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的一个月里我都没有再见陆湛,小姨每次给我打电话让我回家都让我以各种乱七八糟的理由拒绝。比如:忽然加班,忽然吃坏肚子,黎明明家的狗忽然失踪。
我从黎明明家搬出来,自己在工作室附近租了套九十平的小公寓,宽敞明亮。
黎明明下了班,拎着一兜橙子和一瓶红酒还有一包香辣鸡翅来庆祝我乔迁之喜。
我接过这些东西,把装着鸡翅的塑料袋子举到脸前,好奇地问她:“你带这个干啥?”
她金鸡独立地歪在玄关处换拖鞋,说:“没听说过吃啥补啥嘛,你好不容易脱离追随陆湛的苦海,我特意拿点鸡翅过来,好让你多长对翅膀自己飞呀!”
我说:“谢谢你啊,你真是我的天使。”
她边解另一只脚的鞋带边摇摇头,“甭客气,等你长了翅膀也是一天使!”
女生之间在一起难免会聊些八卦,我和黎明明关系好到能穿一条裤子,八卦自然会比一般的八卦更八卦些。
酒过三巡,黎明明直接坐在客厅沙发下的地毯上,她打了个酒嗝,问我:“凉凉,你说你当年这么痴迷陆湛,怎么想到一个人跑去雪域修仙了呢?不过你这仙修得确实有用,你看现在,比以前正常多了!”
我依在沙发上,用刚啃完鸡翅的油爪子敲敲她的头,“你才不正常呢,老子那是青春期综合症。”
她支起身子给自己倒了杯红酒,正色道:“说真的,咱俩从刚认识的时候你就喜欢陆湛,青春期荷尔蒙不稳定也就算了,都十九岁了还哪来的青春期啊!”
我也起身给自己倒了杯酒,一饮而尽,“都是青春期,我天生青春期长不行吗?”
的确是青春期,我青春期发生了什么来着?
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对陆湛不算是一见钟情。初入陆家那天,阳光明媚得耀眼,我穿着花格子连体裤,背着帆布书包,梳个娃娃头,特乖乖女的由小姨牵着走进陆家别墅。
别墅是典型的欧式风格,进门就是一眼喷泉,正值夏日晌午,高达十米的水花在碧空下折射出一道彩虹。
喷泉西侧不远处有一圈白色的栅栏,里面大片的紫罗兰开得娇艳动人。院子里还有其他花,很多我不认识,能叫得出名字的只有山茶花,香水百合还有虞美人。
院子里有几棵老香樟树,枝繁叶茂,正好把炎日遮住,在树下的阴凉处有个白色长椅,英俊的青年就坐在那里,穿白衬衫和黑长裤,衬衫的袖子微微挽起,露出光滑结实的手臂,腿上放一本书,是梵语版的《罗摩衍那》。在那片夏日阴影里于这茫茫世间绽放着让人晕眩的光芒。
他朝我们这边看了一眼,我确定他是在看我,因为他说:“这就是灵姨家的妹妹?长得挺可爱的。”
我天生过于活泼,以至于活泼得有点调皮捣蛋,十五岁之前我爸妈很少管我,以至于调皮捣蛋地有点无法无天,从来没有人夸过我可爱,何况还是位极品帅哥,脸一下子就红到耳根。
我敢用生命发誓,在前一小半段人生里我从来没有体验过脸红的感觉。
陆湛低下头看书,说“脸红起来更可爱。”
小姨牵着我的手哈哈笑,揉着我的头发说:“凉凉,那是你陆湛哥哥,他可从来没有夸过任何一个女孩子哦!”
我摸摸鼻子,朝他做个鬼脸,“我才没有脸红呢!明明就是天太热了!”
我才十五岁,连情是什么都说不出所以然来,更别提什么一见钟情了。可我妈毕竟是个艺术家,虽然我打生下来就没怎么好好享受过她给我的教育,但是在我的骨子里还是流着她艺术家的血液的,就像《还珠格格》里的夏紫薇和《红楼梦》里的林黛玉,遇见心动的人总会把自己的心情表现成一首婉约的宋词小令。
我想,在陆湛面前,我的心情就是这样一首小诗。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如今,二十三岁的我再回忆起和陆湛的初见,只能用李清照的词来形容。
黎明明皱着刚修的眉毛说:“你这念得什么乱七八糟的?”
我说:“李清照的诗啊!”
她说:“李清照?那个写《红楼梦》的?他什么时候也会写诗了?”
我把红酒杯放下,跟她说:“曹雪芹教的!”
她恍然大悟,“哦,我说呢!他们俩是一对吧?丈夫写小说,妻子写诗,闲着无聊还能教教对方。有助于培养下一代素质和提升中国古典文化的发展呀!”
我特想抡起茶几上的红酒瓶子敲爆她的脑袋,但是考虑到可能要负法律责任还是忍住了,由衷地说:“明明啊,一个人的职业和智商能匹配到你这个程度也不容易啊!佩服佩服!”
黎明明抱拳,谦虚道:“哪里哪里!”
天色渐渐暗下来,夕阳越过都市层层叠叠的建筑,透过阳台上的玻璃纱窗,照在那只褐色的陶瓷花盆上,也照在花盆里那棵我上次回家时从花园里挖来的香水百合上。
黎明明在我这儿蹭了顿晚饭,临走时还可耻地借走了我的榨汁机。我跟她说:“你拿走了,我怎么榨橙汁啊?”
她瞪着眼睛说:“你不都直接啃的吗?什么时候活得这么精致了?你先凑合啃两天,我拿回家给皮皮榨点蔬菜汁,它这几天大便不太痛快。”
皮皮是她养的一条哈士奇。
我无奈地说:“送你了送你了!”
她开心地抱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