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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名厨 第三十三章学艺(五)

杨阳他们走了,丁铭也搬出了那家酒店,住进了成信给他安排的一套房子里。成老爷子已经吩咐下来了,丁铭先跟着老爷子的徒弟吴膳学习苏帮菜的基本功。要等到老爷子好一点后,老爷子才会亲自施展厨艺给丁铭看!

现在丁铭已经成了鹤松楼里的一位无偿劳动者。毕竟现在鹤松楼里只有吴膳这么一位大厨,所以不可能有太多的时间来教丁铭,所以只能丁铭在他做菜的时候在旁边多看看,当不太忙和下班的时候吴膳才会仔细的教丁铭一些东西。丁铭在这厨房里也不可能什么都不干,所以就施展了一下那淮扬菜厨师最精细的刀工。在他施展刀工的时候,说实话,厨房里的那几个专门切菜的厨师都看傻了,他们切了那么多年,看起来像是白切了!!!

苏帮菜是比较喜欢甜的,这是苏市还有锡市的地方菜,这些地方的人都比较嗜甜。很多不懂得美食的人一讲到苏帮菜、川菜都说这两种菜要么太甜要么太辣,都已经将食材的原本的味道掩盖了,做这这两种菜实在太简单了,只要往死里放糖或辣椒就行了。其实这都是错误的,那只能说你吃到的苏帮菜或川菜是不正宗的。一个好的厨师绝对是很讲究的,是非常注重食材的原味的。

丁铭现在所学习的就是如何才能将烹制菜时将食材的原味也挥发出来,不能让太多的糖的甜味将食材的原味掩盖!这是每个普通的苏帮菜厨师升级为一名初入门径的苏帮菜厨师的必经之路!

说实话,这对于丁铭来讲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淮扬菜虽然和苏帮菜都属于苏菜,但他们的区别还是很大的。淮扬菜讲究的是平淡,即是不甜不咸,不辣不酸,不苦不涩。现在要让他把握好这个加甜的分量他真的没有尝试过。

不过丁铭有着另一种制胜法宝,那就是他的黄金舌头。对于一个能让自己的味觉达到最高的人来讲,体味到一个食材的各种味道是比较容易的。这就能够让他更加的容易的体会到怎样搭配食材才能让食材的味道有个更好的升华!

丁铭现在正在自己的那套房子的厨房里。今天他没有去鹤松楼,因为他已经在那里呆了有两周的时间了。他已经大致的把握了一个普通的苏帮菜的厨师的本领。这也要多亏他的对厨艺这一道的悟性。他现在就正在研究在食物甜的基础上达到挥发食材原味的这一个难题。

他今天就是在家里研究一道糖醋排骨,这道菜可以说也是比较有名的一道菜了。丁铭就拿烹制它来做实验。

说句实话,丁铭是一个不是经常用醋的人。因为他不是太喜欢醋的那种味道。不过今天他必须要试一试这醋的味道。所以说他今天是倒霉了。因为当他将味觉放到最大的时候那个味道啊!让他将自己中午吃的饭真的全都吐了。结果就是他什么味道也没尝出来。

丁铭觉得这样是不行的,因此就亲自下厨先做出一盘糖醋排骨来。这次没有三胖和邓玉宁他们来帮他试菜了,只有他一个人来尝尝。因为是试菜,所以不可能一下子就吃掉。大家都知道,糖醋排骨的酱汁还是比较多的。丁铭没有先尝尝排骨,他先是品尝了一下酱,一吃,感觉还可以。糖的甜和醋的酸非常的适中,没有什么醋多糖少或者糖多醋少的问题出现。而且他感觉这个糖的甜让人感觉不太油腻,这个是比较好的。这也说明了他原来淮扬菜基本功的扎实,把这个菜做的味道很平衡!

丁铭觉得不错,毕竟这是自己第一次做,能将这道菜做成这样已经不错了。他又夹起了一个排骨,在夹得时候他感觉这排骨上的肉有点硬。这绝对不是没煮熟的原因,不用吃他也知道这是因为煮的有点老了,肉已经发硬了。

但丁铭没有断了自己的试菜的程序。毕竟最主要的现在就是发现问题,发现的越多越好,而且火候的问题不是最主要的,主要的是味道的问题。这才是主要的。丁铭将这块看起来很是好吃诱人的排骨塞进了嘴里。嚼了一下,感觉这个肉的香味没有多少,与糖醋的甜酸相比有点淡。没有被完全掩盖,但也失去了太多本来的美味。

丁铭觉得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有两种,一是因为糖和醋,二就是因为煮的有点老。煮的老就是煮的有点久或者火大了点,导致肉的肉汁走失的有点多。肉的香气全跑了。

丁铭将这盘糖醋排骨倒给了自己最近养的一条狗黒仔,这还是成信送给他的。成信见他一个人在这挺孤单,而且丁铭一天到晚就在学习研究厨艺,所以也没有认识什么新的朋友,因此就送了一只狗给他。这只还是比较名贵的品种,德国黑背,血统还是比较纯的,而且还很有灵性。丁铭对这条狗是非常喜欢,常带他出去散步,还给他做好吃的。一位以前他爷爷家就有一只狗,那只狗和丁铭的感情还是比较好的,不过老死了!

黒豹吃的很开心。不过丁铭有点愁眉不展。作为一名已经有点功力的厨师。现在每进一步都是非常艰难的。需要那么一点灵感。

丁铭无意识的就开始做一些准备的糖醋排骨的准备环节的事情。在将排骨先下水焯一下后,他忽然有了那么一点灵感。他将焯过的排骨取出,放在清水之中,没错!就是在这个里面清炖,过了一段时间再加上葱花、姜、蒜去味。在煮的有那么点烂的时候,他加入了糖以及醋还有酱油!

在将锅盖盖上,慢慢的等待时,丁铭就已经问道了刚刚烹制时所没有的的香气,这时带有浓浓的肉香的香气。绝对不像刚刚的那样,只是那种酱香。

丁铭打开了锅,没有先取盘装菜,而是先用筷子捣了捣排骨肉,感觉肉已经比较酥烂了,又将筷子蘸了点酱塞进口中,发动最大程度的味觉,觉得这个酱的味道还是有那么点浓,甚至甜的已经有点腻了。丁铭看了看,发现旁边还有什么可以加进去,他就看见了刚刚焯排骨剩下的水,还有一瓶白酒。

他放了一点白酒,又将焯排骨的水放了一点,盖上锅盖。再煮了几十秒,打开锅,顿时香味扑鼻而来,比刚刚还要浓郁!丁铭直接夹起一块排骨,酥酥软软的排骨,甜甜酸酸的酱汁,还有一点白酒所带的粮食的香醇。咬上一口,感觉排骨中分泌出了一股浓浓的,香香的,诱人的肉汁,这个味道和酱汁的味道包裹在一起,真的太好吃了,丁铭实在忍不住了,又吃了几块,觉得自己的舌头都快被自己的牙齿咬掉了。

突然丁铭感觉有什么在抓自己的裤腿,低头一看,原来是自己的黑仔。这个家伙也被这道菜吸引了,丁铭立马就夹了一块给它,不过这家伙明显还不满足,丁铭只好多加了几块才让它松口!

丁铭的这次尝试终于宣告成功!!!他已经可以说是一名初入门径的苏帮菜厨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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