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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简 第二十四章 我愿做一只鹿

舌尖传来冰凉的薄荷味,混掺着微苦涩,透过舌尖感官传入大脑,蹙了蹙眉。

透明玻璃杯外面滑下一颗颗小水珠,顺着杯身流到白色桌面上,暹罗猫瞪着蓝色幽幽的眼睛望着窗外,神情专注。

淡蓝色的液体随着勺子的搅动旋转着,冰块与勺子的碰撞发出细微的清脆声。桌角放着的几片薄荷叶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指尖传来冰凉感。

暹罗猫喵喵的叫了几声,摇晃着尾巴走到我手边轻轻的蹭了几下。

微抬手腕,指骨抚顺它的毛发,动作轻柔熟练。

比起各种品种的猫咪我更喜欢鹿,喜欢它机灵的耳朵,动作敏捷,时刻警惕着这个世界。

我更想做一只鹿,时刻警惕着这个世界,没有太多的烦恼,喝多了在世界怀里吐。

暹罗猫动作轻盈的从桌子上跳下,走到它主人腿边用头蹭了蹭,有着撒娇的意味。

程慕指骨分明修长的手小心翼翼的从暹罗猫身下将其托起,抱与胸前,腾出一只手抚着它的毛发,唇角带着笑意。

我缩回手,指尖开始变得有些僵硬,舌尖冰凉麻麻的味道还没有消散。店里开着空调,温度降到最低,冷意一点点从指尖蔓延到全身。

“方桔,带它去楼上吧,让它和阿诺一起玩。”

店里的另一个员工走过来,抱走程慕怀中的暹罗猫上了楼。程慕口中的“阿诺”是一条黑背犬,已经长成了大型犬。

程慕走到柜台边,伸手摆弄着器材。我僵硬无表情脸到她嘴里成了“高冷”,她曾不止一次对我说我的脸像极了富有灵魂的画,具体是什么画她也答不上来。

不熟悉我热度的朋友认为我“高冷”,天生存在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说白了我就是面瘫,不喜欢复杂的社交。

说起程慕,这个打扮中性,性格豪爽,对于金钱有着莫名追求的人早在08年时就在北京不务正业开了一家纹身店,开了没多久改成了宠物店,但没多久又做回了老本行。

认识程慕也不算奇怪,她在圈内小有名气,因为她中性的外表吸引了不少迷妹,时常有人开玩笑唤她程少,慕哥。

“坐那等着。”程慕指着柜台内侧的沙发,低头摆弄着手中的工具。

她知道我怕冷,那里空调风吹不过来,我乖乖走到沙发上坐下来,双手交叉放在腿上。

程慕拿着器材走到我身后坐下来,掀开衣服,露出整个光洁的后背。冰冷的机器划过皮肤,她担心我会很痛,下手的劲轻了许多。

“你放在我这里的戒指我还帮你留着呢,什么时候拿回去?”

“不要了,你帮我扔了吧。”

一阵沉默无言,只有机器的响声。

左肩纹出一个梅花鹿图案,栩栩如生。

周一北京的天气阴雨绵绵,操场上高一五班的学生踏着雨水冲洗的塑料跑道,队伍明显看出零零散散不整齐的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奔跑着。

不知道班主任是抽了什么风,下雨天还要全班出来跑步。听说,那天高一五班成了全校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三月中旬,北京的天气时常阴雨绵绵,梅雨季节的到来,给这座繁华的城市增添了不少乐趣。

冷风夹杂着雨水不停的从窗口灌进来,头顶不远处吊顶风扇吱呀吱呀的转动着,发出刺耳难听的声音。不知道是谁大发神经开的风扇,桌角的作业本被吹开几页,露出原有的白纸。

我用笔戳了戳顾言的手臂,示意他将窗户关上。

他曲解了我的意思,将正在做题的试卷往我这边挪了挪,露出的一页写满了答案。

教室里所有人都在低着头做着手中的试卷,唯独我一个另类的存在。我在纸上写下让他把窗户关上,写好后递给他。

并不是我遵纪守法害怕打扰到其他同学做试卷,而是班长有着贼一样的目光紧紧观察着所有人,稍微有一点小动作就会报告给班主任。

顾言看过之后,收回试卷,伸长手臂将窗户关上,隔绝了外面的雨声。

下午一点左右,雨渐停了一会,所有人都出去去了操场要么回了寝室,独留我一个人留在教室趴在课桌上,透过窗户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

瞌上眼,没多久听到细微的声音,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蓝色白条校服。

顾言修长的指骨收拾着桌面散落各种的书籍,看了他半天开口说:“你怎么没和他们打球?”

他转过头,“我回来收拾一下从图书馆借来的书,等下还要还回去。”

“你不是还没看完?这么快就还回去。”我坐起身,脸颊因为长时间的挤压,左脸映出发丝清晰的痕迹。

“之前有人来借这些书,我想他们一定有急用,反正重点部分我已经记下了。”顾言整理好书籍,抬脚准备要走,我叫住他。

“算了,我就勉为其难陪你去图书馆吧。记得,放学请我吃提拉米苏。”

他有些哭笑不得,却又对我无可奈何,只好点点头。“我可以告你算是敲诈吗。”

渐停的雨没多久又开始飘落着零星小雨,湿蒙蒙的校园被薄薄的雨雾遮挡,整个学校显得异常安静了好多。

去图书馆有条小近道,被称之为“樱花路”。学校建立有一段悠远的历史了,当时为了美化学校,移栽了几棵樱树,后来不知怎么的起了这样的一个名字,就这样保持了下来。

三月份的樱花早已开了满树,粉白粉白的花蕊藏匿在雾气中,有着飘渺朦胧虚幻的美。风一吹,飘落下来的樱花花瓣都不及顾言唇角弯起的笑,成功的虏获了不少女生的初心萌动。

樱花路在学校是出了名的,这里清静,经常是好学生来这里晨读复习,久而久之,这里演变成了学校情侣的约会最佳场所之一。

路过樱花路时,碰巧遇到一个脸生不熟的女生。我没有所谓的脸盲症,更没有小说电视梗万能女主角的失忆症,能让我记住的人,除非和我有仇,要么我和他有仇。

很显然,以上都不是和我有关,对方是冲着身旁的顾言来的。

上帝不是对每个人都会仁慈,不会为某个人安排一次又一次看似毫无破绽的邂逅。

准确的来说,邂逅的机会渺茫极了。就算地球是圆的,在相遇之前买张彩票,中奖了就证明上帝是偏向你。没中,只能说明人品太差,唯有一次次故意制造邂逅。

“你好顾言同学,我叫林莘,高一一班的。听说你拿了全市高中作文比赛第一名,恭喜。”女生说完,露出温馨的笑容,就连嘴角的弧度,都那么完美到位。

明澈的眼睛倒映出顾言的身影,握着伞把的手,稍微往上抬露出整张脸,那才是真正洋溢着青春笑容的脸。

女生很漂亮,用顾言的审美来说应该是他喜欢的类型。最主要的一点,她是好学生,好女孩。

顾言什么也没说,点点头算是打招呼,因为要赶着去把书还回去,抱歉的对女生说:“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我先走了。”

女生微侧过身,打着伞站在原地。我和顾言从她身边走过去,踩着满地的樱花花瓣往图书馆走。

我从未羡慕过任何比我要优秀的女生,也从未羡慕过她们比我有我所没有的东西,更没有羡慕过她们可以得到所有人的爱。

而在多年后,我开始羡慕那个叫“林莘”的女生,她所拥有着我永远也得不到甚至不敢得到的东西。

关于爱情,我是个失败者。

关于友情……有得便有失,人生就是这么荒唐到可笑。

笑到最后,只剩下廉价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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