,弄熟,吃掉。

最后吃到吃不下他才停止。

他看了看那乞丐的胳膊,只剩下骨头了。

他知道肉放久了会坏掉,而且他也知道如果时间一久,这具尸体就会被人看到。

于是他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他用锋利的玻璃割掉了尸体大腿上的所有肉,有的藏在裤裆里,有的藏在衣服里,没装满,他有把另一只胳膊上的肉给割下来,。

这回,他身上才没有其它的地方,他又在泥巴地面上打了两个滚,用黑黑的泥巴掩盖住了身上的血迹。

不得不说,苟江海真的聪明,可惜没有生在一个好家庭。

他快步走出了小县城,到了郊区的一个小溪边上,把人肉全部拿出来,放在了河边。

她从未如此的愉悦过,一块肉再度燃起了他对生活的热情,尽管这是极度病态的。

这些肉够他吃三天的了,三天之后他可以再回到县城,这三天可能是他活得最开心的三天吧。

第一天,早上捡柴,烧火,烤肉。

中午,晚上亦是如此,最后吃饱,喝几口小溪的泉水,幸福,他感觉到了幸福!

第二天,早上他有去捡柴。

待他回到小溪边上的时候,远远的见到了火光,闻到了香气。

正见一个黑衣人悠哉的靠着苟江海捡来的人肉,不时的还撒上一些粉末。

香气刺激的苟江海丧失了理智,冲上去打算抢夺那块穿在木棍的人腿肉。

这块肉的苟江海割下来最大的肉,此时油光闪烁。

苟江海马上冲到那人身边的时候,那黑衣人竟然说道:

“小子,这人肉质量不行啊,一股穷酸之气,还是富人的肉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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