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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途之苍水密传 正文 第十二章、苟江海(三)

说着,那黑衣人递出了手中的那一大块肉。

苟江海放松了警惕,结果了肉,大快朵颐起来。

本质上来说,苟江海是一个健全的人,在老村长身边生活了十年,他是一个很正常的,除了村子对他投过去的冷眼,让他心里有点扭曲,但是还是健全的。

在村子捡垃圾求生他坚持过来了,他的人格还是健全的,经历过老地主的虐待生活,他同样坚持下来了,人格还是健全的。

当他吞下第一口人肉的时候,他的人格就已经残破不堪了,吞下第一口人肉的时候,心里似乎有个人死去了,又似乎有个人活过来了。

当然,这一切对于苟江海来说都无所谓,因为,他确确实实的感受的了幸福,开心。

对他来说,没什么比这两样更重要了。

苟江海结果黑衣人递过来的肉。

一看这精美的肉,就知道黑衣人用河水洗过了。

一口吞下,苟江海毫不理会口腔的灼烧感,因为强烈的味觉冲击让他神魂颠倒。

入口极糯,牙齿轻咬,清香在口腔爆炸开来,随后是一股热油绽放,肉香充斥着颅腔,咸淡刚好,微微的戴着一股甜气。

这等“美味”好吃的让苟江海咪咪起了眼睛,说道:“香!!”

“小子,香吧,嘿嘿嘿”黑衣人声音极为尖锐。

黑衣人继续说道:“我看你有修魔的体质,跟着我怎么样?”

苟江海不知道何为修魔,只是问了一句:“跟着你,有肉吃?”

“哈哈哈!”黑衣人张狂大笑然后说道:“当然了!天天有肉吃!”

“那好我跟着你。”苟江海轻声说道,他不敢太大声,因为在地主家的时候,轻声细语已经成了习惯了。

“那好,现在跪下给我磕三个响头,然后叫我‘师傅’。”

“嗯。”

说罢,苟江海跪下,跪下的动作极为熟练,熟练的磕了标准的头,然后说道:“师傅!”

“乖徒儿,以后就跟着我龚元修魔吧!”黑衣人摘下黑色帽子,一张大马脸三角眼露在外面。

苟江海见到了如此丑陋的面貌没有害怕,而是更恭敬的磕了几个头,因为此时此刻,对于他来说,只有孙梦,老村长的脸可以和他现在面前的‘师傅’龚元相比。

至此,苟江海进入到了尸阴宗修习魔道,这个龚元就真是那个屠杀里良村的龚元!万万没想到苟江海竟然是他的徒弟。

在苟江海的日记上,没有记载他修炼的法门,但是记载了龚元些许的身世。

龚元隶属尸阴宗,尸门舵主,主修炼尸,是个炼尸道人。

在苟江海的记载中,龚元是一个“美食评论家”也就是“变态”。

龚元酷爱吃人肉,他甚至拥有一个自己的肉类标准,例如不同时辰出生的婴儿,口感是不同的。

看到这里,我一阵恶心,真想不到世间还有这样的人。

他跟着龚元,在县城里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终于,他敢于正面的和别人交流了,他也终于知道了他想知道的真相。

苟江海心中一直有个心结,就是那个解放军江汉,为何不回来接他。

事实是自从江汉带着部队离开县城之后,便遭遇了土匪,这附近土匪横行,因为他们有枪。

这一队解放军,不是正规军,其实就是民兵,三十个人仅仅有五把枪,所以想当然的,被团灭了,因为这支部队不是正规军,中央便没给支援,更何况正值全国最大的仪式,中央没有余力管这档子事。

终于,苟江海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他第一次体会到痛恨的感觉。

如果没有土匪,他就是有爹又有娘的孩子了,如果没有土匪,江汉就不会死,如果没有土匪,他就不会这么痛苦,如果没有土匪他的大脑里不断的徘徊着这些话。

最后,他看向身边的龚元,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说道:“师傅,你知道这附近的土匪么?”

“嗯知道,很横,就是个土皇帝,怎么了?”

此时,苟江海用舌头舔舐了一下嘴唇,邪魅一笑说道“师傅,我又饿了。”

龚元点头一笑,然后带着苟江海便离开了这个县城。

几天之后,县城里开始了这样一个传言:

阎王显灵啦!一夜之间,土匪窝子无论男女老少,全部尸首分离,每个人的胳膊上少了拳头大小的肉,无名英雄为民除害了!

县城里多了一个传说,多了一个无名英雄,少了一个不起眼的小乞丐。

随后,苟江海跟随这龚元游遍华夏大江南北,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几乎遇见一个身着正装的就像杀死自己师傅,并且打着“正义,天道”的旗号。

苟江海见到那种人,都会不屑一顾,对他来说,他们比自己这种“食人魔”更加恶心,伪善比邪恶更恶心。

十年之后,1959年,苟江海经历了许多,手下的人命数不胜数,并且习得了炼尸术中的炼婴术,在江湖上也闯出了一定的名号。

西北炼婴魔!特点,藏鬼四环大刀里常常储备至少五十只小鬼,通缉等级:特级!

就连二分局都为之挂上了悬赏令。

在这里我顺便说一下练婴术。

在道家圈子里,婴灵是未出生的婴儿所成之灵,心里怀着对世界的怨恨而生。

小鬼,是已经出生的孩子,经过无尽的折磨,心里充满对世界的憎恶,死后而成厉鬼。

苟江海所炼制的魔练鬼婴并非婴灵,而是属于小鬼,当然两者都是极度悲惨的。

1959年,同年,就是在苟江海在江湖上大放光彩的时候,他再次回到了那个小县城。

这个县城和以往一样的小,一样的穷,那个熟悉的垃圾堆储放的垃圾倒是变多了,见得大家的日子还是改善了的。

十年过去了,那些曾经欺负过苟江海的乞丐死的死亡的亡,能坚持到现在的,仅仅剩下三个了。

苟江海此行的目的,就是复仇。

十年,十年的血雨腥风,给苟江海养成了睚眦必报的性格。

找到那三个乞丐,剁掉四肢,扔到无人问津的小胡同中。

若是十年前的话,苟江海会像苍蝇蛆虫一般,爬到乞丐尸体吃起那尸体吧。

现在不是这样了,十年他的品味变化了很多,或者是说‘升华’了吧,变得更加扭曲了。

二十二岁,仅仅二十二岁,比我现在大不了两岁,就已经杀人如麻了。

在他的日记里,记载了这样一句话:

大道三千,魔道亦是正道,大道三千!顺我心者,即为正道。

这个理论可以说是正确的,但是确实完全错误的,再次不细说,知者自知。

有着这个理念,苟江海做事,说话都胆大妄为。

就在离开小县城的时候,他遇见了他一直想见到的那个人。

在一个小茶楼边上,里面站柜台的是一个身着淡蓝色裙子,红扑扑的小脸蛋,短发披肩。

苟江海立即想到了那个人:

孙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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